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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千亿龙头】 雅居乐提出千亿目标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02 04:44:40 点击:

      群龙无首,是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前最突出的行业现状。我们是需要“万帆竞渡长江”的热闹景象,还是需要真正的航空母舰编队,答案不言而喻。拥有千亿规模和世界一流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既是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更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实现的重要保障。给市场、给政策、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环境、减少恶性竞争,达成培育千亿规模世界级软件和IT服务企业的目标一定不是梦。
      “辽宁”号舰正式入列,舰载机成功起降,中国航母顺利出航,世界瞩目。“走你”身姿蹿红微博网络,“航母Style”风靡大江南北,国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在中国航母诞生之前,提起我国海军,标志性力量当属核潜艇,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主流观点认为中国只需发展核潜艇,就可以实现攻守兼备的海上国防战略。但核潜艇给人的印象是行踪飘忽、神出鬼没,如果以此作为我国海军的战力形象,总显不够光明正大。航空母舰则不同,其被誉为“海上巨无霸”,一举一动均摆在明面,纯以实力取胜,更显厚重之感。拥有一艘航母,就可以让一个国家的海军战力大幅度提升。
      更重要的是,航空母舰并非“孤家寡人”,其往往以战斗群编队出现,完整的航空母舰战斗群编队通常还包括巡洋舰、驱逐舰、反潜舰、潜艇、补给舰等,而航空母舰上运载的飞机类型则包括战斗机、攻击机、预警机、反潜机或直升机等多种机型。航母战斗群整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可以完成海战、空战、电子打击、反潜战、对陆攻击和登陆作战等各种作战任务,是真正的海上霸主,其战略威慑能力无与伦比。没有任何一种武器系统具有这样多方面的作战能力,在当今世界,只有航空母舰才能对抗航空母舰。
      如今,我国的航母“辽宁号”舰刚刚入列,要建成完整的航空母舰战斗群编队,尚需时日,但中国航母的梦想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拥有了航空母舰,我国海军的力量布局才显得更加完整,其战略意义十分重大。
      如果将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比作中国海军,会发现,我们当前最欠缺的同样是航空母舰级别的龙头企业。
      曾几何时,解放军百万雄师过大江,长江江面上万帆齐发,场面尉为壮观,令人热血沸腾。只是,如果放到今天,“万帆竞渡长江”的水上战斗力不值一晒。
      如今,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样呈现百舸争流、群龙无首之局,虽然热闹非凡,但谈起产业做大做强的战略发展目标,依然感觉力所不及。培育出航空母舰级别的世界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进而带动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既是市场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迫在眉睫。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实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著名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到2015年,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产生3到5个千亿级企业。”
      “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被列在“十二五”规划中八大重点工程的首位,其主要内容是“积极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支持骨干企业进一步提升已有优势技术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尽快形成规模优势。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横向和纵向整合,加快培育一批管理水平先进、创新能力强、规模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名牌产品,打造一批服务品牌。集中政产学研用多方资源,优先安排公共资金,加强产业链薄弱环节的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前景广、产业链带动作用强的新兴软件平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区域化集聚发展能力,形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局面。”
      将“培育产生千亿级企业目标”写进“十二五”规划,充分显现了产业主管部门在此项工作上的雄心和决心,而且政府已经在行动。2012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先后颁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和《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17号),对市场进一步进行规范,并探索培育龙头企业的方法,引发了行业热议。
      资质认证标准出台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评定条件”于1999年11月正式对外颁布,推出的目的是“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中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以下简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四个等级,每个等级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多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评定标准。不同层级的企业具备承担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会有所差异。(见表一)
      为实现资质认证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对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在第二十七条则规定:“如因计算机信息系统主建单位没有按规定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将由有关部门追究信息系统主建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
      以上这些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使系统集成资质认证逐渐被市场普遍接受。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副主任陈勇介绍说:“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推出让客户在选择信息技术服务商时有了可衡量的参考标准,因为契合市场和用户的实际需求,因此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党政、军队、社团、金融、电信、交通、能源、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行业。”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和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两家部级评审机构,承担了大部分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审核工作。
      认证是否需要?
      从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办法颁布算起,如今12年已过去,回顾资质认证在中国企业发展成长中所起到的作用,企业的看法各有不同。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左春对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推出给予了充分地肯定:“在资质认证出台的十几年前,中国本土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总体比较弱小,实力相对有限,与跨国公司竞争,处于绝对的劣势,单凭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赢得客户和项目,这是客观事实。客户即使想选择本土企业,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政府推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对我国本土技术服务型企业起到了肯定和扶持作用,将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市场竞争起点逐渐拉平,这为本土企业赢到了更多的市场机会。这方面我认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推出对市场进行了必要的梳理和规范,维护了健康的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这种做法是没错的。”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刚刚在今年10月获得一级资质,公司负责资质认证管理工作的PMO潘纯峰表示:“我们可以说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见证者和受益者,因为公司成立于2001年,从四级资质开始参与认证,一步步升级,2007年我们拿到二级认证后,又经过了整整五年的努力,今年才拿到一级资质,非常不容易。在公司内部,对获得资质认证高度重视,是‘一把手’工程,各个部门都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我认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推出是政府做出的正确市场引导行为,按照资质认证的标准要求,这些年我们一直在不断完善自身的各项能力,企业综合竞争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对企业的成长很有帮助。”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邱鲁闽,他说:“评定系统集成资质的初衷是评价和衡量技术服务商在项目集成方面的能力,在具体实践中作用是相当明显的,以数字政通为例,为了达到资质的要求,公司近年来在项目经理队伍建设、系统集成工程师的培养、项目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公司技术能力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在数字政通主要涉及的电子政务及智慧城市市场,系统集成资质已经是比较普遍的招投标要求内容。”
      高博技术与战略研究所(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慧女士的观点有所不同,她认为政府推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实际上是一种行政对市场的干预,“没有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国本土技术服务企业是不是就一定发展不起来,我看未必。让市场说话,让客户选择,企业在市场自由竞争环境中成长,这样的企业更加经得起风雨的检验。人为设立竞争门槛,不利于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的成长。”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孙国锋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说:“系统集成服务不同于产品,很难做量化评估,如果没有资质标准对服务商进行识别,客户在选择时会很困惑。同时,一个产业如果没有任何竞争门槛,什么企业都能做,恶性竞争将难以避免,产业要想发展壮大会非常困难。政府推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从规范市场、对产业发展进行战略布局方面考虑,非常必要。”
      另一方面孙国锋还指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遵循“大鱼吃小鱼”的规则,“企业规模越大,越可以通过兼并收购、大规模研发投入,扩大市场领先优势,企业越小越被动,如果政府不去推动产业的发展,不在高端产业上进行布局,引导企业在高端产业进行长期投入,而全靠企业在市场中拼杀,恐怕让本土企业发展起来会很困难。”
      标准是否合理?
      陈勇介绍说:“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自推出后,先后两次对认定条件进行修订,分别在2003年和2012年。今年的认定条件修订内容变化是最大的,主要是因为产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至于认定条件是否合理,我想不同层面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小企业肯定嫌门槛太高,大企业可能会认为门槛太低,政府可能认为条件可以再高一些。我觉得现在能被市场普遍认可和接受,党政和其他很多行业的项目都将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作为参考标准和依据,是非常好的发展状况。”
      通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03版和2012版指标变化进行比较(见表二),会发现2012修订版内容变化主要是提高了一、二级资质的评定条件。
      潘纯峰认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比较合理,体现的是“宽进严出”的原则,“四级资质的认定条件其实不高,只要做过两年系统集成业务,就基本可以拿到资质,但越往上走,升级标准越高,这对企业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左春表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是政府制定的相对比较合理的市场规范,其中很重要的是引入了升降级制度,“因为有升降级的规定,所以对企业有相当的约束力。”
      中联科技中国区总裁奎建生同样认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标准相对合理,“关键是认证审核过程要真正公平,审核出的应该是真正合格的一二三四级资质企业。”
      截止到2012年11月,获得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企业共3929家,其中一级资质237家、二级资质563家、三级资质2190家、四级资质939家。(见表三)
      管理是否到位?
      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因此其管理的规范性受到企业普遍的关注。
      陈勇介绍说,目前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共有14位主评审员参与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审核工作,另外还有评审员和助理评审员,“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文审、现场审核和出具报告。”
      为了做好审核工作,保证客观公正,杜绝暗箱操作,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采取了很多监督机制:比如AB角管理规则,即以前去审核这家企业的是A评审员,那么这一次过去审核的一定会是B评审员,而且并不是事先指定具体派谁去;另外,在每次审核小组的成员里加入有监督职责的人,回来要向管理层做述职汇报;还有,在合同当中明确规定,不接受企业的任何贿赂,并公开了检举举报的方法。
      “最难处理的问题是降级。导致企业降级的因素很多,比如说财务报告,企业可能报过来的财务数字符合要求,但是我们最后一查证据,发现支持这些财务数据的证据不成立;再比如审核时,发现获得相关认证的人员数量不够了;或者企业报上来的那些软件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当然也有出现大规模亏损、达不到评定条件要求的企业;还有企业信誉出现重大问题,以上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企业被降级。”陈勇说。   降级因为会影响企业的“饭碗”,有些不理性企业的过激行为甚至会危及评审员的人身安全。“我们确实碰到过,比如围着女评审员不让走,我们的评审员还收到过进行人身威胁的手机短信。因为现场审核只是全部评审工作中的一个环节,所以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规定,在现场审核时只做取证和记录,不在现场下最终结论,企业降不降级与个人无关,是评审机构对企业,而不是个人对企业。而且评测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后,部里还有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做出最终评审结果。”陈勇介绍说。
      奎建生对这一点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还是现场下结论更加透明,“不能因为有个别不合法的现象发生,就因噎废食。不在现场下评审结论,企业就有理由怀疑可能存在暗箱操作。”
      转包与分包
      李慧认为,更大的管理问题会出现在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实际使用上,“我们做项目监理时,遇到过项目被四五次转包的现象,客户利益根本无法保证。有些企业将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当成生财之道,随便租借、转让和买卖。”
      实际上,管理办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在“罚则”的第二十九条规定“获证单位必须正确理解与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制度,正确使用《资质证书》。对于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书》的将给予警告、停止使用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陈勇表示,转包项目和借资质属于违规,一经发现将被严厉处罚,因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在欺骗客户。但是项目分包,有其合理性,“现在很多项目希望有一个总集成商,然后再对项目进行分包,比如一包是总集成商,二包是软件,三包是专门的一个功能性模块。只要甲方事先规定好就可以,分包当中不一定要求企业一定要有资质,举例来说,专门做查杀毒技术的企业,可能企业很小,但业务很专,不要资质完全不影响项目实施质量,就没有问题。”
      孙国锋认为分包和借资质是两种性质的事情,“有分包,就一定有总集成商,双方之间有连带责任,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借资质则完全属于造假,明显对其他有资质的竞争企业不公平。”
      潘纯峰表示,项目分包是合理的,“在我们没有拿到相关资质之前,如果项目有资质要求,我们会寻求以分包的方式参与项目,我认为分包合理,也有利于企业自身能力的提升。”
      左春从另外一个角度对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价值进行了解读,他说:“有资质的企业与没有资质的企业展开合作,有助于产业的价值链整合。因为以往信息不透明,所以国内企业相互之间普遍缺乏了解,通过资质牵线,增进了企业之间的了解,有可能会形成更大范围的合作,甚至为兼并收购铺平道路。但是,作为项目总集成商的一方,必须保证项目质量,即使根据项目需要有些要找分包商,总集成商也要做好资质担保和质量把关,如果真出现问题,总包商需要有偿付能力,所有的合作应以不损害客户利益为前提。”
      众说纷纭“特一级”
      2012年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中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以下称特一级资质)认定的试点工作。今年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最大的变化当属特一级资质的正式推出。
      特一级资质认定条件包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亿元;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且取得一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3年;近三年系统集成年收入均不少于5亿元;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近三年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质检、审计、海关等监管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陈勇介绍说,特一级资质认证的评定工作正在进行中,不会超过10家企业,在安全可靠系统建设能力、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信誉和荣誉等方面要求得更严,在评定数量上遵循的是“过线择优,名额控制”这样一个原则。
      对特一级资质的推出,不同的企业从不同的视角给出了自己的解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陆志宏认为政府出台特一级资质认证,一定是与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挂钩,“举例来说,我们的航母或者我们的财政部,如果使用国外的技术和产品,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特一级资质认证企业有义务担负起国家战略的重任,不排除合力完成与国家战略有关的项目。我们国家一直没有信息安全战略,这是一件很让人忧心的事情。对于特一级资质企业来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研发体系,要有自己的自主产品。”
      邱鲁闽对特一级资质认证的条件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个人认为特一级资质出台的目的性还不够明确,我认为推出这个资质不是为了大而大,目前标准中主要对公司规模、获得一级资质的年限等提出要求,但对申请企业是否在过去的项目中有突出的技术创新、所承担的典型项目是否获得客户的认可或为国家信息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等方面没有提及。现在出台的标准找到大企业不难,但能否筛选出好企业就不一定了。我个人认为特一级资质企业一定是国家信息化建设中的领头羊企业,应具备核心竞争力突出、专注主业、发展速度较快等特点,应重点考虑项目获奖指标、公司收入利润增速指标、公司自有产品、服务占比指标等。”
      孙国锋则认为特一级资质现在看是一个加分项,是政府培育软件服务产业龙头企业的一项举措,“从产业主导部门来讲,我就是要通过市场、通过政府采购的工程,支持本土龙头企业的发展,这无可厚非。软件服务业是我们相对落后的一个产业,又处在全球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不给市场,龙头企业永远也不可能培育出来。政府必须要出面干预这个市场,只有这样,我认为才会有机会。”
      “现在有了特一级,如果特一级数量多起来,将来是不是还要发展特特一级?”奎建生对特一级资质认证地推出不以为然,“目前的一级资质200多家,多吗?我认为不多,相比于我们国家的十几亿人口,分布到各个区域后,200多家一点儿都不多(见表四)。把现有的一二三四级资质认证企业管理好,发挥他们的真正价值,已经可以做得很好。如果确实感觉数量多,可以提高认定标准。出来个特一级,又增加了一个层级,会带来新的管理问题。”
      李慧也认为,本来设置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就已经带来了很多管理上的问题,再设立特一级资质认证,会进一步造成市场的不公平,“我更赞成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下进行企业竞争,这样培育起来的企业生存能力会更强。也许产业主管部门从国家战略考虑推出特一级资质认证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客观上产生了新的特权,最后很可能是垄断不象垄断,市场不象市场。真正的企业竞争力应该让市场说话,让案例说话,政府不能保护企业一辈子”。
      期待巨龙腾飞
      谈及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未来发展,邱鲁闽表示:“资质认证的推出和不断完善符合项目管理标准化、规划化发展的方向,我认为在今后智慧城市、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热点技术应用领域的发展过程中,都有可能借助系统集成资质的经验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国的信息化产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如果把我们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比作一条巨龙的话,伴随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条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特一级资质认证”的正式推出,先塑“龙身”,再育“龙头”,产业主管部门的战略布局意图日渐清晰,对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的思路也很明确。
      企业对政府推出各项政策、制度和规范的探讨,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出发点都是在认真思考,如何把我们的产业真正做大做强,如何让我们的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并能够经受住市场的考验。
      我们的国家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国人有目共睹,如果没有国家政府的精心规划和布局,我们可能看不到“神舟”上天、“蛟龙”入海,也看不到中国航母出航的英姿。
      拥有千亿规模的行业龙头企业,既是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更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实现的重要保障。给市场、给政策、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环境、减少恶性竞争,达成培育千亿规模世界级软件和IT服务企业的目标一定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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