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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产病儿抱回家夭折,穷爸爸获罪心头永远的痛 宝宝早产放弃治疗抱回家怎么办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11 04:28:39 点击:

      得知外孙出世后的第二天,丈母娘喜滋滋地来医院探望,却发现外孙不翼而飞,女婿也不知去向。经“追查”才知道,原来女婿当天就悄悄将婴儿抱回了家。当赶到女婿家中时,发现婴儿早已断了气,愤怒的丈母娘扇了女婿一耳光:“畜生,世上哪有你这么狠毒的爸爸!”初为人母的妻子知情后如五雷轰顶,一下子昏倒了!
      2007年8月1日,因放弃早产儿治疗致其死亡的孩子生父陈良兴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为犯有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陈良兴被判刑的消息一传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并由此遗弃案引出一场激烈的法律、道德和制度的争论。据悉,本案是我国因生父放弃早产儿治疗导致夭折而获刑的第一例。

      中年得子愁上眉梢
      超轻的“早产儿”危在旦夕

      2007年1月11日上午,杭州某医院妇产科8号病房的刘秀英剖腹产下一男婴。可孩子的父亲屠小泉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是早产儿,体重不足一公斤,一生下来就被放进看护房的保温箱里,初为人父的屠小泉想抱一下自己的儿子都不行,只能隔着厚厚的玻璃看。孩子很小,头比拳头稍大点,啼哭声轻得像蚊子叫。妇产科医生郑重地告诉他,他妻子刘秀英虽脱离了危险,但孩子有呼吸困难、体重超轻等症状,需要抢救。屠小泉忧心如焚。
      看到别的新爸爸抱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欢天喜地的样子,同样是新爸爸的他却要为刚来到世上的儿子担忧,屠小泉不禁悲从中来。
      今年45岁的屠小泉是杭州一家钢铁公司的普通工人,收入不高,还要负担在杭州余杭农村的父母,余下的钱就不多了。由于家境贫穷买不起房,没有姑娘愿意嫁给老实巴交的屠小泉。直到2006年1月,屠小泉才在杭州三墩预购了一小套经济适用房,却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几万元债务。虽说还未拿到新房钥匙,但住新房只是迟早问题,屠小泉的婚姻大事终于不成问题了,经好心人牵线,屠小泉和同样是大龄青年的刘秀英相识、相恋,并于2006年6月结了婚。
       2006年7月20日,屠小泉发现妻子有呕吐现象,送她进医院一检查,原来妻子刘秀英怀孕了。“我要做爸爸了!”屠小泉乐得合不拢嘴,总算舍得花钱买鸡买鱼给妻子吃,好让妻子给他生个大胖小子。
      可就在屠小泉天天做着爸爸梦的时候,刘秀英突然生病了,肚子疼得像要裂开,屠小泉急忙送她到当地妇科医院。医生检查后说,38岁的刘秀英属高龄孕妇,她的身体素质差,怀孕后血压慢慢升高,各种并发症也出来了,医生认为她不宜生育,考虑到她的安全还是拿掉孩子稳妥。
      “不行!我好不容易娶上媳妇,一直想做爸爸,怎么可以拿掉孩子呢?为了保住孩子,我砸锅卖铁也心甘!”
      就这样刘秀英住院治疗了。
      住了一个月后,刘秀英的胎儿保住了,病情也得到有效控制。出了院后,屠小泉让她辞去工作在家静养。
      花了近万元治疗费,妻子又丢了工作,本已捉襟见肘的家境,现在更是雪上加霜。但要“做爸爸妈妈”的幸福感成了他们生活的唯一希望和动力,他们虽苦犹甜。尤其是屠小泉,每晚临睡前都要将耳朵贴到妻子肚皮上听一听,听到孩子胎动声,身上的疲惫便一扫而光。
      可屠小泉无时无刻不为妻子的身体状况担忧。随着产期的临近,这种担忧像只无形的手将他的心越揪越紧。
      2007年1月6日,屠小泉突然接到父亲电话,告诉他在家中静养的妻子刘秀英旧病发作,疼得发晕,情况危急。屠小泉请假后火速赶往余杭家中。只见躺在床上的妻子捂住凸起的肚子疼得直哼哼,额上汗如雨下,人已迷迷糊糊。屠小泉赶紧把她抱出门,打的送往杭州某医院。
      主治医师告诉屠小泉,刘秀英的血压很高,且是高龄产妇,一旦出现抽搐的话,她就非常危险了。而她的预产期还有三个多月,她根本拖不到那时候。眼下刘秀英肚里的孩子才六个多月,发育尚未成熟,如果剖腹产,婴儿不一定能成活……一边是他深爱的妻子,一边是他盼望已久的孩子,屠小泉陷入两难境地。但他权衡一番后,表示先要保住妻子性命,再考虑他们的孩子,并郑重地在手术协议书上签了字。
      1月11日上午,医生对刘秀英施行剖腹产手术,产下一男婴,仅950克。经过紧张抢救,产妇刘秀英终于化险为夷,逃过一劫。可男婴因体重超轻,呼吸困难,生命岌岌可危,需要抢救。屠小泉的心针扎般地疼。

       抢救中的早产儿“不翼而飞”
      原是生父“自盗”回家不幸夭折

      医生告诉屠小泉,婴儿的抢救费很高,每天要1000至2000元,而且需要连续治疗两至三个月。医生还告诉他,即使婴儿抢救存活下来,也可能出现一些后遗症。
      屠小泉估摸一算,婴儿的治疗费少说也要十多万元,顿时傻了眼。屠小泉的月工资一千多元,扣除生活费、住房按揭、养老保险等,所剩无几,而且他还背着十几万元的债,就是倾家荡产也拿不出这许多钱啊。
      但儿子得救啊。屠小泉想到转让那套经济适用房作儿子的治疗费。然而因房子尚未完工、位置和面积不理想无人问津,如果价格太贱亏得太凶,他也真舍不得。房子和儿子一样来之不易啊,他在房子和儿子之间摇摆不定。想到医生那句“即使婴儿抢救存活下来也可能有后遗症”的话,屠小泉脑子里便出现村里一户父母照顾残疾儿到老的悲惨情景,终于动摇了。
      屠小泉找到主治医生,痛苦万分地说:“大夫,我是个收入很低的普通工人,家里已欠了一屁股债,实在拿不出钱救孩子了。”医生也非常为难:“救死扶伤本是我们的职责,但医院也不可能免费给你们治疗啊。婴儿好歹是条性命,你总要想办法筹划治疗费呀。”
      现实太残酷了,屠小泉只怪自己太无能,没资格做爸爸。没钱抢救……无底洞……后遗症……这些字眼如刀一般往他心上剐,他痛苦地闭上双眼,心一横:儿子啊,你听天由命吧。
      这时屠小泉突然想到是否应该去和妻子商量一下。可随即想:“孩子是她身上掉下的肉,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于是他以看儿子为名去新生儿科抱保温箱里的婴儿。
      保温箱里的婴儿嘴唇发紫、呼吸微弱,可以说命悬一线。护士忙赶过来劝阻:“不能动,婴儿非常危险,很容易出事。”屠小泉苦笑道:“我太想儿子了,我想抱抱他。”不容分说抱起婴儿就走。
      闻讯赶来的医生似乎知道屠小泉的意图,急忙拦住他:“如果你真要抱婴儿回家的话,肯定活不成的。你别犯傻。”
      屠小泉带着哭腔说:“我没钱救孩子,只好把他抱回家。一切后果由我自己负责,没你们的事!”说罢,像个盗婴贼的屠小泉绕开医护人员硬将婴儿抱走了。
      泪水如决堤的河水汹涌而出。他在心里对儿子说:“别怪爸爸狠心,爸爸实在没办法,只能把你抱回家……”他边擦眼泪边抱着儿子悄悄离开了医院。
      见儿子抱着孙子回来,屠小泉的母亲起先喜出望外,但发现屠小泉哭丧着脸,他怀里的孩子小得可怜,且脸色苍白,一点生气也没有,心里“咯噔”一下。等明白一切后,她才哽咽起来:“我的孙儿啊,你的命为何这么苦啊……”
      也许屠小泉心里明白婴儿抱回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不愿也不敢看到这一切,所以将儿子交给母亲,嘱咐一番后便匆匆赶到医院照料妻子了。
      刘秀英一直躺在病床上,她很想知道自己早产儿的情况,便问屠小泉现在怎么样了。屠小泉对她撒了个谎:“儿子还躺在保温箱里,没事。”说这话时屠小泉的心仿佛被掏空了。
      屠小泉最担忧的事终于发生了。第二天早晨屠小泉正在给妻子买稀饭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刚才起床时发现婴儿已没气了。屠小泉的脑袋“轰”地炸了。在妻子面前他强忍着悲伤,喂妻子吃完后他才悄悄返回家中。
    [ 2 ]   屠小泉发现儿子的脸呈酱紫色,气息心跳全无,浑身僵硬冰凉。“我可怜的儿啊,爸爸对不住你呀……”屠小泉抱着儿子号啕大哭起来。
      儿子死后,万分悲伤的屠小泉找了一只木箱,匆匆将他埋在一个土丘上。他呆呆地坐在儿子坟前痛哭不止。
      而此时,听说女儿剖腹产下了一个男婴,屠小泉的岳母拎着营养品喜滋滋地来到医院看女儿和外孙。可病房里只见女儿一人躺着,却不见女婿和小外孙,便问女儿小外孙在哪儿。刘秀英摇摇头。岳母去问医生,一问吓一跳。“该死的男人,这么危险的孩子也敢抱回家。如果有个什么好歹,我跟他没完!”
      岳母气冲冲地找到屠小泉余杭老家,几间房里均没见着婴儿,便责问屠小泉母子她的外孙究竟在哪里。屠小泉像木头一样一声不吭。岳母觉得凶多吉少,便火了,威胁道:“如果再不告诉我孩子在哪里,我马上报警!”
      这下屠小泉母子慌了,见已瞒不住,屠小泉只好如实相告。岳母气得脸色发紫,指着屠小泉鼻尖骂道:“明明知道孩子危险需要抢救,却要把他抱回家往死里送,你还算人吗?”
      屠小泉声泪俱下地解释道:“妈,他是我的亲骨肉,假如我有钱治,还会把他抱回家吗?我真的是没法子啊……”
       “哼,还有啥比救人更要紧的?难道真的是没办法吗?亏你还是个男子汉。我把女儿嫁给你,我真是瞎了眼!”岳母满腔怒火,恨不得扇他几耳光。
      岳母回到医院,将外孙“失踪”的真相告诉了女儿。刘秀英当场晕了过去,醒来后哭得死去活来,发疯似的对屠小泉又打又骂:“还我儿子!还我儿子!你这个丧尽天良的,必遭天打五雷轰。我的命好苦啊,呜……”
       屠小泉“扑通”一声跪在妻子床前,涕泪满面地忏悔:“我是孩子他爸爸,哪有不救之理啊。可咱家穷哇,用什么来救孩子?而且医生说不仅抢救费用很高,即使救活了很可能留后遗症,还需要后续治疗,治疗费是个无底洞啊。你想想,假如倾家荡产负债累累的我们带了个傻孩子过日子,我们一辈子能有幸福吗?而且还要害了咱们的儿子,咱们以后还可要个健康的……考虑来考虑去,我还是咬咬牙放弃了。我瞒着你把孩子抱回家,怕你反对……”
      无论屠小泉如何解释,刘秀英就是饶不了他,她悲痛地吼叫起来:“给我滚,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你!”

      妻子悲痛欲绝的样子像锥子深深扎进屠小泉的心。他理解妻子的心情,但他觉得自己的行为虽然非常残忍,但没有错。为了家庭和孩子,他必须这么做。也许待妻子情绪稳定下来后会理解他的苦心的。想到这屠小泉觉得自己的“罪孽”减轻了许多。
       为了看看自己的儿子,刘秀英挣扎着坚持提前出院。母亲扶着她来到儿子坟前,她发疯似的猛扑上去,很快哭得天昏地暗。

      生父放弃早产儿治疗被判犯有遗弃罪,
      引发一场争议

      放弃治疗导致早产儿夭折,原以为自己的行为只会引起妻子、岳母等亲人不满和他人指责而已,是自家的私事,屠小泉万没想到等待他的竟是法律严惩。
      屠小泉放弃治疗自己早产儿致死的消息传出后,有人义愤填膺,当即向当地警方报了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传唤了屠小泉。屠小泉如实交待了自己将病危中的早产儿抱回家不幸夭折的事实,但反复强调是因为家里太穷实在拿不出钱给孩子治疗,实属无奈之举。警方认为屠小泉涉嫌遗弃罪,对他采取取保候审。
      从派出所出来,屠小泉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导致后果的严重性,以为警察问过就没事了。
      可屠小泉哪想到,6月19日,他被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提起公诉。
       8月1日,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就屠小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焦点,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屠小泉情绪异常激动,他说自己不是医学专家,也不懂法律,他只是听了医生的话,觉得孩子治不了,加上自己也没钱治,才把孩子抱回家的,孩子不幸夭折那是没办法的事。如果判他有罪是冤枉的。
      屠小泉的辩护人、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陈俊华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屠小泉因家境原因没有经过妻子同意将出生才一天的婴儿抱回家,但并没有将其遗弃在路边或其它地方,而是交由母亲照顾,主观上并没有遗弃的本意。因放弃治疗而导致婴儿夭折,可以从道德上对他进行谴责,但不构成犯罪。陈律师向法庭提出了无罪辩护意见。
      但公诉方郑重指出,我国刑法第261条对遗弃罪有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等的情况。公诉人认为,屠小泉作为亲生父亲,对自己早产的婴儿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最终导致出生不到一天的婴儿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屠小泉对刚出生的儿子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其却怕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放弃对婴儿的必要救治,造成婴儿死亡,属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屠小泉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据此,一审法院认定屠小泉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听到法院判决,屠小泉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情绪失控地大声喊冤:“我没罪!我冤枉!”
      庭下的旁听者立马议论纷纷,似乎对法院判决有异议。
      屠小泉因放弃早产儿治疗导致死亡而被判遗弃罪的案件经杭州媒体报道后,由于该案判决在全国属首例,立刻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法律、道德和制度的争议。
      上海网友“风中情”替屠小泉鸣不平:放弃是明智的,勉强养活了,将来孩子和大人都要活受罪!不能判屠小泉有罪。
      南昌的网友“一诺千斤”则认为:这是一起悲剧,没有社会救助,光判刑又有何用?贫困群体有病不治等死,是否也该将其判刑呢?
      北京的网友表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事件,这个父亲太不负责任了。让人痛心、伤心、寒心。
      针对本案,记者联系了相关法律界人士,他们谈了本案中涉及到的法律和道德及社会制度等问题。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思源认为,法院对本案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他说本案中被告人屠小泉在明知婴儿需要抢救的情况下,还是放弃了治疗,最终致使孩子死亡。对于出现这样的后果他在事前应该有所预料,但却对此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所以他在主观上持一种间接故意的心态。
      另一方面,在客观上这位本应尽最大可能挽救自己孩子生命的父亲,却以负担不起高额医疗费为由,在没有寻求其它任何可行途径进行救治的情况下,擅自放弃了治疗,任孩子自生自灭直至夭折。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也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61条规定。屠小泉是罪有应得。
      而持相反意见的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朱翠屏认为,放弃治疗早产儿,这是一个和“安乐死”同样沉重的道德话题。而且,本案中的这位父亲放弃救治,确实有着多种客观原因。事实上,出生体重1000克以下的早产儿能否存活,取决于抢救水平的高低,而高水平的抢救免不了要支付高额的费用。这对于经济拮据的家庭来讲,其压力之重是可以想象的。
      而对于本案中这位父亲来讲,还有金钱之外的更多顾虑。比如,孩子即使救活了也可能留下长期后遗症,这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多大的精神痛苦?社会又将怎样看待这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他觉得,是对孩子未来的绝望促使这位父亲擅自放弃治疗。所以,对本案,我们是不是该更多地考虑一些外部因素,而不是就事论事简单地让某一个人来承担这种生命之痛?
      对法院的判决屠小泉的辩护律师陈俊华表示难以理解,他提出质疑:“父亲因没钱放弃早产儿治疗,那么负有救死扶伤义务的医院,在本案中是否负有责任呢?”陈俊华认为,与旧《刑法》将遗弃罪的扶养义务局限在家庭、亲属关系中的狭隘范围不同,新《刑法》规定遗弃罪的义务来源并不局限于家庭、亲属的扶养义务,凡负有法律规定或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主体,如果没有尽到“扶养”义务,均应承担责任。因此,在这起案件中如果屠构成犯罪,那么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是否也构成遗弃罪?因为医院作为社会公益机构,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陈俊华提出,屠小泉不是医疗专家,医生认为早产儿病危、即使救治好也有后遗症,还有高额的救治费用等说法是否对他存在误导,导致屠最终决定放弃治疗?从现有证据看,医院并没有告知屠小泉婴儿能治愈的几率有多大。
      陈俊华律师还认为,即使屠构成犯罪,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应充分发挥《刑法》的教育功能,特别是对社会危害较轻的刑事犯罪,但对屠才良有期徒刑的判决是否能起到这样的效果,还值得商榷。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学教授、博士马良说:“屠小泉放弃早产儿治疗反映出的不仅是一个家庭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马教授指出,人的生命是不可重来的,当一个人(包括婴儿)处于被遗弃的境地,并不仅仅是家庭遗弃了他。屠小泉因为收入低又负债,从而担心医药费过高放弃治疗孩子,很难认定这单纯是家庭的遗弃。遗弃的背后有父亲的辛酸泪,怎么能将责难的矛头单指向父母与家庭呢?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人人有医保的家庭里,社会救助机制健全,婴儿被遗弃的事情就可能不会发生。他认为,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保障体系的建立,屠小泉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编辑 / 洪晓静hongxiaojingx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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