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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夫妻冤冤相报,16场抚养官司打死亲生女儿两败俱伤 两败俱伤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11 04:30:04 点击:

      20年前,她与他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因夫妻感情不和,两年后他们离婚,两个孩子随她生活,他则每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自1994年起,为了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她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生涯。她14次将他告上法庭。他也两次反告她。16场官司16份判决,创造了江西夫妻离婚后诉讼之最。自2005年起,他怀疑小女儿非自己亲生,要求做亲子鉴定,官司波澜又起。2006年12月24日,他们正在读大学的小女儿因不堪承受父母亲的官司之羞,突然在家服毒自杀……

      A. 离婚积怨心生报复

      1985年元月,经人介绍,已经有过两次婚姻的汪明与柳玉秀登记结婚了。刚结婚时夫妻感情和谐,1985年9月17日,柳玉秀生下了大女儿汪月。自从生下汪月后,夫妻关系就出现了裂痕。这年,有一对农村夫妻租住到了他们家。他们长年在火车站“拉客”,生意做得很火。柳玉秀发现他们收入很可观,晚上也跑到火车站帮人家蹬三轮车“拉客”,常常是晚上9点钟出去,深夜三四点钟回家。汪明对妻子拉客很有意见,夫妻俩为此经常吵架。
      1987年2月17日,他们第二个女儿汪小雯出生了。由于汪明前妻的两个孩子还跟他一起生活,孩子多了,家庭负担更重,夫妻俩更是吵得没有宁日。1988年元月,汪明以性格不合、婆媳关系紧张、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南昌市地方法院起诉离婚。尽管他的妻子柳玉秀很不情愿,但汪明一再坚持,夫妻俩还是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名。
      协议规定,双方同意离婚,夫妻所生女孩汪月、汪小雯由妻子柳玉秀抚养,汪明每月给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各18.5元。离婚后,柳玉秀带着两个女儿离开了汪明家,在南昌市火车站附近租了一间房,开始以蹬三轮车谋生;汪明则在南昌某机电厂上班,除去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外,他还要抚养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的两个女儿,生活也很不容易。
      好在两人当时还年轻,又勤劳肯吃苦,没过多久生活略有了起色。1989年1月,柳玉秀与跟她一起蹬三轮车的黄丰生结婚,并于同年8月生育了一个男孩。同年6月,汪明也与刘兰慧结婚,一年后也生育了一个男孩。每到年初,汪明就自觉地把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准备好,亲自送到柳玉秀手里。刚离婚的那几年,两家井水不犯河水,生活比较安定。
      1994年7月23日下午,汪明夫妻牵着儿子从小区里出来,准备送儿子去幼儿园,恰巧碰到柳玉秀蹬着三轮车路过南昌某机电厂门口。刘兰慧看见扬起手就喊:“哎,蹬三轮的过来!”柳玉秀听见喊声猛地刹车,调转车头就踩过来,然而当她发现刘兰慧身后的汪明时,急忙蹬着车离开。刘兰慧不认识柳玉秀,急得用南昌方言朝柳玉秀的背影骂了一句脏话。
      看到前夫一家亲热的场面,心里本来就不舒服的柳玉秀,以为刘兰慧是故意羞辱她的,不由得恼羞成怒,她蹬起三轮车飞速地朝刘兰慧撞来。汪明眼疾手快,急忙将妻子拉开。柳玉秀走下车对着刘兰慧的脸就是一巴掌:“我拉谁是我的自由,你这个婊子竟敢侮辱我!”两人马上打成一团,直到厂保安赶来事情方才平息。事后,柳玉秀了解到汪明厂里效益很好,他每月工资增加了不少,刘兰慧也在厂里做了家属工,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想想自己再婚后夫妻俩只能靠蹬三轮车谋生,巨大的反差使她心里更是不平。
      7月30日,柳玉秀找到汪明说:“你现在发财了是不是,想没想过你两个女儿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既然你们好日子过得不耐烦,那好,你两个女儿的抚养费也该增加了吧!”汪明说:“抚养费是法院调解的,怎么由得你随便要?”柳玉秀二话不说,就以两个女儿的名义第一次把汪明告上地方法院,1994年10月19日,南昌市地方法院判决汪明每月负担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各30元。
      柳玉秀嫌法院判决的标准太低,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4年11月1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汪明每月负担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共100元。然而,柳玉秀在法庭上公然说:“我告诉你汪明,只要我们生活得不好,你就别想安宁!”汪明害怕她今后再以女儿的抚养费打官司,为了息事宁人,汪明找到柳玉秀商量:“我们各养一个女儿行不行?别闹得让人看笑话!”柳玉秀说:“没门!反正我是蹬三轮车的,已经习惯别人笑话了!”
      1995年10月,汪明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大女儿汪月的抚养关系,改由他抚养。
      接到法院的传票,柳玉秀不由得怒火中烧:“你想从此一了百了,没那么容易!”于是,她不但不同意变更大女儿的抚养关系,还以两个女儿的名义,于1996年8月,第3次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汪明再次增加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996年12月6日,法院裁定中止柳玉秀两个女儿的诉讼。
      柳玉秀对法院的裁定深感不满。一天,柳玉秀打听到汪明夫妻在南昌中山路建了一栋楼房,已经出租给别人,心里更是不平,1996年12月15日,她再次以两个女儿的名义,将汪明告上法庭。柳玉秀说,两个女儿都在织布厂子弟学校读议价书,学费负担很重,何况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还有汪小雯二胎上户口罚款1200元,还有她治病也花了不少钱,因此,她要求汪明每月再增加抚养费到200元,承担汪小雯上户口罚款800元。
      1997年2月20日,地方法院判决汪明每月负担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各100元;承担汪小雯第二胎上户口罚款600元;承担汪月、汪小雯的医疗费用百分之五十。接到法院的判决后,汪明心里很难受。他知道如果两个女儿仍由柳玉秀抚养,那他就永无宁日。只有变更一个女儿的抚养权,才能彻底打消柳玉秀告状的念头。于是,汪明以要求变更大女儿的抚养权为由,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1997年4月2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考虑到汪月、汪小雯都在织布厂子弟学校读议价书,每年要交借读费,为了节约开支,汪明与南昌某机电厂子弟学校联系,请求学校接受两个孩子来机电子弟学校就读。

      B. 心理失衡每年一告

      学校同意给予姐妹俩本厂职工子女待遇,免收借读费。但是,当汪明高兴地把厂子弟学校的意见告诉柳玉秀时,柳玉秀竟然不同意,她阴阳怪气地说:“谢谢你的好心,两个女儿在织布厂学校习惯了,她们不愿去!”汪明说:“你问都没问,怎么知道她们不愿去?”柳玉秀说:“我生的女儿怎么不知道?”汪明说:“你不让她们转学也行,那以后的借读费就别再找我了!”柳玉秀回答说:“这可由不得你了!”没过多久,汪明再次找到柳玉秀,商量两个孩子转学一事时,柳玉秀说:“你家不是很有钱吗?除非你将原来的老房子赠送给我,否则我永不妥协!”
      汪明回答说:“当初离婚时你为何不提,现在再要房子你不是故意刁难我吗?”柳玉秀回答说:“不错,我就是要让你不得安宁!你不给可以,我们走着瞧!”1998年8月11月10日,柳玉秀又二话不说:第5次以两个女儿的名义,把汪明告上南昌市地方法院,要求法院判定汪明每月负担两个女儿抚养费增加到各300元。
      1998年12月28日,地方法院判决汪明每月负担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各120元。接到法院的判决后,柳玉秀认为法院判决太低了,于判决下达的第8天,第6次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强烈要求法院判定汪明每月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各300元。而汪明则坚决不同意增加抚养费,要求将两个孩子转学到其所在单位的机电子弟学校就读,以免交借读费。1999年3月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汪明每月负担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各150元。
    [ 2 ]   1999年5月的一天,柳玉秀拉客路过江电厂时,发现汪明的妻子买了一台补鞋机,干起了补鞋挣钱的门路。她听人说刘兰慧轻轻松松一天竟能挣二三十元,生意很红火。想起自己每天踩三轮车也就二三十元收入,而且自己45岁的人了,再也踩不动了,就想改行放弃三轮车补鞋。于是,柳玉秀找到汪明,要求他帮她买台补鞋机。汪明把厂址告诉她,叫她自己去买。柳玉秀竟然说:“你不买也行,那我明天就告你!”仅仅过了三天,柳玉秀就以两个女儿的名义,以汪明每月负担两个女儿抚养费各150元太低,要求增加到每月各400元为由,第7次将汪明告上法庭。2000年6月28日,地方法院判决汪明每月负担汪月、汪小雯抚养费增加到各160元。判决下达后,柳玉秀问汪明:“补鞋机你买不买?”汪明说:“一台补鞋机又要不了多少钱,为什么一定要我买?”柳玉秀二话不说:第8次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增加两个孩子的抚养费。2000年9月21日,南昌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从此,为了报复前夫,柳玉秀每年都要以增加女儿的抚养费为由,将汪明告上法庭。从1994年起,到2005年初,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柳玉秀14次将丈夫告上法庭,平均每年打一场以上官司,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由当初每月各18?郾5元,增加到220元,法官们戏称柳玉秀为“告状专业户”。2005年元月21日,汪明所在单位改制,57岁的汪明从工厂下岗,月收入由原来的八百多元下降到五百多元。为了拒绝再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汪明不得不找理由对付柳玉秀。他回忆起柳玉秀怀上汪小雯的那段时间,自己正与她闹离婚,已经与她分居,便怀疑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C.省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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