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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6-24 07:05:40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长宁县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宜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厂 编制日期:

     2021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长宁县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洪飞 联系方式 138 0829 4070

     建设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长宁县古河镇兴隆村二社 地理坐标 105°1.7′17″ E ,28°01′02″ N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水力发电 D4413 用地(用海)面积( (m 2 )

     )/ 长度(km )

     0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宜宾市水务局 宜宾市财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宜水许可[2016]14 号

     总投资(万元)

     210.33

     环保投资(万元)

     6.75

     环保投资占比(% )

     3.43

     施工工期 7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本电站于 1971 年开始建设,1975 年建成投产。由于多种原因,本电站机组效率、发电、年利用小时均低于设计值,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建设单位于 2016 年对本电站进行增效扩容和改造,于 2020 年扩建完成并投入运营。根据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02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中指出“二、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 (一)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追溯期限的起算时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由于本项目已建成投产超过 2年,按环政法函〔2018〕31 号要求,不予行政处罚。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水库:全部)

     规划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5月编制完成了《宜宾市河流域

     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性分析

     一、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电站厂房位于宜宾市长宁县古河镇兴隆村二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厂房用地为合法用地,符合土地规划。

     因此,本项目 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要求 二、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长宁县河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可知,长宁县河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论为:

     “水电是可再生能源,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化石能源的消耗,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河水电开发促进了民族产业结构调整,并带动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对促进区域协调、城乡协调,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区域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电站建设在取得巨大综合利用效益的同时,也将对于流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电站建设主要不利影响是改变天然河道水文情势,改变了河流自然生态系统,淹没部分鱼类的产卵场等特殊生境,对适应急流生活的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水库淹没施工占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这些影响可从流域层面提出统筹对鱼类进行栖息地保护、进行鱼类增殖放流、生态基流下泄、进行规划河段环境监测站网设计和实施等宏观对策措施,并在各电站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使不利影响得到减缓。

     综上所述,在总体布局及开发规模方面,从生态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河段干流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由于本项目为水电开发项目,项目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项目位于宜宾市长宁县古河镇兴隆村二社,取水来源于河,属于长

     宁县河流域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长宁县河流域规划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D4413水力发电(指通过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可知,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范围内。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 项目 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二 、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 、 环境质量底线 ( (1 )环境空气质量底线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9 年宜宾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中 2019 年长宁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SO 2 :17μg/m 3 ;NO 2 :20μg/m 3 ;PM 10 :57μg/m 3 ;PM 2.5 :41μg/m 3 ;CO 日均值的第 95百分位数浓度值:1.1mg/m 3 ;O 3 :145μg/m 3 。各指标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因此长宁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且本项目建成后无废气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

     (2 )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9 年宜宾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19 年长宁县环境空气污染物 SO2、NO2、O3、PM10、CO 能够达标。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可知,2019 年长宁县大气环境质量属于达标区。

     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河,其下游为河,河属于宜宾市辖区内九条主要河流之一。根据《2019 年宜宾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19 年宜宾市“九河”各监测断面达标率为 100%,所有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南广河、箭板河、西宁河、中都河、长宁河、河、古宋河和关河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黄沙河和越溪河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由此可知,本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本项目已建成,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均合理处置,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 3 )声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长宁县古河镇兴隆村二社,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发布的《宜宾市2020年1季度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季报》到《宜宾市2020年4季度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季报》中2类区昼、夜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由于本项目已建成,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营运期电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座减震等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综上 ,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

     。

     2.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5 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其中宜宾区域范围内的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兴文世界地质公园、石海洞乡风景名胜区、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宜宾市岷江(豆腐石、大佛沱)水源地、宜宾市金沙江雪滩(四水厂)水源地被列入了川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而本项目位于长宁县古河镇,不在上述的水源地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实施意见》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 (3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建设项目运营期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来源于山泉水,用水量很少;生产供水由河供给,投运后尾水自流进入河,项目用水供电由项目自发电供应,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四川省宜宾市“三线一单”优化完善研究报告》最新阶段性成果,宜宾市共划定 62 个综合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23 个,占国土面积的 12.65%。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当有不同的优先保护区互相重叠的区域,该区域应同时满足各项保护要求。

     重点管控单元 30 个,占国土面积的 30.78%。其中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11 个,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14 个,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5 个。根据各单元特性,以及单元内水、大气、土壤、生态、资源利用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和管控要求,确定综合单元管控要求、准入清单。把宜宾市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其他区域,按区县划为环境综合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9 个,占国土面积的 56.57%。河流域水电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

     流域水电开发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效率等管控要求,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水电站已于上世纪建成,不属于新建小型水电。水电开发为生态影响类工程,运行期电站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林灌溉,不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

     因此,流域水电开发符合宜宾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三、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相符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517 号),“水能及水力发电”列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清单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的能源发展规划。

     四 、 工程建设与流域开发的上下游协调性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与咨询建设单位,本电站为为引水式电站,电站取水于河,枯水期生态流量泄放为 0.0101m³/s,丰水期为0.022m³/ s。项目形成的减水河段长度为1000m,尾水经尾水渠汇入河,因此项目的运行不会对上下游区域流域开发造成影响,保证了与上下游水电站的协调性。

     五 、 取水可行性分析

     水电站于1971年开始建设,1975年建成投产,于2016年开工建设《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于2020年扩建完成并投入运营,总装机容量由375kW扩容至630kW,电站用水取自河,电站尾水经尾水渠汇入河。正常发电过程中不会产生水质污染,基本不改变河道水质状况,其开发利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坝址以上流域内主要为生活和农业污染,取水口断面所测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本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发电尾水由尾水渠退入河。因丰

     水期电站发电期间大坝仍有部分余水下泄,电站已设置下泄生态流量管(两根钢管,一根直径 DN50mm,一根直径 DN40mm)以满足生态用水,本电站建设单位承诺,电站必须保证下泄10%(丰水期0.022m 3 /s,枯水期0.0101m 3 /s)的年平均流量以满足下游最小生态用水以及区间有相应的径流补充,电站引水对坝址与发电尾水区间的生态用水影响较小。电站发电后水量全部退入原河道,对下游生态用水等基本无影响。且本电站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川宜长)字[2013]第010号)。

     本电站取水口所在河段,岩石致密坚硬,工程地质条件较好,边坡稳定;取水口附近无其他取水用户,没有防洪等工程规划和航运要求;取水口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取水口位置设置合理。

     综上,项目取水基本可行。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宜宾市长宁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宜宾市腹心地带,位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带,东临江安,南界兴文、西与高县、珙县交邻,并紧靠宜珙铁路,北与南溪区、宜宾市相连。地理坐标为东经 104°44′22″~105°03′30″,北纬28°15′18″~28°47′48″,南北长约 60 公里,东西宽 30 公里,全县辐员面积 1000.2平方公里。

     岷溪河发源于江安县太平乡福耳岩。流经纳溪县水口寺,江安县会龙桥、底蓬、蟠龙等地于长宁飞泉乡“牛转拐”处注入长宁河干流。河干流全长 62.7 公里。流域面积 455.4 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 6.5m 3 /s,多年平均径流量 2.05 亿 m3。河流域上游“福耳岩”至底蓬段约 25 公里,中游底蓬至跳石板 20 公里地属浅丘,山势陡峻,耕地较少,而以茂密竹、木、杂草、荒山地为主且复盖良好;下游跳石板至牛转拐约 17.7 公里。区内水系呈树枝状分布,较为发达,上中游河段落差大,水流湍急,河道平均比降为 15%,利于水力开发。下游河庆平缓,河谷呈“U”型,平均比降约 0.25/1000。

     电站及水库建成于1975年,位于长宁河右岸一级支流岷溪河的左岸支流河(胭脂沟)下游河口,控制集水面积 13.0km 3 ,河道长 6.30km,比降 130.0‰,距河河口上游的烟子沱水电站厂房 40 米。本项目所处大地构造位置属长宁双河复合大背斜与滇黔褶断之娄山坳陷褶断束接触部位。以 NE 向至近 EW 向的褶皱为主,无区域性断裂构造,库坝区不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背景,查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工程区 50 年超越概率 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项目组成及规模 一 、工程特性 (1)工程名称:长宁县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长宁县古河镇兴隆村二社 (3)工程开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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