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外贸信函 > 正文

    [死亡博客引发首例“网络暴力案”]2018十大网络暴力事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8 04:29:19 点击:

      2007年12月29日,31岁的北京女自领姜岩从24层楼的家中纵身跳下,用生命声讨丈夫王菲和“第三者”。在自杀前。姜岩在网络上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那天开放了博客空间。姜岩的“死亡博客”在网上引起巨大波澜,网民从在论坛里谩骂王菲,到专门设立网站群起而“骂”之,再到启动“人肉搜索引擎”揭露隐私,“死亡博客”事件从网络谩骂转换成现实中的人身攻击和群体围堵,这场“讨伐”终于演变成一起“网络暴力案”。2008年3月28日。王菲在经历了4个月“惊弓之鸟”般的生活之后,最终选择走上法庭,“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三家网站成为被告。4月17目,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那么,姜岩之死如何由一个私人事件变成公共事件?
      当事人披露姜岩自杀前后身为本案第一被告人的姜岩前男友张乐奕告诉笔者。姜岩1976年出生于北京,在大学里
      与他谈了4年恋爱,毕业前两人和平分手。张乐奕留在北京,后来成为某外资公司的高级技术顾问,而姜岩毕业后曾被安排到非洲工作两年。之后。姜岩结婚,张乐奕渐渐不再跟姜岩联系。
      王菲则对笔者讲述了他与姜岩从认识到产生矛盾的过程。2002年。姜岩与比她小4岁只有初中学历的北京男孩王菲恋爱。2002年两人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期房,2004年搬人居住。2006年2月22日,两人结婚,但关系开始冷淡。由于各种矛盾,还多次发生激烈争吵。2007年“十一”假期,王菲单位组织出国旅游,王菲与同单位女孩刘方(化名)在意大利拍下亲密照片,王菲的“婚外情”被姜岩发现,两人由此陷入无休无止的争吵中。
      2007年10月22日,姜岩正式记下“死亡博客”的第一篇。之后。她锁定博客,使他人无法浏览。12月26日。姜岩在博客上贴出王菲和刘方的亲密照,向王菲发出“网络追杀令”。12月29日下午5点半,姜岩从24层楼跳下。
      
      “人内搜索引擎”揭露隐私
      
      王菲告诉笔者,姜岩自杀后,她的博客很快被网友转贴到各大论坛,引起极大关注。因为博客中公布了王菲和刘方的照片和姓名,很快。王菲和刘方的电话、家庭住址等内容都被网友们公布出来,众多网友留言谴责。而王菲所在的公司也马上暂停两人工作,其后责令两人辞职。
      张乐奕说,他是在2008年1月8日接到姜岩姐姐的电话,得知姜岩已跳楼自尽。他随即上网浏览了姜岩死后留下的“死亡博客”,当天。张乐奕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下了第一个祭奠姜岩的帖子。
      1月9日,姜岩的姐姐告诉张乐奕,王家的一些做法导致了姜岩至今没有下葬。于是张乐奕决定自己建立一个网站,让大家对“死亡博客”事件有一个全面了解。张乐奕用姜岩博客的名字申请了一个域名。1月11日晚上,“北飞的候鸟”网站正式开通,张乐奕独自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上传相关内容。在“关于网站管理”条款中,张乐奕提出:请不要在这里报复性地贴任何人(包括王菲以及刘方)的通信方式、家庭住址,不要再让他们出现在这里。张乐奕说。他之所以要做一个祭奠网站是想给后来的人一点启示,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
      2008年1月20日,姜、王两家通过代理人达成一致。双方在墓地选择、赔偿等方面已无异议。但未透露赔偿数额。1月25日。姜岩终于下葬。王菲并没有出现在告别仪式上,而是由他的哥哥出面。由于网友们的一些期望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尤其是王家的沉默更是引发网友们的极大愤慨。对此,王菲说:“其实网友们不知道,我们全家已经身心俱疲。对于很多网友坚持的‘正义’,我已经无能为力了。再说。根本没人听我解释。”
      
      网络声讨转为现实攻击
      
      2008年1月24日,中央电视台(大家说法》栏目对“死亡博客事件”进行了报道。央视报道前后,凤凰卫视、南都周刊、三联生活周刊等媒体也对该事件作了报道。而网友们则从网络声讨改成现实攻击,他们来到王菲和刘方所在单位,追到刘方的新单位骚扰,并多次集体到王菲父母家散发传单,并在小区内广泛宣传“王菲逼死妻子”的消息。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网友们居然还通过“人肉搜索引擎”,公布了刘方父母的名字和所在的单位,更有网友在网站贴出了王菲父母家的住址以及王菲父母所在小区居委会的电话。
      个别网友的极端行为引发了王菲一家的恐惧,王菲甚至连家门都不敢迈出一步,因为经常有三三两两的网友在他家楼下游荡,后来看到有网友发帖子要请杀手限时千掉王菲的“网络追杀令”时,他开始夜夜失眠。于是,他再度患上了抑郁症。
      维护正义还是侵犯人权
      随着时间的过去,“死亡博客”事件逐渐在人们的关注之下开始淡化。但是这场由网络到现实的公共事件,最后随着3月28日王菲的起诉再次掀起高潮,并成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尽管此前有“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等网络暴力事件,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这在中国还是第一例。
      据悉,在原告王菲起诉后。“天涯”和“大旗网”上的很多相关帖子已被删除。几乎与此同时。更有网友成为“挺王振”。网友“水军4400”就把“倒王派”称之为“网络暴民”,他认为即使王菲有责任。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同样不容践踏。
      王菲的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本案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同友使用了“人肉搜索引擎”公布个人隐私:二是网友通过“网络暴力”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张雁峰认为,网民对还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就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使当事人尚在来不及解释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被无辜地打倒。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认为:网友理性的观点、舆论的重压或许能促成当事人反思其行为,让事件的发展朝良性转化,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网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评论和实施行为,如果超越法律界限,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力”。

    推荐访问:首例 暴力 引发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