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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干谒诗 唐代干谒诗兴盛的原因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27 04:40:48 点击:

      干谒作为一种地位低者请求地位高者给予援引、擢拔,以增加入仕希望的行为方式,自汉代形成滥觞之势,至唐已蔚然成风。干谒需假以媒介,或以珍宝、或以金银、或以文章、或以诗歌。干谒诗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唐代干谒诗数量有数百首之众,尽管在数量上、艺术上没有山水田园诗、边塞诗、送别诗等题材引人关注,但依然有一些经典的干谒诗历久弥新,一些名句被累世传诵,如“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等。干谒诗在唐代形成一道颇为壮观的景象,受复杂的内外因素的影响。本章即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挖掘干谒诗何以在唐代一枝独秀的原因。
      
      一、科举制度本身产生的干谒
      
      唐科举分两大类,即常科和制科。常科的科目,不同时期多有变化,常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其中又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制科名目繁多,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军谋宏远等数十种。由于明经科在难度不大、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干谒诗主要是围绕进士科产生的干谒行为,下面我们就着重研究一下科举制度本身对干谒诗的兴盛有何影响。
      
      (一)常科取士带来的干谒
      唐科举依然保留了魏晋九品中正制一些因素,荐举在唐科举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围绕举予的产生(主要是乡贡)而带来的干谒。其二,举子进京后围绕权贵、社会名流的“公荐”而产生的干谒行为。
      举子来源有两种途径,《新唐书・选举志》载:“由学馆者日生徒,由州县者日乡贡”。乡贡是经由县、和州、府两级考试层层选拔后举送中央的。而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为才艺,二为品德。才艺尚有标准,品德实无尺度,这样的考试内容为干谒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这种制度上的不严密性是乡贡中干谒盛行的根本原因。生徒的产生多由各级学馆直接考试推举,相对规范、严格,干谒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在乡贡中频繁。
      举子除了需要干谒州、县长官外,举子进京后,还需要及时向达官贵人进行干谒,请求延誉和举荐。程千帆先生在《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中将投行卷和纳省卷做了区分。简言之,所谓行卷就是应试的举子将自己的诗文向社会上有地位的人投献,请求他们向主司即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推荐。省卷则是举子按规定直接投给礼部主试官的,又称公卷。所投内容可能相同,只一私一公之异也。由于公卷最后逐渐流于形式,一般,举子更重行卷。举子之所以行卷的根本原因在于唐代科举考试的不糊名制,这就为举子提供了一个提前展示自身才华的机会,一旦在试前积累了声誉,即使考场发挥不尽如人意,亦有可能凭借成功的行卷而登第。另外,一些政坛显贵、文坛名士通过自身特殊地位或与知贡举的密切关系可以参与决定录取举子的名单,谓之通榜。这也是举子之所以干谒非知贡举的达显之人的原因所在。《唐摭亩》卷六《公荐》载:太学博士吴武陵看到杜牧的《阿房宫赋》后,认为此人“真王佐才也”,于是向知贡举崔郾举荐,武陵“请侍郎与状头”,由于前四早已有人,崔郾终不得已,“即第五人”。又见卷八《通榜》载:宣宗大中十年(856)郑颢知贡举,委托崔雍员外为榜。至榜除日,不见榜至,焦虑之际。雍遣一小僮至,不见任何文字,不得己连夜操觚,僮儿遂“以一蜡弹丸进颢,即榜也。”颢竟“无一更易”。
      干谒诗何以在唐代盛行还和考试内容密切相关。初,进士只试策文,不试诗赋。到高宗调露二年(680)才由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奏请先试贴经、次试杂文、后试策。这在《唐会要》里有相关记载:“调露二年四月,刘恩立除考功员外郎。先是进士但试策而已,思立以其庸浅,奏请贴经及试杂文,自后因以为常式。”关于所谓“进士试杂文两首”,傅璇琮先生引徐松《登科记考》认为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天宝之间。对此,王勋成先生提出异议,认为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中宗时期。本文从王说为是,也就是说从中宗时诗赋即成为进士科优劣取舍的重要部分了,而这正是举子之所以采用诗文为干谒的主要形式的真正原因。
      
      (二)制举、荐举取士造成的干谒
      制举源远流长,兴于汉而盛于唐。作为招纳“非常之才”考试,试前培养声誉、博得名声就显得尤为重要,故荐举的作用就更大。首先,应制举人通常有以下几种渠道产生:其一,自行到当地州府州府报名,投状说明自己所应科目,叫“自举”;其二,由各地长官和在朝常参官推荐参加;其三,还可以直接到京城诣阙下自荐;其四,应不求闻达科和高蹈不仕科的举子则必须由州府录状表荐,用专车以礼举送至京。“’举子想通过第二、第四两种途径应试是必须先干谒当地州府官员的。
      其次,当实唐代规定无论举子是自荐还是举荐都需要有在朝的官员相保,保人与举子息息相关,举子高中,保人受奖;举子作弊或答非所问,保人受罚。可见,当保人是要承担风险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让保人放下包袱,要么以物贿赂,要么以才征服,干谒是必要的。
      最后,能否在考试中脱颖而出,关键还在主考。除了当然的主考皇帝外,一般还设有三名考策官,一般由中书舍人、各部侍郎、拾遗补缺担任。所以直接干谒考策官,或者通过其他达官显贵遇知皇帝,也是举子需要准备的一项活动。
      总之,无论是为取得应试资格而取悦于州府官长官、还是取信于现任官员的保人,或者受知于炙手可热的当朝显贵,干谒都是制举进阶的必须。
      
      二、铨选制度造成的干谒
      
      在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发展史上,唐代是个特殊的朝代,无论是唐前、还是唐后,举士和选官是同一过程,只有唐代,举士和选官是截然分开的两个过程,分属于礼部和吏部。对于举子来说,从礼部省试中突围出来只是完成入仕的第一步,至于何时释褐出仕、做什么官,还要经过吏部复杂的铨选过程。这一过程《唐会要》里有大概的描述:“其铨综也,南曹综核之,废置与夺之,铨曹注拟之,尚书仆射兼书之,门下详覆之。”铨试内容“以四事择其良:一日身、一日言、一日书、一日判。”察其身、言,谓之铨:观其书、判,谓之试。四事中以试判最为重要,判试两道,并糊名以定其等第,而后就可以量资授官了,最后经门下省审查,吏部授以告身(官符)。铨选至此结束。
      从以上程序看,由于铨选的组织机构南曹、铨司开始工作后均实行了锁曹、锁铨,使之处于隔离状态,加之铨试中试判的糊名制等原因,在铨选中人为因素被降到最低,干谒没有科举制下那么立竿见影。但铨选制度下的以下几个环节依然对唐代干谒诗的兴盛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守选”这一概念由王勋成先生提出,“所谓首选,就是在家守候吏部的全选期限。”守选产生原因有以下两点:表层原因是明经等一些科目及第举予年龄太小,不能立即为官,于是规定限年而仕。科举的不限年龄,和明经等科以记诵为主的特点,催生出一批娃娃及第者。据《登科记考》载,韦温十一岁及第,康希铣、权月挹十四岁及第,徐浩、元稹十五岁及第等。十几岁的及第举子显然是缺乏做官能力的。
      其一,守选制的确立。“守选”这一概念由王勋成先生提出,“所 谓首选,就是在家守候吏部的铨选期限。”守选产生原因有以下两点:表层原因是明经等一些科目及第举子年龄太小,不能立即为官,于是规定限年而仕。科举的不限年龄和明经等科以记诵为主的特点,催生出一批娃娃及第者。更重要的是,随着开科取士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第者越来越多,但官位有限,形成官少人多的矛盾。为化解这一矛盾,规定及第举子和六品以下旨授官需守选若干年。守选起于何时,并无明确记载,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的记载出自《唐会要》:“贞观九年五月敕:自今已后,明经兼习《周礼》并《仪礼》者,于本色量减一选。”可见,贞观九年己实行守选制了。守选年限,因科目不同而不同,据王勋成先生考证:进士守选三年,明经守选七年,明法守选五年,童子科守选十一年等。守选的实施,使得绝大多数登科举子都有漫长的等待时间,客观上加大了其对仕途的渴望,所以守选期间他们必定四处干谒寻求依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铨试机会。
      其二,“循资格”的确立。和及第举子守选的原因一样,六品以下旨授官随后的守选也是为缓解官位少而选人多的矛盾。关于“循资格”的创立。《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下》有简要记载:“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和,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逾越。意即六品以下的旨授官考满罢秩后,得守选若干年后,才能再次参加铨试,再根据前任考课等第量资注官。做官一任后又是考满罢秩,再守选,再冬集铨试,再授官,如此周而复始直到官阶升至五品方不再守选。有关守选年限《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下》也只是大概地说:“凡一岁为一选,自一选至十二选,视官品高下以定其数,因其功过而增损之。”即一般原则是卑官多选,高官少选,且还可按其功过减选和殿选。“循资格”的确立有力地缓解了社会矛盾,沿袭唐五代两朝计二百多年而不废,可见其意义和价值。
      总之,无论是举子守选,还是官员守选,都是为解决官少人多的矛盾的,尤其是“循资格”的确立,使守选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一定程度上人为因素减少了,荐举和干谒不再是一件普遍的事,但我们也要看到正因为有了漫长的守选,才使得绝大多数士子都将目光投向他处,中唐入幕的时尚和干谒幕主的热潮也和这一铨选制度密不可分。同时在铨选过程中虽然试判是糊名的,但铨试还有有“身”、“言”两项内容,选人还是有必要给三铨留下个好印象的;另外无论是参加铨试,还是参加科目选,都需要取解,干谒州府官员也是必要的,何况参加铨试还需要保人担保的;而无论是作为主持铨选的三铨还是科目选的主考官都是由吏部尚书、侍郎担任,所以所有想入仕途之人干谒他们几乎是无条件的。
      
      三、奋进的时代精神,济世型的人格范式
      
      如果说干谒诗之所以在唐代兴盛,荐举干谒之风的形成是其社会背景,科举制、铨选制度是客观原因的话,那么发达的唐代社会、奋进的时代精神孕育的济世型的人格范式则是其兴盛的主观原因。毕竟作为干谒的主体,只有他们具有了强烈的功名欲、远大的抱负心,才会主动地、不屈不挠地、前仆后继地拿起干谒这样武器去实现自己匡时救世的人生理想和内圣外王的人格追求。
      历史上可以和唐朝比肩的也许只有汉朝了,“汉唐盛世”成了中国历史无法复制的记忆,追风汉唐也成了历代统治者梦寐以求的理想。唐代强大的国力、富庶的经济、兼容的文化、自由的(政治)氛围、(三教)合流的思想,不仅缔造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盛世国力,催生了“盛唐气象”的诗国高潮,更孕育出积极进取、自信自尊、刚健雄壮的时代精神。诗人在这种大背景下都会表现出极度的自信自尊和强烈的功名意识。如言自信自尊,李白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教尽还复来”(《将进酒》);高适有“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别董大》);杜甫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望岳》)。如言功名理想,李白有“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杜甫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纵横沙场的边塞诗人更是如此,“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高适《塞下曲》)。
      一般来说,如果以社会态度来分。尽管我们可以把唐人大致分为济世型、出世型和愤世型三大类,但“唐代诗人功名心特重,安史乱后,虽有所变化,渐至晚唐而渐见纤弱,但积极入世的总趋势并未改变。”所以,唐人甚至所有士子都有或曾经有过一颗济世之心。如果说唐人的极度的自信来自于那个独有的时代,他们完全有理由对社会、对自己、对前途充满信心的话,那么唐人强烈的入世心理除了生逢盛世、机遇难求,急切渴望大显身手、有所作为之外,这种济世型的人格范式也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孔子很早就注意到了人的性格类别,他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可见,“孔子的人格类型理论是以入世为原则,看重个体的自我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因此他虽然提出了三类人,而他真正赞赏的是其中的一类,也就是以‘仁’为行为之本的‘中行’类,以‘中行’作为儒家的理想人格。”此外还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乾》)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大学》也主张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为“内圣”之道;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外王”之道,而“内圣”与“外王”则是人格的自我修养和社会责任的完美统一;当然在强调人的社会责任的同时,儒家也讲“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等,也肯定“自然的我”。
      正是由于唐代士子身处积极进取的大唐盛世,面对众多的入世机遇,又深受儒家设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入世模式的影响,自信的唐代士子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代的士子都更急切地想入世,这种急切,既是其才使然,也是严峻的竞争形势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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