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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6-24 07:05:30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阜新市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楠 联系方式 4440 建设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 地理坐标 (E:121 度 43 分 44.008 秒,N: 41 度 59 分 51.21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C303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中的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阜太工信备[2019]6 号 总投资(万元)

     450 环保投资(万元)

     65 环保投资占比(%)

     14.4 施工工期 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

     25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本项目位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名为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该基地规划《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2011-2020 年)》于 2017 年 12 月22 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件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辽政【2017】255 号)。

     2020 年 8 月 15 日,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阜政【2020】96 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2014年12月30日阜新市环境保护局以阜环函【2014】53号文件对《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该规划已过期,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在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过渡期,且根据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地块新规划拟调整为工业用地(具体见附件)。

     表 表 1-1

     本项目与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审批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1、本规划实施时,应严格遵循阜新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对未纳入阜新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其他单项规划的部分,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单项规划调整时,应确保将本规划纳入其中,使本规划与阜新市总体规划等协调一致 本项目为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名为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内企业。目前该规划已过期,《阜新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正在编制中,待此规划批复后,新规划也做出相应修编。根据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地块新规划拟调整为工业用地。

     2、严格入驻基地项目的环保准入,按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实施》实施规划。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基地产业类型、规划不相符的建设项目入驻;严禁“高耗能、高水耗、高风险、高污染”项目入驻。入驻项目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大清洁能源比重,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控制度和环境监测体系,保证基地环境质量。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未列入该清单,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根据《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2019-2025年),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为村庄产业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本项目位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名为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根据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地块新规划拟调整为工业

     用地。本项目废气经采取措施后,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本项目不属于生产方式落后、高耗能、高水耗、高风险、高污染项目。本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基地一般固体废物可以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或依托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均妥善处置。

     与《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2019-2025 年)》内容及批复相符性分析:

     项目占地为租赁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六组的土地,根据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出具的地类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占地类型为采矿用地(见附件),根据《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2019-2025 年),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为村庄产业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用于工业生产、物资中转、专业收购和存储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手工业、食品加工、仓库、堆场等用地。根据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功能分区图,本项目位于村庄产业区(具体见附图),因此本项目符合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

     表 表 1-2

     本项目与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2019-2025 年)

     批复相符性分析 批复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太平区人民政府:你区报送的《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2019-1025)的批复》的请示》(阜太政【2020】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2019-202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有利于加快太平区工业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集体企业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符合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需要。

     阜新市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太平区红太阳墙体材料厂)原为高德营子村企业。本项目的改建可促进高德营子村经济发展,增加附近村民就业情况。

     阜新市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太平区红太阳墙体材料厂),原厂租赁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六组的土地建设老式轮窑

     二、以产业兴旺为前提,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依托自身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确保产业基地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四、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要与高德营子村的发展和建设同步实施。将高德营子村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

     五、请你区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并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项目,响应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拆除原有老式轮窑,淘汰原有落后设备,改建建设一条隧道窑生产线,并增加破碎工序,配套安装脱硫除尘设备。在采取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废气排放可满足相应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本项目的改建更能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小结:根据上述分析内容,本项目符合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村庄规划。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目前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已过期,新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本项目处于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过渡期,按照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阜新市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目前《阜新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正在编制中,待此规划批复后,《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做出相应修编,届时本项目用地在此次修编中拟调整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将来的新规划方向。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性质在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新规划及新规划环评中落实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内容,即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在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新规划及新规划环评中重新规划为工业用地,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表 表 1-3

      产业政策合理分析 产业政策 类别 内容 合理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鼓励类 “煤矸石、 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烧结标准砖,属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导目录(2019 年本)》 限制类 粘土空心砖生产线 本项目为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不属于粘土空心砖生产项目 6000 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 本项目年产 7500 万块烧结砖,不属于 6000 万标砖/年(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 淘汰类 砖瓦轮窑(2020 年 12 月 31日)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本项目使用烘烧一体隧道窑 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本项目是以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烧结标准砖 普通挤砖机 本项目使用双级真空制砖机 SJ1580-3000 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 本项目使用 SJ3600×520 双轴搅拌机 SQP400500-700500 双辊破碎机 本项目使用 PC1200 锤式破碎机、 SGP800×600 辊 式 破 碎 机 、GS1000×900 辊式细碎机 1000 型普通切条机 本项目使用 ZQPH48 自动切条切坯机 100 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由上表知,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所用的生产设备、生产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表 表 1-4

      制砖规划 相符性分析

     序号 号 规划及意见内容 本项目 规划相 相 符性 2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版):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包括:利用煤矸石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有益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改良土壤、生产肥料、回填(包括建筑回填、填低洼地和荒地、充填矿井采空区、煤矿塌陷区复垦)、筑路等。大力推广以煤矸石为原料的建筑材料,限制粘土砖生产,严禁占用耕地建设粘土砖厂;已建的粘土砖厂及其他建材企业生产建材产品,以及有关单位在从事筑路、筑坝、回填等工程中,有条件的,应当掺用一定比例的煤矸石。煤矸石建材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生产、煤矸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项目利用煤矸石及粉煤灰生产烧结标准砖,属于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本项目淘汰轮窑,建设烘烧一体隧道窑 符合

     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 表 1-5 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分析内容 本项目情况 分析结果 二、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结构优化与深度治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全过程环保管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

     本项目隧道窑热源采用煤矸石自身的发热量达到内燃而不用外投煤直接燃烧成砖,焙烧的热气反回用作烧结砖的干燥用热,采用脱硫塔+sncr脱硝进行除尘脱硫脱硝。

     符合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拆除原有轮窑,建设一条隧道窑,不新建煤气发生炉。

     符合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

     本项目隧道窑热源采用煤矸石自身的发热量达到内燃而不用外投煤直接燃烧成砖,焙烧的热气反回用作烧结砖的干燥用热。

     符合 (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本项目粉煤灰采用罐车封闭运输到厂区直接打到搅拌工序,不在厂区内储存。煤矸石采用原料库封闭储存,破碎筛分等工艺均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

     符合 本项目与《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 表 1-6 本项目与《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分析内容 本项目情况 分析结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涉工业炉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业炉窑以及工业炉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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