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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水浒传》看封建司法制度的黑暗_清末司法制度依然难脱封建法制的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01 04:29:11 点击:

      摘要《水浒传》这部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不但在文学描写上,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而且作者还以冷峻的笔法深刻地揭露了宋代封建司法权大于法、贪贿成风、执法随意、刑讯逼供、监狱黑暗的状况,从而为我们留下了一部可供借鉴的教材。
      关键词:《水浒传》 封建司法制度 黑暗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水浒传》取材于北宋宋江起义,是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巅峰之作,《水浒传》不但记录了封建社会当时的生活,而且真实描写了封建社会政治和司法制度的黑暗,官逼民反的史实。作者施耐庵、罗贯中不但以如椽之笔栩栩如生地刻画了108条梁山好汉的豪侠义举,还以小说的形式对中国宋代封建司法的黑暗腐朽进行了深刻地揭露。从《水浒传》描写的吃官司的好汉类型可以看出,封建司法制度的黑暗主要表现为:
      一 权大于法
      中国历代封建法制的特点是特权法,是“治民”的法。皇帝及官员的权大于法,他们将法律当作实现统治的工具,而且法自君出,皇帝更是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水浒传》表面上称皇帝圣明,只是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陷害忠良,残害百姓,实则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蔡京到当朝重臣高俅、童贯、杨戬等人,直至地方官吏,都将法律视为玩物,而他们背后的总后台――皇帝徽宗更是如此。可以说,《水浒传》朴素地揭示了一个真理,封建法律是维护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法,是镇压欺压人民的法,是恶法。《水浒传》第二回,高俅这个地痞无赖由于和皇帝臭味相投――会踢球加上阿谀奉承就飞黄腾达,没半年时间便升为太尉。他一朝有权,第一件事就是官报私仇。因为禁军教头王进的父亲曾在高俅未发迹学棒时打翻过高俅,在王进因病请假不能上班时,高俅就以抗拒官府为由要拘禁王进,王进自感性命难保,不得不携母弃家潜逃。《水浒传》第七回,当高太尉的干儿子高衙内这个花花公子仗势欺人,光天化日调戏禁军教头林冲娘子时,连帮闲的富安都对林冲说,“现在帐下听使唤,大请大受,怎敢恶了太尉?轻则便刺配了他,重则害了他性命”。为了达到霸占林冲娘子的目的,高太尉甚至亲自出马将林冲骗至白虎节堂,然后诬告林冲要造反,欲置其于死地。最终林冲被刺配沧州,而林夫人被高衙内所抢,为保清白上吊身亡。连林冲这个封建统治阶级下层的一员的命运尚且如此,普通百姓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在高太尉眼里,哪里有法?法律不过是他们鱼肉百姓的工具。太尉如此,地方官员也同样如此。第三十回中,张都监受结义兄弟张团练之托,为报蒋门神之私仇,设计陷害武松并欲置武松于死地。第五十一回,郓城县都头雷横看戏时因为未给赏钱而发生纠纷,演戏的妇人白秀英是郓城县知县的姘头,于是知县就将身为郓城治安头领相当于今天公安局长的雷横枷号示众。法律,成了封建官员官报私仇的工具。即使宋江等受招安后,为朝廷破辽国、擒田虎、捉王庆、平方腊,立下了汗马功劳,水浒结义弟兄大半都化为了鬼魂,仍然免不了被蔡京、高俅、童贯、杨戬等谋害。而他们之所以为所欲为,正是因为背后有皇帝的支持和纵容。因为有昏庸皇帝的支持,所以高俅这个不务正业的街头痞子,虽身负前科却能平步青云,不到半年做到太尉。如果不是因为昏庸皇帝的纵容,蔡京、高俅、童贯、杨戬等权奸怎敢一再祸国殃民。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正如明文征明评秦桧陷害岳飞与宋高宗赵构的关系:“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封建社会政治司法制度黑暗的根子正在于封建制度自身的制度性专制和腐败。权大?还是法大?至今在中国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虽然其答案是明显的,但总有一些官员将权力凌驾于国法之上。
      二 贪贿成风
      封建法制虽然是特权等级森严、手段残酷,但在每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初,往往对执法者还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而到王朝中后期,则官贪吏污,贿赂公行。宋朝机构臃肿,官职混乱,腐败盛行,特别是到宋徽宗时,吏治腐败亦表现在司法中。从《水浒传》中的案件可以看出,每一场官司的背后必有金钱运作。林冲被高太尉陷害,虽属无中生有,但档案孔目周全,而其逃脱死刑亦得益于丈人张教头“买上告下,使用财帛。”杨志杀死泼皮牛二,也多亏众人“敛些盘缠,凑些银两,来与他送饭,上下又替他使用。”卢俊义有“通匪之嫌”,但有梁山一千两黄金活动,也落了个“虽有原告,却无实迹”。反过来,解珍、解宝被毛太公诬陷,后者用金钱铺路,打通了知府、节级关节,就欲要无辜性命。第二十六回,武松为给哥哥报仇,带何九叔和郓哥两个证人控告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杀人时,知县受了西门庆的好处,竟然指责武松不懂法度,声称“捉奸见双,捉贼见赃”,为西门庆开脱。甚至当武松拿出两块酥黑骨头、十两银子等物证时,知县仍不准所告。面对一县治安长官的武松,知县竟然还如此贪赃枉法,最终逼得武松只能铤而走险,私自杀死西门庆、潘金莲、王婆。更可笑的是征剿失败,损兵折将、被俘上山的高太尉,在被梁山放下山后,仍接受梁山金银彩缎、约数千金。即使所谓的清廉好官,也照样需要银子打点,书中称赞的梁山招安恩人宿元景宿太尉,燕青在招安前夕,前去联系,宿太尉对其带去的金银细软也是笑纳不误。颇为典型的是第三十回张都监、张团练陷害武松盗窃案:一方面,张都监、张团练身为官员要陷害武松,竟也要在知府乃至于押司孔目上下打点贿赂;而另一面,施恩为了救武松,也在康节级、叶孔目前活动打点,真是原告行贿,被告也行贿。由此可见,封建司法案件中,贿赂公行,权钱交易已然成了潜规则。押解犯人的防送公人是封建司法制度链条的低端,但就是这点小小的权力,竟也成了他们勒索的资本,在得了黑钱或在权势的支持下,他们甚至敢致犯人于死地。如押解林冲的董超、薛霸,因为有了高俅高太尉的指使,就想方设法要结果林冲的性命;而他们在押解卢俊义时,只因收了李固的金子,就敢索要卢俊义的性命。武松被张都监诬陷盗窃刺配后,押送他的公差因有了张团练和蒋门神的指使,就欲杀死武松。而有钱者,如宋江在流放路上,则可以一路好吃好喝,并在流放江州期间因贿赂各级官员,不但免了杀威棒,还可以在江州随意闲逛,赏景吃酒。有了权势和金钱的运作,执法者就敢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交换的砝码,在这种黑暗的司法体制下,“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成为百姓对封建司法制度的总结性语言。英国哲学家罗尔斯说过: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司法制度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司法腐败时,社会往往也开始处于危机之中,《水浒传》中的相当一部分好汉就是被腐败的司法逼上梁山的。
      三 执法随意
      在《水浒》中,随意出入人罪、草菅人命,甚至法外施刑是封建社会司法的一大特点。宋朝初年,在法律上沿用隋唐以来的五刑制度,但在五刑制度以外,又增加了新的刑罚“刺配”,即一种流刑并兼刺面、决杖等附加刑的刑罚。从上表可以看出,犯罪的好汉很多被处以“刺配”刑罚。而且,宋朝的刑罚,法外用刑是非常普遍的,“监司郡守,擅诈作福,意所欲黥则令入其当黥之由,意所欲杀,则令证其当死之罪”。高太尉因为王进的父亲曾在其未发迹时打翻过自己,就寻事要将因病未到的教头王进追罪,逼得王进携母潜逃;因其干儿子调戏林冲妻子遭拒,便设局刺配林冲,并欲路上结果林冲性命。第二十一回中,阎婆惜发现了梁山泊写给宋江的书信并以此威胁宋江,说要去告官,宋江为遮掩其犯罪行为,一怒之下杀死了阎婆惜,知县因为与其交好,明明是故意杀人,却以酒后两人斗殴误杀轻断,后竟将无辜的唐牛儿问成个“故纵凶身在逃”,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宋江一首酒后狂言,被黄文炳解释为“反诗”,几乎送命。裴宣本是孔目,“为人忠直聪明,分毫不肯苟且”,也被“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解珍、解宝被毛太公诬陷,后者买通官府,就欲置二人于死地。可以看出,执法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真可谓:说有罪无罪也有罪,说无罪有罪也无罪。
      四 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是封建社会的办案手段,流毒至今。在宋朝的诉讼活动中,刑讯逼供十分严重。据宋法,拷讯用荆条,一次不过三十,总数不过二百。但实际上,各“州县不用荆条而用藤条,或用双荆合而为一,或鞭股鞭足至三五百”。法外刑讯,不胜其酷。《水浒传》中提及办案,几乎都伴随着残酷的刑讯逼供。白胜因参与打劫“生辰纲”被捉,开始也是死不招供,“连打三四顿,打的皮开肉绽,鲜血迸流”,不得不招。武松因替施恩报仇,打了蒋门神,被张都监陷害为贼,不待分辨,就被知府喝道:“这厮原是远流配军,如何不做贼,一定是一时见财起意。既是赃证明白,休听这厮胡说,只顾与我加力打!”在牢子狱卒劈头盖脸的竹片雨点般的重打之下,打虎英雄武松也不得不屈招。宋江题写“反诗”被抓,虽然装疯卖傻,但也被一连打了五十下,“打得宋江一佛出世,二佛涅,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只得招供。柴进因李逵打死殷天锡被抓,自持有先朝太祖誓书铁券护身,仍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只得招供。卢俊义被告发投降梁山,张孔目说:“这个顽皮赖骨,不打如何肯招!”“把卢俊义捆翻在地,不由分说,打的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晕去了三四次”,只好屈招。可以看出,纵是英雄好汉,也是重打之下,有何不招。联想起近年发生的一些冤假错案,无一不是刑讯逼供这种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封建遗毒的幽灵所致。
      五 监狱黑暗
      自古以来,中国的监狱就是黑暗司法制度的一部分,读过清代文人方苞《狱中杂记》的人无不对封建监狱的残酷感到震惊,《水浒传》这部传世名作也同样对监狱的黑暗做了生动的描写。《水浒传》中所描写的牢城营,都以杀威棒对待新到的服刑犯人,而且不仅是杀威棒,监狱甚至折磨处死犯人。第九回林冲被刺配至沧州牢城,在押的罪犯对林冲说:
      “此间官营、差拨,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钱物。若有人情钱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七死八活。”
      林冲幸得柴进书信人情,并有银子奉上,不但免了杀威棒,而且被安排了一个轻松好活――看守草料场。第二十八回,武松杀死西门庆和潘金莲,被发配到安平寨,犯人告诉他,如果包裹里有人情书信并使用银两,打“杀威棒”时就打得轻,当因施恩想利用他而没有挨打时,不知情的犯人又告诉他晚间有危险:
      “他到晚把两碗干黄仓米饭,和些臭鲞鱼来,与你吃了,趁饱带你去土牢里去,把索子捆翻着,一床干稿荐把你卷了,塞住你七窍,颠倒竖在壁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果了你性命。――这个唤做盆吊。……再有一样,也是把你捆了,却把一个布袋,盛一袋黄沙,将来压在你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这个唤做土布袋。”
      这段文字,对封建监狱的黑暗做了生动的描述。而同样是监狱,刺配江州的宋江只因身边有的是金银财帛,又有戴宗的照料,就可以吃喝玩乐,游街逛景。
      从《水浒传》可以看出,在封建专制腐朽黑暗的司法制度下,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人民只是封建司法制度刀俎下的鱼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严刑峻法,敲骨吸髓,最终导致百姓揭竿而起,那些遭受封建统治者黑暗司法的镇压,饱尝痛苦的好汉,也自然成为起义队伍中最坚决的骨干。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的今天和美好的未来。唐太宗李世民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法治是社会稳定地、正常地发展的需要,《水浒传》对封建司法制度的弊端和黑暗的揭露和描写,即使今天重读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愿今天的司法官员引以为戒,使我们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 周密:《中国刑法史》,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3] 张晋藩主编:《文献通考・刑考》,《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
      
       作者简介:蒋连舟,男,1964―,河南南阳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安法学,工作单位: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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