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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普科斯 [爱你如斯(外一篇)]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3 04:20:34 点击:

      入夏,先是热,继而闷热,这几天,几近酷热。让人隐约觉得,某处,正蕴藏着一场雨,要铺天盖地而来,把这个世界,哪怕是尘世间的犄角旮旯,浇个通透,也让若干想要破茧的心灵,止不住于暴风雨中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向来,读史多于读经子集,缘何?是因为,史中,更容易看到不绝的暴风雨。也曾想,抑或我的心里,对暴风雨的热爱,远胜于日薄虞渊。如日中天,难免虞渊,寥落。说到风雨之骤,自然而然地,就想起了秦汉之交。不是说,暴风雨只选择了秦汉,相反,暴风雨相对于历史,几乎是一种轮回,通常,它与某种震天彻地的呐喊声有莫大关联。不禁要问,呐喊,是一种怎样的声音?《诗经・小雅・鸿雁》:“鸿雁于飞,哀鸣嗷嗷……”像,却不是。《庄子・德充符》中的倚树而吟,高吭尤有过之,悲壮则恐不及;诗仙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有熊咆龙吟一说,近似呐喊。但,李白太优雅,咆或吟,近老庄,无嘶声,统统的不是呐喊。
      公元前202年十月,某天,男人项羽拿他那颗胡子拉碴的头颅做了平生最后一次交情。他笑着对他的朋友、刘邦部将吕马童说:“听说老子这颗脑袋值千金,可以换来个万户侯,你我多少有些交情,索性就送给你吧!”说罢,仰天长啸,嘶声呐喊,闻者莫不肱战,状若木鸡。项羽不屑四顾,挥剑,把自己给杀了。
      项羽知道,按照时价,他的脑袋远不止那些钱,不过,他生来耻于谈钱,千金与万户,对他来说,简直狗屁不如。今日当死,乐得把这目空尘世的东西,送给需要千金与万户的朋友,在早已伤心欲绝的霸王看来,是顺理成章的事,就像那年他在钱塘江畔远远指着秦始皇的脑袋说“这家伙可取而代之”一样。
      男人项羽,想死,就死了。
      项羽原可不死。照尘世的眼光看,项羽非但可以不死,甚至可以不朽。那么,能不死的项羽怎么偏就死了呢?看似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三个问题,甚至更多。
      先来看看项羽何以可不死。关于项羽,其事迹见诸正传的无非两种出处,一是司马迁写的《史记》,二是班固撰的《汉书》。二史在对项羽的立场上,各有千秋,各有偏颇,叫研究史学的所谓史家们争论了千年,至今仍然莫衷一是。司马迁在《史记》中,特别挪开很大的篇幅,记录了这位失败者匆匆的一生,且将其传列于《高祖本纪》之前;《汉书》则将项羽与陈胜合并入传,列入列传第一。比较一下,同为汉臣,至少在胆色上,同意站在司马迁这边的人就会更多――我也同意――不巧的是,我又跑题了――惯于写散文的大家们会这样说我,无奈,只好回到主题,即,项羽何以可不死?这事的道理明摆着。唐末杜牧有诗:“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诗名《题乌江亭》,说的正是项羽可不死的理由,很是充分,东山再起嘛!哪个成功者不是这样的?最近几年,因说三国而声名鹊起的易中天先生,也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类似的意思。不假,凭霸王项羽之勇,加上当时的乌江只有亭长的一艘小船,他要是回了江东,历史的河流恐怕还真的要改道。这就说明,霸王是可以不死的。
      但霸王还是死了。霸王向来重视过程。截弯取直,且知必死。死至矣!那么大的一个尘世,霸王却找不到可以牵挂的人或事,只剩下胯下战马,倒成了他将死之际唯一的记挂,于是我们看到,铁塔一样男人,死前,为了托付一匹马,连语气都变得柔和了:
      “我知道您是个仁义长者。这匹马跟了我五年了。”揣想,项羽说这话时,他的眼神难得的柔和,看着那马,就好像看着虞姬:“我凭借这匹马,横扫千军,所向无敌,快意恩仇,恣纵沙场。曾几何时,一日千里,直如闲庭信步,如此良骏,实在不忍看它随我战死!今天,就把它托付给您,务请好生照顾于它……”
      真想知道,当霸王的战友――那匹名叫“踢云乌骓”的马,嘶鸣着随了亭长逐浪江东时,霸王的眼睛是否有久违的湿润。可惜,史家绝唱如司马公,也有意无意地省去了这样一笔。《西汉演义》里,把这一段说成生离死别的凄切,还说霸王泣不成声。泣不成声的,决然不会是霸王。
      江上有船,胯下有“踢云乌骓”,江那边是江东,江东虽小,却有千顷沃野,有佼佼弟子,项羽只消过得江去,登高振臂,执戟而挥,不敢说从者如云,拉起一支三五十万之众的部队,原本不难。但,霸王不肯过江东。他选择战死。霸王命令随从的骑士一律下马,持短兵器与汉军肉搏。骑士舍了马,须臾战死,独霸王一人,剁了数百汉军,负伤,力疲,于是拿脑袋做了人情。
      后世的男人们,对死去的霸王指指点点,叹其生,惜其死,嗟乎其江山。认为,项羽可以不死,也不该死。理由是再明白不过的:江山嘛!有做皇帝的可能,干吗不争取?多少人想要这机会,哪有?
      项羽为什么选择死?美丽且才情旷古的李清照也想过这个问题,她在《夏日绝句》里写道: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所谓男中李后主,女中李易安,当行本色,词家大宗。生作人杰,死为鬼雄,李易安以女性的细腻眼光,隔了千余年时空,把一个铁骨的霸王,写得那样出色,古往今来,演义、评点项羽者,难出其右。毛泽东挽刘胡兰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之句,明显有李易安的痕迹。刘胡兰所以死,一来为了信仰,二来也属无奈。两者同为赴死,霸王之死,终归让人感慨多些。所以,即便李易安那样的心灵,虽然也在想霸王为何不过江东,终究还是没有答案。
      有人认为,霸王死在沽名钓誉。在一首著名的词里,写到了霸王的沽名钓誉。比这首词稍早,鲁迅先生在《论“费厄波赖”应该缓行》一文中,说:“至于‘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先生是提出“落水狗”概念的第一人,是否因项羽而想到刘邦这只“落水狗”,无法考证,但,在项羽面前,刘邦做过“落水狗”,却是不争的史实。以鲁迅的原意,“落水狗”之打与不打,还是要看落水之狗本身的良莠以及何以落水,再决断打与不打的。但到了后来“革命”时,几乎就变成了凡“落水狗”必打。打,犹嫌不足,还要“踏上一只脚,叫它永世不得翻身”。
      假定“痛打落水狗”的理论成立,霸王就大大的不妙!沽名钓誉的帽子,就别想再摘下来。分析一下,霸王果真沽名钓誉吗?说霸王沽名,大抵是指鸿门宴前后的那段历史。后世史家认为,项羽以四十万骁勇,陈兵新丰鸿门一线,而刘邦军队不过十万,屯兵霸上,双方力量悬殊,若霸王奋力一击,刘邦必定完蛋。但,霸王在鸿门宴上,迟疑不决,最终放走刘邦,纵虎归山,终于让对方坐大,以至被对方逼到穷尽。这种说法自然有一定道理。但,设身处地替霸王想想,鸿门宴上,霸王能杀刘邦吗?
      要杀刘邦,依霸王的性格,想杀就杀了。之所以没杀,理由很简单,因为不想杀。为什么不想杀?理由也很简单,在项羽看来,刘邦算得上是个英雄。大约,在秦末,虽然当时传媒仅停留在口口相传的初级阶段,刘邦,却以一个泗水亭长的身份,被世人所熟知。这是殊不易得的。刘邦或许长得并不像史书上说的那样英俊,除非在秦代是以络腮胡子和满脸的痣为美的,何况,刘邦的脸上,长了七十二颗痣。刘邦的美,是在他懂得且惯于仗义疏财。此公既不好读书,也不屑务农,整天与一帮地痞厮混,由于一向抢着买单,所以和地方官的关系处得不错。不是说,地方官们喜欢吃白食,而是,吃白食是官员们的气派。当然,说刘邦抢着买单,也冤枉了他。刘邦并不买单,他只是赊账。赊账,是很有些学问的。当地有王、武两家酒店,男人都死了,由孀居的老妇人把持着,刘邦常去这两家酒店请客,声言赊账。开始,人家还记着账本,时间长了,索性把这账本也给折断了(古人用简)。刘邦不但惯于白吃,实际上乐于白吃。听说吕公有宴请,且贺礼不满百钱,就只能在庭院里坐,入不得堂内,就在门口高呼“贺万钱”,唬得吕公亲自下堂相迎。其实,刘邦口袋里一文钱也没有,万钱之说,怕也是把吕公家当成酒店了。这个吕公,确也有些名堂,不但乐见刘邦赊账,还把自己的女儿也一并赊给了他,就是后来的吕后。刘邦既为亭长,难免有些公务。某次,押解犯人到骊山,途中,竟然把这些犯人都放了。私放犯人,罪在不赦,这种事都敢做,平日里私纵犯人,就更不在话下了。犯人,在秦末,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群人,由这样一群人,四处宣扬刘邦的“仁义”,刘邦就是想不声名远播,都难。当然,也要感谢秦朝的苛政,给了刘邦一个成为英雄的大环境。秦末既乱,流氓地痞纷纷造反,这时的刘邦登高一呼,往常那些白吃过他的或是被他私纵的罪犯,能不应者如云?
      想来,在秦末,刘邦的“英雄事迹”远比流传至今的要多得多,其中就有不少,传到了项羽的耳朵里,以至于项羽自然而然地把刘邦看成了英雄,不免有惺惺惜惺惺之感。在鸿门,双方实力相差明显,项羽觉得就这样把一个举世公认的“英雄”给杀了,未免太不英雄,这才放了他。还有一层,项羽希望,有朝一日,等刘邦真正强大了,双方势均力敌,列阵再战,那时,再杀刘邦,再看谁是真的英雄!这样想,才是符合霸王项羽的个性逻辑。
      身高一米八九的项羽虽然也不读书,却和刘邦多有不同,先是他那身惊世骇俗的肌肉,在民风尚武的秦末,颇为吸人眼球,再是他生来是个重瞳子,难免要给人不少的联想。据说,项羽而前,天下长这种重瞳子的人,只有舜帝和仓颉。查史料,才知道这种说法是有依据的。重瞳子,据裴�集解引《尸子》的解释是:“舜两眸子,是谓重瞳。”据史料记载,中国历史上,长这种重瞳之人,计有六个,舜、仓颉、项羽而外,还有十六国时后梁国王吕光,“问君能有几多愁”的南唐后主李煜,南北朝的高洋。大约,这种看上去两个瞳孔的眼睛,出奇的与众不同,所以在秦末,就自然而然就给人无限的联想。从史料上看,项羽似乎对他的眼睛并不在意,却十分着意自己的肌肉和力量。大概是刚刚从灭亡的楚国避难至吴中,就不止一次地在公开场合展示过他的肌肉和力量。秦朝立国,起于三秦,秦人尚武,项羽以武压秦,如此,在秦末的吴中,力能扛鼎的项羽被吴人视为英雄也合乎逻辑。估计,在项羽其中一次的扛鼎表演中,凑巧被当地一位风华绝代的美人看到了,因此成就了一段凄婉无比的爱情故事。这位吴中佳丽姓虞,嫁给项羽后被习惯地叫做虞姬。有资料表明,这个虞姬,不但善舞,更加精于剑术,照情形看,多半是中国女子剑舞第一人,只是不知后来的公孙大娘承继的是否虞姬之艺,如果是,那么,虞姬那种动辄“一舞剑器动四方”,“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的剑舞,就足以打动豪情如项羽者裹在乌金甲里的、不易见到的柔情。按下,稍后再说。
      无法想象,如果没有项羽,秦末的战乱会是多么的拖沓。在中国历史上,每逢朝代更迭,战争往往必然地成为持久战。而项羽的出现,使战场就几乎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揭竿的那年,24岁的项羽在战争中的第一次亮相,就让秦末的天空为之熠熠生辉。那天,项羽在吴中诛杀太守殷通,一人一戟,斩将百人,取殷通首级,直如老农园中摘菜。在冷兵器时代,项羽的楚戟不啻如今的巡航导弹,只要亮相,就势必有千百颗脑袋雨点般坠地。当然,吴中起义,不过是项羽的一场热身罢了,更具浪漫色彩的征战还在后面。巨鹿之战,项羽面对的是号称百战百捷的铁血秦军,这个军团,由蒙恬创建的边防军为主体,统帅王离,时之名将;军团的另一部分是章邯率领的郦山囚徒,个个穷凶恶极。而项羽的部队,其主体不过由江东随之而来的八百子弟,加上后来陆续收编的义军,总数不过四万。以四万对二十万,这是历史上少有的战例。霸王破釜沉舟,仅用三天时间,就:“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楚军士卒无不一以当十,呼声动天,诸侯军则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大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于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看看那些所谓诸侯们在项羽取胜后的孙子相,再想想霸王的英雄气概,会明白,男人与男人,是有大不同的。
      巨鹿,并不是霸王的巅峰之作,尽管史家习惯认为是。霸王的英雄更表现在彭城之战上。这一回,是三万对五十六万。叙述战争的过程过于复杂,且看结果吧:霸王赢了。
      巨鹿、彭城,是项羽最完美的军事作品,却不是最感人的。霸王最感人的作品,是他携虞姬谢幕,而他们夫妻俩谢幕的舞台,就是垓下之战……
      众所周之,垓下,是霸王四面楚歌,英雄末路的地方。因为垓下之败,霸王才在乌江自刎。千百年来,人们都以为霸王死在输不起,事情果真这样吗?
      尘世中的人,怕是误会霸王了。
      那天,霸王战败回营。入夜,韩信令人于四处吟唱楚歌。项羽而下,江东弟子闻之,莫不潸然泪下。霸王也许是喝多了,悲愤而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霸王唱这歌是什么意思?从字面上分析,大致是担心虞姬的安危。试想,只要天亮,大仗就要开始,霸王心知,此战必然凶多吉少,如何确保虞姬的安全,确实是个大问题。也许是我们的霸王从未在虞姬面前有过哪怕一丁点的示弱,也许是虞姬认为霸王不该有哪怕一丁点的示弱,又也许是霸王不知道表面看似柔情万千的虞姬竟刚烈如斯,反正,霸王的歌,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虞姬说:“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还没等霸王反应过来,就拔剑自刎了。
      这首五言诗,是否吟自虞姬,向来争议颇多。这里,姑且不论。但虞姬自杀,却是不争的。虞姬为什么要自杀?想想,那年,霸王才31岁,虞姬,只怕比他还要年少。这样一对夫妻,即便征战,也要双栖双息,其间恩爱,不言而喻。如今,虞姬仅为了霸王酒后狂歌,竟死了。其间缘由,司马迁在《史记》里没说,其他人也不得而知。但,当事人项羽该是知道的。遗憾的是,霸王自刎之前,仅留下关于马的遗嘱,只字未提他的虞姬。看来,只好从霸王在虞姬死后的短短不到一天的生命里,去求证他内心的感受了。
      我们知道,在虞姬死后的第二天,霸王死了。项羽纵然不过乌江,其实也未必必死。且看霸王,他先是匹马单戟冲向韩信的二十万大军,直杀得韩信中军步步后退。后来,大约是霸王发现他的随身骑兵被远远抛在身后了,又折回去找到他们。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直到随身骑士全部战死。只身,单戟,霸王仍在冲锋,一次次地冲锋。如果霸王不想死,他完全可以在数十万大军中扬长而去。所以耽于战场,是因为不想活。一个不想活的人又不倦冲杀,且这种冲杀对他的死和刘邦的胜利没有丝毫影响,如此,原因只有一个:他想让他的敌人杀死他。
      霸王真不幸,在他活着的那个人世间,就算他一次次地去找那个有能力杀他的人,最终,还是没能找着。大概,是霸王失望了,这才自己杀了自己。
      窃以为,古往今来,有史可证的帝王将相不知凡几,其功业足以彪炳的也不知凡几,只有霸王,堪称“战士”二字。一个真正的战士,不但要具备征战沙场的天赋,还要有驾驭战场的能力,更要有视战场为归处的坦荡,尤为重要的是,在骨髓里,要有与生俱来的视战场为生命舞台的秉性。战场,远不止是战士建功立业的所在。战场,是男人挥洒个性,恣纵情感,放荡胸臆的所在,也是男人嘶声呐喊,快意恩仇,舒尽喜怒哀乐的去处。世上,除了战场,再也没有另外的地方,更适合展现一个真正男人的胸襟,也再也没有别的地方,更适合安放一个真正男人的灵魂。战场,只属于战士!今天,当我们拨开铺陈于战场之上的功名利禄,剔除掉那些杂陈于战场之上的机心俗念,在纵横数千年的无比壮阔的战场上,依旧只能看到一人,一骑,一戟,孑然如斯的霸王项羽,听到他气贯长虹、声嘶力竭的仰天长啸,在一声响如震雷的“我来也!”之后,但见他闪电般冲向敌阵,展开一场场血与肉的对话……
      作为战士的霸王,该是怎样的寂寞?在秦末那样宽博的战场上,在楚汉近五十万大军的对垒中,我们的霸王,除了他自己,再也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敌人。没有敌人,是可怕的。没有了爱人,更是可怕。写到这里,我恍然明白,霸王为什么不肯过江东了。因为虞姬。在虞姬自尽的那一瞬起,我们的霸王就没想过要独活,作为战士,他,只渴求死在战场。
      虞姬有幸,以绝世的艳美遭遇了旷古的豪情。这样一朵厮守战场的爱情之花,竟然可以在秦末的时空里盛开达七年之久,是吝惜的上天额外的大度。可以想见,霸王的每一次冲杀,都在虞姬那两股悠意无比的视线之中;霸王的每一处伤口,都被虞姬那双纤纤细手丈量过;霸王的每一次狂歌,都在虞姬那风华绝代的剑舞中响彻。世上,有哪个男人曾拥有过如此幸运?
      虞姬,这个距我们两千多年的绰约女子,她,是那样的幸福,在她那样花一般绽放的青春,可以为霸王那样的一个战士极尽春色。在虞姬看来,霸王从来就不在乎失败,所以也就压根不会有失败。而避免霸王在她面前失败的唯一办法,就是在失败来临之前,杀死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戏剧舞台上的《霸王别姬》是那样的差强人意,凄凄楚楚或者哭哭啼啼,绝对不是虞姬与霸王之间该有的离别场景。虞姬在戏剧舞台上的凄婉,是因为后人对吴中女子性格的片面解读。世上,有这样一种柔情:两厢初悦时,它是一束目光。在人声鼎沸的觥筹交错中,隔着一方尘世的热闹,默默却专注在你的喜笑怒骂中。你皱眉,她心慌;你开怀,她窃喜;你纵歌,她凝神……芳心暗许时,它是一行永无尽头的文字,行行复行行,字字句句,如歌如诉,想的都是你,写的都是你……耳鬓厮磨时,它是一份如影随形的牵挂。即便你关山纵马,即便你疆场纵戟,无论你浴血大漠,无论你阳关披挂,只要你回眸来路,都可以看到悠悠冥冥中那份记挂……有生与共,唯死相随。共生,柔如水,共死,悄无声。虞姬若赴死,当在霸王的呐喊声中挥剑长舞,舞罢,顾自横剑抹颈,含笑死去!
      这样的死,击穿了霸王,如击槁木。
      我喜欢霸王项羽在那样的悲壮中死去。因为我无法接受一个重回江东甚至霸业再成的项羽。假定,霸王也刘邦似的,成九五之尊,登皇帝宝座,那样一个男人,让他整日里在官场的缠斗中厮磨,在人心险恶中游刃,在物欲横流中泛舟,不如,就让他死在杀声震天的战场上,让千军万马从他的尸体上践踏而过,让他变成一粒粒尘土。那样真好。当然,还有更好的。如果,在这个尘世以外,真有个去处叫九泉,霸王知道,泉边,立着虞姬……
      
      半偈人生话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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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热。赣南的夏季,是个叫人挥汗不止的时令。挥汗,难免。至于是否如雨,因人而异。若得空调房兼空调车,怕是想挥汗也殊属不易。想起《陈书・徐陵传》的一段记载:“(梁)太清二年,(徐陵)兼通直散骑常侍。使魏。魏人授馆宴宾。是日甚热,其主客魏收嘲陵曰:‘今日之热,当由徐常侍来。’陵即答曰:‘昔王肃至此,为魏始制礼仪;今我来聘,使卿复知寒暑。’收大惭。”
      大惭,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怕也是,古时常有,今时罕见吧?今之贤者,知礼仪而觉小惭,已是十分的不易,大惭,依时下流行,未免有些要求过高。想那古时,大概是孔子以前的那些年代,一个人偶尔说了几句大话,事后不觉惭愧,就会被人认为必将无成。这也是为什么《论语・宪问》里的“子曰:‘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这几句话,朱熹会有这样的注解:“大言不惭,则无必为之志,而不自度其能否也。欲践其言,其不难哉!”今之贤者,台上台下,豪言万千,至于是否践言,摆明了不靠谱,谁能感觉出这些人的哪怕丝毫小惭?
      坦荡君子,不是没有。一是要到书上去找,二是不容易找。倘若真去找,会发现,也不少。于我,自然而然地,就因为“君子”二字,想起一个人来,书架上正好有他的书,取下,是贵州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的《多余的话》。这个小册子,我读了不下十遍,今天再读,仍觉得是第一次打开。很奇怪的感觉。秋白先生被杀(原想用“就义”,先生一再强调他不是烈士,权且中肯,用被杀)时,36岁。吾生也晚,却已然比先生多活了7年。常常地想,多活而无知,汗颜,也怪,却并不大惭。
      不觉大惭,却难掩敬仰。想起秋白先生这样一个被杀了六十多年的人,就会想:日子过得真快!秋白先生被杀,是1935年6月18日。很陌生的一个日子。但对秋白先生来说,应该是个特殊的日子。说这日子特殊,并非全然因为那天他要被杀,还因为,秋白先生仿佛早就期待被杀。一个期待被杀的人终于等来了果真被杀,这事,很特殊,因而,也就得特殊地多说几句。死之将至,是秋白先生已然知道的事情。此前,包括宋希濂,中统在内的人或组织,找他谈了数月,要他改弦更张,秋白先生与他们谈天说地,纵横古今,态度,是温文尔雅的;引据,更是得体有度。却抱歉不能给说客们想要的结果。大约,说客们――后来甚至是国民政府――也觉得,像秋白先生这样的坦荡君子,至少,也要给他以“被杀”的荣耀,于是,他等来了想要的被杀。据秋白先生自己说,临刑的头天早上,他做了个梦:在山间小路上漫步,夕阳西下,晚霞如烟,宛如仙境……临刑而得美梦,想那秋白,定是觉着十分地舒坦,所以,为这梦,他还特意集诗一首:
      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寒泉听不穷。
      已忍伶俜十年事,心持半偈万缘空。
      诗的首句出自中唐诗人韦应物,三句出自杜甫,二、四句均出自郎士元。知道死已至矣,还能特意抽空去做个梦,且,由梦而引出这首诗来,可见,秋白先生是个文人,又远不止是个文人。我的意思是说,行将赴死,梦,原本可做可不做;诗,更是可写可不写。既然一定要,说明还是非做梦和写诗不可。如此,我们不妨就来看看这梦,这诗,回头再说秋白先生的死和怎样去死。
      先说梦。关于梦,秋白是这样描述的:“1935年6月17日,梦行小径中,夕阳明灭,寒流幽咽,如置仙境。瞿日读唐人书,忽见‘夕阳明灭乱流中’,因集句得《偶成》一首。”不知秋白梦到的小径,是否是赣南、闽北的山区小径,若是,于小径之中,是断不能够看到夕阳的,除非是他执意要看到。再说诗。“夕阳明灭乱山中”之句,出自韦应物的《自巩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友》诗,原诗为“乱流中”,闽北的长汀其实也有河流,改流为山,意在切境。夕阳好,无奈黄昏,原本是可感慨或可不感慨之事,真正让秋白感慨的是,如斯夕阳,却要时隐时现于纷乱群山之中,1935年的纷乱,是怎样的境况,秋白没说,我们也就不再说。韦应物原诗的前句为“寒树依微远外天”,南朝吴均的《与朱元思书》中,有“夹岸高山,皆生寒树”之句,寒树,意指常绿的树。寒树尚在隔岸,夕阳早已明灭,这对于有所希望的人,显见是寥落的,却未必就多么的绝望。夕阳西垂,明日东升,循环罢了;多半是有意,小半是无意,秋白把郎士元《酬王季友秋夜宿露台寺见寄》诗中的“落木寒泉听不穷”写成了“落叶寒泉听不穷”,当然,在古文中,落木意同落叶,比方说杜甫的《登高》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大概,秋白更喜欢落叶的直截,且认为落叶的意境更切合“寒泉”二字。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在《为原州赵长史为亡父度人表》中,有“但臣霜露之感,瞻彼岸而神销;乌鸟之诚,俯寒泉而思咽。”清代蒋清翊注回:“寒泉,今指黄泉。”不过,寒泉二字在古汉语里,也并非仅指黄泉一种意思,也有水犹清洌之意,秋白既把落木改成落叶,怕是指黄泉的意思更多些;第三句好解释,且是秋白这首集句诗中,唯一没有改过字的句子,“已忍伶俜十年事”,伶俜,孤独之意,《孔雀东南飞》中,有“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之句,也意在孤独。伶俜十年,自1927年秋白主持中央工作到1936年写这诗时,堪将十年,其间几度沉浮,被捕前仅任人民教育委员的闲职,伶俜苦辛之事,不言而喻;“心持半偈万缘空”是最后一句,原诗为“僧持半偈万缘空”。僧偈佛,照理,得全心全意才是,岂得持半?“偈”字,是梵语中“颂”的意思,说起来,“半偈”一词,是个佛家典故,与佛祖释迦牟尼有关。为了解读秋白的诗,索性不要怕麻烦,说说这段半偈的典故。释迦牟尼涅�前曾回忆:他在“佛日未出”的过去之世,“独处其中,唯食诸果,食已,系心思惟坐禅,经无量岁”。帝释见大士(即佛祖,下同)独修苦行,即从天降,化作罗刹,试探其心。罗刹在大士前朗读了过去诸佛所说的“半偈”:“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大士闻“半偈”,心生欢喜,四顾唯见罗刹,便谓:“若能说余半偈,吾终身为汝弟子。”罗刹说:“我今饥逼,实不能说。”大士问:“汝食何食?”罗刹道:“我所食者,唯人暖肉;我所饮者,唯人热血。”大士闻言,坦言:“但能具足说是偈竟,我当以身奉施供养!”还脱下鹿皮衣为罗刹敷座。罗刹于是宣说了后“半偈”:“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由此典故可知,佛祖为得偈竟,可以舍身。推而广之,秋白投身革命,舍生忘死犹未为过,怎为在诗中强调仍强调对于他所信仰的,只是半偈呢?且,于这半偈之中,也颇叫人费解,是半偈其所追寻?还是其所追寻而成为现实的,只堪半偈?秋白没说,是因为说不得。笔者无从说,也因为说不得。
      秋白是个革命家。革命,也许有所谓的浪漫主义,但革命本身却与浪漫毫无关系。秋白和许许多多一如秋白的革命者,在革命之初,便誓言为革命奋斗终身,直至献出生命。从普世的价值和价值观上讲,秋白们为偈真理一如佛祖为竟偈而甘愿付出的同样多,甚至更多。如此,秋白临刑那天所作的《偶得》诗,还真叫人费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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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思量,没什么不好,却也没什么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顺着秋白的脚步,瞎想吧。
      秋白留在人世间的脚步,在《偶得》诗后,其实,就剩下最后的一行了。时间,是作这诗的第二天,地点,是在福建省的长汀县。20多天前,秋白已然写过洋洋万余言的《多余的话》,显然,秋白认为《多余的话》尚有未尽之意,于是又有了这首诗。此后,秋白大概觉得再无可了之事,故而一心等死。等死,大概并不十分地好玩,幸好,不要等太久。1935年6月18日的清晨,终于到了。早餐后,秋白换上了新洗净的黑褂白裤,黑袜黑鞋,抽上根烟,等牢门被打开的那刻。
      那刻,也终于来了,并非像今天大家所熟知的五花大绑,而更像是陌生人无声兼无情的送行,大约,狱卒、兵丁们已然知道将要远行的人是谁,还有这种远行对那时的中国意味着什么,所以不知道除了沉默,还有别的选择。秋白出得牢门,慷慨前行。依约,到了中山公园。信步走至亭前,但见小菜四碟,美酒一瓮。秋白顾自走到台前,坐下,取酒,斟上,自饮,与旁人谈笑,如叙家常,神色无异。酒半,起身照相,虽素衣短裤,眉宇间仍是一派悲天悯人的伟丈夫气概。照完相,复又坐下,接着再喝。酒酣,哈哈大笑,对左近监刑者道:“人之公余稍憩,为小快乐;夜间安眠,为大快乐;辞世长逝,为真快乐。”据说,到这儿,整个长汀县城是人雀无声,一片寂然。从秋白的这番关于“快乐”的阐释,可知,秋白是知道“半偈”这个佛典的,且,也认同这个佛典。因为认同,所以大约也认同了赴死的快乐,所以,尽管人们并不催他,秋白先生还是饮罢起身,以一曲俄文版的《国际歌》,首先打破了沉默。继而,示意行刑者,该走了。赴刑场,经街衢之口,逢一瞎眼乞丐,彼犹回首作顾视状,似有所感。历者,事后莫不称奇。
      福建长汀县城郊外罗汉岭,乱坟岗。秋白先生来了。他,手夹香烟,直如信步闲庭,顾盼之际,见一草坪,如茵,乃径直走了过去,盘膝而坐,示意行刑者从正面射击,得到肯定的许可后,抬头,笑。对荷枪的士兵说:“此地甚好,开枪吧!”枪声响起,一颗沾满尘世的子弹,以一条带着啸声的弧线,钻进了人世间仅存的仍持“半偈”之心的那样一条汉子的胸膛。
      写到这,突然,心头有歌,是那种苍凉萧瑟的西北孝歌。
      秋白先生死时,孑然汀州,那天,虽说长汀县城万人空巷,却没有亲人,可以给他唱孝歌。他的老家,江苏常州一带的孝歌,也不似西北的,唱起来那样字字句句,声声韵韵地夺人肝肠。我揣想,秋白先生定是喜欢歌的,非此,他不会如此固执地,不一般地喜欢《国际歌》。这首歌,自1888年6月在法国里尔一次工人集会上唱响后,风行东欧。传入中国后,有两种译文,可惜,都译得不理想,歌词晦涩且不上口,秋白先生翻译《国际歌》时,借住在北京黄化门西妞妞房他叔叔的家里。那天,先生手探风琴,且奏且唱。“国际”一词,汉语不过两个字,而外文却是老长一串音节。如照例译成“国际”一词,配上原谱,就没法听了,秋白先生决定用音译解决这一问题,沿用至今的“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即出自秋白先生之灵光一现。
      死,是怎么一回事?活着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所以且惧且骇;少部分人也许知道,多半且玄且幻。“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此联,是鲁迅为秋白所撰,还说到了人生。鲁迅既引秋白为知己,却不知是因为什么而将其引为知己的,莫非,这鲁迅,竟也是个半偈者?这样的鲁迅,常从幽暗的酒家的楼头,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的鲁迅,不常追怀过去,追悼没落的鲁迅,让人展开他的书便觉冷气逼人,阴森森直如潜入古道的鲁迅;不是苦闷的人生,就是灰暗的命运;不是残忍的杀戮,就是社会的敌意;不是希望的死亡,就是人生的毁灭;不是精神的杀戮,就是梦的崇拜;不是咒诅人类应该同归于尽,就是说明人类的恶鬼与野兽化……诸如这般的鲁迅,时代和潮流的掘坟者鲁迅,他,把秋白引为知己。若,朋友真是一面镜子,我们就可以从这面镜子中,看到一个影像绰约的秋白……
      秋白堪已不朽,唯其半偈足矣。
      责任编辑 陈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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