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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美\高尚\细腻雅致]高尚雅致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9 04:24:09 点击:

      一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e Bourdieu)所著的《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总结了这样的社会法则:不同阶级的成员总会进入到不同品味的场域,通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展现他有形或无形社会等级和社会位置。布迪厄分析的对象是当代西方社会,但如果运用此观点思考中国文化史上的现象,也是相当有启发的。我们看到,布迪厄关于不同阶层有着互异的文化品位的观点,可以在中国文化史上得到印证,中国西周时期的上层社会的生活样态尤其生动而强烈地体现出这一特点。
      《礼记》的不少文篇描述西周时期上层贵族的生活面貌,《礼记・内则》说: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余。男�革,女�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传,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悼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
      根据以上一段说话,我们看到西周时期上层社会的贵族要接受精致的文化教养:在幼儿能吃饭时,即教其用右手,学说话时,教男孩说“唯”,教女孩说“俞”,分别给男孩和女孩佩戴皮革制的和丝制的小囊;孩子六岁时,教,其识数和辨认方向;七岁时,男女分席而坐,分别吃饭;八岁时,教孩子出门、进门,以及就席吃饭,学会敬长和谦让;九岁时,教其计算日期;十岁时男孩出外求学,住宿于外,学习写字和记事,不穿帛制的衣裤,遵循在家学得的谦让之礼,每天又学习初级的礼仪;十三岁时,学习音乐,诵读诗篇,习《勺》舞;成童时,习《象》舞,并学习射箭、驾车;二十岁时举行冠礼,开始学正式的礼,穿皮和帛制的衣服,习《大夏》舞等等。而女孩十岁以后就不再出门,由傅姆教她温婉柔顺、听从尊长的教诲,教以纺麻织布,煮茧缫丝等女工,并教她们观察祭祀,学习捧入酒、浆、笾、豆、菹、醢等祭品和祭器,按照祭礼的要求帮助大人放置祭品和祭器,年十五行加笄礼……。
      礼乐是维系贵族社会的纽带,为贵族所必须掌握,诗书则与礼乐是相辅相成的。这样,经长期而严格的诗、书、礼、乐教育,熏陶出了贵族阶级崇尚诗书,讲求礼乐的那种精致优雅的风貌,延及春秋时期,此种贵族精神风貌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可以从《左传》的情节中加以感受。
      我们先看诗、书。在春秋时期,了解诗书以及对诗书的熟悉程度,成了贵族是否具备他们所属社会阶层所应有的品味的一个标准。当时各诸侯国在政治上和外交上的来往,贵族平时的各种社交活动都往往用诗书来应对,从《左传》的记载看,就诗而论,贵族在朝聘、会盟、宴会等场合中,往往引诗述怀,赋诗喻志,乃至借诗冷嘲热讽、勾心斗角。如《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韩起离别郑国时,郑国六卿为他饯行,行前韩起请求六卿赋诗,于是,子�赋《野有蔓草》,子产赋《羔裘》,子太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兮》。韩起听完六人赋诗之后,大赞郑国,称道:“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矣。”之后还献马还礼,又对赋《我将》一首。昭公十六年离左传纪年结束的时间还有三十多年,这里记载当时的贵族如何根据场合,根据听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诗篇,如何优雅地将其诵咏出来,而作为听者,如何从诗句及其诵咏理解赋诗者者的心志和感情并做出得体的反应,如何揖让进退,做出恰当评价,这是贵族之间长期熏陶而形成的交往的方式。
      就书而论,贵族也常常引书中文句或说明已见,或驳斥对手。《左传》载:晋文公要找一位元帅,赵衰对他说:“�毂可,臣亟闻其言,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君其试之。”对诗书的熟知成了邰毂能被举荐为元帅一个原因,这大概是《左传》记载的最能反映贵族社会崇尚诗书的例子了。
      我们再看礼乐,在西周春秋的贵族社会里,礼乐涉及到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他们生活的重要内容。《礼记・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如前所述,贵族从孩提时代起就需要接受行为细节方面的教育,他们的面貌神色、穿戴配饰、举手投足、聘问交游、宴享嬉戏以至言谈歌咏都当循礼仪的要求,当时的贵族如果不懂礼,或有越礼的行为,都会被嘲笑,甚至引来争斗杀伐,春秋时期的外交斗争就有不少就是在礼的名义下展开的。所以《左传・昭公七年》载:
      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吾闯将有达者曰孔丘,圣人之后也,而灭于宋。……臧叔纥有言曰:‘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今其将在孔丘乎?我若获没,必属说与何忌于夫子,使事之,而学礼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
      这位孟僖子是鲁国掌握实权的三大贵族(即“三桓”)之一,鲁昭公七年,他曾陪昭公到楚国参加诸侯会盟,担任相礼之职,结果却不能胜任引起列国耻笑。那次的教训使他要遍访知礼者,以求深造。昭公二十四年,孟僖子卒前,又安排自己的两个儿子向孔子学礼。这个事例很能说明礼乐对贵族确立其社会地位、形象的重要意义。

      二
      春秋后期,贵族阶级崇尚诗书,讲求礼乐的那种精致优雅的精神风貌随着贵族社会的瓦解而开始衰落。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评价说: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一方面是一个极混乱嚣张的时期;但另一方面,则古代的贵族文化,实到春秋而发展到它的最高点。春秋时代常为后世所想慕与敬重。春秋时代,实可说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已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
      贵族精神风貌随着时代变迁而在社会上开始衰落,生活在春秋晚期的孔子正运时而生,他却把这种贵族精神风貌引入自己的思想学说中,由此开启一种具有贵族文化性格的学说体系,这就是他开创的儒家思想。
      孔子博学广知,本人又是贵族后裔,他盛赞周代贵族文化,声言:“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因此,就诗、书论,他不仅“雅言《诗》、《书》”(《论语・述而》),认为“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与?”(《论语・阳货》),而且把收集到的《诗》、断简残篇的《书》加以编排,传徒授学,称:“不学《诗》,无以立。”(《论语・季氏》),“小子何莫学乎《诗》?”(《论语・阳货》)。他甚至还将《诗》、《书》用于诠释自己的思想主张,如《论语・八佾》中,子夏问《诗》:“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孔子答:“绘事后素。”就礼乐而论,孔子也倡导人们投入礼乐生活。
      冉求,孔门弟子。在孔门弟子中,冉求以才艺见长,故《论语・雍也》中孔子回答季康子时说:“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
      孔子在对怎样才是“成人”的这个回答时,提到要有“知”、“不欲”、“勇”和“艺”,孔子对四者的谈论都联系到具体的人物,但孔子最后又再加上礼乐,这说明,在孔子眼里,对于“成人”来说,“知”、“不欲”、“勇”和“艺”都应具备,但“礼乐”是最基本,最起点的要求,单有前四者却没有礼乐,那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孔子坚称:“君子博我以文,约我以礼。”(《论语・雍也》)
      由此可见,贵族以谈诗书为时尚,孔子同样喜好诗书;贵族讲求礼乐,孔子亦重视礼仪,他欣赏一种温文尔雅,诗书兼备,彬彬有礼的人格类型,他的思想也极力提倡此种意识。显然,孔子的见解契合于贵族社会的思想品味。
    [ 2 ]
      三
      孔子学说里有上述内容,然作为一个有创见性的思想家,他并非局限于对贵族行为、思想的亦步亦趋地、刻意地逢迎上,他理论里还具有一种春秋贵族未曾触及,但却又是可以溯源于贵族意识的独特思想,这种思想的提出使孔子学说所蕴涵的贵族精神和文化性格更显现出来,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思想,孔子才是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的“轴心时代”的伟大的精神导师般的人物。在孔子那里,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
      西周春秋时期,习惯于贵族生活方式的社会上层自认为自己有君子风度,故他们明确地将自己和平民区别开来。他们认为,平民不具有自我道德约束力,应是法刑管制的对象,而自己不同于平民,他们本已有靠礼仪教育形成的内在涵养,故他们是毋需法刑的,《礼记・曲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说正是这种思想的产物。孔子对当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观念的回应很特别。
      《孔子家语》里,孔子的学生冉有问孔子:“先王制法,使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加以刑,庶人之行事不可治于礼乎?”孔子回答:
      “不然。凡治君子,以御其心,所以厉之以廉耻之节也。故古之大夫,有坐不廉污秽而退放之者,不谓之不廉污秽而退放,则日�簋不伤;有坐淫乱男女无别者,不谓之淫乱男女无别,则日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谓之罔上不忠,则曰臣节未著;有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则曰下官不职……”(《孔子家语・五刑解》)
      这段回答的要点是,大夫犯有贪污、淫乱、不忠、废政软弱、干犯国纪等五种罪过时,不直呼其罪名,而以委婉之名代之,分别叫做“�簋不饬”――�簋这两种器具没有修饬好;“帷幕不修”――帷幕没有修饰清;“臣节未著”――臣节没有得到彰显;“下官不职”――下官没有胜任职务;“行事不请”――行事不擅行,以此让犯罪者感到自愧自耻。对那些需要给予惩处的大夫则以“白冠趋缨”――让触犯五刑的大夫戴上用兽尾作缨的白帽,表示自己有罪,“盘水加剑”――以盛了清水盘子上横放利剑使大夫本人自感愧耻然后自裁。
      昭公二十九年,晋国赵鞅铸刑鼎,孔子也大为不满,他说:
      “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今弃其度,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铸刑鼎明确使“民在鼎矣”,这含有在刑法面前贵族和平民一律平等的意味,以往的“刑不上大夫”被这里的刑可上大夫的见解所代替。孔子反对铸刑鼎,他认同“刑不上大夫”。贵族讲的是风度、内在涵养,故他们对法刑不以为然,而在这里,孔子也不屑于谈论法刑,然而相比于当时贵族的看法,孔子思想是有创发性的,他不只是期待人们通过礼的操持提升涵养,他更注重人本有的内在德性,主张人依靠对自我心性的挖掘和提升,获得道德自觉,以此养成人格,造就风度。
      当子夏问及对“巧兮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的理解时,孔子答:“绘事后素。”(《论语・八佾》)以为正如先有白绢才能作画一样,礼应是内心情感的表达。同样的思想在孔子对守丧三年之礼的解释中讲得更直接,《论语・阳货》载: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予其父母乎?”
      “三年之丧”之所以成为“天下之通丧”,这源于“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经历在人们情感世界积淀成的对亲长的感怀之情。在这里,礼的规范意识被孔子淡化了,体现为丧礼的这种孝成了血亲之爱,即人本有之“仁”的心理流露,贵族原来要求的礼的遵循,在这里成了心性问题,孔子把礼看作是人际亲情的自然引申,实现对贵族文化的超越。对比之下,否定法刑,讲求通过礼的教养提升涵养,达到自我约束,这是贵族的思想观念;而孔子否定法刑,要求心性完善,成就风度,这也正是孔子思想的贵族性格的体现。与当时普遍的贵族观念相比,孔子学说超越之处在于,孔子立足于新的思想起点――心性问题而提出贵族风度的培养。
      《论语》称孔子“有教无类”,的确,孔子打破以往上层社会对文化的独享,去掉贵族文化对血缘、身份的讲求,把教育面向普通大众,广泛传播礼乐文化,但他崇奉诗书,讲求礼乐教养,这依然展示出其思想上的贵族性,更重要的是,孔子倡导人们通过心性追求培养起特殊的人格风范,“今之学者为己”(《论语・宪问》),成为心性上的贵族,可见,孔子学说继承了,但更重要的是提炼和升华了原来的贵族文化,他的学说不仅是没有丧失,反而是具备了更浓烈的贵族精神和气概――有了一种思想上的贵族气质,体现了鲜明的贵族文化性格。
      【责任编辑 黄哲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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