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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对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7-13 07:04:44 点击: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1 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 2021.04.23

      实施日期

     : 2021.04.23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与农林水利管理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55 号)精神,按照全国、全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春耕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家、自治区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等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现根据国家、自治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总体要求,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特别是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

     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问题突出区域:对近年来在国家、自治区和全市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县交界区农

     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的巡查监管,严查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假劣兽药违法案件。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二维码无追溯信息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环节。

      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

     三、

     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 3 类春耕急需必备物资,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通过监督抽查、飞行检查、

     暗查暗访、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为夏粮丰收提供坚实基础。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推进双随机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要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检农资 465 批次,其中农药 86 批次,肥料 78 批次,种子种苗 60 批次,兽药 46 批次,饲料 195 批次。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大力推广应用广西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完善农药兽药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有效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各大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

     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安全用药培训等活动,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四、

     重点工作安排

      (一)3-4 月,组织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收看全国和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印发 2021 全市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4-5 月,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信用南宁 美好生活”宣传主题,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三)4-12 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四)7 月,组织参加全区举办的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五)9-12 月,组织开展秋冬种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种子市场、制种基地和企业巡查检查。

      (六)10-12 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报送农资打假工作总结等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和各牵头科室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农资打假的牵头职责,推动党委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在春耕生产、秋冬种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导指导,及时掌握辖区内进展情况。各县区和市执法支队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广西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季度报表的通知》,做好农资打假统计,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各县区、各单位和各科室 12 月 8 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典型案例详细情况。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解决好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联系人:周琼,联系电话:5539021,电子邮箱:ajk5539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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