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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弟互换冒领结婚证,车祸之后家族大战一地鸡毛 一地鸡毛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11 04:25:18 点击:

      今年34岁的孙长江是河南省荥阳市人。他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他7岁时父亲病故。母亲李美勤含辛茹苦地将三个孩子艰难养大。   最早自食其力的,要数小儿子孙长江。他中学一毕业,就到郑州市铝厂上班,一年后,与驻马店姑娘李明丽相爱了。
      1994年,恋爱一年后,两人想结婚,可孙长江还没有到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于是,两人决定先举行婚礼,以后再补领结婚证。第二年,他们生下了女儿孙瑛。在给孩子上户口时,他们才发现,由于没有结婚证,不仅孩子的户口上不了,而且还面临计生部门的处罚。
      可是,此时孙长江仍然没达到法定婚龄,怎么办呢?一家人商量后决定:让已经达到结婚年龄但是未婚的哥哥孙长松顶替孙长江,跟李明丽去办理结婚手续。
      为解弟弟燃眉之急,孙长松不假思索就同意了。1995年11月18日,孙长江拿着哥哥的身份证,带着李明丽,来到荥阳市民政局顺利地领到结婚证。他在结婚证上写上哥哥的身份证号,贴上自己的照片,办理了结婚手续。随后,女儿的户口也报上了。
      1997年,哥哥孙长松也要结婚了。由于他的身份证被弟弟用来“结过婚了”,孙长松只得又用已达到婚龄的弟弟的身份证与女友结了婚。这样,生活里的夫妻关系彻底被反串了:哥哥与弟媳成了合法夫妻,嫂子与弟弟成了合法夫妻。此时,谁也没想到,这种错位的夫妻法律关系,会给他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天大的麻烦!
      2004年5月19日上午,孙长江骑哥哥孙长松的摩托车,到郑州办事。他沿着3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途中,与对面过来的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和一辆三轮车相撞。孙长江当即被撞昏倒地,随后被送到了解放军第153医院抢救。
      遗憾的是昏迷中的孙长江一直没有醒来,成了植物人。
      在事故处理中,由于孙长江没有驾照,车子又是借哥哥的,全家人担心交警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孙长江不利,于是他们又干脆将受伤者报成了“孙长松”。
      这为逃避车祸责任的又一次张冠李戴,为日后埋下了更加可怕的“后患”。
      郑州交警二大队通过第2036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解放牌货车车主和三轮车主为肇事方,“孙长松”不承担责任。可肇事的两方互相推脱责任,不愿赔偿“孙长松”。李明丽和李美勤在借钱为孙长江看病的同时,将肇事人都告上了法庭。
      2004年6月,李明丽作为“孙长松”的法定监护人,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被告人解放牌货车车主张明曾挂靠郑州交通运输公司,但通过交警部门调查,张明在挂靠单位的20个月里本应交纳12000元管理费,他只交了1200元,按照合同,应属于自动脱离了挂靠关系,挂靠单元无须承担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历经两年多时间,三诉三审才最终在2007年3月做出判决:法庭判决俩被告人共赔偿“孙长松”26万元。张明和另一被告人奉荣各负担13万元。可奉荣以自己重伤住院治疗赔偿不起为由,赖着不赔,“孙长松”只得到13万元的赔偿金。而张明说他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经过法庭调解,张明在赔偿了4万多元后,余下部分以每月支付3000元的方式,分期赔偿。
      此后孙家是祸不单行。在孙长江出车祸一个多月后,哥哥孙长松也因工伤,造成腿骨骨折瘫痪在床。婆婆不久也因洗澡滑倒造成腿骨折断住院。李明丽不得不辞去工作,来照顾丈夫和婆婆。
      全家人都停止了工作,病的病,残的残,加上赔偿不能到位,经济非常拮据。婆媳二人只好到处求亲戚朋友借钱,好不容易借来8万多元支付了前期医疗费。当地政府得知李明丽的情况后,也给她办了低保,每月可领到45元的低保生活费。
      日复一日地面对植物人丈夫,李明丽感到万分压抑。
      2005年5月的一天,李明丽劝婆婆在家照顾病号,自己出去打工挣钱。见儿媳说得有理,婆婆就辞了职,回家照顾儿子和孙女,让儿媳去郑州上班了。
      渐渐地,李明丽很少回家。婆婆看在眼里,不免难受,少不了说她两句。媳妇并不买婆婆的账:“我上辈子欠他啊?”
      一天,有邻居告诉李美勤:“你媳妇在郑州与别的男人好上了!”李美勤不相信,可是一天孙女也告诉奶奶:“奶奶,我今天看到我妈妈睡到邻居李大明家床上了。”
      不久,让李美勤更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2006年3月的一天,李美勤在儿媳的床上发现了一盒保胎药,她就问李明丽是怎么回事。李明丽反问婆婆:“我的确是怀孕了,人工受精怀的孕。你儿子不会动了,我总不能看着孙家绝后吧?”
      李美勤说:“这么大的事情也得给家人商量一下吧。”李明丽却甩手而去,从此再也不回家了。
      原来,李明丽真的移情别恋了,这个男人叫李大明,比李明丽大三岁,是个出租车司机,已经有一儿一女。李明丽曾经多次顺便搭李大明的出租车到郑州去上班,李大明经常不收她的钱,一来二去两人便熟悉了。
      丈夫成植物人后,李明丽经常向李大明倾诉自己的苦恼,早已对李明丽“有意”的李大明就乘虚而入……2006年5月,李大明离了婚。由于李明丽没有离婚,他们也只能公开同居。
      面对儿媳的公然背叛,李美勤无奈地暗暗落泪:现在儿媳怀了孩子,可她却并没与植物人丈夫离婚,她还是丈夫的法定监护人,她还继续领着丈夫的赔偿金。这怎么能行呢?妻子不要丈夫了,母亲却还要在家伺候儿子,没有一点收入,将来怎么照料儿子?
      李美勤突然想起来:儿子在出车祸前办了第二胎准生证。现在李明丽又没离婚,却怀上了情人的孩子。肯定是想利用这个第二胎准生证生别人的孩子。户口挂在儿子名下,那可怎么办呢?植物人儿子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如果植物人儿子死了,这李明丽与别人生的儿子可就成了遗产主要继承人――毕竟家里还有300多平米的一幢两层楼房啊。
      于是,李美勤就趁一次李明丽回家的机会,硬要拉着李明丽去办离婚手续。
      李明丽被逼不过,再加李大明也劝她离婚,两人好正大光明在一起,于是李明丽主动与婆婆一起到荥阳法院离婚。谁知,民事庭的高长松法官在认真询问了李明丽的真实情况后,却为难了:“这个婚怕是离不成啊!按结婚证,李明丽与大哥孙长松才是合法夫妻,但其实你们是要李明丽与弟弟孙长江离婚。可李明丽与孙长江现在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没法儿离婚。”
      高法官说,如果要达到李明丽与孙长江离婚的目的,那只有将两对合法夫妻――哥哥与弟媳、嫂子与弟弟都双双离婚再结婚;然后,李明丽与孙长江再离婚。
      然而,这是个难比登天的事情:按规定,植物人应由其配偶提供一定的费用,解决了“后生活问题”后,方可离婚。而现在,植物人的身份又因车祸被认定为哥哥“孙长松”,而非弟弟“孙长江”。这样一来,“两个丈夫”都是“植物人”,这婚还如何离?
      同时,植物人离婚案比较特殊,一般都本着照顾植物人的原则,如果有财产可供分割,一般判令对方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在无财产可供分割的情况下,为不使其成为社会问题,一般不准离婚。现在女方 [ 2 ] 既不提供费用,又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即使能判,判决双方不予离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所以,无论如何,这个婚,都不好离。
      这时,又一件令李美勤更揪心的事情发生了!
      2008年5月的一天,李美勤长媳王晓玲(孙长松妻子)到防疫站给儿子注射疫苗时,发现李明丽抱着个一岁多的男孩儿也来注射疫苗。一见弟媳抱着孩子,王晓玲不由头皮一阵发麻。她很清楚孩子是李明丽与李大明所生的“私生子”,这个孩子的户口会不会挂在自己丈夫孙长松的名下?李明丽与李大明没有婚姻关系,孩子肯定没法在李大明名下挂靠户口。
      趁李明丽不备时,王晓玲悄悄走到李明丽跟前,扫了一眼,发现那张注射疫单子上父亲一栏里赫然写着“孙长松”!
      确定弟媳将私生子挂在孙长松的名下后,王晓玲马上跑回家将此事汇报给了婆婆。
      婆婆听后大吃一惊:万一儿子哪天病死了,李明丽的私生子会不会来继承房产?
      当天下午,李美勤就心急火燎地跑到派出所去查自家的户口,这一查,果真发现自家的户口簿上赫然多出一个“李晨旭”的名字,父亲一栏写着“孙长松”。
      李美勤当即向户籍警和派出所领导说明情况,要求把这个不合法的孙子“开除”出孙家的户籍。可派出所的民警们却解释说:李明丽给儿子李晨旭上户口时,提供的一切手续都是合法的,所以李美勤没有资格将这“孙子”开除出户籍。再说,这些信息都输入了计算机,除非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任何人都不能更改。
      李美勤欲哭无泪:这是多么荒唐啊!三年都没苏醒的植物人儿子怎么会让老婆怀孕生子呢?儿媳重婚,而且非法生子,谁来管?她马上又跑到荥阳市人民法院。可法官答复她:“除非通过亲子鉴定,证明这孙子不是你儿子的骨肉。但如果李明丽不同意,你那植物人儿子又没有表达意愿的能力,按照法律程序,这个亲子鉴定也没法儿做。”
      走出法院,李美勤泪水倾泻而出:明明是近在咫尺的权益,为何争取起来像隔着千山万水一样呢?
      李美勤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最怕情绪激动,每到晚上就睡不着觉。她本来还有青光眼病。现在火上烧油,双眼视力急骤下降到了0.8。
      所幸的是,孙家的不幸而离奇的遭遇,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08年12月,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决定义务为老人打这场官司。
      刘红律师向记者披露了解开“死结”的思路:以变更“孙长松”的监护权来起诉被告人,来为李美勤“讨回公道”。即李美勤以原告身份起诉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儿媳妇被告李明丽。请求法院将“孙长松”的监护人由李明丽变为李美勤,以维护被监护人“孙长江”的合法权益。但对李晨旭户口的问题,他们也觉得非常棘手。
      记者特意采访了李明丽,她承认儿子不是孙长江的,但是也坚决否认是李大明的,而声称是自己做的人工受精。但是,她拒绝回答是哪家医院做的手术,也拒绝出具病历等资料。律师认为,她把儿子挂在孙家,在法律上确实不存在任何问题。
      2009年2月26日,刘红律师和记者一起。陪同李美勤再次来到荥阳市法院民事庭立案。立案庭庭长刘剑表示:应该正本清源地解决问题――推翻原交通肇事赔偿判决。兄弟两家互相离婚再结婚,还原真正夫妻关系。一切从头开始,才能把问题彻底解决。
      而律师则表示了不同的观点:如果推倒原判决重来,成本太高,代价太大。受害人李美勤身体不好,经济条件不好,这样的官司三年五年也不一定能打下来。而且关键是,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一旦从“孙长松”恢复为“孙长江”的话,则因为他无证驾驶,必须重新划分肇事责任,对其极为不利。但刘剑法官却认为,律师的观点合情合理,但有隐患:如果不正本清源地解决问题,以后孙家很可能还会有无穷的“后患”
      听了法官的话,李美勤的心头布满了愁云,她不知道,这样的折磨何时是尽头?如果早知会留下如此无穷无尽的麻烦,当初就不应该视法律如儿戏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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