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文明礼仪 > 正文

    拘役属于刑罚吗【从刑罚目的探讨拘役刑的存废】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20 04:52:37 点击:

      摘 要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我国刑法第42条到第44条对拘役刑进行了规定,然而,如此短暂的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能否达到刑罚的目的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从刑罚目的出发探讨拘役刑的存废,使得人们更深刻的理解刑罚的目的和拘役刑的不足。
      关键词 刑罚 刑罚目的 拘役
      一、刑罚目的对拘役刑的要求
      刑罚目的是国家据以确定刑罚政策、制定刑事法律,特别是设计和制定刑罚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国家适用刑罚同犯罪作斗争的最终归宿①。关于刑罚目的有多种说法,本文采用刑罚单一目的说即刑罚的目的只有预防犯罪这一个目的,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使犯罪分子身心感到痛苦,不敢再次犯罪,特殊预防针对的是犯罪分子;一般预防,是相对于个别预防而言的,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而对社会上的其他人主要是指那些不稳定分子产生的阻止其犯罪的作用,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②。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③。拘役刑期为1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的不超过一年。刑罚目的要求拘役刑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首先,要求拘役刑的设置能够预防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其次,要求拘役刑的设置能使除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人不再产生犯罪。而不到六个月的拘役刑产生各种各样的弊端,严重偏离了刑罚目的的实现,因此,从刑罚目的出发,废除拘役刑有一定的合理性。
      二、拘役存在的弊端
      (一)拘役场所条件差,没有教育改造的条件。
      刑法虽然原则上规定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拘役所执行刑罚,但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设立拘役所,对犯罪分子执行拘役的场所往往是看守所,而看守所没有适合的条件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和改造。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往往是比较轻微的,在不具备良好教育改造条件下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犯罪分子容易产生交叉感染现象,不利于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
      (二)拘役刑期短,达不到教育改造的目的。
      对犯罪分子剥夺自由进行教育改造往往有一个较长的过程,犯罪分子在剥夺自由的前期往往十分痛苦,在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反省自己的错误,并接受教育改造。拘役的刑期往往不超过六个月,犯罪分子在此期间,处于痛苦状态中,很难接受教育改造,使得刑罚只发挥了惩罚犯罪分子的功能从而达不到刑罚目的。
      (三)不利于犯罪分子重回社会。
      对犯罪分子剥夺自由并不是终身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终归要回归社会。拘役刑虽然只是短期的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但往往产生很多不利于犯罪分子重新返回社会的弊端。比如犯罪分子在拘役刑执行完毕后往往丢掉了原来的工作,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六个月后的生活往往产生很大的变化,不利于犯罪分子重返社会。
      三、废除拘役刑的合理性
      (一)废除拘役刑不影响刑罚体系的完整性。
      为了发挥刑罚的功能和实现刑罚的目的,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如果将拘役刑从刑罚体系中排除,其他刑罚方法完全可以实现拘役刑发挥的功能,并且避免拘役刑带来的缺陷。比如犯罪分子罪行比较严重,可以适用短一点的有期徒刑;如果罪行比较轻微,可以适用管制甚至罚金来达到刑罚的目的。总之,废除拘役刑完全不影响刑罚体系的完整性。
      (二)废除拘役刑不影响刑罚目的的实现。
      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对罪行较轻微的犯罪不予关押,犯罪分子在深刻反省自己行为的同时不影响犯罪分子的家庭和工作,使得犯罪分子更容易接受刑罚的处罚。犯罪分子在接受处罚后,没有影响他的工作和家庭,犯罪分子便能更快的重回社会,根本上实现刑罚的目的。
      (三)废除拘役刑符合刑罚经济的要求。
      任何一项刑罚方法都需要成本,而每一项成本都需要算在纳税人的身上,因此,任何一项刑罚都要考虑经济原则。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需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达不到应有的结果,将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将拘役刑取消,会节省更多的资源去处理更严重的犯罪,符合刑罚经济的原则。
      (四)废除拘役刑符合刑罚的发展趋势。
      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轻刑主义,对犯罪分子讲究人道主义,着重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随着经济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社会民众已经接受轻刑主义,对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以罚金或者管制进行代替,不仅更符合人性化原则也更符合刑罚的世界发展趋势。
      四、小结
      刑罚不是立法者简单构想形成的,每一项刑罚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比如古代残忍的株连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条件:一、父权家长制下家长的权威决定了承担责任的连带性;二、政府不具备获得详细信息的能力,基于成本的要求,不得不采取连带主义;三、株连体现的连带主义更有利于对民众的监督。拘役刑也是如此,只有在具备此种刑罚条件的情况下,才有拘役刑存在的合理性,而现行的刑罚目的和民众对刑罚要求显然不再适合拘役刑的存在和成长。因此,废除拘役刑是现今刑罚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高铭暄,马克昌著.《刑法学》(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43.
      [2]陈兴良.一般预防论[J].载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2。
      [3]高铭暄,马克昌著.《刑法学》(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54。

    推荐访问:目的 拘役 刑罚 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