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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发挥村级组织基层作用,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基层党组织在村集体经济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04 04:46:01 点击: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利弊的分析,阐述了当前农村村级组织与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与实现现代农业、建立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最终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联系。提出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促进土地规模化流转、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新型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
      关键词:土地流转;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城乡一体化
      土地规模化流转使用,在新农村建设、实现耕地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科学经营、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力、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对当前几种土地流转方式的利弊分析
      1.1 转包
      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包给第3方,转包期限在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内由双方协商确定,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这部分多是已转移到非农产业的人员,他们已不以农为生。这种形式的好处是:转出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从事其它产业,转入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能有效的转移农村劳动力,能暂时缓解增人不增地的矛盾。不足是: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种地的拥有土地,种地的却没有土地的问题,会给转包期不长的土地带来被部分转入方掠夺性经营的情况。
      1.2 租赁
      即农户与承租方之间在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这种方式,主要在农户与用地单位之间进行,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它利在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产业推进、规模经营,因为承租土地的多是企业、种养植大户和单位或公司。缺陷是承租方不能搞较长期限的发展项目,不能大动作改变土地原貌,因为多是租期满后要还原土地及附作物的。
      1.3 互换
      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相互转移。互换的主要目的多是为了耕种的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互换后,互换地块的承包权、经营权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互相转移。这种互换,有同等面积的互换,也有不等面积的互换,双方多视互换地块的地级和远近条件决定。这种互换的好处是:对改变地块零星分散,实现农户的土地集中具有直接意义。缺陷是:仍不能解决一家一户为生产单元的形式,农业的规模效应仍不能很好发挥。
      1.4 代耕
      即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交给信得过的人代耕代种的方式。这多是外出打工、出嫁、上学和参加了工作等无力耕种土地的家庭,他们虽然无力耕种,但想始终拥有土地的收益权,不愿转让和退包,因而就与亲戚、朋友或邻居约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交给他们代耕,代耕期间的种植收益有的归代耕人,相应的义务由代耕人承担(如原来的农业税等),其它的土地使用权收益归自己;有的由代耕人向委托人交一定量的农产品,委托人支付一定量的报酬或种子和肥料,使用权始终不转移。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保留原土地承包人的承包权,土地仍然可作为他们的生活保障。弊端是:粗放经营的较多,同时加剧了增人不能增地的矛盾。有的举家迁出了,甚至死亡绝户了,仍然拥有土地使用权,很多新生和迁入的农民却没有基本的生产资料。
      1.5 出让
      即取得一定量的土地补偿后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形式。这种多是因公路、桥梁、公共设施、城镇建设、工商业发展等建设用地的需要,被政府征用土地的部分。这部分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就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发包方或当地政府,从而再转交给建设方,承包方对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即行终止。这种形式的结果是:有利于改善交通条件和完善公益设施,有利于顺利推进小城市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承包者来说,提前得到了实惠,多数能接受,地处偏远的和承包地较多的还巴不得多卖地变现。缺陷是:这种形式没现钱的事业办不成,同时混淆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实质上是使用权者把土地所有权一并进行了出让,因为出让的土地多是改变了用途和性质的,而真正的土地所有权者却没得到收益。
      1.6 入股
      即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股红按经营效益的高低确定。这种方式目前还在初推阶段,其好在风险共担,有利于企业、公司与当地农民的相互支持、相互关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弊在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如果企业、公司出现亏损、倒闭,农民血本无归,没了生活保障,难免出现社会不稳定的情况。因为还有不少农民是以土地为生的。
      2 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使用与农村村级组织作用发挥、农村共同富裕之间的重要关系
      土地,是农业、农村、农民最原始、最基础、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最能做文章的资本。农民要富裕,必须立足土地、还要从土地的束缚中脱离出来;农村要富裕,必须有新型、规范、能够长远发展的现代村级集体经济;农村要发展变革,必须提高农村自身的生产力,有着能够长远发展的新型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农业要发展,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而这一切,都不能脱离农村最原始、最基础、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都必须在土地规模化流转使用的基础上方能得以实现。
      首先是可以利用成片的土地来实现规模化的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使农业机械化耕作、信息化管理、现代化经营成为可能。
      第二是土地规模化的经营可以使祖祖辈辈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解脱出来,作为产业工人从事其他工作,毫无后顾之忧的去为自己和家庭增加财产性收入。
      第三是可以依托对土地规模化的经营建立人人有份儿、家家有股的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农民又可以作为产业工人投身到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中。
      第四是农村可以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为农民分红,建设和维护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现农村公益事业管理,建设文明村镇、宜居村镇,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村民共同富裕,实现农村城镇化。   而以上这一切的实现,又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有一个能够担当重任、愿意和能够带领农民进行发展变革实现共同富裕的、具有凝聚力号召力和说服力的村级组织(村民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来引导、来促进、来组织、来实施。
      不管穷村、富村,不管自然条件差异多大,最基本的一条是一样的,都有土地(山地、林地、水域等)这个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一个具有发挥能动作用的村级组织,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从土地的规模化流转经营入手,带领广大农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城乡一体化。同时,村级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代言人,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好桥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服务、纽带、保护、教育、示范、发展、合作等职能,是党和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企业的纽带,是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所以,发挥村级组织能动作用,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是实现现代农业、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条件。
      3 促进土地规模化流转使用、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城乡一体化的对策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功能和作用,激发村级组织工作能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并以此为载体,充分挖掘、整合农民手中的土地及其它自然资源,使之转化为能够增值、增效的资产,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有目的、有规范的规模化流转,通过建立一整套严密、规范、切实可行的规范制度,并藉此自主发展现代农业,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能够有效解决以上土地流转弊端,使农民利益、村集体经济利益得以和谐共存、协同发展,农民、村集体经济实体权益得以长久保障。同时也使村级组织的威信和地位、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代农业以及村民个人富裕紧密联系在一起。
      3.1 促进土地规模化流转
      摸清土地流转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研究破解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为加速推进我市土地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科学经营,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农业生产力;规范政府、村级组织(或社区)、村集体经济实体(或其它龙头企业)和农民多方的行为和责任,依法保护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利益,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使土地流转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确保参加土地流转的农民、村集体及相关方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3.2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提高其在村民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增强其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创造性和领导村民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增强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增强组织农民、号召农民、管理农村和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
      3.3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整合、挖掘集中利用农村自然土地资源和个人富裕财力、物力资源,建立股份合作式的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因村而异,选准适合本地的发展路子,突破以“一大二公”为特征的老集体经济模式局限,建立发展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要求独立运作、投资主体明确、产权清晰、利益共享、监督完善、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3.4 统筹协调推进村级组织建设
      土地规模化流转使用、现代农业推广普及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共同富裕。依靠农村自身实力从根本上改造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最终实现农民不入城、不进镇即实现在内容上、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3.5 探索政府投资的长效途径
      探索政府投资农村的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工程、村村通公路、绿化工程、防护林、敬老养老院、村级活动场所及其它社会公益设施)如何转为农村集体经济实体(或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何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使之成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共有共管的、能够发挥长效作用的基础设施。
      3.6 探索建立各种机制、制度
      通过加强和完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使用、发展现代农业、建立村(村集体)民(村民个人)共享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具体工作,从农村、农民自身实际需要出发,结合中央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其它农村制度的政策方针,由下而上,探索一套实用、有效、快捷、简明的事关农村全面发展的组织建设机制、党政经监督机制、集体经济管理及收益分配监督机制、农村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机制、村民自治管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及村级组织人员贪腐违法举报投诉调查惩处机制、村民利益损失救济机制、城乡一体化的各种衔接机制以及现代农业发展和绿色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化肥用量、农药用量、生长时期、禽畜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标示等规范。
      3.7 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
      以村级组织为主导,以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为载体,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抓手,以实现村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引导促进农村自主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在广大的普通村庄自我发展,加快农村生产方式根本性转变。
      (责任编辑 张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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