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血脂偏高的准胖子,我可以不吃澳龙,但尤其不能忘怀吃鸡。 最近每次回乡下,幼齿的娘家人都要杀一只鸡,遂有以下情景出现:我每次腆着肚皮巡视农舍,公鸡们就惊惶地飞上龙眼树,而老母鸡则发出空袭警报,召唤一群乒乓球大的鸡崽藏在它的翅膀下,瑟瑟地望着这个生肖属黄鼠狼的贤婿。
上点岁数的人,只怕都有吃鸡情结。早年的饥饿时代,鸡可比猪金贵得多,猪肉每月还能吃上几回,但笃定能吃上鸡的,大概只有除夕和中秋,当然还有清明。我幼年时随父亲去扫墓,看见坟前供奉的熟鸡,馋得口水都下来了。父亲说,须等列祖列宗都吃完了,我们才能吃。我只好哀怨地锄草。阁下不知,饥肠辘辘地背着一只尚温热的阉鸡翻山越岭,那种煎熬和诱惑,远甚于背着一名玲珑女子爬山。
我上小学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曾有一篇文章,说是一名猎人在小兴安岭打猎,逢大雨,露营于森林,当夜将野鸡用泥包了,放在篝火堆里烤熟,撕着鸡腿送白酒。我上那堂课时,胃里的红薯已消化殆尽,饿得都快癫痫了,只见老师嘴唇在蠕动,脑海里有无数只熟女一般的裸体野鸡在飞。后来稍大了点,看了《射雕英雄传》里洪七公的菜谱,才知道这便是“叫花鸡”的做法。
今年去南京,在秦淮河畔,李香君故居的旁边,我看见有家店铺在卖裹着泥的“叫花鸡”,我并不想买,但却歪着头端详了半天。当时我在想,这鸡倘用厕所附近的泥来包裹制作,会不会吃起来有股臭豆腐的韵味。我又想,那李香君是节烈名鸡,旁近卖着“叫花鸡”,也算相映成趣,可见做鸡不分贵贱,一样流芳千古。
吃鸡曾经是身份的象征。祭祀祖宗固然要用鸡,不然坟里的客官有了怨怼,包你流年不利,考清华不上,赌六合彩不中,偶尔搞次一夜情还马上疯。招待上级领导也得杀鸡,哪怕是排卵排得正欢的母鸡也得杀,若是不肯让这点小利,领导没准就盯上你那怀孕的媳妇――他想吃胎盘了。寻常百姓家,能享受吃鸡待遇的大多是产妇,如果阁下嫁人之后,长期输卵管不畅,那么吃鸡的愿望只怕要落空。
现在吃鸡,比早年简易多了。兄弟我在北京的时候,猪肉涨价,吃不起,我遂终日以鸡鸭度日,有段时间甚至天天吃鲜鱿鱼,总是比吃猪来得实惠。但北京有一处教人不爽:自禽流感之后,全市禁售活鸡,而那些冰冻的鸡,白斩起来固然味同嚼蜡,哪怕是将那寒冷的鸡肉扔入沸汤中细熬,喝将起来,总还是有种奸尸的感觉。
上品之鸡,定要当场割颈挑破喉管,才够鲜,够嫩,够安心。只可惜,北京仅有天上人间一处可觅到活鸡,别无分店。
说起吃鸡前尘,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若干年前,曾经在广东的一个小镇上吃过以鸡为核心的百鸡宴。而10余年前我刚到乡下电厂工作的时候,厂里组织去北海旅游,途经南宁大沙田时,路边的大小饭馆站满衣不遮体的少女少妇,涂着浓烈的香水,见有大客车驶来,便摇动着胸前的痰孟,媚然呼之。思忖起来,那大约亦算是百鸡宴。
如今的我正住在大沙田,有一夜兴致来时,开着摩托载着幼齿巡游那条公路,只见夜雾逼人,沿途凋敝,哪还有当日的繁华。呵,我那有点苍老的心灵,已经不能逢见少年时的鸡汤。
(摘自《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