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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5篇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9-05 14:10:04 点击: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座落在成都市农贸市场”项目全部业态之物业管理事务承包给乙方,双方就相关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5篇,供大家参考。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5篇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在成都市农贸市场”项目全部业态之物业管理事务承包给乙方,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暂定为5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包,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二、承包方式: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方式即实行费用包干制;

      1、乙方以甲方设置的“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农贸市场项目部”的名义,并经甲方授权的方式,从事“农贸市场”1~6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物业管理。

      2、“1~6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归乙方收取并支配。

      3、乙方从事“”1~6楼和地下室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人民币贰万元/月,(20xx0元),管理费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场开业头三个月因免收物业买受人物管费,因此乙方相应向甲方免交三个月管理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2、按照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不得乱收、超收。

      3、自行承担承包期间所产生的劳动纠纷、行政纠纷、治安事件及债权债务等等责任和费用。

      四、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签约时间: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 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 一 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南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 三十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签名): 代 表 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年期限为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甲方可参照国家或行业定员定额标准制定工作任务,乙方应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月工资为 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随国家现行政策由职代会或董事会决定。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 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七条 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应于合同期满前 日进行协商。到期即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 保守商业秘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乙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协商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法定地址:

      现任法人代表: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籍贯:__省__市(县)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生产)需要,招(聘、雇)乙方为职工(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种类型执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止,共__年。

      2、试用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应聘在__部门____岗,负责__工作,兼做__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产)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应当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语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4、甲方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员工(乙方)按月向社会劳动保障机构缴纳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资中代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公司有关规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条件下,乙方因工负伤,经三亚市劳动部门事故鉴定科鉴定后,甲方应积极负责治疗,直至医疗终结;治疗期间为乙方支付必要的专项医疗费,支付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伤病愈后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劳保医疗等各种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和参照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近按月工资发放。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得的工资不得低于三亚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__元;其中,基本工资____元;津贴及补助等按补充规定发放。

      2、甲方于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按劳动部发(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3、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为四十八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具体实施办法见公司有关规定。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3)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4)经有关部门批准到国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裁减人员的。

      2、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含辞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于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三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应立即纠正,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间的工资和劳保福利。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具体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八、双方另约定的事项

      甲方按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及属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甲、乙双方盖章签名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注明:

      1、合同一份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2、合同代签无效,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

    实用物业管理劳动合同书篇5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具体物业房号、权属证号、所有权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2、托管物业需按照 四 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

      (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

      (3)其他类:窗帘等。

      (4)配套设施:会议室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方式取得收益。

      ①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托房源总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账号见附件),同时,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

      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 布草清洁、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k.房屋租赁税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有线电视初装费

      e.宽带初装费

      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应依法赔偿或积极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

      4、为保证托管物业的入住率及品质,托管物业在托管达到800间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亲友自住时间),应对托管物业的墙面进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据托管物业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墙面进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物业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

      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经营托管期内,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仅限于19层和20层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过途家网站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

      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

      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

      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物业受到严重损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

      10、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

      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

      13、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

      甲方:

      住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固定电话: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

      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

      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

      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

      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

      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

      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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