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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8日下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8-22 07:09:35 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8 日下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如下:

      一、2020 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 301 万件,同比下降 19.4%。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 30.6%、12.4%和 46.1%;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 19.2%和 9.6%。

      一、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中国之治

     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自觉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0561 人、提起公诉 1572971 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

     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支持新疆等地依法防治暴恐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 5.7 万人,核准追诉“南医大女生被害案”等 35 起陈年命案。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 35 万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 21.2万人。

      在依法履职战疫和促进经济恢复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及时出台系列司法政策,指导依法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筑牢抗疫法治防线。继去年初打破常规、连续发布 10 批 55 件典型案例后,因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再就核酸检测造假、制售假疫苗等发布 4 批 19 件从严追诉典型案例,指导办案、震慑犯罪、预警社会。坚决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制定实施“11 条意见”,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 2.3 万人,同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开展企业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排查 2.1 万件,支持企业合法诉求 5519 件。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区分恶意欠薪与周转困难而欠资,以精准司法保企业、为员工利益谋长远。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检察机关参与三年

     为期的专项斗争,一开始就明确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2018 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 14.9 万人,起诉 23 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5.4 万人,是前三年的 11.9 倍。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 5732 件,占起诉数的 15.9%;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不认定 2.1 万件,占受理数的 36.3%。坚持除恶务尽,起诉“保护伞”2987 人。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去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 4年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 20 年最低。

      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起诉网络犯罪 14.2 万人,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同比上升 47.9%。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态势,专设检察办案指导组,制定追诉、指控犯罪 65条标准,用好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制度,助推依法从严治网。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760 人,已起诉 15346 人,不起诉 662 人,不起诉率同比增加 0.5 个百分点;退回补充调查 4013 人次,退查率同比减少12.4 个百分点。对赵正永等 12 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提出判处死刑的公诉意见,判决予以采纳。用好法定特别程序,力促追逃追赃。对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 19 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

     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 1421 人,同比上升 63.1%。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从 2000 年占 53.9%升至 2020 年的 77.4%。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前启后,积极履行主导责任,携手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该用尽用、规范适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明标准。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8.8 万人、不起诉 20.2 万人,占已办结案件比例分别增加 0.8和 3.9 个百分点。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审前羁押从2000年占96.8%降至2020年的 53%。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 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 6 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与公安部等出台指导意见,严惩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让“碰瓷”者“碰壁”。网络大 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 3.2 万人 4.2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 55.2%和 61.3%。为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推广云南经验,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不结案不返还惯常做法,会同有关机关一体实施。去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 1.2 亿元,惠及 3.2 万人。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5.1 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8.4 万件,同比分别上升 0.9%和 21%。与生态环境部等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会同自然资源部开展试点,强化土地执法领域协作,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出台检察政策,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促进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惩治非法捕捞。

      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 4.1 万人,同比上升 3.2%。会同公安部对 36 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会同证监会发布典型案例,严惩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指导意见,严惩洗钱行为。共起诉洗钱犯罪 707 人,是 2019年的 4.7 倍。

      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并在天津、海南、重庆等 9 省(市)试点。针对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中,权利人难以依法及时维权,全面推开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司法解释,会同公安部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追诉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协同国家版权局等对 49 起重大侵权盗版案挂牌督办。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2 万人,同比上升 10.4%。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专门规范服务自贸区建设,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出台 21 项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京津冀检察联动服务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务实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作,落实共抓大保护。沿黄 9 省(区)检察机关共同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沪苏浙皖 21 条检察意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川渝 48 项检察协作机制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渝桂检察协作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安全畅通。辽吉黑检察机关携手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

      促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召开视频会议,共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惩防跨国犯罪,完善跨境司法协助机制。首次发布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规范境外取证。依法办理涉外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法治为“一带一路”建设护航。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 2.2 万件,监督撤案 2.4 万件,同比分别上升 34%和 58.4%。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 2 万人、追加起诉 2.9 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 13.8 万人、不起诉 4.1 万人。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8903 件,同比上升 7.2%。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吴春红投毒案” “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同时,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启动问责程序。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3 案 29 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直接组织对 3 所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推进常态化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河南检察机关在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某监狱一度监管秩序混乱,对 7 名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时严肃追究6 名派驻检察人员相应责任。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5.1 万人次,同比上升 33%。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提出民事抗诉4994件,同比下降2.1%,法院已审结案件改变率 8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9900 件,同比上升 24.2%,法院采纳率 68.7%。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 3.3 万件,同比上升 84.4%。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 万件,同比上升 59.7%。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 10090 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 1352 人,同比分别上升 27.9%和 6.5%。就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五号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2 件,同比上升 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198 件,是 2019年的 2.4 倍。对行政审判中违法送达、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提出检察建议 6067 件,是 2019 年的 2.2 倍。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2.5 万件,同比上升 93.4%。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6304件,其中讼争 10 年以上的 353 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去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 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 1.4 万件,行政公益诉讼 13.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 1 倍和 14.4%。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直接办理了一批跨区域和影响性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 万件,同比上升 14.1%;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 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起诉 8010 件,同比上升 67.6%;法院审结 5976 件,支持起诉意见 5935 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 2.7 万件,是 2019 年的 3.4 倍。

      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把民法典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价值指引,刑事追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民事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对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5万件次。妥善处理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对于民事欺诈、合同纠纷案件,准确判断主观故意,谨防违法追诉;对打着民事交易、经济纠纷幌子,实为侵财犯罪的“套路贷”等,

     严格依法追诉。

      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 958 件,同比上升 30.5%。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控辩协商。携手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同构积极、建设性检律关系。

      四、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 10 部门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 8268 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7 万件。联手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对盗窃、破坏公共场所窨井盖行为,以破坏交通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追诉。办理涉窨井盖刑事犯罪 106 件、公益诉讼 424 件。梳理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该部牵头制发窨井盖管理指导意见,促进对水电气、供暖、通信、广电等各类井盖联手共治;地方检察机关联动落实,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 17.6 万处。井盖必须安全地踩在脚下。

      以公开听证办好群众信访。去年新收群众信访 92.7 万件,均在 7 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 99.8%。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同比下降 4.3%,重复访同

     比下降 13.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办理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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