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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推荐)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2-12-09 15:25:06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推荐)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4篇

    【篇一】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年月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月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书信;
    电子邮件;
    传真;
    电话

    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访人的信访方式。

      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篇二】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新《信访条例》的几点体会】

    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
    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

    【篇三】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
    2.电子邮件;
    3.传真;
    4.电话;
    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
    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篇四】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新《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心得体会

      新《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心得体会2019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
      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
      《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
      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
      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
      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
    2电子邮件;
    3传真;
    4电话;
    5走访。
      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
      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
      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
      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
      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
      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
      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
      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
      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
    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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