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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木知春(五章)|草木知春不久归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01 04:41:37 点击:

      连翘花也有春天  农历正月十五才过,天气就陡然暖和起来。太阳很高,明亮的阳光掷地有声地落在大地上,把委顿了一个冬天的植物都给洗得起死回生。府南河边狭长的园子里,先是玉兰花大朵大朵地挂满光秃秃的枝条,像是雾气中一盏盏乳白色的灯;然后是一些细小的黄色花朵,爬满了玉兰脚下那些高高低低的藤蔓。初次打那里经过时,我以为是连翘花。但有一天走近了细看,才发现认错了:连翘花的植株要比这些黄花更高大,且自身能够单独挺立,不用像这些黄花的枝条那样,倒附在旁边的藤蔓上。而且,连翘花只有四个花瓣,这些黄花却要多两个,有六瓣。原来,这些黄花是迎春花。迎春和连翘长得极为相似,同属木樨科,只不过一个属于茉莉属,一个属于连翘属。把迎春花和连翘花搞混,在我,已不是第一次了。
      上一次,是在沟壑纵横,山高谷深的太行山腹地。那时已是四月底,春天像一个筋疲力尽的长途跋涉者,好不容易才赶到了太行山。高高低低的山岭上,一些被春天的淡淡暖意催生的花朵在很节制地开放。我能辩识的有桃花和梨花,都是野生的。更远的山梁上,一些黄色的小花点缀在褐色的山岩间,煞是显眼。我以为,那就是南方四处可见的迎春花了,但陪同我的当地摄影家王先生笑着纠正说,不是迎春花,是连翘花。
      连翘的名字我当然是知道的,但真正看到生长着的连翘,就是那次为期数天的太行山之行。
      太行山远比我想象的更加干燥和荒凉。一轮清冷的太阳下,入目的多是壁立千仞,浑如刀砍斧削的花岗岩。这些岩石质地坚硬,挺立千万年而绝少风化为土,大多数地方寸草不生。即便相对平缓的坡地上,植物也极其稀落。植物稀落的大地如同毛发疏少的男人,总给人一种未老先衰的苍凉和心酸。远远看去,大地的颜色是一片浅黄与浅灰的交汇。其间,惟一的亮色就是偶尔洒落其间的连翘花了。因了这种极其强烈的对比,我对扎根于薄土之上的连翘和它开出的星星点点的黄色小花印象深刻,以至于当我在府南河边看到盛开的迎春花时,第一反应就是把它误认为连翘花。其实,虽然连翘在我国南方北方均能生长,但像成都这种大城市的园林景观,一般而言,不大可能种植习惯于荒凉与寂寞的连翘。哪怕是名字极其俗气,却更符合大众审美情趣的迎春,也要比它的地位高。
      在科学家洞穿本质直捣花心的眼里,世界上的许多事物原本并不具备我们所赋予它的诗性的美。比如植物的花,严格说来,只是植物们为了繁衍而浓妆艳抹的生殖器,就像民间视作补品的鸡蛋,只不过是母鸡的月经。本质固然并不稍具诗意,但幸好我们不是明察秋毫的科学家,我们只是时常为生活中的小细节小事件感动的普通人。
      在我看来,世上各种植物的花朵,有的哪怕一朵两朵,就可以艳压群芳,有的则需要大面积的集束式开放,才能体现一种宏大的、生机勃勃的美。前者,比如牡丹花和玫瑰花;后者,比如油菜花和连翘花。不过,油菜花显然比连翘花更知名,也拥有更为强势的人脉。为了看油菜花,女儿曾不辞辛苦地远行了一千多公里,去了云南罗平。如果是看连翘花,我估计十公里的距离她也不一定有兴趣。因为有了油菜花,云南罗平,江西婺源,四川芦山,全都变得知名起来,旅游胜地起来。但因为有了连翘花而变得知名的地方,我至今没听说过。
      在李时珍先生的记述里,连翘的本名就叫连,又名异翘,后来有人把两个名字综合了一下,取了个新名叫连翘。像迎春一样,连翘也是花先叶开。也就是说,在纷繁热烈的花期之后,连翘才开始长出卵形的叶子,这些叶子的边缘,有着细小的齿锯。到了秋天,连翘的果实成熟了,小小的连翘果实躲藏在茂密的叶子之间,你得足够仔细,才能发现它们偶尔暴露出的蛛丝马迹。它们如同太行山深处那些不曾见过识面的山里人,连微笑都显得那么谦虚谨慎,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显得不合时宜。连翘的果实呈褐黄色,表面散生着瘤点,果实虽小,看上去却像经历过许多沧桑的样子———在果实家族里,就我的视野而言,我再也没有看到过有什么比连翘果更为衰老和风尘仆仆的了。
      连翘入药的就是这些不起眼的果实。苦涩的连翘果被中医医家们认为具有微寒的本质,归入肺、心和小肠经。在中医理论中,大凡味苦的东西,都被认为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苦瓜如此,黄连如此,金银花如此,连翘果亦如此。在临床实践上,连翘果一向用于消肿散结和风热感冒。药店里出售的家庭常备药性质的银翘解毒丸,其主体成分就是它名字中的银和翘———银是金银花,翘是连翘果。
      地处天府之国腹心地带的成都,气候温润,水旱从人,四时八节,满城飞花。哪怕是河边或街心的一块不成样子的空地,往往也会种上一些似乎见风就长的植物。它们开花开朵的模样,把这座城市进一步装饰得异乎寻常地自足和浮华。大半个春天,我都在河滨的迎春花下散步,来来回回的行走中,迎春花在巅峰的繁盛之后,开始了慢慢的、却又势不可挡的凋谢。迎春花完全凋射后,绿色的藤蔓变得结实了,粗壮了,它的生命周期终于从绚丽归为平淡。这时候,我发现了迎春和连翘的另一个重大区别:迎春花几乎没有果实———之所以说是几乎,是我在众多的迎春花之间寻找,一直没能找到哪怕一枚果实。查资料,明确说迎春花是有果实的,只是结得很少。后来有一天,终于在绿叶密林中翻找到了一枚可以作为证据的小果实。
      迎春华而不实,只能作为观赏或绿化植物。这是对的。想想看,要是城市里的行道树和绿化树都改成桃李或苹果这样的果树,恐怕有关部门得专门组建一支队伍来日夜看护了。不过,在太行山深处生长的连翘,它即便栽种在都市,即便它的果实人人得见,肯定也成不了果树那样的明星。它太普通了,虽然它的花和迎春花几乎并无二致,但它有令城里人讨厌的连翘果———之所以讨厌,是它的果实不能食用,而且,到了秋天,如果不采摘,它就会自动掉落到地上。城里人不欢迎这样的果实,就好比城里人既溺爱它们的宠物,同时也怕它们的宠物发情太麻烦,往往一劳永逸地把宠物给阉割了一样。城里人欢迎的是要么可以提供水果的果树,要么就是纯属绿化的迎春或梧桐。
      八百里太行如同一道屏障,斜斜地插在了山西、河南和河北三省之间。尽管与历史上风云争雄的中原仅一步之遥,但陡峭的悬崖绝壁决定了太行山至今仍然是一个闭塞与贫困之地。在太行山一个叫王莽岭的地方,一些全用石头垒起来的低矮小屋组成了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由于缺少更多的平坦之地,几十座房子高低错落如蜂房。周遭都是坚硬的岩石,村民们便异寻寻常地渴望柔软的事物,乃至他们的名字里,罕见地有许多叫什么软的———诸如王软花、宋软山、张软根。而我们知道,依汉族人的命名习惯,很少有人会用这个出人意料的软字。村子里,有几株碗口粗细的核桃树。在树们中间,核桃树的形象看上去最显苦难。它满身干裂的伤痕,枝条胡乱地指着头顶高远的天空,让人想起怒发冲冠这个词语。在这座村庄对面的山岩上,生长着更多的核桃树,更多的怒发冲冠而上。在核桃与核桃之间,偶尔能看到一点点令人心情一荡的黄色,那黄色软软的,细细的。不用说,那就是在四月的寒风中悄然开放的连翘花了。它让我再次想起了那些操着浓重地方口音的软花和软山们,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花岗岩和连翘花的阴影。从村头的核桃树到村尾的连翘花,就是他们简洁而干净的一生。   远行的卷耳
      高中毕业次年,我在县城的一所补习学校复读。那时的高考升学率极低,便总想着另外谋个前程。恰好,那年意外地搞了一回春季征兵———以往都是冬季才征兵,直到现在也是,不知那年是不是唯一的一次春季征兵?像大多数血气方刚的小青年一样,我也想到军队去磨炼筋骨,挣个出身。参军是要体检的。我所在的那个县,沱江纵贯全境,一条原本清澈见底的河流,早被几个化工企业污染成了排污通道,而沿江城镇的饮用水,竟也取自沱江。因此,城镇居民中,肝病患者或肝功不正常者比比皆是。父亲怕我肝功不合格,提前找了他的酒友———一个喜欢用废报纸练书法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找到测肝功的医生,医生拍着瘦如羊排的胸口打下了包票。不想,天有不测风云,还没轮到测肝功,我竟在刚进行的第二项体检中查出有鼻炎。更要命的是,医生说我有鼻炎并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时,我竟没想到立即去隔壁找那位当部长的父执。当亲爱的部长拿到体检表时,只得万分遗憾地摇摇头,今年没戏了,明年再来吧。郁闷了几个小时,我只得仍然回到那间坐了七十多个同学的补习学校的破教室。
      那时候年轻,认定疾病与衰老是和自己永远不沾边的事情,而所谓鼻炎,并没有任何不适,自然不放在心上。住在沱江对岸的姨妈也是有鼻炎的,听母亲说,姨妈终年闻不到任何味道———包括在蛆虫遍地三五年也无人打扫的公共厕所和油香在空中翻滚的榨油厂。但我能闻到———隔着一个宽大的操场和一排青灰的教工宿舍,我也能在第四节课时闻到从食堂那边飘来的回锅肉的阵阵香味。直到那年夏天高考完毕,和父母到自贡办事,在澡堂洗澡时,忽然有两条血虫从鼻腔里爬出来,我才知道鼻炎还真得对付一番。不久,母亲带我去镇上看中医。大凡乡镇之人,在中西医之间,总是更相信中医的,尤其是那些长须飘洒,头发花白的老中医,更让人敬畏如药王菩萨。老中医开出的方子很简单,只有一味叫苍耳的草药。他叮嘱母亲把苍耳煎熟后,再让我把头伸到药罐前,不停地呼吸———意即把药蒸气吸入鼻腔。
      那是沱江之滨的一座小镇的老街,青石板的街道只有两三米宽,两旁俱是一楼一底的木房子,阁楼齐刷刷地往街中间挤,头上就只有巴掌大的一片锈迹斑斑的天,阳光就从那片天里漏下来,有气无力地跌落在中药铺门前那方黑漆的曲形柜台上。柜台后,是一排有着无数个小抽屉的药柜,药柜和曲形柜台一样,也是黑漆的,黑漆有些斑驳了,再加上满屋子说不清是甜还是苦的药的滋味,中药铺总让我有一种下午的错觉———哪怕其实是阳光明媚的夏天的清晨。头发花白的老中医就坐在药柜对面的一张宽大的写字台前,用毛笔在宣纸裁成的处方笺上开方子,每写一个字都极其缓慢用力,让人恨不得把笔扯过来,三五几下替他划完。另一个像是他徒弟的小伙子,木头似地立在药柜前,但只要把单子递给他,他就像只灵活的猴子一样,来来回回地抓药。
      抓给我的药只有一味,就是苍耳。一大把苍耳放在一张包药的黄纸上,原来,它就像我老家田野里春天来时到处都能找到的桑椹。只不过,桑椹是深红的,而苍耳是淡黄的,且比桑椹多一些毛茸茸的小刺。当我遵照老中医的吩咐把头埋进热气腾腾的药罐时,我闻到了被煎煮后的苍耳有一股难以名状的药味儿———就像大多数中药的滋味一样,苍耳的滋味也难以描绘。或许,中药的神秘,本就是人类用文字的经验难以表达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就是苍耳和众多中药的共同滋味。一阵猛吸之后,我能感觉到蒸汽顺着我的鼻腔,一直上升到了额头的位置。后来我特意翻看了人体解剖图,原来我们姿色各异的五官,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它们全都通过狭长的孔道紧密联接,互通有无;如同几株相距甚远的大树,在我们看不见的地下,它们的根须热烈地纠缠在一起。
      那一年在热气腾腾的苍耳蒸汽中度过了,次年,我没再去找部长参军,而是进了一所地方大学,读一个比患了鼻炎更郁闷的专业:会计与统计。不过,大多时候,我不在课堂,而是在图书馆或离校有几公里的一家临河的茶馆。不论图书馆还是茶馆,我干的事都差不多,要么写诗,要么读书。那时正好迷上了《诗经》,不成想,就在这部两千多年前先民的歌谣中,我竟读到了一首以苍耳为题材的诗。其情其景,好比一个初次出国的人,居然在纽约街头邂逅发小。那首诗是这样的: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颓。
      我姑酌彼金罍,
      维以不永怀……
      诗的大意是,一个少妇,挎着一只小竹筐,到山上去采卷耳,但总也采不满筐。为什么呢?因为她想念她远行的丈夫。她根本没心思采卷耳,而是想象着她亲爱的丈夫在异乡骑着马,带着仆人,风尘仆仆地赶路。为了不让自己因思念而伤心,她的丈夫只得借酒浇愁。在春秋时代的山岗上,远古的风在吹,遍地卷耳生机勃勃,但这个采卷耳的少妇看不见卷耳,她只看见了远在千里之外奔波的夫君的身影。
      卷耳是什么?就是我用来治鼻炎的苍耳。在诸种中药材中,卷耳大约是别名最多者之一。《本草纲目》中的记载就有十多个,撮其要,《诗经》称为卷耳,《尔雅》称为苍耳———这是它所有的名字里,最响亮也最广为人知的两个。此外,卷耳的别名还包括:爵耳、猪耳、道人头、野茄、缣草丝、进贤菜、喝起草、白胡荽、羊负来———最后一个名字,和苍耳的来源有关。《博物志》说,有人从洛阳赶一群羊入蜀,苍耳的果实———学名叫苍耳子———有一层密集的小刺,当羊穿山越岭时,苍耳子就沾在了羊毛上,由是,苍耳得以进入四川,并渐渐成为药材。因它最早是沾在羊毛上得来的,所以取名羊负来。当餐风露宿,远行千里的羊们还在为背上那些令它们不爽的附着物而烦燥时,它们当然不会想象得到,那将是一味贯穿千年风尘的人间好药。
      今天的苍耳仅仅作为中药材而彰显价值。不过,在那个被思念击伤的少妇生活的时代,苍耳更多的不是作为药材,而是作为野菜出现在先民的餐桌上。《本草纲目》讲,苍耳性甘、温,有小毒。这说的是我用来治鼻炎的苍耳的果实,即苍耳子。苍耳那看上去青中带白的叶子,却可以当菜吃———采卷耳的妇女要采的就是这东东。此外,苍耳果实虽有小毒,但古人也发明了食用方法:爆炒后去皮———看来,苍耳的毒在于它的果实之皮———磨为面,制成饼。   古镇上那位老中医给我开的治鼻炎的方子,是最为简便可行的。用苍耳子治鼻炎还有另外一种相对繁琐些的办法:把适量苍耳子砸破后入锅,倒入香油文火慢煎,煎至苍耳子干枯时,将油沥出来倒入瓶中冷却。使用时,用棉条蘸油塞入鼻腔。此法据说远比用苍耳子煎水蒸鼻更为有效。不过,得冒中毒的风险。苍耳子的中毒症状,临床表现为食欲减退、流涎呕吐、腹泻口渴,等等。天下之物,大抵有一利必有一弊,苍耳子亦然。老中医之所以没让我用这种更见药效但带有一定风险的治疗方法,乃是老中医都是一些相对中庸平和的人,他们总是要在排除病灶的同时,确保风险最小。就好比开车多年的老司机,远比那些刚拿到驾照的新司机更细心,也更胆小。
      作为中国古代医药著作的集大成者,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几乎将苍耳的药用功效一网打尽,除了我知道的治鼻炎外,苍耳子可断酒瘾,苍耳叶可治狂犬病、皮肤病、毒蛇咬伤及各种恶疮。这些功效似乎都不无可能,但令我惊讶的是,李时珍录自《肘后方》的资料中载有一方:若有人不慎吞下铜钱,则用苍耳头一把,以水一升,浸水中十余度,饮水可愈。这一方子无论如何也叫人想不通:铜钱卡在喉部或是下行入腹,现在的治疗,多半是外科手术。苍耳头泡水,如何能令铜钱排出呢?难道它能让铜钱溶化或变小?其实,中医有时候不免有医者臆也的成份,有些方子的治疗原理,并不是可以用现代科学来证明的。与其说它是科学的处方,不如说是某种附会或臆断。比如同样是伟大的《本草纲目》,载有一个令我捧腹大笑的方子:鱼刺卡在喉部,李时珍的说法是,取旧渔网数片,烧成灰,以水吞服即可———依其说,如果不慎吞了根老鼠骨头,那只得烧只猫吞服了。麻烦的是一旦不慎吞了根猪骨头,那是不是得把屠夫烧来吞服了?
      虽然古书上说苍耳在中国最早的产地是我的家乡四川,但在用它治疗鼻炎多年以后,我才看到了真正的、生长的苍耳。那是在川北的某个贫困山区,几个孩子背着尖底的小背篼在灌木丛生的山坡上东寻西觅,问他们在干什么,回答说,找苍耳。在他们的指点下,我看到了果实已经成熟的苍耳,宽大的叶子略似梧叶,枣核形的果实上布满了绒绒的毛刺。不过,和我在中药铺里看到的苍耳子颜色深暗不同,还长在大山里的苍耳子是一种淡淡的褐黄。孩子们是不知道苍耳子可以治鼻炎的,当然更不知道两千多年前,有一个美丽的小妇人,曾经挎着小竹筐在山岗上采卷耳。他们仅仅知道的是,镇上的收购站每年都要收购包括苍耳子在内的多种中药材,而他们翻山越岭采摘来的苍耳子,将是他们的学费和父亲的烧酒。在苍耳迎风招展的大山里,有一些我们所不了解的人生,就像我们所不了解的苍耳一样,它是否会为那位挎着小竹筐的少妇,带来远行的夫君的消息。
      金银花的乡愁
      川南的农家小院,惯常种植的不外乎葱绿油亮的蔬菜或桃红杏白的果树。图的是个实惠。我家的后园,自然也不能免俗。一座不规则的大约两百平方米的园子,种了三棵桃树,一架葡萄,以及若干西红柿。不过,比较意外的是,围墙根下,却种了一株金银花。金银花并非川南特产,当初到底是祖母还是母亲决定种金银花的,年代已远,记不清了。种下金银花的第二年春天,碧绿的藤蔓便一日胜过一日地往围墙上爬。两个月工夫,就把长长的围墙遮得严严实实,才初夏辰光,便有白色的金银花星星点点地闪烁在绿叶之间。几天后,白花转黄,风起时,就像绿色的波浪之间,有无数黄白相间的小鱼在跳动。
      其时,正值农历五月,端午已过,南方的太阳炙热烤人。每当金银花的花朵由白转黄时,祖母就不顾年事已高,端一根高凳站在围墙下,细心地把金银花一朵朵摘下来,扔到墙边那只竹条编织的簸箕里。一会儿功夫,簸箕里便满是鲜活欲滴的金银花———从远处看,金银花和金针菇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长长的花蕊,像是几根手指向着天空的方向软软地伸出来。摘金银花的早晨,后园里游走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药的清香。祖母每隔几天就会摘下一大簸箕金银花,每采毕一次,都要盛在一个更大的簸箕里,任由越来越辣的太阳热热地晒。只一天功夫,原本一大堆金银花,就会因晒干了水份而变得只有一小撮。一年四季,全家人的饮料就是金银花泡水。如同茶叶那样,用鲜烧的开水泡在一个大得有些夸张的白瓷壶里。口渴了,抄起瓷壶,张口便饮。金银花泡水,有一股淡淡的涩味,我和兄弟难得动一下瓷壶。祖母就会苦口婆心地劝说,多少喝点吧,喝了清热解毒。
      的确,金银花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清热解毒。夏天和秋天是乡人们全年里最忙碌辛苦的季节:先是收割小麦,继而是薅秧苗,再则是收玉米、高梁和水稻,劳作的过程足足有半年。这半年乃至还要稍长的时间里,金银花一直不会停止开放:祖母前一天刚摘完,次日天明,又有一些花蕾摇动在晨曦中。这样,整个夏天和秋天,除了我家有足够多的金银花可以泡水喝外,全院子其它十来户人家,只要肯张口,都会获得来自我家的免费金银花。对挥汗如雨在田间劳作的农人来说,累了,渴了,有一壶金银花喝几口,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惬意和满足吧。
      比较郁闷的是有一年,气候不对,金银花开得少,弥足珍贵。晚秋时节,金银花停止了开放,祖母把余下的金银花小心地包在一只塑料袋里,轻易不肯与人。不想有一天,县上乡上的一群官人来村里视察,中午在我家搭伙吃饭,人多事杂,不知哪一位识货的官人,竟然把一袋金银花悄悄拿走了。为此,祖母念叨了好些年。
      金银花又名忍冬花,其得名,是因它耐得住严寒。这是一种极好种的植物,不论山地还是平原,不论肥沃还是贫瘠,只要有足够的阳光和雨水,它就生长得花枝招展,所向披靡。所以农谚讲:“涝死庄稼旱死草,冻死石榴晒伤瓜,不会影响金银花”。
      在植物、动物和矿物三种可以入药的元素中,人类最先认识和使用的是植物。中国神话里神农尝百草的传说,就曲折地反映了远古先民如何艰难地探讨各种植物的药用功效。关于金银花的来历,有一个民间传说:据说诸葛亮南征孟获,“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他率领蜀军,挺进到了可怕的瘴气地界,将士纷纷患上了热病。为此,诸葛亮向当地一位老者请教。老者命他的两个女儿———一个叫金花,一个叫银花,上山为蜀军采药。然而,金花和银花一去不复返,等到诸葛亮和老者找到她们的药筐时,两人已为野兽吞食,只留下了药筐里的草药。蜀军将士煎服这些草药后,迅速恢复健康。为了纪念两位惨死的姑娘,诸葛亮把这种草药命名为金银花。   传说显然于证无凭,只能添点谈资罢了。据比较可信的中医典籍记载,金银花由野生植物驯化为人工栽种,已经有足足两千多年的历史———周游列国的孔老二,他的行囊里除了沉甸甸的竹简,是否还备有金银花,这个不敢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比他晚了三百年的秦始皇,据郭沫若说,这位千古一帝患过肺病,而陕西又是金银花产地之一,估计他不可能没喝过父老相传最能清热解毒的金银花。李时珍在集中国传统医学之大成的《本草纲目》中,对金银花的功能明确指出:“金银花,善于化毒,故治痈疽、肿毒、疮癣……”可见,自古以来,金银花就用于清热解毒,治疗温病发热,热毒血痢以及风热感冒。有关金银花的解毒功能,宋代文人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讲,崇宁年间,平江府白云寺的几个和尚,从山上采了些野蘑菇煮食。食后,全都上吐下泻。其中有三个和尚及时煎服了金银花,从而平安无事,另外几个则一命呜呼。金银花的解毒功能是否真有如此强大,有待考证。不过,南京野生植物研究所做过的一个实验,坐实了金银花能显著提高动物对高温环境的耐受力:当对照组的动物因高温死亡百分之五十时,喂饲金银花水的动物在相同环境下仅死亡百分之六。现代药物学的研究证明,金银花含有木犀草素、肌醇、皂甙、鞣质等成分,对链球菌、葡萄球菌、肺炎双球菌、百日咳杆菌、脑膜炎球菌等,都有较强的抑菌力。有一项调查结果多少有些令人意外:全国的中医方剂中,竟有三分之一会用到金银花。由金银花配伍的中成药,亦多达两百余种,像脉络宁、清开灵、银翘解毒丸、银黄口服液、双黄连和清热解毒口服液等家居药品,其主料均为金银花。在前几年的非典和后来的甲流期间,金银花则是各种预防处方中必不可少的一味。
      查资料得知,山东省平邑县和湖南省隆回县都是有名的金银花大县,被命名为中国金银花之乡。同样盛产金银花的山东费县的县志里记载说,当地人多年来一直把金银花当作茶饮用。“至嘉庆初,商旅贩往他处,辄获厚利。不数年,山角水湄栽植几遍。”平邑、隆回和费县,我皆不曾去过。倒是另一个被命名为金银花原产地的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与开封隔了黄河相望的封丘县。由于地处中原腹地,封丘是历史上许多著名事件的发生地———诸如春秋时期的黄池会盟,楚汉相争时的刘邦遇翟母,五代时的赵匡胤黄袍加身,均发生于此。此外,著名诗人高适曾当过封丘县尉,因不满“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的窘境愤而辞官。如今,这里建成了十万亩金银花基地———在黄河冲积而成的平原和洼地上,远处是一排高大乔木,乔木下面,金银花的原野一望无际,药香袭人。据当地人介绍,一般的金银花每亩收入三千多元,而封丘金银花能收入六千多元。与金银花相关的深加工除了制药外,还延伸衍生了金银花茶和金银花啤酒。
      大概是汲取唯一一袋金银花被官人拿走的教训,后来,在祖母和母亲的推广下,同院的邻居和两三户亲戚,分别从我家引种了金银花。金银花是极贱也极健的:只需斩断几根花藤埋入土坑,每天浇些水,春天来时,它就会从泥土里探出一棵生机勃勃的苗。邻居和亲戚们种了金银花后,我家的金银花产量太大,积余颇多,渐渐失却了用武之地。一家人泡茶喝,无论如何也喝不完可以采摘五个月之久的金银花。望着越积越多的金银花,老祖母若有所失。官人们很久不下乡了,装金银花的塑料袋一个接一个地摞在一起,足有大半人高。母亲曾拿到收购站出售,但邻近的安溪镇和赵化镇的收购站都只收高梁和皮毛,对金银花压根儿就不感兴趣。估计富顺城里的药材公司是要收的,但富顺城太遥远,为了几个小钱跑一趟,不值得。两年后,我家搬到了赵化镇,祖屋连同后园和后园里的桃树、葡萄,当然还有金银花,都悉数卖给了一个姓张的远亲。
      好些年过去了,春节时,回老家为祖父上坟。邻居和亲戚家里,凡是能够走动的青壮年,统统到浙江和广东打工去了。透过其中一户亲戚家的围墙,我看到昔日一棵金银花生长得烂漫无比的院角,已经没了金银花的影子,四个人围坐在麻将桌前,搓牌声响成一遍。其间,一个孩子在拖声拖气地哭。而我们已经卖给张姓远亲的祖屋里,有更多的孩子在哭———我应该喊舅舅的一个老者诉苦说,三个儿子都带着他们的老婆去了南方,扔下六个从半岁到十岁的孩子由他和老伴照料。后园里,那株我曾无数次采摘过和凝望过的金银花还在,只不过,它已不像从前那样浓荫匝地了———它那缺少照料的藤蔓,显示出现在的主人对它完全无动于衷。
      按中医观点,热和毒形成于人体的原因,无非是饮食不当和不良生活习性所致。现代都市无疑就是无穷无尽的热和毒的源泉———烧烤、火锅、洋酒、咖啡;熬夜,加班,患得患失的职场竞争,五色眩目的物质诱惑,其中的任何一种,都足以让人心性浮躁,而浮躁的心性,正是热和毒得以旺盛如春草的沃土。都市里是没有可供新鲜采摘和终日凝望的金银花的———众多金银花制剂代替了风中摇曳生姿的白花和黄花。虽然它们也可以清我肺热,解我脾毒,但我依然固执地想泡一把昨天才从青藤上摘下来的金银花。我知道,这样的金银花,不仅能解我体内纠结如蛛网的毒素,还能解我胸中辽阔似平原的乡愁。
      木棉花开,青春散场
      前几天在博客上信手写了篇博文,回忆当年的文青生涯。必不可少的,我说到了曾经就读过三年高中的赵化中学。赵化是沱江边一座古老而破旧的镇子,据说始建于宋代,从这里走出去的最著名人物当数清末戊戊变法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就连这所有六十余年历史的学校,也是为了纪念他而创办的。学校最初名叫培村中学,用的就是刘光第的字裴村的谐音。现在,则已更名为光第中学了。
      如今回忆起来,这所学校给我印象最深者有三:其一是老校区的校门。那是一座建于清朝年间的会馆的门楼,上面还有斑驳的“两湖会馆”四个大字,年代久远,需得很仔细才能辩识得出。门楼上,有几间不超过六个平方的小屋,一度还做过几个青年教师的宿舍。历尽沧桑的木质门楼顶上覆盖着沉重的青瓦,大半个镇子都覆盖着同样的青瓦,春雨来时,古镇便溶化在了迷离的烟雾中。其二是学生宿舍的双层床。这些床都由木头制成,看上去有一种古旧的褐黄,用手指轻轻一抠,竟能把木渣一大片一大片地抠下来。有渊博的师兄说,这些床其实都是用以前修新校区时挖出的棺木制成的———新校区原本是一片千百年来形成的老坟地。   如果说门楼和木床都因沾染了衰老和死亡的气息而显得腐朽,阴郁,叫人心底碜得慌的话,那么还有一桩事物,却为这所古老的学校平添了难得的鲜活和生机。那就是穿梭于几方池塘之间的小路———路基内侧,低矮的五月菊开满白花,路基外面的坡上坎下,一种高大笔直的树木挺拔得出人意表。每年春天,这些树木还没长出叶子,却率先开出了红色或橙红色的花朵。硕大而热烈的花朵挤满枝头,看上去,每一株树都像一支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炬。那些有阳光的下午或是刮春风的夜晚,总是被这些火炬烤得暖意融融。门楼和木床带来的腐朽与阴郁,便如同黎明时分的黑暗,慢慢地、却又是不可阻挡的被光明荡开了。那时候,我每天不下十次地从满树红花下经过,仰头遥望,却不知花为何物,树为何名。
      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一个从今天的角度看过去,曾经白衣飘飘,衣冠胜雪的年代。那时候,绕郭而去的沱江还是可以游泳的,春天的蛙声和鸟鸣还是可以直接抵达枕头的,年轻人还是容易做梦并常常在梦中获得快乐和自由的。在那个把精神生活看得至高无上的年头,热爱文学,尤其是热爱诗歌,便成为与青春最为相宜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疑问,我开始写诗。
      除了极少数远古的天才外,几乎所有文人的最初写作,都是从学习自己最喜欢的前辈开始的。充当了我的前辈的诗人第一个是北岛,第二个是舒婷。不过,接触舒婷要更早一些———就是在那个浩荡东风唤醒满树红花的春天,我读到了舒婷的《致橡树》。几乎就是在一瞬之间,我突然心电感应似地坚信,校园小路两旁斜坡上那些高大的树木一定就是舒婷笔下的“我有我的红硕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的木棉。课后问生物老师,果然如此。
      这么一座偏远闭塞,到县城也得坐上足足两个小时公共汽车的小镇,这么一所从老旧的门楼和棺材板制成的木床之间经久不息地散发出腐朽和阴郁的学校,居然还有木棉这种阳刚得所向披靡的伟岸植物,小镇和学校的形象一下子便明朗起来,可爱起来。原来,诗意不在别处,诗意就在触手可及的身边。于是乎,教室、食堂和宿舍三点一线的生存也一下子摇身一变升华为生活。
      古人说,鸟鸣嘤嘤,求其友声。青春一旦和诗歌联通,寻找诗味相投的同龄人便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就这样,当木棉花还在光秃秃的枝条上开得如火如荼时,我和程绍彬、陈俊波三个人用了一个春天的夜晚外加大半个白天,油印出了一本叫做《三原色》的文学期刊。《三原色》只出了一期就因种种原因寿终正寝,但正是这唯一的一期《三原色》上刊登的我的一组诗,被远在北方的《中学生文学》选发于当年的诗歌特大号上。我犹记得那个欣喜若狂的夏天的上午,我从一个订有该刊的高年级同学手里接过那本《中学生文学》,如同手捧玉玺刚刚登基的皇帝,匆忙而又幸福地穿过木棉树的小小丛林。内心的快乐和骄傲,仿佛春天时的满树红花,哪怕你铆足了再大的劲儿,你也没法制止它的肆意开放……
      近年来,忽然对草木虫鱼颇有些兴味,闲暇时常常翻读这方面的书籍。也就是在事过二十年后的今天,我才在这种毫无目的的阅读中获知,原来木棉花除了红得豪气干云外,它还可以入药。中医认为,木棉的花朵甘淡,微寒,归入胃和大肠二经。用木棉花煎汤内服,能够清热利湿,主治泄泻和腹痛。但翻检《本草纲目》,李时珍对它却没有只言片语的记载。看来,很大可能是,木棉花入药,应该是在李时珍以后才有的吧?另一种关于木棉的说法是,它并非我国原产,而是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从海外传入的。不过,对我而言,高大的木棉花能否入药,究竟原生还是舶来,这些都并不重要,最多带给我淡淡的惊讶。因为,记忆中的木棉花,它其实只和已经散场的青春有关。
      在下一个木棉花开的春末,令人懊恼的麻烦来了:那一年反对自由化,学校那个中山装里总是插着三支钢笔的领导两眼放光,不知他从哪里得来的道听途说的消息,说我们办的《三原色》竟然是“一个非法的地下印刷所”。于是,一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我被请进了领导办公室。领导办公室位于一方池塘中央的小岛上,必须穿过一大片木棉树的丛林才能抵达。木棉花盛开得和上年一样,但此时的心境,却与上年有霄壤之别。在被领导语重心长地上了两个小时政治课后,我焦头烂额地从小岛上出来,两旁的木棉花红得神采飞扬。那一刻,我突然有种眩晕。原来,过于热烈的事物也会让人心悸,不安。
      青春总是充满叛逆。或者说,叛逆原本就是青春的伴生矿。从高二起,我学会了喝酒、抽烟、旷课、打架,常常带着几个兄弟到其他学校去参与酒局和斗殴。腰间,总是揣着两柄锋利的匕首,一言不合,即挥拳相向,仿佛只有用这种另类的冷酷才能带来快感和成就。后来我才明白,那时我离一个问题少年已经近在咫尺了。谢天谢地,因为文学,我才没在问题少年的洼地上陷得太深,陷得不可自拔。
      如同一个意味深长的象征,一次酒后,我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坑坑洼洼的校园小路,车一歪,我从车上掉了下去。顺着斜坡,眼看就要栽进坡下的池塘。不偏不倚,一株高大的木棉树挡住了我。后来的许多个夜晚,同学们都已下了晚自习,我常独自挎把吉它,在木棉树下自弹自唱。记忆中,好像总是有淡淡的月色,把清寂的校园刷上一层奶白色的晖光。高三备考前夕,忙里偷闲,我以《木棉树,木棉树》为题写了一首长诗———二十年后为了写这篇短文,翻箱倒柜,竟然找到了当年那个红色封皮的笔记本。里面就有这首《木棉树,木棉树》。粗黑的钢笔字时隔二十年依然清晰,如同那时候留在身体上的伤疤,注定了要相伴终生。
      近十余年来,父母一直居住在日渐破败的赵化,我也就得以一年三五次地回家看看。偶尔散步,也会踱进那方菁菁校园。那些见证过青春往事的木棉树更加高大了,粗硬的圆锥形硬刺布满树干,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大气。绿叶摇曳,池塘的水面挤满倒影。昔年,桓大司马曾经发出过“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叹。的确,在与时光的拔河中,人生,总是那么不经意地便败下阵来。想想前尘往事,想想当初行走在木棉树下许下的金属诺言,心头便泛起前人的断言:欲留年少待富贵,富贵不来年少去。人生百代,似乎总是重复着同样的困惑和同样的无奈。面对时光,人类总是轻而易举地就被打得落花流水。   我如今生活的成都,流水环绕,四季温润,花木烂漫得有些过份。但这座城市却没有木棉———至少,我迄今未曾看到过成片的木棉。个中原因,乃在于木棉是热爱阳光的植物,而成都过于阴柔,过于缺少阳光———凡是有阳光的冬春之日,全城人民都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在这样的城市,怀念阳光下的木棉树,就如同隔了岁月的忘川,回望少年旧梦———往事不可追,而少年时的纯真与意气,却已日益凋零。人,就是这样长大的;人,也就是这样老去的。
      苦楝花随风飘散
      敲下这个题目时,我忽然想起曾经写过一首关于苦楝的诗。在故纸堆里寻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纸张略微有些发黄的笔记本———那首诗果然用粗黑的钢笔字抄写在笔记本里。诗的标题是《春天,我种下三株苦楝》。全诗如下:
      在春天,我种下三株苦楝
      细细的苦楝,像是三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那么单纯,那么清洁而温暖
      在近水的湖滨,我种下三株苦楝
      从此,这个漫长的春天有了依靠
      从此,成长的痕迹,要由风雨来纪念
      如果苦楝到了春天
      都要结出小小的果实
      如果苦楝将大朵大朵的夜色
      摇曳出一阵风,一场雨水或春寒
      但这些都不是我能见到的。我在秋天之前已经离去
      像是苦楝飘落的,一片枯黄的叶子
      我终将在花开之前离去
      但现在,我一手执锄,一手拎水
      在这个长久的春天,我要种下三株瘦瘦的苦楝
      阳光下还有谁被春天提醒和催促
      还有谁,守望在那些细雨飘飞的傍晚
      当真正的春天来时,你们已经不再记得
      是谁,在向阳的湖滨
      为春天种下三株孱弱的苦楝
      仿佛整整三个,无人能够逃避的春天
      这首诗写于十四年前的一九九六年冬天,那时候,我带着年轻气盛的梦想,像一粒命运的种子,被抛洒到了成都。我之所以在成都这座喧嚣的都市里,写下这么一首关于苦楝的忧伤的诗,是因为有一天当我骑着破旧的自行车穿过城南的一条小巷时,突如其来地看到了一株细细的苦楝树,离群索居地站在一座破旧的院子前。苦楝是落叶乔木,冬天里,它细长的叶子几乎全都掉光了,突兀的枝条像一些粗硬的铁丝,上面挂着已然干枯的果实———我知道,这些严冬来临时还坚守枝头的果实,它们一直要等到春风吹醒大地,才会依依不舍地掉下去。一旦脚下有湿润的土地,它们就会在迅速的腐烂后生长出一株株小小的苦楝。然而,这株苦楝树的脚下是人来车往磨得光滑的石板,那些坚守枝头的果实注定无法找到适合生根发芽的润土。它们坚守错了地方。
      那一刻,我感到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某种疼痛,我想起了老家的苦楝树。在我的老家四川富顺,低矮的紫色丘陵连绵起伏,如同上帝之手随意堆放在天底下的土馒头。矮丘陵自古以来就是人烟稠密的精耕细作农业区,这种地区最常见的植物除了绿油油的庄稼,就只有单调的竹子,桉树和桑树等不多的几个品种,而苦楝树,恰好是不多的几个品种之一。在我老家的房侧,就有三株苦楝。
      我已记不清到底是父亲还是母亲带回了那三种苦楝树苗了。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当我放学回家看到那三株毫无征兆出现在我家屋侧的,只有一米多高的苦楝树时,我以为是能结出酸甜果实的李子。但母亲说,那是苦楝。苦楝我是知道的,小学校旁边的山坡上,就有一株粗壮的苦楝,它结出的又青又圆的果实,曾经让我和同学们误以为是李子,摘一个放进嘴里,猛然一嚼,没有李子的酸甜,满嘴都是令人无法呼吸的苦涩。
      几年工夫,那三株原本只有一米多高的苦楝,很快就窜过了房顶,长得有如碗口粗细了。三四月时,站在我家的阁楼上望过去,三株苦楝都开满了白中带紫的花朵,密密地拥挤着,像是必须这样拥挤,才能用共同的体温抵挡那些乍暖还寒的春风春雨。许多年过去了,当我偶然读到台岛女诗人席慕容的一篇有关苦楝的散文时,无端地,我以为她一定是个清瘦如苦楝的女子。她写道:“当然,你最好在三月底四月初的季节里去,在那个时候,你会看见它开了一树丰美而柔和的花簇,粉紫的花簇开满在灰绿的叶丛之上,远远望去,你几乎不能相信,一棵苦楝能够开得这样疯狂而同时又这样温柔。”
      疯狂与温柔似乎是两个相反的方向,但确乎如席所言,苦楝这种看上去朴实无华的乔木,它在两个月的花季里开出的花,却是如此灿烂而热烈,使人极其疑心,这些花原本不应该由那树皮总有些皲裂,枝条总有些细弱的苦楝拥有。但苦楝对我们的疑心从不理会,它依旧在每个春天里,开出让人看了忍不住从内心浮起几许忧伤的满树繁花。
      不过,老家乡村的苦楝树并不是用来让席慕容或者后来的我这样的小知识分子对花伤春感时伤遇的,它有着更为实在的用途———从它的叶子,到它的树皮,再到它苦涩的果实,无不有着既定的去处。
      为苦楝树安排好去处的是早已隐退于时间巨幕之后的历代医家,从陶弘景到苏恭,从苏颂到李时珍,这些中国最杰出的学者在他们的著作里,一再以精准的笔墨写到苦楝。在西医还没有完全叩开中国国门之前,掌握一定医理和药学技能不只是医生的专利,在乡间生活的大多数农人,都不仅能辩识种类繁多的药材,而且对它们的药理也相当熟稔———这其实也是为生活所迫:举凡小病小痛,农人不可能去镇上或城里的医院,他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医药常识,从房前屋后的田野里,采摘回可以对症的草药自行诊治。在部分农人的庭院中,常常可以看到他们从田野里采回的草药:蒲公英、铁煎草、金银花、芦苇、连翘,这些都是农家院落里寻常可以见到的———当然,还有本文所说的苦楝。
      在历代学术达人眼里,苦楝罩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比如汉代学者应劭不容置辩地认为,苦楝的叶子,是一种长有独角,名为獬豸的异兽的美食;元代农学家王祯说,一种和凤凰相近的名叫鵷鴙的鸟最喜欢吃的就是苦楝的果实;南朝士大夫寇宗懔在他记载长江中游一带风俗的书中说,水里的蛟龙很害怕苦楝,所以每年端午,荆楚一带的父老都要用苦楝叶包粽子,并将粽子投入江中,以此祭祀大诗人屈原———端午节包粽子投江的习俗至今还广泛地存在于中国南方,但包粽子的叶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由苦楝叶变成了棕叶。这大概是苦楝的叶子太小,不方便操作吧?   不过,尽管大师们对苦楝敬畏有加,赋予了这种南方乡野的寻常乔木极大的神秘性,但在我老家的农人那里,苦楝实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虽然不可或缺,却并不名贵,就好比锄头、粪桶、镰刀,或是一根用来吆喝鸡鸭的响竿,它们都不可或缺,但谁也不会认为它们有多么名贵。
      能够入药的植物,有的是它的根,有的是它的叶,还有的是它的果实,但像苦楝那样,从根到叶,从叶到果,从果到皮,几乎全身的每一个部位都可以入药的却并不多见。先说苦楝的叶和皮吧。按包括《本草纲目》在内的诸多中药典籍的说法,苦楝的叶和皮,以及根都有微毒,其最大功效是用来治疗疥癣和湿症。有一年,老祖母患了胆囊炎,到镇上住院。胆囊炎倒是治好了,不想却染上了湿症,加上她洗衣服时不小心,把全家人的衣服放在同一个木盆里,这样,我和兄弟也同时染上了湿症。大腿和胳膊一阵阵无法忍受的巨痒,像是有万千条蚂蚁在慢慢地、固执地爬来爬去,直到抓挠得血迹斑斑;而血迹浸过之处,巨痒的面积立即扩大。等我和兄弟带着一身被抓烂的皮肤回到家时(那时在镇上住校,一周回家一次),母亲抓起镰刀砍下一些苦楝的枝叶,放进那口像半只黄桶大的铝锅里煎水。就是用苦楝枝叶煎水洗过几次后,我和兄弟身上的湿症渐渐消失了。那时候,那三株苦楝树只栽种了不到两年,它们刚刚高过我家的屋檐,被母亲砍伐后的苦楝树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又枝繁叶茂。
      三四月,红紫色的苦楝花缀满树枝,好像一不小心,那些开在边缘的花朵就会被挤下去,空气中,到处游荡着苦楝花的香味。那是天气开始转暖的春天的夜晚,有一轮明月浮在我家对门的山坡上,从我家房前屋后的田野里,涌动着无休无止的蛙声,一浪高过一浪。蛙声中,苦楝花的味道变得更浓更酽了。苦楝花谢之后,一些形如弹丸的果实挂上了枝头,乡下把它称作苦楝子。苦楝子成熟之前是青色的,成熟后变成黄色。如果没有人去采摘的话,苦楝子会出人意料地在树枝上坚守大半年,直到第二年的春风吹来时,才会悄无声息地掉下去。
      不过,乡下的苦楝子不会在树枝上挂这么久,当秋天来时,农人就会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把苦楝子打下来,小小的苦楝子掉在多草的地上,需要极好的眼力才能把它们一个个缉拿归案。苦楝的果实和它的皮、根、叶一样,都有微毒———其实,就像我们都知道的一句俗语那样,入药三分毒,绝大多数可以入药的东西,植物也好,矿物也罢,大抵都有毒,只是毒性大小不同罢了。因此,中医们就在药物的毒性与治病救人的药效之间寻求一种奇妙的平衡。我以为,真正的大师,就是把这种平衡发挥到了极致的人。苦楝子在古代最大的功用是杀虫,也就是人体内的蛔虫。这是一柄双刃剑,如何既把人体内的蛔虫杀死,又不至于让人受到伤害,这中间的平衡,就需要拿捏得恰到好处。在我生活的年代,虽然贫穷和落后依然是中国乡村的主题,但至少杀蛔虫已不再需要苦楝子。在乡下,苦楝子大抵用来治疗头癣,或者干脆把它背到供销社的收购站,卖它三五个油盐钱。
      在我写下关于苦楝的短诗那一年,我在老家过了最后一个春节。又一个苦楝花开的春天,父母把家搬到了赵化,老家的房子连同那三株苦楝,一并卖给了一个远房亲戚。从此,我便远离了苦楝花浓重而茂密的阴影。几年后,当我回老家扫墓时发现,三株苦楝树已经了无踪影———它们全都砍伐后打成了家具,因为远房亲戚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结婚了。在苦楝树的树荫曾经庇护过的湿地上,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甘蔗。在甜蜜的甘蔗生长的地方,苦涩的苦楝树渐行渐远。温柔的、疯狂的苦楝花,它再也不会把那些蛙声四溢的春夜撩拨得明亮而忧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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