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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版许霆案:谁能抗拒无限充值的诱惑 许霆案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11 04:27:06 点击:

      捷径有时可能上天堂,有时可能下地狱。 ――弗・培根   在云南昆明,一对辛勤打工的夫妇,偶然发现几张电话充值卡可以反复充值,于是夫妇俩反复给自己的公用电话充值赚钱,后来,他们嫌这样赚钱太慢,于是冒充电信人员,用手中的“金钥匙”给其它公话充费赚钱。短短几个月里,他们使用15张充值卡反复给千余部电话非法充值,金额高达四十余万元,制造了我国首例充值卡话费盗充案……

      惊天之“喜”:充值卡里的话费用之不竭

      2007年1月18日上午9时,昆明市北市区一家叫“吉祥通讯”的店铺,老板娘饶金桃和一个刚刚打完电话的小伙子激烈地争吵着。小伙子用店里的公用电话打长途,通话结束后,饶金桃查看计时器,显示为18分半钟。“什么!你乱收费,我最多打了10分钟!”小伙子声称要向电信部门举报她。
      见对方无理取闹,饶金桃气得直叫:“你等着,我查电话费给你看!”她抓起电话拨打了10000号查费系统,饶金桃清楚记得,前一天晚上的剩余话费是26元,她当时担心欠费停机,曾用丈夫陈明应进货时搭配的话费充值卡给电话充费,但充了3次都没有成功,估计此时话费已经快用完了。
      但让她瞠目的是,此时电话中提示的剩余话费金额竟然有300多元,她再次查询,没错!饶金桃没有心情再与客户争执,收了他10分钟的话费后将其打发走。
      饶金桃有些疑惑地再次查询了公用电话的余额。“怪事,明明充费没有成功,怎么话费会多了呢?”饶金桃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丈夫充了值。她打电话给正在大理的丈夫,但丈夫却说自己没有充过值。
      “莫非是那张续费卡――”由于一直提示充费不成功,她将卡随手放在抽屉中,准备等丈夫回来再向电信部门讨说法。饶金桃将那张充值卡翻出来,按照步骤给公话充费,最后电话中仍传出“续费失败”的提示。挂断电话后,她在忐忑不安中等了几分钟后,再次查询话费,不想竟比刚才多了100元,刚好是这张卡的面值。
      “天啦!撞着金矿了,充了值还不会下账,这一张卡可以永远充下去!”饶金桃几乎跳起来。她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当即给丈夫打电话,让他快回来。
      35岁的陈明应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蒙姑乡拖坑村公所车家梁子四社,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1989年,陈明应初中毕业后,跟随同乡来到昆明打工,在北市区的一家酒店当送菜员时,他认识了当服务员的女孩饶金桃,两人一见钟情,迅速确定了关系。2002年6月,陈明应带着女友回到家乡,按当地的习俗举办了婚礼。
      之后,陈明应带着妻子回昆明打工。2004年,饶金桃生下女儿蓓蓓后,夫妇俩用积蓄开了一家经营电话的店铺,取名“吉祥通讯”。饶金桃带着女儿看管店铺,陈明应四处联系货源进货。
      2007年元旦,陈明应在丽江了解到,如果从当地进货,每部无线座机电话比从昆明进货少了近30元,于是从丽江电信局进了一百部无线电话。进货时,店家正在搞优惠活动,每一部电话都搭售一张面值100元或50元的电话充值卡,那张永不下账的“金卡”正是出自这批卡。
      但随后,饶金桃又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她与丈夫都是本分的生意人,虽然小本经营,但日子也过得去,而现在,天上掉下这样一个大馅饼,吃还是不吃,饶金桃拿不准主意。
      当晚,陈明应匆匆赶回昆明,饶金桃神秘又兴奋地对他道:“老公,我发现一个秘密,用你拿回来的充值卡充话费,一张卡可以不停地充,永远都充不完。”
      “净胡扯!”陈明应有些不相信。按妻子所说,陈明应分别用座机和手机给自家的公话充值,果然话费余额分别增加了100元。
      陈明应又忧心冲冲地问妻子:“你说这样会不会吃官司啊?”“怕啥,我们没偷没抢,再说每天那么多充费的,谁会注意到我们?”想想妻子说得也是,陈明应释然了。他随后又拿出一张充值卡,发现这张卡也有同样的“神奇功能”。

      疯狂之举:给人充值40余万狂敛横财

      这一夜,夫妻俩一夜无眠,他们商议,以后店里的公话就用这些充值卡来充,这样,公话就成了无本经营。
      可是,虽然夫妇俩想尽办法吸引“回头客”,比如每次都只按实际话费的80%向顾客收取话费等。但奈何周围公话太多,无本买卖每天给自己带来的收入还是不超过百元。
      2007年春节前夕,女儿蓓蓓患了重感冒,高烧不退,陈明应夫妇放下生意抱女儿去医院,先后花了700多块钱。春节也一天天临近,要给家里买年货,此时,房东来问他们明年是否还租房,如果租的话要交全年6000元的房费,饶金桃粗略一算,自己至少要拿出10000元钱来应付这个春节,她忍不住对丈夫唠叨着:“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因为没有能力让妻女过上更好的生活,陈明应心生愧意。一天,陈明应经过昆明市东风广场时,看到电信局门前正在举办续话费送相应礼物的优惠活动,他心中一动,想到了家里那些充值卡,现在只用它们充自家的,是不是有些大材小用了?回到家后,他犹疑着将自己的想法与妻子一说,饶金桃也有同感:“要不我们也给别人充值,把这笔过年的钱搞出来就行。”
      “要是给电信部门的人撞见怎么办?”陈明应问。
      “不会吧!昆明那么大,充值卡这么多,谁知道谁是谁啊!”
      为了不让人发现自己的秘密,陈明应将其中一张卡的卡号和密码背得烂熟。当天,他来到昆明新南站小街子批发市场,因为心里不安,他一直不敢行动。直到下午6时,感觉到电信部门的人已经下班,加之这里是城南郊区,距离昆明电信局很远,他鼓起勇气走进一家公话吧,声称自己是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春节临近,单位正在进行话费促销,可以打折。
      话吧老板见来人没有佩戴工作牌,也没有穿工作服,以为遇到骗子,挥挥手让其快走。陈明应忙道:“我真的可以打7.5折,续费成功再交费。”在陈明应的劝说下,话吧老板给了一部座机电话让他续费。
      果然,续费一切顺利,话吧老板准备付费时,陈明应说:“我是第一次给你充值,给60元就行啦。”话吧老板一听竟有这等好事,当即又让陈明应继续给自己的另几部座机充值,此次陈明应总计充值2000元,实得1200元。
      回来的路上,陈明应又兴奋又害怕,他不时用手去捏一捏怀里这沓钱,生怕它会飞了。忐忑不安了几天后,见一直没有事,陈明应胆子大起来,又以电信职工的名义,四处给人充值。而随着充值次数的增多,陈明应也越来越心安,他对一些要好的朋友和亲人表示,如果对方给自己介绍客户,会支付给对方提成。
      一个月下来,陈明应就充了400多部电话,得了40000多块钱,夫妇俩一高兴,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一身光鲜地回家了。老家的人收下他们的礼物后,连连赞他们有能力,陈明应的父母更是高兴地说:“好好干。将来在城里买了房,我们也跟着沾点光。”
      虽然在乡亲们面前摆阔,但毕竟做贼心虚,春节过后,他们回到昆明,没有再给别人充值。可此时,老家的电话突然多起来,一会是小时候的邻居借钱盖房子,一会是兄弟想买台车跑运输。他们只是想在乡亲们面前露露脸,没想到衣锦还乡却成了一种负担。
      不得已,两个人又开始了老营生。陈明应负责在外联系业务,然后将客户的电话号码电话告知妻子,而饶金桃在店里用座机给客户充值,客户确认充值成功后再收钱,这样可以防止别人发现他们充值卡的秘密。
      为了便于工作,陈明应用化名“刘祥”和“刘兴高”盗印了电信公司的名片,自封为“业务经理”,他给妻子化名为“饶亚芳”,封为“业务员”。
      为了分散目标,夫妇俩还熟练地背下10多张卡号和密码后,开通了店内的几部小灵通,以供充值使用。
      准备就绪后,夫妇俩投入到紧张的创业中。随着业务的迅速扩大,收入也滚滚而来。2007年3月10日,夫妻俩仅给昆明市新闻路某单位一家,就充了100多部电话,费用为20000多元,夫妇俩打折后得到13000多元。
    [ 2 ]   当天晚上,夫妇俩数着收到的钱,激动不已。饶金桃边数钱边道:“老公,这钱我们留着买房吧,老家要钱我们也不要给,万一哪天出了事,不是把他们也连累了吗?再说我们也是冒着危险挣的钱,这么接济也接济不过来啊。”
      感觉妻子说得有理,以后老家再有人来借钱,陈明应一律表示手头紧,一次,他的表兄弟问他借5000块钱盖房子,陈明应一狠心没有借,父母来电话骂他“忘本”,陈明应有苦说不出,只得更拼命地充值,希望有一天真的有钱了,他日洗手不干时,再回家洗脱“罪名”。
      因为天天在外面跑“业务”,陈明应感觉到有个店铺反而危险。2007年3月28日,他们将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以23000元的价格转让了。
      就在夫妇二人憧憬着美好未来的时候,从2007年3月开始,昆明曲靖电信部门开始不断接到反映,称有人冒充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公话打折充值。这一反映引起了电信部门的警觉,并立即向云南省电信局作了汇报。

      争议之判:13年重刑妥不妥?

      经过技术检测,云南电信昆明分公司发现公司内部系统出现了漏洞,因此当盗充行为一发生,系统就会自动在其公话充值平台接口机上链接并进行充值操作。通过平台系统显示,3月16日17时58分起算的14分钟里,一部号码为1336880****的联通手机,就利用该链接先后对装于五华区虹山南路125号的一部电话进行5次充值,金额达500元。电信部门立即对该手机的充费情况进行跟踪。
      3月19日,昆明电信公司再次发现这部联通手机和多部小灵通,使用几个号码相同的充值卡,连续对几部公用电话充值,而在16日至19日短短3天,电信公司就因非法充值损失资费约17万元。电信公司当即向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刑侦支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昆明市经文保公安分局当天立案。警方从电脑缴费系统调取了电话号码清单:一张被使用最多的面值为100元的充值卡,前后共进行了1546次充值,而另一张充值卡也被反复使用了1300多次充值,其它几张均被使用上百次。警方当即决定在公用电话充值平台接口机上进行监控,并对涉嫌的6部小灵通号码和一个联通手机号码的信号归属点进行追踪。
      随后几天,警方发现,所跟踪的4部手机号码使用频繁,不断通过非法链接的信号侵入公用电话充值平台,由于这四部手机的信号大多在同一归属点,警方初步认定是同一个人在使用。另外,根据充费记录,警方找到了接受充值的客户调查,初步确定一个叫刘祥的人为嫌疑人。
      2007年4月3日,警方技术跟踪了解到,刘祥最近一直在云南西部的大理、丽江、宁蒗一带进行非法充值行为。为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当天,警方立即派出3名精干的民警直赴滇西,第二天,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在一加油站内将化名刘祥的陈明应以及化名饶亚芳的饶金桃抓获,并缴获其用赃款购买的面包车一辆,以及存赃款的银行卡一张。
      2007年5月10日,经盘龙区检察院批准,陈明应和饶金桃被依法逮捕。由于案情特殊,对此案的处理,检察机关非常慎重。12月25日,公安机关在补充侦察后,向检察院移送了材料,其中列出了十余个陈明应夫妇经手恶意充值的电话号码和被反复充值的15张充值卡卡号。
      2008年1月28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2月27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夫妇二人自2007年1月至3月间,反复对千余部公用电话进行非法充值,充值金额共计401250元。二人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使用电信卡进行充值,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4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陈明应夫妇在法庭上大呼冤枉,称自己虽然给人充费赚钱,但公诉机关指控的总共40多万元的巨额费用不见得全部都是他们夫妻两人所为,因为他们发现从外地所购买来的那批卡,全部都能正常充值而不下账,也就是说,还存在有别人发现这个捷径而在小范围充值使用的可能,所以希望法庭公开客观地如实调查清楚,不要全部算在他们头上。况且,自己所获得的电话充值卡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卡号和密码也是固定的,他们并没有通过非法手段对电信续费系统进行更改和攻击,再说,这些电话卡上面虽然注明有仅限云南省使用的字样,但是却没有注明不可以反复充值。买回卡来用,但系统提示不能充值,当然要不断地试,如果这样做算故意重复充值,实在没道理。
      陈明应的辩护律师王理乾以及饶金桃的辩护律师易蜀,也为两人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非刑事犯罪,只能算不当得利。王理乾说:“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明应的行为属民事范畴的不当得利行为。他在起初受益时,处于不知情状态,属善意受益;当他发现系统的漏洞后,继续操作,则属于恶意。他的行为也是使自己获益而使他人受损的不当得利行为,陈明应和饶金桃应是无罪的,这也是我坚持认为他不应穿囚服受审的主要原因。”
      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明应、饶金桃夫妇俩在发现其所持有的电信充值卡可以反复为中国电信公话充值后,为谋取利益,利用电信公司公话充值系统的疏漏,反复使用电信充值卡为电信公话充值,主观上具有故意,且明知其行为会侵犯电信公司利益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客观上具有相互配合共同实施反复利用充值卡充值的行为,陈明应、饶金桃系共同犯罪。夫妇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反复使用电信卡非法充值,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08年4月10日,法院分别判处陈明应、饶金桃有期徒刑13年,各处罚金5万元,责令陈明应、饶金桃退赔赃款41.47万元,并没收作案工具。
      宣判后,夫妇俩认为判得太重,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仍在审理之中。
      此案在法律界引起广泛的争议,也有人认为,夫妇俩的行为就是盗窃行为。云南护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明说,自己不是技术人员,不想从电信部门的充费系统是否有漏洞来谈论本案,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即使是电信系统真的有问题,也不能认定夫妇俩就无罪。事实上,电信部门的系统有缺陷是一个概念,夫妇俩涉嫌盗充话费又是另一个概念。电信系统出了问题应由电信部门及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问责,但不能成为某些人盗窃犯罪的理由。你去银行取款,银行疏忽多付你钱,你拒绝还钱就要被追究责任,无论怎么说,发家致富都应该走正道。
      编辑 / 先宏明 xhmt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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