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XXX 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X 20XX 版
X XXXXXX 集团有限公司
20XX 年 XX 月 XX 日 作者:XXX
目录 一、公司章程及基础管理 ..................................................................................................................... - 3 - 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 4 - XXXX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 - 16 - 二、行政综合管理 ............................................................................................................................... - 21 - XXXX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 - 22 - 职能部门岗位说明书 .......................................................................................................................... - 5 - 办公室岗位说明书 ................................................................................................................. - 5 - 党群部岗位说明书 ............................................................................................................... - 20 - 审计部岗位说明书 ............................................................................................................... - 35 - 技术部岗位说明书 ............................................................................................................... - 40 - 财务部岗位说明书 ............................................................................................................... - 50 - 经营部岗位说明书 ............................................................................................................... - 62 - XXXX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制度 ................................................................................................... - 82 - 三、人力资源管理 ............................................................................................................................... - 96 - XXXX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 - 97 -
一、 公司章程及基础管理
XXXX 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XX 年XX 月XX 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文名称:XXXX 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XX 公司 英文全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英文简称:XXXX 第三条
公司的住所:XX 省XX 市XX 区XXXX 路XXX 号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 万元。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企业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续经营企业。
第八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公司、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XXXXXXXXXXXX。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十三条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 )
XXXXXX 有限公司 资产及现金 XXXX 100 第十五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七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并于30 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设立一名董事长,两名董事。董事长由股东指派并向股东负责。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长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指派可以连任。
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
董事长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长辞职应当向股东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股东未就新董事长委派作出决定以前,提出辞职
的董事长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并继续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可以兼任包括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董事长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执行股东在公司投资、担保、出租、贷款和其它融资安排方面的规定;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资产置换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九)拟订对外股权投资方案;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股东有特别规定的报股东批准;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股东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十二)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股东有特别规定的报股东批准; (十四)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的决定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对其决定承担责任。董事长决定违反法
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董事长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董事长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本条规定适用于公司的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设立三名监事。监事负责对董事长以及经理、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向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由股东指派。
第三十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指派可以连任。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股东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股东尚未指派新监事以前,该提出辞职的监事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并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监事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152 条的规定,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章
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设副经理若干人,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经理和副经理由董事长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五条
经理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上报董事长;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本公司职工的聘任、解聘、招用、辞退、奖惩、升降、加减薪水; (十)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重要事务; (十一)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和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
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长的决定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九章
党委
第三十九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四十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 对公司决策决定的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先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4. 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公司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
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利润分配表; (五)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九十天之内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第四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应向股东分配。
股东或者董事长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