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工会工作 > 正文

    “被,给,叫,让”的意愿性与其宾语从缺的关系|意愿性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2 04:28:49 点击:

      介词也具有意愿性,有的动词有时可以是无意识的行为,但有时也可以是有意识的行为,比如“眨眼”、“咳嗽”等等。这些动词当带“向”、“朝”等介词所构成的介词短语时,就表达有意识的动作行为{1}。这时动词的意愿性是由介词短语的影响而产生的{2}:
       A          B
      他向我眨了一下眼。 风吹得他直眨眼。
      小王朝我咳嗽了一下。 他咳嗽得很厉害。
      有些介词没有意愿性,比如“在”,就不会对动词的意愿性产生影响,如:
      A           B
      他在商场丢了钱包。他朝我丢了一个石头。
      A句中“丢”是“遗失”的意思,没有意愿性,B句中的“丢”是“扔”,具有意愿性。
      马真先生指出,当“被,给,叫,让”后面的宾语成分被抽掉后,带“被”和“给”的句子能说,带“叫”和“让”的句子不能说{3}:
       A       B
      他被流氓打了。他被打了。
      他给流氓打了。他给打了。
      他叫流氓打了。 他叫打了。
      他让流氓打了。 他让打了。
      这种“宾语从缺”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形式上省略但在语境中存在,一种是形式上不存在、意义上无指{4}。有人以前者为标准认为“叫、让”的宾语可以从缺{5},而我们以为马真先生指的是后者。
      这种现象与介词的意愿性有关系。被动句介词宾语NP2有的是动作行为VP有意的发出者,有的是无意的发出者。介词具有意愿性指的是介词是只能带有意的发出者,被动标记同时也标记其宾语是有意行为的发出者;介词不具有意愿性指的是有意的、无意的都能带。
      意愿是一种施事情态,有意行为的发出者NP2是不能被从缺。其次,如果被动标记同时也标记其宾语是有意行为的发出者,那么也就意味着NP2的限定性强,陈平认为:“一般性的定语成分,限定性越强、越具体,该名词成分的定指性就越强。”{6}宾语是定指的自然就不能从缺。根据我们的观察,“叫”、“让”的宾语具有意愿性而“被”、“给”的没有意愿性。
      
      一、与无意识词语的组合关系
      
      具有意识是意愿的必要条件,没有意识就不存在意愿,根据这个原则我们对“被/给/叫/让”被动句进行分析,发现“被、给”可以与表达无意识的词语组合,而“叫、让”不行,这说明“被、给”作为被动句标记是无意识的,“叫、让”是有意识的。
      1.在“被/给/叫/让”被动句的NP2+VP之间插入“失手”、“无意中”、 “不小心”、“不留神”、“不自觉”等表达无意识的词语时,“被、给”可以成立,“叫、让”或者不自然或不再表示被动意义{7}:
      被/给人失手打成重伤。
      被/给人无意中捅到了伤疤。
      被/给人不小心撞坏了。
      上课讨论的话题常被/给他们不自觉地分成三派:正方、反方和主持人。
      游戏拼板被/给人不留神刮了一脚。
      还有一些表示弱意识同时略带消极意义的词也是如此,如“漫不经心”、“不经意”、“马马虎虎”等等:
      被/给人不经意地丢弃在一边。
      嘴角也被他不自觉地咬破,流出了一丝丝的鲜血。
      一个卷子被他漫不经心地放进了嘴里。
      给他漫不经心地一问,我一时反应不来,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自己正躺身在一张石床上,腿上的伤口给人马马虎虎地包扎过,但不知敷上了什么药,疼痛却减轻了许多。
      这些词语用于“叫、让”被动句的时候一般同时要带“给”:
      叫/让人失手给打成了重伤。
      叫/让人不小心给撞坏了。
      游戏拼板叫/让人不留神给刮了一脚。
      2.一些动词专门表达无意识,如“忘记”、
      “忘”、“遗忘”、“淡忘”,只能用于“被、给”而不能用于“叫、让” 被动句:
      或许因为它太穷太小,常常被人遗忘。
      这个数字不大,但说明烈士没有被人忘记。
      人人都叫他骆驼,他的本名反而给人忘记了。
      渐渐给人遗忘了。
      有一些动词表达的是行为者无意的行为,发生的时候行为者没有意识到动作行为,如“染(沾染)、沾、遗失、拉(遗失)、丢、耽误、遗漏”,这些动词也只能用于“被、给”而不能用于“叫、让” 被动句:
      他老婆和孩子也被他染上了感冒。
      很多人一听到这三个字就会警觉起来,离他远远的,唯恐被沾上“机会主义”的病毒。
      那把锁早已被我遗失。
      谁知批斗结束,这部曲谱还是被小将丢在家里忘了拿走。
      大弟和小弟都知道大哥的婚事是被他们耽误了的。
      3.有些动词表示其宾语不能激发出愿望,如“小看、忽视、轻视、冷落、慢待、怠慢、轻慢、忽略、小觑、漠视”,这些行为是在意识程度很低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一般有消极意义,只能用于“被、给”被动句而一般不用于“叫、让”被动句:
      以前中国人一直被人小看。
      ?以前中国人一直叫/让人小看。
      我也不是没给人小看过。
       ?我也不是没叫/让人小看过。
      “蔑视”与“小看、轻视”同义但却是有意所为,所以可以用于“叫、让”被动句:
      贫道纵横四海,横行八荒,什么时候叫人如此蔑视过。
      第三者,这个字眼是可耻的、不道德的、让人蔑视的。
      
      二、意愿目标性的分析
      
      意愿具有目标,Schank认为目标是多层次的,汉语中结果补语和有些状语也可以表达目标。{8}但有些结果补语和状语表达的是偏离了预想的目标,或者补语表达的是不可控制的结果,目标是A,实际上实现的却是B,这个结果是意识之外的,是无意识的结果。这主要包括状中结构和述补结构两类,“被,给”+NP与之结合仍然表
      达被动意义,“让,叫”+NP与之结合表达的是主动意义,作动词。这些当然都违反施为者意愿的。这两类情况可以出现在“被、给”被动句中而不能出现于“叫、让”被动句。
      1.状中结构,如“错/误”+VP{9}:
      他父亲和曾是中共地下党员的哥哥都被错划为右派。
      深航由郑州飞往深圳的航班上所有旅客的行李都被错运到厦门。
      被医生误诊。
      也许这是习惯使然,自小至大给人误解过无数次。机会就这样给错过了。
      给人错怪了。
      2.述补结构:
      “被”和“给”可以用于“VP+错了”,但“让”和“叫”不行:
      被/给他写错了。叫/让他写错了。
      被/给人弄错了。叫/让人弄错了。
      金额被/给他算错了。金额叫/让他算错了。
      发票被他开错了。发票叫/让他开错了。
      3.结果补语为表无意识的不及物动词时,如“VP+丢”,可以用于“被”和“给”但不能用于“让”和“叫”:
       东西被/给他搞丢了。
      东西让/叫他搞丢了。
      偏离目标对于NP1来说是一种脱离预想之外的、不期然的遭遇,是消极意义的,只能用于“被/给”被动句,但是积极的结果、预想的目标多用“叫/让”而不用“被/给”,这从反面说明“叫/让”具有意愿性:
      大奖叫/让他摸走了。
       ?大奖被/给他摸走了。
      冠军给/让他得了。
      ?冠军被/给他得了。
      
      三、时间的定指性和NP的定指性
      
      1.“被、给、叫、让”宾语在定指性上的差别还可以在时间的定指性和NP的定指性方面表现出来。场景的特定性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所以时间的定指性与场景的特定性是无标记关联,时间定指性越强,场景的特定性就越强。
      “有时、偶尔”{10}等频率副词表示时间不确定,当带这些词语的时候,“被、给”仍然表示被动,“被”字被动句很多,“给”比较少,“叫、让”被动句则基本不用: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他有时被/给人责骂。
       ?他有时叫/让人责骂。
      有时被/给一大群人围着看。
       ?有时叫/让一大群人围着看。
      女人的天空有时被/给感情遮蔽着。
       ?女人的天空有时叫/让感情遮蔽着。
      “昨天、今天”表示时间确定,用定指的表时间的词就很自然:
       今天让领导训斥了一顿。
      我家小狗昨天让汽车撞了。
      我的北京神州行昨天让我停掉了。
      “某(一)天”、“某次”等凸现不确定时间的词语也一般不用于“叫、让”被动句:
      某次被/给狗吓得半死。
      ?某次叫/让狗吓得半死。
      某次被/给人在路口拦住问有没有钱。
      ?某次叫/让人在路口拦住问有没有钱。
      “叫、让”被动句用的时候一般要带“给”:
      某次叫/让狗给吓得半死。
      某次叫/让人在路口给拦住问有没有钱。
      时间定指宾语就必须被补出来,不能从缺:
      昨天被父亲打了一顿。
       昨天被打了一顿。
       2.NP的定指性:
      “某”、“某个”、“某些”这些表示无定的
      修饰语可以用于“被、给”被动句,“被”字被动句很多,“给”比较少,“叫、让”被动句则基本不用:
      被/给某个“瓶颈”卡位了。
       ?叫/让某个“瓶颈”卡位了。
      被/给某人杀了。
      ?叫/让某人杀了。
      带了“给”就可以说:
      叫/让某个“瓶颈”给卡位了。
      叫/让某人给杀了。
      根据上一节的分析,“叫、让”宾语的意愿性要明显强于“被、给”的,从语感上来看,“叫、让”被动句的语气也要比“被、给”重一些,这两者是一致的。时间、NP不定指的情况更多地表现NP1(主语)所遭遇的事件,这样与“叫、让”被动句的意义有些矛盾。根据下面的分析,“被、给”被动句大多用于表达遭遇,而“叫、让”被动句不是这样。
      
      四、结语
      
      综上所述,意识性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
      1.无意识:
      如“忘”、“丢”等动词和“无意中”、“失手”、“不小心”、“不当心”、“不经意”等形容词、副词性质的词语。“无意中”、“失手”、“不小心”、“不当心”、“不经意”是凸显、强调无意识性。
      “忘”、“丢”等动词表示行为(以及心理事件)发生的时候行为人对表示行为(以及心理事件)完全没有意识到。“错/误”+VP和VP+ “错了”也属于这种情况。
      2.弱意识性同时具有消极意义:
      包括意识性比较弱但同时带明显消极意义(否定性)动词及动词性短语,如“轻视”、“VP+错”等情况。意愿的属性中包括意识性和肯定性,所以这类词语都是非意愿性的。这些词语可以用在“被”、“给”被动句但不能用于“叫”、“让”被动句,这说明“叫、让”的意愿性要强于“被”、“给”。
      有些意识性很弱但意义为中性的动词还可以用于“叫、让”被动句,如“知道”、“撞见”、“看见”等等:
      您这话要是叫我老婆知道了,我家就别想太平了。
      此事让一些职工知道了。
      蚤戏极稀罕,可以说没人见过,有一次让我撞见了。
      出这样的洋相,偏偏又叫她撞着了!
      “被、给”+NP既可以用于有意识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于无意识的情况下,而“叫、让”不行,“叫、让”宾语的意愿性要明显强于“被、给”的,所以说“叫、让”宾语的限定性更强。这个现象直接说明“叫、让”被动句主语所遭受的事件一般是“叫、让”宾语有意发出的。
      3.表示偏离目标的状中结构、述补结构能用于“被”、“给”被动句而不能用于“让”、“叫”被动句,说明“让”、“叫”具有意识性,而“被”、“给”没有。
      综合以上分析,根据陈平的观点{6},被动句中“让”、“叫”的宾语有明显的定指性,而“被”、“给”的宾语没有,因而“被”、“给”的宾语可以从缺而“让”、“叫”的宾语不行。
      
      注释
       {1}张黎《“有意”和“无意”――汉语“镜像”表达中的意合范畴》,《世界汉语教学》2003年第1期
       {2}“他向我眨了一下眼”和“小王朝我咳嗽了一下”的例子来自张黎(2003),但张文并没有指出这是介词的意愿特征对动词意愿性的影响。
      {3}马真《现代汉语虚词研究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4
      {4}这种现象在动词中也有,如: 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了去。(吃,喝,嫖)(老舍《骆驼祥子》)他坐下,无聊的拿起笔来,在纸上乱写。(写)(老舍《四世同堂》) “吃,喝,嫖”的宾语都是无指的,同时也是泛指的,补不出来或者说补出来之后意思就有点变了,比如“他吃,他喝……”有无节制、胡吃滥喝的意思,以至于别人搞不清楚他的行为。如果写成“他吃饭,他喝酒”就没这意思了。
      {5}《现代汉语八百词》;章家宜(《“让”的性质与功用及相关格式》,第29页,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认为“让” 作为被动标记可以不带宾语成分,认为“他让打了”这样的格式可以说。我们考察了持这一观点文献的例句后发现,其宾语成分或者在上下文中出现,或者在语境中存在,宾语成分可以补出来,是有指的:咦,怎么就让抓住了,太可惜了!(魏巍《火凤凰》)好大的雨,衣服都叫淋透了。 (《现代汉语八百词》)而“被”、“给”被动句有的宾语成分补不出来,可以是无指的,“叫”、“让”被动句没有这种用法:
       他被迫害致死。 杯子给打碎了一个。
       他叫迫害致死。 杯子叫打碎了一个。
       他让迫害致死。 杯子让打碎了一个。
       {6}陈平《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
      《中国语文》1987年第2期
      {7}“被/给/叫/让”被动句的NP2+VP之间插入“故意”、“有意”等词的时候,“被”仍然表示被动,“叫/让”表示主动,“给”可以表示被动也可以表示主动。但表示主动时“故意”、“有意”都是指向NP1的。
      {8}Roger C Schank & Robert P Abelson 1977:Scripts, Plans, Goals and Understanding,Lawrence Eribaum Associates,Inc.
      {9}但“VP+坏”却不一定,因为不能确定“坏”这个结果一定是无意识的。
      {10}“经常、常常”也表示不确定的时间,但这两个词语倾向于规律性,所以有时也可以用。
      
       (通讯地址:200234 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推荐访问:宾语 意愿 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