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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头肉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2-08-17 14:45:05 点击:

      我对猪头肉情有独钟。只要去超市一见到晶莹剔透、挂着油花、热气腾腾的猪头肉,肚子里的馋虫就往外爬。妻子知道我有“三高”,每当我试图购买时就会极力劝阻。一般情况下我先自己克制,但往往最后还是控制不住。一次去超市,妻子都要结账了,我说:“等一会,我有点事。”然后匆匆离去,一会拿着一块猪头肉高高兴兴地回来了,妻子嗔怪说:“你纯粹是穷命!好肉有的是,你咋非要吃它呢?”她体会不到,回家后捣点大蒜切点姜,再倒点醋酱油、香油,用猪头肉蘸着吃,再喝上二两,比神仙都要美!
      我念初中的时候,车站南马路一个饭馆的门口,有个卖猪头肉的老汉。那时,我经常中午不回家,在饭馆吃碗素面,然后就站在老汉身旁看他卖肉。那时,学校已在号召学雷锋,按说我们新中国的儿童应该珍惜时光,多干点儿高尚的事情,谁知孺子竟如此不可教也!我小眼睛直勾勾地,专看人家卖肉,确切地说,是专看肉。那肉,红亮亮、香喷喷、热腾腾、颤巍巍,在刀下沙沙作响。看着看着,我的体内便如羽毛轻搔、奇痒难耐。
      面对那个卖肉老汉,我多次舔嘴唇、咽口水。暗下决心,将来长大了、掙钱了,一定天天来买猪头肉。哪块大买哪块,拿蜡纸包了,捧回家,妈妈一半、我一半。就米饭、就馒头,哪怕就窝头也行,有了肉,吃啥都香。
      一次,我的语文数学考了双百,母亲准备犒劳我,问我想要什么?我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猪头肉!”按说那天我们已经吃完了饭,母亲立即带我去买猪头肉,并亲眼看着我一口口吃下。那天,简直是我的盛大节日,真香啊!全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欢畅。
      那些年,每逢过年,我都能吃上猪头肉。那时,一张肉票能买一斤猪肉,但三张肉票却能买一颗猪头。一颗大猪头有十几斤,肉足足多了好几倍。
      记得有一年,年关将近,父亲兴冲冲地提着一颗毛乎乎的大猪头回家了。我和两个妹妹都兴奋地围着父亲转,目光不离那颗猪头。
      猪头煺毛是个技术活,一般人都用烧红了的火筷子烙。用火筷子烙,最大的缺点就是猪毛的根儿出不来。最佳的办法是用松香来拔,然而松香无处可寻。聪明人就用沥青来代替,效果是一样的。虽然沥青有毒,但那时人命卑贱,人们都不在乎。
      那天,父亲在炉子上架起一口小铁锅把沥青化开,然后把熔化了的沥青慢慢地浇到猪头的各个部分。等沥青慢慢凝固,变得既不沾手还算软和的时候,就从猪头的一侧慢慢地卷起。猪毛就会顺着卷起的沥青,连根拔起。剥下的沥青再次放入锅里融化、再次涂抹、再次卷起拔毛。这样重复几次后,明显的长毛就不见了。剩下的那些沟沟洼洼里难薅的毛,父亲便动用火筷子来烙,家里充满了烟熏火燎难闻的气味。
      那天,猪头搞干净已经天黑了。母亲把烫好洗净的猪头用斧头劈成两半、把炉子烧得旺旺的、然后在炉子上放一口大锅,把猪头放进去煮。等水开了,母亲慢慢地撇出飘浮在锅上面的白沫,再加上各种调料,用小火慢慢地炖。直到用筷子一戳能插进肉里,便把猪头捞到盆子里,这时,猪肉的香气充溢了整个屋子。
      这时大约已近午夜,母亲从猪头上片下一块肉,切得薄薄的,然后把我们几个孩子叫醒。于是,我们每个人都蘸着醋吃了点。肉又滑又烂又香,连打出的嗝儿都带着香气,我舔着嘴唇幸福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我只要见到一个同学,第一句话就是,“今天我们家吃肉了,很大的一颗猪头!”小伙伴都愣愣地看着我。
      “不信咋地?看我嘴上的油!”我指着嘴上的油无比得意,那天,我一直没有擦嘴。
      过年期间,只要炒菜,母亲就用刀在猪头上削下一片肉来。直到过了正月十五,这颗猪头才慢慢吃完。猪头可谓物尽其用,母亲最后要把剔完肉后的头骨砸开,把骨头吊到门背后的角落里,就成了我们冬天里最好的“护手霜”。我们每天早晨洗完手,到门后头抠一点骨髓抹在手背上,把手背放在炉子上烤烤、再搓搓,就一冬天不会生冻疮。
      在儿时的记忆中,猪头肉吃起来充满情趣。比如猪耳脆、核桃肉酥(猪头上坑洼处的核桃状肉)、猪拱嘴儿筋道、猪口条爽滑可口,从舌面滑入食道的过程,简直有种让人亲吻至深的颤栗触电感。尽管猪头难上高贵席面,但在民间却是持久的美食,有人甚至妄言:“其肉醇美酥烂,堪比熊掌之味。”
      猪头肉是肥肉和瘦肉的“天作之合”。妙在肥瘦相间,其中“猪拱嘴”部分已经分不清是肥肉还是瘦肉了。煮得恰到好处的猪头肉,皮层厚、韧劲儿足、耐咀嚼、齿颊留香,每每令食者撑爆了肚皮、而嘴巴犹觉不足。清代文人袁枚说他的家厨王小余身怀绝技。客人吃到满意的菜,开心得手舞足蹈,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下去。在我看来,吃猪头肉差不多就有那种感觉。
      参加工作后,我挣到第一笔钱,就去包头青山区的红房子买了一块猪头肉,我吩咐卖熟肉的师傅给我切得薄薄的。我接过那包猪头肉,蹲在马路边,一会就都吃进去了。
      红房子的熏肉摊,每天傍晚时分就摆出来了,街边摆张桌子,上面罩上玻璃橱窗。大铁盘子里有猪头肉、猪耳朵、口条、酱牛肉、炸小鱼、花生米等卤菜。猪头肉也就三四角钱一斤,花一块钱可以买好几样,够下酒的了。
      那时,我在二电厂的406工地上受苦,同宿舍的都是些低端青年,经济条件都较差,但每周六晚上我们都在宿舍里喝酒吃肉,酒是二锅头,肉是猪头肉。酒倒在茶缸里,大家轮流喝。能喝的虹吸,不能喝的小抿。加之大呼小叫,谈古论今,真有点江湖之风。
      不知甚原因,我总觉得猪头肉与酒是非常搭配的,当然是比较烈的酒。猪头肉是极具江湖气的,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可能吃的是烹调技艺含量极高的东坡肉、扣肉、狮子头之类的,只能是粗放式烧煮的猪头肉。
      也有人说猪头肉为动风发疾之物,凡有风邪偏盛、害疮患疔之人忌食猪头肉,我却觉得正是因为其“发”,加上酒的力量,才能让人真正血脉贲张,意气风发,感到昂扬与舒畅。
      我一直认为,猪头肉是走卒贩夫们吃的东西。以低廉的身份,做了社会底层人的牙祭和下酒菜,始终上不得台面。很长时间以来,我痛恨自己爱吃猪头肉的低俗,甚至为此感到羞惭。记得九十年代看韩剧《蓝色生死恋》,崔芯爱和尹恩熙换了妈妈之后,带的午饭也换了过来。同学指着饭盒问恩熙,那是什么啊。芯爱在一旁颇有优越感地说,那是猪头肉。恩熙低垂了头,好像吃猪头肉是一种羞耻的事情。近读周作人先生的怀旧之作《猪头肉》,文中充满了对猪头肉魂牵梦萦的眷恋,才使我心中释然。
      关于猪头肉的记载,始见于宋代的《仇池笔记》,讲的是一和尚通过奉献美味猪头肉,来逃脱官家的生死责罚。故事中,明显以个人喜怒定他人生死的时代,大约已经过去了,但猪头肉在美食界地位却就此跃升了。俗语曰:“哪有提着猪头找不着庙门的?”这其中道理更是不言而喻。
      感谢有猪头肉相陪的岁月,它至少让我找到一个为吃而奋斗的目标。如果哪一天我对猪头肉也感到味同嚼蜡,那一定是味蕾出问题了。对色香味、酸甜辣的麻木,真的很可怕。很多时候,人的愿望是从胃开始的,摆在眼前的东西往往能给我们带来庸俗的力量。
      每当我想起猪头肉,心头便无可名状地涌起一股童年的味道。那味道极其熟悉、很是具体,但又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人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苦难有太多的载体。对于我来说,猪头肉就是一种载体。猪头肉对我来说,充满了激情。而当激情走进生活,猪头肉的力量就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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