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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是“文化摇头丸”吗?: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3 04:25:59 点击:

      新青年论坛网站2003年5月30日发表了余杰先生的《作为"文化摇头丸"的书法》一文,笔者拜读了余先生在文中提出和引用的一些新鲜观点:中国书法是一种"文化摇头丸",书法是中国人"掩耳盗铃"式的自慰,是中国文化阶层自愿服用并已经上瘾的、最没有文化的"文化摇头丸","中国人对书法的迷恋,说到底也就是对权力的迷恋,这是一种无聊的假文化",作者认为在下一代中进行书法艺术教学是"荼毒下一代"的行为。对此,笔者就余先生的观点进行一些分析,不妥之处欢迎学者批评指正。
       一、胡长清、张二江等贪官喜欢书法,用给人题字、写招牌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不等于"书法就是一种腐败的手段",也不等于"书法是文化衰败的表象之一",更不能由此得出"中国人对书法的迷恋,说到底也就是对权力的迷恋"的结论。
       余文一开始把中国书法赞扬一番,说外国的文字像蝌蚪,是一种低级的文化;而我们的方块字凝聚了五千年文明的精华,书法已经升华到了审美的境界。看了开头这两句,原以为作者是为书法艺术作宣传,再往下看才知道是反话正说,欲抑先扬。文章从胡长清辛苦学习书法的经历谈起,写了胡长清为江西的很多地方写招牌,胡长清被枪毙后,车站、商店纷纷刮掉他的字迹;接着又写另一个贪官张二江喜欢书法,从当地政府机关到闹市旺铺,他的书法处处可见。某些低级官员甚至以获得这位市委书记的一幅字为升官进阶的信号。本来,聊聊这些故事可以起到警示世人的作用。然而,余先生笔锋一转,立刻得出结论:胡长清和张二江的"书法痴"并非个案。早在封建专制时期,像胡长清、张二江们所从事的"书法权力化"的工作就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认为书法不仅是一种腐败的手段,而且还是文化衰败的表象之一。
       上述几句话,余先生的逻辑也许是:因为自古至今都有官员特别迷恋书法,所以书法已经"权力化"。余先生所说的"权力化",可能有这几个意思:一是书法可以以权谋私。像胡长清那样,人家请他写招牌,要送他钞票。我们知道,这样以书法谋私的腐败现象确实存在,但不具有普遍性。而且古代以书法谋私的纪录是很少的。郑板桥做了个小县吏,薪酬不够花销,穷得卖字,几两银子就可以了,便宜得很。郑板桥靠这是发不了财的。王羲之官做到右军,史称王右军,写了很多字,没卖过多少钱。那时候的文人士大夫都会写,卖字的风气也不浓,也没谁为了讨好他而买他的字。翻翻正史,再翻翻野史,尽管历代官员都有不少贪污腐化的,但靠书法发财的纪录鲜有发现。第二个意思可能还有,必须写好字才能当官。古代实行科举考试,文章要写好,字要写好。但这也不等于什么"书法权力化"呀!就是在今天,文章写得不成句,字写得歪歪扭扭不成样子,考大学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现在公务员考试,也考"申论"这一科,字写得不好,当然也影响成绩和录取,笔者对余文中得出这样一个:"书法权力化"的结论难以理解。
       从古至今,喜欢书法的人,既有官员,也有老百姓,算起来还是民多官少,不存在所谓"书法权力化"的问题。按这个说法,很多官员也都喜欢喝酒,喝酒岂不也"权力化"了?很多官员喜欢吸烟,吸烟岂不也"权力化"了?很多官员喜欢音乐,唱歌弹琴岂不也要"权力化"了?很多官员喜欢作诗,诗歌岂不也"权力化"了?
       这个论点还没站住脚,余先生紧接着又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书法是文化衰败的表象。读到这里笔者不知道余先生的根据是什么,文中没有提出任何一则有说服力的材料。正在纳闷,没料到余先生又来一句:"中国人对书法的迷恋,说到底也就是对权力的迷恋,这种心态显示了中国独特的、源远流长的"文化拜物教"的传统。"
       不错,海内外都有很多热爱书法艺术的人,很多人对书法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但这怎能表明是对权力的迷恋呢?恰恰相反,很多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专心于艺术,对名利和官位、权力嗤之以鼻。从古至今都不乏这样的人。这也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之一。被誉为书圣的王羲之,性情率真洒脱,后人读他的《兰亭序》,无不为他的超脱物外的精神而感叹。我们从字里行间没有发现他一丝一毫对权力的迷恋和向往。智永、怀素、弘一法师等书法大师都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出家人,难道他们迷恋权力吗?所以余先生的这个观点忽视了大量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的淡泊的心智、蔑视权贵的铮铮傲骨,忽视了爱好书法的知识分子数千年来普遍地视权贵为云烟的传统和事实。
       拜物教是指原始社会中的一种现象,其特征是将某些东西当作神灵来崇拜。后来,"拜物教"一词也用来比喻对某种事物的迷信或盲目崇拜,如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等。不难看出,余先生是把中国人对自己民族艺术的热爱看成一种迷信和无知了。这种认识,是很荒诞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引以为骄傲并作为精神寄托的民族艺术,绝非简单的"文化拜物教"的称谓可以概括和贬斥的;更不能因为一些个别的腐败案例和现象而以偏概全,全然否认一种艺术或文化现象。
       二、余文接着又大量引用和他认识相同的某学者的文章,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不妨先摘录一下,再做评析。
       学者某某在一本书中追问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是无文化时代人们无事找事干的一门活计,本质上属于一种手工技术,与张大娘的剪纸、王木匠的手艺和李老三的蜡染毫无二致,它就是一种手工艺术品。但为什么人们没有把张大娘的剪纸、王木匠的手艺和李老三的蜡染抬举为一门国家的艺术和国粹的文化呢?为什么偏偏是书法,而不是剪纸、木匠活和蜡染,成了文化的一种代表与象征呢?……这里面有一种天大的误会和骗局。……按理说,人们使用文字的正常结果应该是书籍,是饱含思想和深义的书面文本,而绝不应该是书法。但在专制社会中,思想是被禁止的,任何与统治者意志相左的个人想法、观点和感情都会被严加铲除。思想者的任何思想活动仿佛都是在冒一种生命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好退而求其次,用文字来书法,而不是书写。所以在专制社会中,文字从来就是用来写着玩的,而不是用来著书立说的,这也就毫不见怪。于是乎在专制社会中,书法之风才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并且长盛不衰,愈演愈烈。……人们越写也越倾情,越写越陶醉,越写越感觉良好,越写越炉火纯青。久而久之,书法就成了一门"伟大"的艺术。形式取代了内容、书法取代了思想。……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风雅"、最"高贵"的书法也就成了文化的空洞和文化的假象,同时它也被招安在权力网络中,参与了规模庞大的"愚民工程"。许多"伟大"的书法家对真理没有兴趣,而终生沉迷在书法这一变态的美当中。尽管他们在书写的意义上达到了一种"深不可测"的境界,但他们本人在文化的意义上依然是一个"文盲"。书法是中国人"掩耳盗铃"式的自慰,是中国文化阶层自愿服用并已经上瘾的、最没有文化的"文化摇头丸"。……在一个文化假象长期存在的地方,人们已丧失了甄别真文化的基本能力。于是,假文化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所谓的真文化。人们在这种假文化中浸染、陶醉、自娱、自欺欺人,久而惯之,最终使属于文化的一切都成为这种假象的牺牲品。
       很意外,余先生拿此文来做根据。这段话虽然不长,但混淆了文化、文字、书法、文章、思想等含义不同的概念和它们的功用。
       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按照这位学者的理解,居然是因为专制主义压得人们不敢表达思想,那些会写字的人不得不沉迷于反复练字,书写才成了艺术!的确,中国的专制主义的历史很漫长,但各国都有专制主义的历史,欧洲中世纪也够黑暗残酷的,非洲也有专制主义,拉丁美洲也有专制主义,为什么独有汉字书写成为一门博大的艺术呢?这绝不是"专制主义的挤压"的简单结论可以解释的。
       我们知道,汉字书写之所以能成为艺术,不是别的原因,是由汉字及其笔画的组合特点以及汉字书写工具和书写载体的物理特点决定的,在人的努力下,汉字和汉字书写工具的特点很容易把汉字的书写引向一种艺术的范畴。之所以书法成了国粹,就是因为书法的表现力更加丰富,艺术感染力更加强烈,根本不是什么"天大的误会和骗局"。
       至于极端的专制主义,如文字狱的条件下,也确实会使一些学者潜心于金石书画,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促进这些艺术和学问的发展,但是其中的作用是很小的。从历史上看,这种观点也不完全符合实际。唐朝是一个比较开明的时期,尤其是唐代的前期和中期,但是那时候的书法艺术却是书法史上的高峰之一。"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了典型的专制主义,按照某某学者的逻辑,书法在"文革"时期一定会有很大的发展。然而,事实是书法艺术的发展在那段时期同样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改革开放的20年,人们的思想得到极大解放,言论自由得到保障,而与此同时书法艺术也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可见,余文引述的观点存在着令人不解的地方。
       这段文字又说,"许多"伟大"的书法家对真理没有兴趣,而终生沉迷在书法这一变态的"美"中。尽管他们在书写的意义上达到了一种"深不可测"的境界,但他们本人在文化的意义上依然是一个"文盲"。社会分工和专业分工是不同的。不知道这位学者提出的"真理"到底是指什么?如果是指书法艺术本身创作的规律或者与之相关联的学科与知识,我想书法家是感兴趣的,最杰出的艺术家一定是这种艺术门类的专家,也一定有着宽博的知识素养。但离这更远的知识和真理,未必就是艺术家的任务。书法家的任务是艺术创作,用优美的艺术感染人。书法家不一定是思想家,甚至也不一定是学问家,尽管我们提倡书法家要做有学问的人。笔者认为,要求书法家都对其他的真理感兴趣并孜孜以求甚至精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
       这位学者认为,伟大的书法家只顾注意书法的"变态美",他本人在"文化的意义上"仍然是个文盲。"文化的意义"是什么意思?余文中没有详尽阐释。但是,凡是称得上伟大的书法家的人,几乎也都是有学问、有文化修养的人,相信其中大部分人对文化的意义都体味不浅。王羲之是作家、诗人;褚遂良、柳公权、欧阳洵是政治家、学者;于右任早年就跟随孙中山从事革命,而且同时又是学者和诗人;弘一法师是音乐家、诗人;沈尹默是诗人、散文家、学者;毛泽东是军事家、思想家、政治家、诗人;启功是教育家、古典文学家、文物鉴定家……
       作者认为,书法是中国人"掩耳盗铃"式的自慰,是中国文化阶层自愿服用并已经上瘾的、最没有文化的"文化摇头丸"。摇头丸者,一种毒品的名称,作者如此来形容书法,可见其对书法已经深恶痛绝了。
       三、余文最后感叹道,"有媒体报道说,在沿海地区的某小学中,教育者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开设了学生必修的"书法课",媒体对这一教学改革的方案褒奖有加。可见,荼毒下一代的行为依然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继续着。"余文给书法课三个字加上了引号,说明了他认为书法根本没有资格成为一门课程。最后,余先生惊叹道,对中小学生开展书法教育是"荼毒下一代的行为"!
       书法教育的发展和繁荣是近几年的事,开设书法课,是原国家教委在1997年就提出的要求。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要开设大字课。但由于师资的普遍不足和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这一要求并未得到全面实施。但目前中小学专职的书法教师在逐渐增多,这是一个趋势。为什么呢?这是由于书法艺术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决定的。概括起来,书法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工具作用。汉字是自己的民族文字,写好自己的民族文字,是本份,也是交流的需要。2、愉悦身心的作用。汉字的书写可以带给人美的享受,可以调节身心和陶冶性情。这是早已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也正合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素质教育的精神。3、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感教育。让孩子练字,好处很多,又怎么能说是害了孩子呢!不但中小学,书法在高等教育中发展也很快。目前在全国的高校中,已经有十余个大学开设了书法专业。其中,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已经建立了从本科到博士层次的书法教育体系。据笔者了解,到2004年,北京大学东方文化研究所,也将开始招收书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尽管有人否定书法艺术,但它却蓬勃发展,方兴未艾,教育体系日臻完备,这不正是说明书法艺术的强大生命力吗?
       书法是典型的东方艺术,既有形象性,又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是东方艺术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书法美学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重线条、重意境、重抒情的传统特点,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的精神。书法艺术体现了曲直、行留、缓急、枯润、骨肉、藏露、浓淡、疾涩、断连、平侧、主次、向背、疏密、违和、正欹、虚实等对立统一的范畴,杰出的书法家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凭借简单的工具即可创造出变幻无穷、富有艺术魅力的作品。而且,书法创作还具有便捷归真的特点,"书法与其他艺术相比,不需要与物质世界有多大抗争,不需要多少工具,也不需要多少体力,就可以传达人的精神。"(熊秉明《张旭与狂草》,转引自宋民《中国古代书法美学》,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西方艺术大师,西班牙画家毕加索曾经面对中国汉字书法作品激动地说:"倘若我是一个中国人,那么我将不是一个画家,而是一个书法家。我要用我的书法来写我的画。"(宋民《中国古代书法美学》,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
       正如现代著名作家、美术教育家丰子恺先生所认识的那样:"……现代艺术之园,共有十二部门,即书、画、雕、建、工、照、音、舞、文、剧、影。……书法处在东方艺术的最高之处,游客差不多全是中国人,日本人有时也跟着上去玩玩,但大多数中国人,步到坡上就止步,不再上进。真能爬上高处,深入其境的人,其实也不多。……艺术的主要原则,是用感觉领受。感觉中最高等的无过于眼和耳。诉于眼的艺术中,最纯正的莫过于书法。诉于耳的艺术中,最纯正的莫过于音乐。故书法与音乐,在一切艺术中占有最高的地位。故艺术的园地中,有两个高原。如果书法是东部高原,那么音乐就是西部高原。"(丰子恺《艺术的园地》,《静观人生》,湖南文艺出版社。)
       中外艺术大师的评价表明,书法是一种高层次的、格调高雅的,可以充分表现人的精神世界的优秀艺术。这也说明,真正有鉴赏力的人,对书法不会存在偏见。
       四、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应分开进行,不要笼统地否定或肯定,否则难免失之偏颇,流于偏激。
       说起中国传统文化,一些新锐思想家对之嗤之以鼻,不以为然,这种偏见是要不得的。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要辩证地、全面地研究。笔者一直主张,要把"文化"分解开来进行研究,尤其要把传统艺术和传统的政治文化、政治伦理区分开来。因为传统文化这个概念太大了,太泛了,太广了,正所谓"文化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其中包罗万象,既有需要抛弃和改造的糟粕,又有需要认真继承与发展的精华,一概地推崇和一概地否定都是不可取的,都不是科学严谨的态度。
       中国的文化并非都是落后的,也不等于说,传统文化的所有内容都是与现代的文明格格不入。
       传统的民族艺术,如音乐、戏曲、书法、雕刻、绘画,建筑等,是我们民族特有的东西,实践证明它们是优美的、高格调的、有生命力的,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古老而又饱经沧桑的民族的伟大创造。值得也需要认真继承和发扬光大。在艺术的问题上,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外国人到中国旅游,他们最喜欢到西安去,到云南少数民族扎满了竹楼的村子里去,到建筑别致的江南的古镇上去,为什么?人家就是要欣赏你有特色的东西。如果人家来了,看到的都是西方的建筑样式,听到的都是西方音乐,那才是一个民族真正的悲哀。
       应该说,任何一个专业和艺术门类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学科特点,隔行如隔山,在没有对一个专业有较深刻的理解和研究之前,不要轻易下断语。胡适先生说过,做学问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提出一种新的建议,发表一种独特的观点是值得推崇的,但前提是必须经得起科学实践的检验,叫人家信服才是。
       事实表明,如何掌握学习先进文明与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关系,是一个不容回避和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立足中国现实,继承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是深思熟虑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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