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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篇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3-01 18:09:58 点击:

    【编辑按】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小编为您整理了《研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篇》,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怀揣一颗“用法”的衷心。良法是善治的开端,善治是良法的归宿,一部好的法律如果常常被人抛之脑后而得不到运用,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有形却无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不少地方采取“封村堵路”的方式防止疫情蔓延,初衷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简单粗暴”的做法,有的把路挖断、有的堆土成山,在阻断疫情传播的同时,无形中也把应急通道和应急需要隔断,甚至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在我国,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乏,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用法律条文对照实际情况,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优化办事流程,帮助解决困难。要加大运用法律来指导工作的力度,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运行更加高效、更加规范、更加通畅。

      坚守一颗“执法”的恒心。“凡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国难财的人,要罚的他倾家荡产。”这句政府部门传递出的声音,被众多网友所点赞,反映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方面的热切期盼。疫情防控仅靠医务人员的付出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战时状态下,更要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对破坏市场秩序特别是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坚决实施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处置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重点治理好网络空间,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驳斥谣言以正视听,对造谣生事、制造恐慌、破坏稳定的人员依法作出处理,营造众志成城、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温暖一颗“普法”的热心。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在“普法”中“普济”,在“守法”中“守护”。我们党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强大政治优势,要发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战“疫”一线同群众站在一起,积极向他们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力度,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帮助端正认识、配合防控、规范言行,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使“勤洗手、戴口罩、不捕食野生动物、不传播听信谣言”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坚持把人民利益发展好、维护好,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耐心、热心、尽心为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凝聚民心、汇集民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就一定能实现万众一心、共同移“疫”。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文章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抗击疫情,法治是增强“免疫力”、提高“战斗力”的一剂良方。以法律为准绳,增强法治“免疫力”,始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施策,就能全面打赢防疫阻击战。

      增强法治“免疫力”,要科学立法。提供法治保障,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这次应对疫情中,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还存在短板,要进一步拧紧“法治”链条,科学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处理好不同法律之间的关系,避免应急立法、重复立法及立法遗漏。一方面,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促进科学立法,进一步完善在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增强法治“免疫力”,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需要通过宣传不断提高法律的知晓度,并提高执行力,法治保障的作用才能更加彰显。既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严防“破窗效应”,坚决杜绝“防控措施朝令夕改”“严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对此不满意”等问题发生,确保法治的引领和震慑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疫情的具体情况,采取合法的、合理的、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到严格执法,也要做到执法有度。

      增强法治“免疫力”,要公正司法。要以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为主线,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依照法律保障防疫物资的合理调配与透明使用,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切入点,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各地人民调解组织要司法公正,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增长。

      增强法治“免疫力”,要全民守法。法律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律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凝聚共识、统一行动,作贡献、不添乱。要依法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作斗争,不传谣、不造谣,不扰乱民心,不破坏社会秩序;不得随意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得干扰正常公务行为等。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没有旁观者的全民行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民形成守法合力是战胜疫情的基石。

      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增强法治“免疫力”,必将迎来春暖花开的美好明天!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武器,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准绳。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我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此同时,社会环境和技术手段也正不断变化,法治建设要“落地”仍需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推进法治建设,治理手段要“尝新”。司法机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应常怀抱“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精神,以先锋姿态开创符合时代背景的新型治理手段。比如当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少法院开始采用“电子书记员”,即针对简单的案件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代替原先的书记员,事后再通过语音转换文字功能完成庭审记录。如此一来既减轻了书记员的负担,又提高了庭审效率。此外,新冠疫情期间,“云法庭”的开庭同样也体现了法治与科技的有效结合。正所谓“实践出真知”,面对新事物、新技术,只有勇于尝试,才能发现问题,纠正完善,化为助力。

      推进法治建设,普法方式要“创新”。公民懂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之一,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然而,当前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公民受教育程度也参差不齐,这就要求普法工作因材施教,创新方式方法。比如针对农村地区则开展定期的法扶行动,切实解决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于城镇地区则依托社区结对律师,定期开展讲座,以案例分析、法条解析等方式为中老年群体普及法律知识。针对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青少年群体,网课形式似乎更受欢迎,当下视频网站上罗翔教授的走红便是最佳例证,丰富的案例分析、幽默的语言艺术、清晰的法律解析吸引了众多年轻人观看网课。而这种通过新媒体学习的方式也正是宣传教育方式的一大创新。党从人民中诞生,终将回归人民,政府机关也是如此,只有用人民喜闻乐见的、接地气的方式宣传教育,才能真正实现事半功倍。

      推进法治建设,维权渠道要“更新”。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目前横亘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大难题。现在,人民的维权意识起来了,但维权却依然困难。比如当下国内盛行的加班文化实则是违反劳动法的表现,然而在实际的社会运行中,由于个人生计、证据不足等等原因,个人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在完善法律条文之外,维权渠道仍需畅通更新,除了法院、司法所外可以引入律师咨询等社会服务,将各类维权联系的渠道下沉至社区、企业,切实为保障人民利益服务。

      推进法治建设实质就是将社会底线划清、划细的过程。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的落实,只有敢于“尝新”、积极“创新”、及时“更新”,才能更好、更稳地建设法治社会。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事故原因之一就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此,调查报告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势在必行。

      培育法治理念,破除思想根基不牢。培育法治理念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基础,领导干部是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培育法治理念就是培育领导干部崇尚法律、尊崇法律的理念,学会运用法律理论来分析利益关系,依靠法律逻辑来解决矛盾纠纷。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做到权由法定,权责一致;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监督,划出权利的分水岭,指明责任的边界线,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提升法治素养,破除思维方式滞后。提升法治素养是养成法治思维的途径,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行的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提升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运用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既要学习法律的具体条文,又要学习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法治素养,就是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法规为遵循指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尺度评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决策做事,不另搞一套、不另辟蹊径、不另立标准。

      规范法治实践,破除依法行政不严。法治实践与法治思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运用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开展实践活动的行为方式。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按制度、程序和规则办事,无论是执政、行政、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做到守制度、守规则、讲程序,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对于违背法治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惩戒,坚持有责必问。

      法治思维,是增强领导干部政治领导本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提升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才不会“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

      笔者认为,推进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要在全国上下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大环境,法治不但要有“广度”“深度”“力度”“硬度”,还更应有“温度”,只有充满了“温度”的法治,才能让人民无“法”不爱。

      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这表明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的所急、所需、所盼,加快完善保障民生民本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让法律成为人民捍卫自身权利的坚强后盾。国家所立的每一项法其实都是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无论是经济、教育、交易,还是健康、医疗、养老等都离不开人民的身影,法治“从人民中来”,也就是每一项立法都应是深入人民、关注人民、了解人民之后的“立法为公”的集中体现,让人民在法治中也能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如此才算得上是“立法有温度”,为公立“法”方能为民所“爱”。

      法治“到人民中去”,须做到“执法有温度”。法治的作用是为人民明示可为与不可为之事、矫正偏离正轨之行为以及预防可见性错误的发生,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法治最终还是要“到人民中去”。法律作为人民最严格的行为规范,却依然有部分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出现违法行为,或轻或重地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违法则必究。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带有“温度”的,如“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等,然而,法治温度的体现最关键还是在于“执法有温度”,执法有温度就是要让恶意违法者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还受害者一份公道,让无意违法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到最轻处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治只有先做到了“执法为民”,才能做到“执法有温度”,为民执“法”方能为民所“爱”。

      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只有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是有温度的法治,而这样的法治社会自然会让人民无“法”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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