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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普森案真凶现身:真的另有其人?!_辛普森案件的最终凶手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05 04:44:30 点击:

      1994年,一对青年男女被谋杀于洛杉矶附近的一处公寓里,从而拉开了“世纪大审判”的审理序幕。在这起案件的侦查、审理中,控辩双方使尽浑身解数,甚至还请动了著名华裔法证专家李昌钰出庭作证,最终,被告人,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 辛普森被判无罪释放。
      近日,这起在美国沉寂了近20年的案件,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美国调查探索频道当地时间11月21日播出的一部纪录片指出,美国死囚格伦·罗杰斯告诉其兄弟称,他自己才是杀死辛普森前妻妮可·布朗及其男友高德曼的真凶,这一表态顿时震惊全美,牵动各方神经……
      辛普森杀妻案的真凶到底是谁?
      铁证如山?
      辛普森杀妻案看似并不复杂。女受害人妮可·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男友罗纳德·高德曼(Ronald Goldman)在公寓遇害。嫌疑人潜入了他们的公寓,用一把锋利的匕首之类的锐器分别刺伤了两人的头部、颈部等处,导致他们大量出血而死亡。
      当地警方迅速出动,勘查了现场并提取了物证。很快,警方找到了一个嫌疑人——妮可的前夫,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辛普森。
      警方的推测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离婚后辛普森和妮可麻烦不断,为了财产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一直吵吵闹闹。而当警方怀疑到辛普森后,他干脆坐上友人的汽车逃走了,沿着州际公路狂奔,想要逃出加州。于是,警方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飞车追捕,而当地的电视台乐见其成,用直升机拍摄并现场直播这场“胜利大逃亡”,让此案瞬间就占领荧屏,吸引了美国公众的极大关注。
      最终,辛普森还是被警方顺利抓获,面临着双重谋杀的指控。
      一般来说,嫌疑人死命出逃,本身就足以让警方坐实怀疑了。而在本案中,警方以及后续的检察官,还有更多的证据,他们信心满满地宣称,辛普森的律师再厉害,也推翻不了这么多环环相扣的证据。
      在案发之前几天,死者妮可曾多次拨打911热线报警,说自己被辛普森跟踪骚扰,这证明辛普森是有作案动机与可能的。
      物证方面,检方手中的牌也很多:
      法证人员在案发现场捡到了一只手套,经辨认并不属于死者,而且上面还沾有两位死者的血迹,很可能就是凶手留下来的。在警方依法搜查辛普森的住所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他家不远处的小路上,警察也找到了一只手套,且与案发现场的手套明显是一对,上面同样有死者留下的血迹。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辛普森戴着这双手套杀害了两名死者,然后把其中一只遗忘在现场,另一只则在逃回家时随手扔在了路边。
      另外,这双手套上,还有第三个人的血迹,经DNA比对,恰恰就属于被告人辛普森。那么,这些血迹从哪里来呢?警方发现,辛普森的左手中指似乎刚被什么锐器划伤过,因此可能留下血迹。而经验表明,当一个人持刀行凶时,不小心划破自己的手指头也是完全可能的。既然三个人的血迹都留在同一双手套上,那只能说明三个人都曾接触过那双手套,而其中一个人非常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在辛普森家的卧室中,警方还找到了一双袜子,上面沾有辛普森自己的血迹;在案发现场,警方发现了一些头发,经鉴定属于辛普森;还找到了一种棕色的纤维,经比对,和他的汽车里铺的地毯完全相同。
      这么多证据,想要洗脱谋杀罪名,恐怕确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律师梦之队
      然而,辛普森始终矢口否认自己与妻子的死亡有关。1995年1月24日,此案正式开庭,站在被告人辛普森身后的,是一个由9名著名律师、法学教授、法证专家组成的辩护律师团队,其阵容之豪华,堪称“律师梦之队”。
      刑事诉讼,检方的思路是从证据入手,证明某个犯罪确实发生过,而且就是被告人(单独或伙同他人)所为。而辩护方的思路,往往也无非三条:1.该犯罪压根就没发生过,只是一起假案;2.这些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就是本案的行为人(或之一),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这些证据本身出了严重问题,不可靠、不可信,因此不能借此定案。
      在本案中,第一条思路肯定是行不通的,两具血淋淋的尸体上那么多处刀伤,毫无疑问地表明有某个人曾用刀子杀害了他们;第二条思路,看起来也很不靠谱,因为上述那些证据,足以让陪审团成员相信,那个杀人凶犯正是被告人辛普森。唯一剩下的希望,就是从第三条路突破,即否定证据的可靠性。
      然而,在1995年,DNA(脱氧核糖核酸)证据已经被世界各个主要国家的法庭所认可,其准确性、可靠性、抗伪造涂改性都非常好,这一点在法律界早已有了共识。想要否定其效力,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梦之队还是硬着头皮上了。他们先对DNA检验这个最难攻克的堡垒开了火,传唤了几位负责作出DNA鉴定的专家。专家当然说我们的鉴定非常科学,非常可靠;但辩护律师却拿出了几份记录,证明其中两家实验室,在之前的司法部的复核中都查出了错误;而另一位鉴定专家,则在取证录像面前被迫承认,自己在检测两个血液样本期间,曾经有一点儿血液溅洒到了手套上,而他并没有及时更换这个廉价的一次性手套。
      此言一出,舆论大哗。DNA的比对,在科学上是有极高的精确性,但那必须是以严格、规范的操作作为前提的。特别是在DNA的PCR扩增过程中(又叫聚合酶的链式反应,用于处理微量样品中含有的DNA,可以把极少的DNA样本精确复制到足以检测的地步),对技术人员的要求非常严苛,哪怕一个唾沫星子都可能污染到样品,何况是肉眼可辨的血迹呢?
      釜底抽薪
      然而,这些指责毕竟还只是隔靴搔痒,没法彻底击垮检方的DNA证据。辩方出奇制胜,从检方的证人下了手。
      辩护律师传唤了马克·福尔曼警官,正是他负责现场勘验,找到了那些血迹证据。在庭上,辩护人反复询问福尔曼,你有没有种族歧视倾向?有没有说过“ni**er”(系对黑人的不敬称谓)这个词?福尔曼断然否认。那好,辩护人拿出一卷录音磁带,那是十来年前福尔曼接受一个访谈节目时的录音,在短短十几分钟里,福尔曼清楚地说了这个词,而且说了41次!很显然,福尔曼撒谎了,更糟糕的是,12名陪审团员里有9名非裔美国人,对于种族歧视本来就很敏感,这下子对于福尔曼的人品顿时彻底蔑视了。随后,又因为抽血检验的记录单和用于分析检验的血样的量有出入(这也可能是因为抽血的护士随意估测了一个抽血量),辩护律师做出推测,可能是福尔曼,出于种族歧视的目的(辛普森是黑人,而其前妻妮可是白人),把从辛普森身上依法采取的血样偷偷取出一点儿,洒在了现场和手套上,伪造了物证。而检方在此也确有重大疏漏,在采集了辛普森的血样之后,没有立即送往实验室,而是放在勘察员的口袋里长达几个钟头,这足够让福尔曼做手脚了。这位猪一样的队友,让检方的证据大山轰然倒塌。   还记得那双带有血迹的手套吗?辛普森在法庭上当场试戴了一下,发现它太小了,根本戴不进去,这一点也给公众留下了强烈的印象:既然戴不了,怎么可能戴着它去杀人呢?
      总之,这个怀疑有一定道理,属于合理怀疑且无法排除,最终让陪审员做出了一致裁定:被告人辛普森无罪,当庭释放。
      辛普森获释后不久,在一场死者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却败诉了,被判赔偿一大笔钱给两位死者的家属。辛普森随即两手一摊,不好意思,没钱,我破产啦,一毛钱也赔不了。
      后来,辛普森还写过一本书,叫做《假如是我干的》,详细描述了作案杀妻的经过,当然,封皮上就写明了“本文纯属虚构”。这本书的出版遭到了死者家属的强烈抗议,最后法官裁定,书出版后的经济收益归于被害人家属,作为未履行的民事赔偿的一部分。
      辛普森本人,2007年后因为想要拿回自己的一个纪念品,被判持枪抢劫而入狱,目前也已经快要刑满释放了。虽然他已破产,但作为橄榄球大联盟的退役队员,每年还是能领取到一笔丰厚的退休金,而且,根据加州法律,这不属于可执行财产——也就是说,被害者家属不能申请法院强制将其执行。
      疑云重重
      今年9月,在一个研讨会上,此案的公诉人、原检察官克里斯多夫·达顿给出了一个惊人的假说:那双手套之所以没法戴在辛普森的手上,全是辩护律师搞的鬼。原来,当时法警不知道哪里不对劲,曾将手套这个重要的物证,交给辩护律师翰尼·科克伦辨认、保管,长达一个午饭时间。而科克伦很可能借此机会,将手套的内衬撕破,这样手套就戴不进去了。
      当然,这个假设并无依据,而科克伦在案子判决后不久就因脑癌去世,已是死无对证。
      而最近,美国探索频道在11月21日播出了一部名叫《我的连环杀手兄弟》的纪录片,讲述的是1995年被捕并被判处死刑的连环女性杀手格伦·罗杰斯的故事。在这部片子里,罗杰斯的兄弟一口咬定说,他非常确定自己的兄弟才是杀死辛普森前妻的凶手,而辛普森本人并没有直接卷入杀妻一案,他还表示自己看到过格伦·罗杰斯在凶案现场的证据。如果他的说法是真实的,那么可以说给辛普森洗掉了不白之冤。这部纪录片认为,罗杰斯往往凭借自己英俊的外表接近女性,接触一段时间后就杀死她们。而辛普森的前妻和男友是罗杰斯手下的第一批牺牲者。
      不过,被害者的家庭却并不相信这部片子的内容,并且对它大加指责。高德曼的父亲弗雷德说,“案件调查中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杀害妮可·布朗和罗纳德·高德曼的有且只有一人,那就是辛普森”。而高德曼的家人还表示,就算有上万个格伦·罗杰斯冒出来,也不能抹杀辛普森杀死前妻妮可和她的男朋友高德曼的事实。
      但是,纪录片中提到罗杰斯曾在和检控人员的来往中透露,辛普森曾雇佣他潜入前妻妮可的公寓,偷取辛普森曾送给她的一对钻石耳环,而辛普森甚至给罗杰斯发出过“万不得已可以除掉”他前妻的指示,同时,辛普森还给罗杰斯提供了妮可公寓外藏钥匙的地点。罗杰斯正是在想要潜入妮可公寓时被她的男友高德曼发现,因此高德曼成为了受害者。同时还有消息显示,罗杰斯在妮可公寓作案时,辛普森就躲在停放在附近的一辆车里,并且还曾走到案发现场,因此留下了脚印。
      当然,罗杰斯似乎很喜欢吹牛,他曾经宣称自己杀掉了70个人,但实际上他仅仅因为两起谋杀案在佛州和加州被判处死刑。警方怀疑他和10起谋杀案有关,目前正在等待死刑执行。因此,纪录片中他的供述也可能只是瞎扯而已。然而,他在1995年被捕后,曾经画出了那把杀害妮可的匕首的图样,与法医在尸体上勘测得到的结果相符,而这一点却是未曾向媒体公开的案件细节。所以,他的话也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目前,佛州警方表示,将会对罗杰斯的上述供述进行调查。即便他的话最终被证明是无稽之谈,笼罩在辛普森案上的疑云依然不会消散。
      被称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杀妻案,包含了名人、谋杀、种族歧视以及程序不当等诸多火爆元素,再加上案件本身的种种疑云,都让这个案子显得越发神秘。辛普森本人1998年曾经在一个电视节目中表示“假定我是凶手,那也是因为我爱我的妻子”的谈话曾让许多人认为这是辛普森在变相认罪,而2000年独立调查员威廉·迪尔则表示是辛普森的儿子贾森·辛普森犯下了谋杀罪;再加上不断有连环杀手才是真凶的理论出现,关于这件案子的真相在辛普森杀妻案终审判决十几年后仍然扑朔迷离。
      真凶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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