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到国外去了一趟的缘故,现在常常对原本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事情有了一些异样的感觉。就拿行人过马路这件事来说吧,也让我在目睹了行人遭遇的种种尴尬之后,变得心绪不平起来。
曾听说外国人在中国大多不敢开车,即使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以后再回国,立马也变得不敢开车了。对这个说法我曾经很是疑惑,难道外国人的车技都很差吗?现在我总算弄明白了,这是因为中国人多,车多,路况复杂,缺乏秩序,如果没有一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或是在钻营能力、应变能力上稍有差池,那绝对是无法应对的。这是说的开车难。
其实最不易的,还要算是路上的行人了。现在老百姓的日子好了,开车的人也多了,马路是越拓越宽,有的路段,更是快车道挤走了慢车道,慢车道挤占了人行道,行人走路就更加难了。有时走着走着,一辆电动车冷不丁地从身边掠过,惊得人一身冷汗。既然在街上走路不易,那就尽量靠边走,“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可是,一旦行人要过马路,特别是要通过未设红绿灯的斑马线时,用这个“躲”字就行不通了。当川流不息的各色车辆碾压着斑马线急驶而过时,你再怎么内惧,也得迎头而上,壮着胆子与各色车辆碰面、过招,否则你就干脆别过马路了。
近来,我总爱关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的情景,不知不觉倒看出一点门道来。本来嘛,聪明的中国人总是能在近于绝境的夹缝中寻找到应变之道,何况过马路这等小事,还会被难倒?
过马路时的首选之法是“捷足先登”,这就是要眼快、腿快、脚快。当行人即将到达斑马线时,瞅准了无车的当口,立即撒开双腿,加快速度,一溜小跑,如果稍有迟疑,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挡了道,那就难以通过了。有的时候,斑马线上塞满了汽车,一辆辆汽车首尾相接却动弹不得,这时候就用得上“见缝插针”之法了。行人须一个紧跟着一个,小心翼翼、左顾右盼地在汽车缝中移动脚步,蜿蜒而行。那忽快忽慢、忽左忽右、忽抑忽顿、闪展腾挪的人流,不失为一道奇特的风景。有的时候,过马路的人多,大家就会很有默契地组成厚实的人墙(谓之“人墙战术”),不由分说地抢先走上斑马线,逼着汽车减速、让行。不用说,这时候走在人群中,一定有一种胜利者的感觉。
有的时候,以上三法都用不上,那就会遭遇种种尴尬和不测。一日为赶去老年大学上课,我被早高峰的车流堵在了路边。当车辆略少时,我随着过街的人群前行,可是才走了没几步,从远处疾速驶来的汽车又将我们逼退回路边。如此前进、后退几次,正好被年轻的女交警看在眼里,她强行用手势制止了车流,我们才得以通过。还有一次,我因腰病去医院做针灸治疗。回来的路上经过斑马线,见路上并无汽车,只有我一人过马路,心中暗自庆幸,可以放心大胆地慢慢通过了。谁知当我走到马路中央时,一辆汽车突然一路鸣笛,向着斑马线直冲过来,看那架势,丝毫没有减速让行的意思。那时想后退也来不及了,我只得双手护腰,踮着脚踏着小碎步尽快通过。几乎在我刚刚过了马路的一瞬间,那辆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很快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望着那扬起的尘土,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天,我与老公散步回来,照例前拉后拽、踉踉跄跄地通过斑马线。我突然止不住地笑喷出来,老公十分诧异:“傻笑什么呢?”我好不容易止住笑:“这哪是过马路呀,活脱脱把人逼得步履蹒跚、左摇右摆、前仰后合、姿态迭出,忽而快步疾走,忽而缓步挪行,忽而变换出队形,进进退退……这不是中国特有的‘舞蹈’吗?这绝对是中国的‘特产’……”可笑过之后,我不禁要问:健全人尚且如此,腿脚有疾之人如何过马路?盲人又如何过马路呢?
记得那年去澳大利亚探亲,在所有的过街通道旁都受到的礼遇,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澳大利亚的过街通道有两种标志:一种是斑马线,此处不设红绿灯,行人在此可以随意通过,而开车人到此,只要有行人,都必须让行;第二种标志是双线,路边设有红绿灯,行人要过马路可以在灯柱上按一下键,等到绿灯亮时才可以通过。我原本以为澳大利亚的交通规则制定合理,颇具人性化,所以才能营造出文明舒适的过街环境。现在看来,这只说对了一半,如果人们都是我行我素,不去自觉执行,再好的交通规则也起不了作用,也是废纸一张。
其实,中国的交通规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在第四章第四十七条中就明文规定:在人行横道线上遇有行人,机动车必须让行。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国人却“有法不依”呢?
同样面对交通规则,人家是自觉遵守,以不守法为耻,觉得丢自己脸面,不光彩;而我们许多人却是被迫执行,只要管理的手段有一丝缝隙,钻空子者有之,蒙混过关者有之,投机取巧者亦有之。这就难怪在不设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没有机动车让行人了(因为闯红灯是要罚款的)。甚至还有人制造出在斑马线上撞倒行人的惨剧,将本该保护行人安全过街的斑马线变成了“死亡线”、“绝命线”。追根溯源,国人的不识大体,不守秩序,其实是一种很自私的心理:凡事都要抢个快,争个先,生怕吃亏。这在有些人眼里也算不上什么大事,顶多就是占了点小便宜。殊不知,这种把自身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行为,毁坏的不仅是社会公共秩序,更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素质和道德风范。
曾经有人议论国人“有法不依”的状况,说是中国人太多了,法不治众。对这个说法,我实在不敢苟同。难道中国人多就可以成为无视法规,不守秩序的理由吗?香港这个地方人口密度也很大,车流量也不会比大陆小,可是人家的道路交通为何能做到井然有序呢?看来,要想维护好公共交通秩序,不在于国人的多少,关键还是要加强国人的文明道德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法的公平公正。设想一下,如果杀人越货、贪赃枉法都有空子可钻,那么还有谁会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呢?
写到这里,我竟突发奇想:既然国人的守法素质无法与国际接轨,那么斑马线的设置也不必与国际接轨了。干脆在所有的斑马线旁都装上红绿灯,这样既方便了管理,也让那些惯于钻空子的人无空子可钻。最重要的是,唯有如此,才能还行人一个文明、安全、舒适的过街环境。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