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是一种最普通的感觉。只有麻木的人,才会失去这种最普遍的“痛感”。说起所谓“痛感”,其实很简单,就是别三锥子扎不出血来,得有疼的那么一点感觉就是了。 如果引申一点说,“痛感”,是指对于存在于我们身边的那些违法的、肮脏的、龌龊的、卑鄙的事物,得有那么一点感觉。这点感觉,并不是要求我们如古人所说的“守正为心,疾恶不惧”,必须拥有面对丑恶和不公正的凛然勇气,也不要求我们必须得有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方刚血气与碧血精神。丹柯与荆轲赤红的心,早已风化为了千疮百孔的化石,甚至是搓脚石,我们已经无法寻找回来了。但是,“痛感”,只要有那么一点疼痛的感觉,这要求并不高。可惜的是,在我们自己的心里,在我们的社会肌体中,“痛感” 的肌肤正在普遍的老化和麻木,“痛感”的神经确实越来越冷漠与缺失。
我们自身首先要有一种被刺痛的感觉,进而才能够谈得上批判它们,乃至改变它们。 “痛感”,显示着对社会一切丑恶和不公正起码的态度和立场,是起码的良知一道敏感的神经,是开始富有感情的前奏。17世纪伟大的思想家斯宾诺莎,因为宣传无神论,先是面对教会的重金收买,后是遭到教会的无耻暗杀,一柄飞刀冲他而去,他切身地感到了“痛感”,才让他哪怕是为此而背井离乡,哪怕是打磨光学镜片谋生而艰难度日,他也毫不后悔。
虽然仅仅活了45岁,却从来不放弃对黑暗教会的批判,将他思想的光芒一直照耀到了今天。
我也想起宫廷画家马蒂斯,这位德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伟大画家,在勃兰登堡为宫廷为教皇画着粉饰太平的金碧辉煌的壁画,可以一辈子拿着俸禄和奖金,过着一种那时和现在的许多艺术家所向往的生活。
仅仅因为突然有一天,一对受伤的农民父女意外闯进他的画室里,他们的贫穷,他们的正义,他们来自底层的呼喊和血淋淋的伤口,在那一瞬间深深地刺激了马蒂斯,激活了他一腔沸腾的血液,让他涌出触目惊心的“痛感”。正是这种“痛感”的驱使,让他毅然决然地走出他为人附庸的画室,离开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跟随这一对父女加入到农民起义的队伍之中。
想起斯宾诺莎和马蒂斯,我们应该羞愧,因为我们的“痛感”已经日渐被灯红酒绿所淹没,被商业的功利所吞噬,被我们自己性格的懦弱和正义的丧失所磨钝。我们的皮肤可以涂抹上好的润肤霜和滋润液,但已经无可奈何地粗糙老化锈蚀,缺少了哪怕那么一点点疼痛的敏感感觉。
约翰・列侬曾经在一首歌中这样唱过:“出生时是渺小的,当你感到疼痛的时候,你长大了。”
(摘自《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