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信用承诺书
( 精品范文 )
日期:
年
月
信用承诺书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推进我县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诚信自律建设工作,倡导诚信办学,推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规范发展,提升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共同促进我县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遵从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3.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擅自变更举办者、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类别和办学内容。
4.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和学前教育阶段培训小学化教育行为等。
5.公开收、退费项目和标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
6. 校外培训机构不聘请在职公办学校老师任教。
7.招生简章和广告按有关要求备案,不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误导学生和家长。
8.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9.加强行业自律,同行之间相互尊重,公平竞争,不恶意损害对方或恶性竞争。
10.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持证上岗,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1.本单位(本人)积极参与万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觉遵守企业信用规章管理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12.本单位(本人)同意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吉安”网站和“信用万安”专栏进行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以公开。
特此承诺。
证件类型:统一信用代码□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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