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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谋杀通告”到“黑白牡丹”】 谋杀之谜app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9 04:24:04 点击:

      作为本刊编辑,关于“我与――”这个话题,要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一时间,的确不知该说什么,该从何说起。是从最早――可能是1980年代初――读这本杂志,还是从最早认识杂志社的人开始?是从元麟兄跑到编办述说人手不足,张力请我和几位同事到他家喝酒,还是从与丹雨大哥通宵达旦谈诗论道说起?要不,就先谈八年前如何写出半遵命式的随笔《上岸的感觉》?若此,“感觉”、感触太多了,感慨也很多,很难理出一个头绪。因此,考虑了几天,还是决定变换一个角度,从一位作者――小说,确切点说,是推理小说作家的角度,来梳理与这本杂志结下的不解之缘。
      迄今为止,我发表的小说,清一色,皆为推理小说。最早的创作,是在大学里,当时未“变铅字”,是习作,曾被关注。1988年,我的处女作(合作),中篇推理小说《谋杀通告》,发表于《警坛风云》,记得还是上的头条。自此步入文坛。在此前前后后,与之讨论作品中的人物、情节甚至细节最多的人,就是老大哥沈丹雨,不过恰恰在他出任《厦门文学》常务副主编之前的几年间,我们疏于往来。有一回,也不知从谁那儿听到他上任的消息,正沉浮于商海的我便几经辗转联系上他。看他忙得屁颠屁颠的,根本没法像过去那样跟我“上山泡茶”,谈作品与人物形象了。但一说起刊物,他便信心满满,主意多多,“野心”足足。于是,我一冲动,便提出一个在过后看来应属“不自量力”的建议或要求,什么要求?让他在刊物上给我开辟一个推理小说专栏!别说后来我才渐渐以耕耘推理文坛而小有名气,即便是文坛大腕,也很少能够在文学刊物上如此的享受特殊待遇。当然,后来我从办刊人的角度着眼,能够看出当时编辑班子的魄力与果断,如今想来,不得不钦佩。总之,沈丹雨主编同意了!据了解,除我之外,在《厦门文学》开过专栏的作家屈指可数,并且开小说专栏似未有他例(时间最长的专栏应属为南山先生开的《了因聊斋》)。说来惭愧,在向沈主编拍完胸脯,刊物编辑人马动起来之后,我手上仅有一篇“现货”,后续要等创造呢!于是,在编辑们的催促之下,在读者来信来电的鼓励之下,创作热情高涨的我,尽量把半皮包式的公司事务交别人打理,自己抽时间埋头苦干,总算连续几期不间断地应付下来了。从各方面的反应看,算是成功的,据说那几期刊物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其中少不了我的推理小说的功劳。专栏第一期出刊之后不久,编辑部就接到一个投诉电话,说是我的作品“侵权”了!这种犯忌的事,自然让编辑们紧张起来,连忙向主编报告,接下来应该是着手调查核实,若确有其事,那么该道歉道歉、该声明声明、该赔偿赔偿、该“封杀”……岂料沈主编一了解举报者为谁,随即拨了一个电话给那位老兄,轻松化解危机!原来,我这篇“贺克士探案”,题为《谋杀通告》,与当年在《警坛风云》发的那篇同名,但内容却完全不同。并且,第一篇我署的是真名,第二篇用的是笔名“华依狄”。而投诉者便是第一篇的作者之一(还是排在第一的作者),我的一位老友。沈主编在电话中向其说明,曰:华依狄就是老哲呀!于是,一场风波在会意的笑声中化为趣闻。遗憾的是,由于某些原因,我的推理小说专栏并没有坚持开下去,我也“转移阵地”了。不过,被鼓动起来的热情、被编辑们点拨、评判后的“开窍”,都推动着我日后在推理文坛的不懈的劳作,渐有新成果。
      若干年后,我“归队”,成为编辑部的一员。大约在2003至2005年间,我的“贺克士探案”不时见诸本刊,既能方便地与编辑同仁切磋,“粉丝”们也有机会一睹“华依狄”的真容了。对我的创作,在鼓励之余,同事泓莹、永盛等,均给了不少点戳和帮助。比如,“贺克士”个性化落套,并且过分“自我原型化”,以至于读者记得住推理情节却对主角印象模糊;反角塑造格式化;人物语言缺乏个性,等等。说实话,听到这些宝贵的意见,表面上我是虚心接受,内心自有尺子在量,有的,我同意,有的,我不以为然。因此,有时免不了要争论一番。争归争,心存感激。为此,我一直在探索表现手法和主要人物刻划的新路子,并且力图走出“阿加莎模式”,创立自己独特的风格与特色。泓莹尤其关注我的创作,她善意的批评之声,时常在我构思和写作时萦绕耳际。并且,当年在谢主编的支持下,我还与她狠狠地忙乎了一阵子,重新开了一个“侦探悬疑小说”专栏,想在“创品牌”方面做个尝试。为此,除了组稿、约稿、辅导、交流之外,我们俩还为这个栏目作了学术上的准备,如进行“什么是推理小说”这种定义上的论证等。可惜,我的稿子打了头,后续来的其他作者的作品不成熟或者叫不入此类,因此这个栏目没有做下去。无论如何,我仍然在坚持――原因很简单,酷爱。不仅创作,我还开始了我的学术研究,迄今有:在大学开办“推理小说艺术特色”等讲座;完成《推理小说密室架构艺术》等论文;学术专著《推理小说概论》也已经完成大半等成果。这些作为,与本刊的学术氛围和同仁互动的良好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这个地儿,有一个习惯,即大伙喜欢讨论,开会也好,工作间隙也罢,喜欢就某一篇来稿、兄弟刊物上的某一篇大作或某一种文学现象,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起来,甚至争辩起来。各执己见、各有侧重,有时会争得面红耳赤。这一点十分可贵。有人会说,你们是吃这碗饭的,不谈文学谈什么?话虽这么说,但正如刘岸主编说的,这年头坐在这儿谈小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儿。奢侈也好,边缘化也罢,反正,我喜欢这样的氛围,正由于如此,近年来我的努力方向,是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以加强本刊的学术性。
      大约是泓莹“鞭打快牛”起了作用,我从《虎口喋血》开始探索新的叙述手段,如在不影响人物塑造和情节推动的前提下,尽量增强可读性等。要改变创作中的思维定势和着笔习惯,并非易事。事实上,正是由于中国推理小说尚未越过“启蒙期”,才使得我等面临数不清的困难和艰辛。曾有我刊同仁对此持悲观态度,认为中国人不擅长于逻辑思维,因而弄不出“这个玩意儿”来。可我本人几十年如一日地,依旧坚持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耕耘,可谓无怨无悔。作为推理文坛的“独行侠”,坚持写作,其实是十分寂寞的。我庆幸的是,同仁们在某种意义上让我不孤独。不管怎么说,我不间断的努力渐有收效,以后陆续创作和发表了《奇幻世界血案》、《三冢之谜》等中短篇,特别是后者,两年多前在《辽河》上发表之后,颇有反响,时至今日,还有天南地北的读者、同好与我联系,谈感想并“切磋”一番。事实上,该小说与其说在手法上有所改变,不如说是一种题材和表现手段的突破。《三冢之谜》是直击重大历史谜题“闯王之死”,这样的历史事件,绝不是你想怎么“捏”,就能够怎么糊弄的,即便是小说家言,也需要有几分依据,否则,既违背了历史小说的基本原则,又容易堕入“满纸荒唐言”的境地。基于上述思考,结合平日的积累,我陆陆续续地做了几年功课,这一炮终于打响。在三百多年前那个风云变幻的特殊时期,已称帝的闯王,自山海关一战后,屡战屡败,在清兵的围追堵截之中,东奔西窜,最后命丧乡勇之手。正史(《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虽如此记载,却由于语焉不详而显得结论含糊,加上事后无论是史家还是好事者不断发现、挖掘新的线索和佐证,导致此“案”扑朔迷离,遂有了“三冢”之事。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结合小说人物情节的需要,我决定基本采纳正史,但在不违背史实的前提下,在关键部位大胆进行“填补”,同时适当利用野史和其他史料,另辟蹊径,从而“推”出了闯王之死的另一番景象。该作品已发表近三年时间,在众多爱好者的声浪中,尚未听见对所披露或运用的史实或史识提出质疑的。
      《黑白牡丹》(见《厦门文学》2008年第2期),是自1999年“第二版”《谋杀通告》发表以来,我第一次甩掉长期钟爱的主角――披着黑色披风、叼着烟嘴、身材颀长、颇具神探风采的中年男士贺克士,所作的一个非系列推理小说的尝试。这部作品的“正方”,是一个警察,这个形象的意义在于,我终于开始走出“福尔摩斯”、“布朗神父”与“波洛”的臼套,手中的笔更加自由了,天地也就更宽了。就内容来说,我仍然按着自己的习惯,取材于新闻报道的真实事件,事实上这也是老牌推理大师的路子,例如爱伦坡的《玛丽亚罗吉特之迷》。而且我这部作品的关注点在既非正方亦非反方代表的“牡丹”身上,这一着力点的改变,对我而言,意味着不仅仅从固有的“套”中走出来,而且是创作理念和创作模式的重大改变,也是长期研究的理论成果与自身创作实践相结合的新尝试。同仁们读了此作,颇给褒词,尤其是泓莹,认为早该这么做。这是指技巧方面,即行话说的“形”上。而在“神”的方面,自我感觉这样的“转身”,某些关键之处,竟会豁然开朗。比如,其中的一朵“牡丹”,既非侦探,又不是凶手,就因为她是两牡丹之一,开头就亮了相。咋一看,像是为了给另一朵牡丹做陪衬,使得内容生动一些,多一些色彩而已。其实不然。本来我一开始给她的定位,也确实是陪衬,只不过是为了布一条副线(推理小说结构上一般都需要有副线),提前将她推向前台而已。我自己没有想到的是,写着写着,这个配角竟自己从我笔下“窜”了出去,让本来安排好的虚虚的副线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主线!
      推理小说的创作有两个要求,一是无论孰先孰后,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常常要力求“天衣无缝”的推理环节;二是任何人物与矛盾冲突,都不能与推理环节相背离或自行其是。《黑白牡丹》脱稿后,我惊讶地发现,在一系列的人物塑造之中,我的笔已经能够自然“滤”出轻重,人物能够自个儿“变虚为实”,还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这样的效果,超出了我的构思,也超越了我以往的作品。看来,长期以来,我的杂志社同仁对我创作的指教,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收效了。
      只是,泓莹还在批评我懒,该承认,是有那么回事儿(稿约不少,也有几篇都在推进,可竟然好几年没有“杀青”),毕竟,创作是需要勤奋的。
      【责任编辑 朱鹭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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