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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8篇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10-11 05:40:02 点击: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单位: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8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2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2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__)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2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 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元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 %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民法典》相悖之处的,应以《民法典》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五年八月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的承包方式;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总价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总价款包括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乙方提供材料费等。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中期验收(水电改造结束;厨卫墙、地砖铺贴结束;石膏线、地漏等安装结束;地面找平结束)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4)施工清场结束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甲方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 材料供应(材料明细见附件《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对材料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3、 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一经使用视为合格,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除外)。

      4、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严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乙方必须按家装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2、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3、 乙方必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电改造等隐蔽工程 C、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D、墙、顶面基础处理 E、底漆、面漆 F、各部位板块铺贴 G、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

      5、 未达到施工、验收及环保标准的,乙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工程保修

      1、 乙方承诺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并结清工程余款后算起,为 ________。

      2、 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3、 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4、 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的5%;乙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未按规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乙方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同时乙方要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电 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其他未尽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承包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1.3 工程结构面积: 。

      1.4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 _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天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委派 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3.7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 附则

      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路___弄(村)____号__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税金(3.41%):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年___月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略)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附表一)

      1.3 工程承包方式:在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和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 甲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一) 乙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二)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峻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附表三)。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 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查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七)。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见附表五).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六)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几项具体规定

      9.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2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__把交给乙方的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 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11.5 本合同附件包括: 《工程内容及做法一览表》 《甲、乙方装饰材料供应明细表》 《工程变更单》 《工程验收单》 《工程报价单》 《工程结算单》 《工程保修单》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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