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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福会》中母女关系的文学伦理学解读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2-09-03 16:45:07 点击:

      摘要:华裔女性作为美国主流文化中的边缘女性,在中美文化差异之下,面临着艰难的生存困境和生存选择。而在美国长大的子辈与曾经在中国成长和生活过的母辈,这两代华裔女性之间的复杂而纠缠不清的伦理关系正是其困境的突出表现。本文旨在从伦理意识,伦理身份以及伦理选择三个方面阐释母辈与子辈在文化冲突与夹缝中生存的困境,而经过了母女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后,实现心理上的认同感和对彼此的理解与接纳。
      关键词:母女关系;伦理困境;伦理选择
      有关《喜福会》的解读,众多学者从文化身份、女性主义、后殖民视角以及文化差异的视角进行了阐释。在已有研究中,关于《喜福会》中的母女关系问题虽有论述,但没有重视从母女关系伦理探讨母女之间从伦理冲突到做出正确的伦理选择的整个过程为我们带来的伦理思考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伦理价值。本文将探讨《喜福会》中吴宿愿等四位母亲与吴菁妹等四位女儿两代人之间母女伦理关系中的交往障碍,并尝试探究造成伦理关系错位的深层原因以及最终的正确伦理选择如何实现。聂珍钊先生认为:“所谓‘伦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则。伦理来源于生活。它关涉人的存在原则及其生存关系,是对人之行为、品性以及制度的系统化反射。伦理的基本问题乃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神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①母女伦理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重要形态,在个体成长阶段,孩子与母亲所建立的亲密关系是其日后对待客观事物以及看待自己的重要基础。因此,解决母女关系中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并找到正确的伦理选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母女关系中中美伦理观念的对立
      “西方哲学反思的伦理观,即认为伦理是建立在理性反思基础上的人的行为方式,诚如苏格拉底所说,未经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②西方哲学建立在理性的自我反思之上,因而美国的伦理观念也深受理性哲学的影响,更加看重理性分析和反思对于生活的意义。而中国的伦理观念则是建立在秩序和道德之上的,强调孝顺和等级辈分差异,重视人际关系和氏族血緣的纽带。
      (一)家长权威意识与反抗权威背后的自我意识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父母是子女最大的靠山,也是能够主宰子女命运的人,因为以传统的等级辈分这一在社会、家庭生活中至关重要的标准来看,父母的权威远远高于子女对于自由的追求。《喜福会》中的母亲们因为逃难等原因离开中国,往事不堪回首,她们对离开故土惴惴不安,却又对新生活充满希望。而到了美国之后,她们才发现自身所坚持的伦理意识与美国的主流伦理意识存在着对立和矛盾,而这种矛盾在母女关系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将“孝”摆在了至关重要的位置。在战国末期,韩非子曾提出“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提倡父慈子孝的家庭伦理观。到了汉代,由于“三纲五常”的提出,家庭伦理观发展到了“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父要子亡,子不可以不亡”这一提倡孝道的新高度。家长惩治子女的过错是无可厚非的,子女应对父母恭敬侍奉,违抗父母的命令则会被视为不孝。这种传统伦理观念在《喜福会》中的母亲们对待女儿的方式和态度上可见一斑。江林多与女儿韦弗里·江的相处模式是强制灌输与被动接受的关系,这是很多传统中国家庭的教育模式。她的母亲江林多甚至把女儿下棋拿奖的功劳归功于自己,这令在美国成长的韦弗里非常反感。然而,江林多对于韦弗里的反感态度采取的是更加猛烈的无视和听之任之,这正是传统孝道思想在她的头脑中造成的映射。因此,韦弗里一气之下的罢棋决定在江林多眼里是非常忤逆、不孝的决定,她也在气愤之下不再如从前那般逼女儿拿到好成绩。在中国伦理观念的指导之下,江林多所表现出来的非理性意志终究没能够战胜需调整自己心态、观念以支持女儿棋艺精进的理性意志。
      (二)由男性主导的婚姻意识与抵制控制的自由意识
      在中国伦理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母亲们持有婚姻由男性主导的观点。罗丝·许·乔丹的母亲许安梅在幼年时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外婆和舅舅拒之门外,原因是她的母亲丧夫之后嫁给了吴庆做妾。在他们眼中,寡妇嫁人做妾的行为是不贞洁的体现,严重败坏了家族的名声。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三从四德”、伦理纲常对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男权思想影响之深远。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很多女性的自我意识渐渐淡化,婚姻中的话语中心也渐渐转移到男性身上,以致母亲们形成一种女性依附于男性的伦理意识。许安梅的母亲在吴家的地位很低,吴庆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男人。由于生育男孩是有功劳的事,安梅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整日被二姨太抱在怀里成了她的儿子。许安梅亲眼目睹了母亲最终不堪身心重负,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悲哀的命运。有着这样经历的许安梅带着内心的创痛,在美国也成为了一位母亲。可是,她的女儿罗丝的婚姻却面临着破裂,而这种破裂也和许安梅给她灌输的伦理意识有着很大的联系。“她说,如果我听她的,以后我也能像她一样洞悉事物。真理都源自某个超越一切的地方,高高在上。如果我不听她的,就会变得耳根子软,轻信他人,而别人的话终归是靠不住的,因为那些话发自他们心底私欲所在,是与我不搭界的地方。”③许安梅以她作为母亲的威严来使自己的女儿对她的话言听计从,不止如此,还以种种可能出现的恶果来威胁她。
      许罗斯自小对母亲的仰视与服从使她面对婚姻问题时没有自己坚定的立场。面临婚姻危机之时,罗丝渐渐意识到自己过于顺从的性格导致了自己的婚姻破裂。她不想向亲手培养了她这种性格的母亲寻求慰藉,也不想和她聊自己的婚姻问题;取而代之的是,她选择和心理医生倾诉并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主流与边缘对立下的伦理困境
      “伦理实际上是一定民族群体所创造的凝结着他们的价值观念与行为规范系统的一种生活方式。”⑤在美国文化环境之下,华裔的文化背景和伦理观念会导致她们与主流文化格格不入。
      (一)原生文化中母辈的伦理创伤
      移民到美国的母亲们在中国都有各自的悲惨经历,她们不止承受了生活加诸身上的不幸,更遭受了战争、子女的突然离散、去世以及妊娠的突然终止对她们的巨大打击。精神和身体的极度痛苦、母与子之间的伦理关系从亲密温暖到天人永隔造成了她们长时间走不出这样的创伤记忆。“创伤是精神分析学术语,指一个人的心灵在未能预知的情况下突然受到高度刺激,无法用正常的方法适应,从而使心灵受到长久的困扰。”⑥吴宿愿的丈夫是国民党长官,她带着双胞胎女儿在逃亡桂林寻找丈夫的路上,饱经磨难,死里逃生,却从此与两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失散。吴宿愿把对另两个女儿的思念和期待也强加在了吴菁妹身上,创伤记忆的反复性闯入使她更加限制了菁妹的人生选择。不但自己决定女儿的爱好和学习兴趣,而且在女儿的每一步关键选择上都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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