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宋士合曾潜逃境外长达13年,2006年7月被从美国遣返回国,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审期间。宋士合以自己的出逃经历和感受写了一封忏悔书。他写道,当地华人得知他是一个涉嫌贪污的大陆官员时,对他十分反感和冷漠。这些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使他感叹,美国不是天堂。
这让笔者不由得想起前些年流行一时,据说还是来自国外某研究机构的一项研究成果――“贪官短命论”。即腐败分子因为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害怕东窗事发,导致精神压力大而容易得某些疾病。因此大多短命。当时觉得此论幼稚滑稽,但如今从宋士合的经历来看,这个理论在国外或许还真有几分可行性。就说这个宋士合,“当地华人得知他是一个涉嫌贪污的大陆官员时,对他十分反感和冷漠”,巨大的舆论压力让他感受到“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长此下去,患上某种疾病的可能性还真存在。这对那些热衷于“卷款外逃”的职务犯罪分子或许是一个很好的告诫与震慑。然而从宋士合出逃的经历感受,我们更应该思索的问题是:如何让腐败分子在国内也能无处藏身、无路可逃,以至于在“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折磨下就此断了腐败的念头?
当前有一种“腐败的民俗学”甚是盛行,它“容易使人们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家庭利益或他觉得应当忠于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语)就是这种思维,使得社会舆论对腐败的态度颇有些“暧昧”――提起贪官的腐败行为。恨得牙根疼,但是一旦自己有了机会,也是如此;别人得利,自己气愤,而一旦某种腐败行为能使自己获益,就立即默不作声,对腐败颇有些艳羡和向往。就是这些容忍腐败、同情腐败乃至羡慕腐败、攀比腐败的“腐败文化”,污浊了社会风气,把不正常当做正常,因而无法真正形成对腐败“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无法养成对腐败“零容忍”的行为习惯。使那些腐败分子腐败行为得以浑水摸鱼,不断孳生蔓延。这正是为什么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腐败之风却仍难以刹住的深层次文化原因。在这样的环境里,贪官们只要不是玩儿得“太过”。大多会舒舒服服、滋滋润润,物质精神“双丰收”。他们不仅不会受到孤立冷遇,甚至会“边腐边升”,得意忘形还来不及,哪里会有半点“精神痛苦”?以至于宋士合们潜逃在外,才有些“水土不服”,很不适应。
“腐败文化”的流行,使腐败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和生活习惯,使人们对腐败麻木漠然,从而造成了腐败现象的恶性循环。因此,重塑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以廉洁著称的香港在1970年代的“廉政风暴”中,在大力开展惩治腐败行为的同时,还注重开展了一场“价值革命”,以提高公众对腐败的认识,让对腐败“零容忍”的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当前,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既要注意思想教育、制度管理、监督规范,也必须进行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一种反腐倡廉的公民文化,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强化舆论监督。
吴官正同志曾指出: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笔者认为,还应该加一句:从文化导向、行为方式上孤立腐败、仇视腐败,让腐败分子精神上“痛苦万分”,这恐怕就是廉政文化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