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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新冤案最新调查]林昭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03 04:33:22 点击:

      张志新为何被杀      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被割断喉管后枪杀。1979年春,此案子反,揭露案情,震惊全国。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关系,张志新冤案的真相,并没有全部公开。当年采写报道张志新案件的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最近又一次披露其案情。揭示其中新的秘密。
      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风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档案里均有案可查。
      张志新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到处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张志新曾企图自杀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批斗会上,张志新被质问:“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过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
      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
      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1970年 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至 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沈阳。
      ……
      
      张志新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 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了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6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修改过的审判意见,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xx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张志新给丈夫的诀别信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曾真:结婚14年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
      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祖国万岁!
      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到这封信时,时光已过去了10年。读信的曾真和他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
      
      死囚家属学习班
      
      据陈禹山忆述,1979年初夏,他访问张志新女儿林林,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届学习班”的情况。
      林林说: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
      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
      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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