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传媒说,小布什是theforty-thirdpresident。英文forty-third之后没有量词,汉译加上个“届”字。错就错在这个“届”字。 美国1787年制订宪法,规定“总统之任期为4年”,这4年任期谓1届。从1788年选举第一届总统起,迄今共选举总统54届,即2000年11月这次选举是美国第54届总统选举。
1788年第一届总统选举时华盛顿当选。4年后他连选连任,到1796年2届期满卸任。1841年就职的威廉・哈里逊总统,一上任就生病,30天后去世,远远不足一届,却也说他是第9任总统。1933年至1945年在职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连任4届,共13年之久。总之,从就任总统到离任,不管时间长短,都叫做一任。
华盛顿是第一任总统,任期包括第一届和第二届。亚当斯是第二任总统,任期属第三届。有一任总统包括2届的,也有2任总统共属1届的,任满2届的总统(包括任3届多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多于2人共任1届的总统,所以在200多年来的54届总统任期中,只有43任总统。
小布什是第43任总统。
然而,美国开国以来只有42位总统,小布什是第42位总统。这又是怎么一回事?这完全是克利夫兰总统所造成的。他做了第22任总统(1885年―1889年)后竞选连任失败。隔了1任,他再度竞选获胜,又做了第24任总统(1893年―1897)。所以,迄今为止的43任总统只有42位总统了。
可见,小布什是美国第54届总统,第43任总统,第42位总统。
(摘自《羊城晚报》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