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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传_赵传弑君小考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6 04:39:33 点击:

      晋国自文公创霸,襄公继业,终春秋之世,手里差不多都攥着盟主之位。“晋霸”亦有“中衰”,等到晋灵公即位,直到晋景公的时代,楚国强盛,晋国实力不及它,在中原的地位经常受到挑战。“晋霸中衰”的原因之一就是卿族的骄横,开其专权之始的便是赵氏。《左传・赵盾弑君》中所记载一事,可被视为是赵氏异姓挑战晋国的宗法统治体系的例证。
      《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日:‘不然。’……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朝于武宫。”赵盾非亲弑君,却因“亡不越竟,反不讨贼”被董狐书以“赵盾弑其君”;而赵穿弑君却未被讨罪,反而在“晋始作六军”之时任卿,是否是如士会所言的“有宠”之故呢?

      赵穿其事其位

      《左传》中所记载赵穿的事迹有三处:一是文公十二年的河曲之战,二是文公十七年晋郑交质,三是宣公元年“晋赵穿帅师侵崇”。
      在河曲一战之前,秦、晋已有互攻。到了文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关于河曲之战,《左传》有如下记载:“秦伯谓士会曰:‘若何而战?’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日臾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赵有侧室日穿,晋君之婿也,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好勇而狂,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若使轻者肆焉,其可。’”这番对话发生在晋上军佐将臾骈用深沟高垒固守之策等待秦军自退之时。士会因令狐之役“奔秦”,本是晋国之臣,因而深知赵穿为人,对其做了“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好勇而狂”的评价。后来秦伯依士会之计,派遣军队犯晋上军,赵穿果然出来应战,又“追之不及”,反而怒曰:“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军吏劝其不听,赵穿独出,破坏了晋国的计策,只能和秦国交战,打了个平手。按此说,赵穿的确不通军事了,浪费了臾骈的一条好计策,并且毫无军纪,不知是因身为卿族日渐骄肆,还是意气用事所致。不过,赵穿独出,也未必要倾晋大军之力,虽然赵盾言“秦获穿也,获一卿矣。秦以胜归,我何以报?”是其出兵的原因,但其内心的真实意图是否是保全赵氏,或者是对庶弟赵穿“有宠”过甚,我们又不得而知了。到了夜里,秦国派行人到晋营递战书,曰:“两君之士皆未愁也,明日请相见也。”臾骈判断出秦军将要逃跑,计议从河上掩杀,败秦军。可是赵穿和下军佐将胥甲当军门呼道:“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晋军或许一来考虑到计谋已泄,二来“不约而战”的偷袭计划被这样叫嚷了出来也确实不光彩,只得作罢。
      赵穿的鲁莽之举使本来操有胜券的晋军无功而返,使经不起消耗战的秦军以攻为守,其所作所为即使因为当时赵穿只是随军作战,地位身份不在六卿之列,晋国不归罪于他,但从河曲之战晋国不胜的结果来看,称其“有功”又确实是不恰当的。然而,参看《史记・晋世家》:“四年,伐秦,取少梁。秦亦取晋之郁。六年,秦康公伐晋,取羁马。晋侯怒,使赵盾、赵穿、邵缺击秦,大战河曲,赵穿最有功。”赵穿何功之有?
      《春秋公羊传译注・桓公十年》中对“偏战”的解释是:“约定时间、地点的正规战争。结日而战,类似于事先下战书的战事。《春秋》恶诈袭而善偏战,耻伐丧而荣复仇。偏战记日,记败绩。”晋献公时期多因其“袭”的行为为其他诸侯国所不齿,如“假途灭虢”,既是以大国欺凌小国,又是与兄弟之国交战。到了晋文公重耳即位,想要扭转这种不良的国际形象,对外战事多为守礼守信的“偏战”,如僖公二十八年的“城濮之战”。赵穿本是晋襄公(一说为晋文公)的女婿,那么他或许是受了晋文公时代的诚信原则影响进而做出“当军门呼”的举动以维护晋国的国际声誉。不管怎么说,赵穿和胥甲的呼喊虽造成了秦军的成功脱逃,但也避免了此次战争以两军短兵相接再添死伤的血腥场面而告终。《史记・秦本纪》的记载又不同:“六年,秦伐晋,取羁马。战于河曲,大败晋军。”这或许是秦国国史对河曲之战秦军逃走的粉饰,又或者当时“秦不能久”,能保全军队撤退便已是胜利,正如赵穿保全了晋国的声誉便是“最有功”?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性质认定只是角度和立场的不同罢了。
      再来看看发生在文公十七年的晋、郑交质。在晋、郑交质中作为质子的四人分别是:晋国赵穿、公婿池和郑国太子夷、石楚。杜预《春秋经传集解》载:“文公八年,复致公婿池之封。”杜注云:“公婿池,晋君女婿。”石楚为郑国将帅。晋国本无公族,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按此,赵穿当是和郑国太子夷在国内身份地位对等的公室核心成员或者是和郑石楚一样的国之重臣。赵穿是晋襄公(一说为晋文公)的女婿。据《史记・晋世家》,赵穿在晋景公十二年“始作三军”之时才任卿,那么在文公十七年晋、郑交质时,赵穿应该是以晋国主婿和公室成员的身份作为质子去交换的。
      那么赵穿是否是主动去到郑国当质子的呢?在晋、郑交质的两年后,也就是鲁宣公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在河曲之战中,“栾盾将下军,胥甲佐之”,胥甲被放逐,显然是晋国追讨他在此次战争中所犯的过错。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道:“不用命指文十二年河曲之役,赵穿与胥甲不肯薄秦师于险。赵穿以赵盾之侧室及公婿故,未被讨……”赵穿未被讨固然是因其“有宠”,并且在河曲之战中只是随军作战并非出任将佐,可是前面已经分析过,光凭“有宠”的地位是否可以成功让赵穿脱罪而不被讨呢?赵穿作为质子去郑国是否与其在河曲之战中的“表现”有关呢?如果有关,是赵穿本人意识到自己在河曲之战中的行为难辞其咎主动质于郑,还是赵盾“有宠”于赵穿,为保护他不被讨而替他想出的计策呢?
      我们回到郑国大夫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这一点来分析:晋侯不见郑伯,郑国的大夫写信却是给赵盾写信以表事晋的忠心,这确实可以看出晋国赵氏势力的强大,赵盾要为庶弟赵穿想个办法逃脱罪名,依其势力,是完全可行的。尽管子家的信言辞强硬,但是当时郑国的确有向楚之心:文公十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诸侯会盟于扈地,可是最后却因为晋国收受贿赂而不了了之;郑国虽然写信向晋国表了忠心,但是心里确实开始倾向楚国了。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史》中写道:“这次晋国摆出盟主架子的结果,反弄得向郑国赔小心,大国与小国交换押当的人,也算站在平等的地位了。”质子制度本是发生在诸侯国彼此猜忌而又追求相互信任的两难背景之下处理诸侯国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可是按照前面的分析,郑国“贰于楚”是事实,晋、郑交质是发生在晋国猜忌郑国而郑国努力求得信任的背景之下,晋国既不必赔小心也不必交换要人做押当;况且晋国是大国,又处在盟主的地位,与小国 [ 2 ] 交换质子也是降低了自己的国际地位。难道真是因为“晋霸中衰”,晋国国力不济不想再生事端而与郑国交质吗?还是因为赵盾看出这是一个把赵穿送出国从而为其脱罪的契机因而与郑交质?
      我们再来看宣公元年,“冬,赵穿帅师侵崇”。《左传》记载如下:“晋欲求成于秦。赵穿日:‘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赵穿侵崇。秦弗与成。”“晋霸”当时正处于“中衰”的当儿,又树敌太多,因而想和秦国讲和。赵穿主张出兵侵扰秦的与国崇国,等秦国来救援时,借此要求讲和。但是“秦知穿谋,但救崇而不与晋成”,反而在宣公二年“秦师伐晋,以报崇也,遂围焦”。赵盾领兵救焦,但是也无功而返。赵穿的计策也算破产了。看来士会对赵穿“不在军事”“好勇而狂”的评价果真贴切。赵穿侵扰崇国“求成于秦”的计策不仅以失败告终,还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秦与晋、晋与郑、晋与楚的关系,但正如河曲之战,赵穿同样未被讨罪。
      在时间轴上,有一点值得注意:宣公元年夏天,晋国因河曲之战讨罪胥甲,把他放逐到了卫国。赵穿在两年前,也就是文公十七年作为质子离开晋国去到郑国。可是我们看到,紧随胥甲被放逐,宣公元年冬天,赵穿就又回到晋国参与政事,甚至出谋划策“帅师侵崇”了,身份地位未受丝毫影响。可见当时赵氏势力之大,赵盾对赵穿的庇护之甚,赵穿“有宠”之过。
      赵穿与“赵盾弑君”
      《左传》中所记载的“赵盾弑君”,从表面看是晋灵君夷皋与赵盾君臣之间的个人冲突,但实质却是晋国国之大宗和异形卿族之间的矛盾。
      那么不管是“赵穿弑君”还是“赵盾弑君”,其意都在于保全赵氏的势力,而当时赵氏的势力核心就掌握在赵盾手中,晋灵公要杀的也是赵盾。《国语・晋语五》载:“灵公将杀赵盾,不克。赵穿攻公于桃园,逆公子黑臀而立之,实为成公。”
      我们不妨这样思考:从赵穿的主要事迹中可以看出,赵穿不管犯了多大的罪过都能全身而退。赵穿“有宠”不假,但是在晋国当时的政治体系下,主婿的身份显然不足以成为“免罪金牌”,赵穿所依靠的“宠”,更多地来自赵盾;赵穿在晋国的地位,主要也不是依托主婿身份而来,而是依托强大的赵氏一族。
      那么当赵盾被晋灵公追杀,赵氏一族就面临着失掉地位和权力的威胁。赵穿身为赵氏成员,亦是得宠最多之人:于私,赵穿和赵盾本是手足,赵盾每逢赵穿犯错都想方设法地为其庇护,长年累月,赵穿实在是欠了赵盾一笔不小的人情债;于公,赵穿身为赵氏家族一员,自然要想办法保全赵氏势力,使赵氏所掌握的晋国政权不被晋灵公收回。于是,“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在此之前,不管赵穿是否受赵盾所托,或是否与赵盾商量,由赵穿来进行攻杀灵公的具体行动,是合情合理的。加之赵穿“好勇而狂”的性格和身为主婿和赵盾庶弟而日渐骄肆的事实,弑君行为由他完成就更讲得通了。
      然而,赵盾“亡不越竟,反不讨贼”的做法无可避免地被看成与赵穿志同,遂被董狐书以“赵盾弑君”。倘若赵盾和赵穿志同,二者所同之处也应不尽在“弑君”这一行为上,而更多的是在赵氏势力的保全上。而如果赵盾和赵穿确实志不相同,赵盾“反不讨贼”的做法是否真的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呢?
      由赵穿的主要事迹可以看出,赵穿是赵盾的庶弟,赵盾平日里就对其宠爱有加。况且,赵穿弑君的目的在于保全赵盾其人其位,保全赵氏势力,于赵氏家族是功臣,于赵盾本人是恩人,让赵盾在因赵穿弑君之举得以“未出山而复”的情况下,置赵氏家族利益于不顾,大义灭亲,恐怕是很强人所难的。董狐书法,固然是从君臣大义的角度去责备赵盾,而赵盾即便不与赵穿志同,按照人伦情常行事,终究难免“反不讨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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