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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健康领域网络科普现代化治理研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18 11:30:06 点击:

    ■文/翟翠霞 孙晓琦(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新时期,随着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社会各界的科普行动愈发活跃,开展科普活动的个体和单位越来越多。同时,在新媒体加持下,以网络为平台、以自然人为主体、以科普为主题的网络科普迅速兴起,传播的信息量和受众范围空前扩大。网络科普因使公众能够实时、便捷、泛在化获取科技知识(关峻 等,2016)而备受青睐,但健康领域网络科普却因“假科普”乱象而成为“重灾区”(2018年网络谣言治理报告,2019),给在线医疗用户已超3亿人(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2)并还在持续扩大的这一群体带来风险和伤害,引起国家高度重视。本文坚持问题导向,基于科学传播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剖析健康领域网络科普问题产生的根源,运用创新管理理论相关观点,提出健康领域网络科普现代化治理的建议,为营造有序、健康的新时代科普网络空间提供参考。

    (一)科学传播的基本内涵

    科学传播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有组织的活动。关于其内涵主要有两种观点:广义上认为科学传播包括科学家间的交流、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三方面,其中科学普及关注公众能否有机会理解科学所起的作用及科技对人类生产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
    狭义上,科学传播以引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和理解为目的,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民主理念启蒙(黄时新,2010)。无论哪种观点都包括向大众及时适时提供准确知识内容。关于科学传播的发展,理论界认为主要经历三个阶段,分别是科学素质(传统科普)、公众理解科学和公众参与科学(王大鹏 等,2015)。目前,我国基本是三阶段并存、以第一阶段为主。健康领域科学知识科普专业性强,严谨性要求高,大部分公众位于信息传播的下游,属于单向度信息传播的受众,确保科学知识传播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网络科普的基本属性

    网络科普泛指在网络时代,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目的,利用数字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在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进行传播,向大众介绍科学知识,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等各类科学普及活动(廖思琦,2015)。网络科普开拓了面向公众开展科学传播的新窗口,促进了科普产品的数字化开发,是新时期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现代化的重要表征之一。基于拉斯韦尔“5W”传播模式,即Who-Says what-In Which Channel-To Whom-With What Effect(谁—说了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说—取得了什么效果),与线下科普相比,网络科普的变化主要在于传播渠道和对象,渠道由线下发展到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对象由“被传播”的有限群体变为主动获取信息的互联网用户,而专业人传播专业知识和预期效果这三个环节不变,且“5W”传播模式表明,对“Who”的源头管理是确保传播全链条符合科普规范的关键。

    (三)国外网络科普平台设置的基本特征

    2014年,中国科普研究所网络科普课题组对国外网络科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罗晖 等,2014),基本特征有:一是政府管理部门开辟科普网络传播窗口。如美国的自然科学基金会(NSF)、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美国疾控中心(CDC)、美国农业部(USDA)、美国环保署(EPA)等都开办科普网站,将科学传播功能嵌入网络平台,且集成网络科普资源,是公众获取科学知识的重要通道和平台。二是网络科普供给平台由政府管理部门和学术机构主导。大量传播科普内容的网站以“gov”为后缀。三是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侧重报道科学新闻。四是学会协会参与科普传播。学会协会作为学术共同体,始终保持科学传播的学术传统,在网站向大众传递科普内容和科普活动信息,帮助公众获取参与和体验科学的机会。

    (一)我国网络科普的主体和传播窗口

    以社会公众为主要传播对象看,我国网络科普的主体和传播窗口主要由网络科技信息公司、新闻媒体网站、个人和团体构成。

    一是网络科技信息公司。利用天眼查企业数据平台,以“科普”为企业经营范围进行检索发现,运营状态正常的法人单位数据有5000余条,再以“网络科普”进行筛选发现,检索结果显示的300余家企业中大部分是网络科技信息公司。此外,网络科技信息公司还为网络科普提供了重要载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APP等都是科普自媒体活跃的主要场所。

    二是新闻媒体网站。2 0 0 4年,中国科协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发起,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全国主要科普网站和有关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与互联网相关的社会团体、企业、科研、教育单位,从事网络科普工作的专家、学者等。首批成员有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新浪网、中国公众科技网、中国科普博览、中国科普网、学生科技网等74家单位。

    三是从事科普工作的个人和团体。新媒体的发展和社交网络的兴起使越来越多个人和团体有机会利用自媒体开展科学传播,微博、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账号成为自媒体实现传播功能的主要路径。数据显示,我国2020年新建各类科普网站2732个,创办科普类微博3282个,创办科普类微信公众号8632个(中国科学传播报告,2021)。

    (二)健康领域网络科普乱象的基本表象

    一是谣言泛滥。全媒体健康科学知识丰富,覆盖面广,获取容易,但质量难有保障。不仅存在生搬硬套、夸大其词、歪曲事实的信息,更加严重的甚至颠倒是非、胡编乱造,无中生有,呈现出“旧谣新传”特点。这类谣言在新媒体包装下伪装性和迷惑性更强,以至于受众更加难以辨别。

    二是伪专家横行。“流量至上、唯利是从”的互联网风气催生了部分人为了走捷径、博关注冒充医疗专家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
    还有部分有着教授或博士学位头衔的人才,受限于自身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对某些新兴现象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发表意见,错误解读,助长了浮躁的逐利风气,甚至影响了真专家体现真价值。

    三是恶性营销。假科普营销通过抓住公众的“健康焦虑”和“万一是真的”等心理售假造假、违法行医,危害民众健康,造成恶劣影响。许多伪科普信息源头出自医药公司或网络写手,本质是利用公众对生命健康的关注兜售产品,科普是假,带货是真。

    (三)健康领域网络科普乱象多发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政府管理部门主导和统筹的健康网络平台碎片化。我国是最早将科普写入法律的国家之一,面向公众进行科学传播一直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但在健康网络科普平台建设方面,尚未见到以“gov”为后缀的政府管理部门主导平台,健康科普资源建设力量分散,健康科普数据不规范,权威健康科学知识和资源集成无路径、无载体,医疗卫生领域科学家做科普缺少平台。

    二是政府现行管理政策及手段侧重传播后治理。近十年我国逐步加大对造谣传谣等行为的惩治力度。2013年国务院修订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16年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责任,整治网络传播中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的行为,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些举措对于整治健康科普领域乱象起到了震慑和治理作用,但与健康科普谣言传播的速率和不断变换的形式及内容相比,现有的管理手段侧重对科普信息出口端的把控和打击,较少侧重资源的供给端,“泛滥”后治理虽然可以有效辟谣和打击不实信息,但已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恶劣影响,甚至影响政府公信力。

    三是研究机构和学会官方平台的科普功能不强。公立医疗机构和健康类全国学会拥有专家资源,也是科普责任主体。本文调查了我国8家健康领域的国家一级学会,主页设有科普栏目的有5家,但栏目内容多以机构新闻或介绍性内容为主,对医疗知识、科学思想、方法意识等的传播占比较低(见表1),部分栏目标题立意不明确,科普资源和健康知识的检索功能较弱,公众能获取到的健康领域科学知识非常有限。

    表1 部分健康科普领域国家一级学会门户网站内容概览

    四是非医疗机构平台开展健康科普传播。非医疗机构平台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按国家文件规定,平台要承担起审核责任,但大部分非医疗机构不具备应有的鉴别审查能力,即使其建立起了健康科普专家库,受专家数量、专家自身知识局限性等因素限制,很难支撑向社会传播健康科普内容审查把关的任务。而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很难做到量大、面广和实时监督,很难甄别顶着各色头衔的专家身份真伪。

    五是公众对健康相关知识的消费理性有待提高。公民对健康科普知识的需求尚不理性,甄别信息来源、信息质量的能力水平有限。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3.15%(2020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报告,2021),100人中约有23人掌握基本的健康知识和技能。虽然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和健康素养水平已经实现双提升,但经济及社会尤其是教育发展仍不平衡,加之个体生活习性、文化水平和医疗卫生知识基础的差异,公民个体理解、接受健康科普知识,鉴别伪科学能力和利用健康知识的能力尚很有限,健康、医疗领域存在偏听偏信、盲从甚至是无知等不理性行为在所难免。

    (一)政府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主导构建健康科学传播“一张网”

    一是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主导开发建设健康科学传播平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推动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全国学会门户网站开辟科普专栏,强化其科普功能,提高科普内容信息占比,并推动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全国学会开设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渠道。推动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全国学会加强科普制作、平台信息维护和账号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动落实三级医院门户网站科普专栏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健康科普账号链接机制开发。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应构建统一的健康领域科普平台,并与医疗卫生机构、国家级学会平台资源联成“一张网”,实现权威平台传播和分窗口传播、资源集成和上下贯通,扩大优质健康科普资源共享和辐射力度。

    二是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主导构建健康科普资源和信息的统筹管理机制。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主导建立公众健康知识需求管理制度和互动机制。将科普资源纳入国家科技资源体系,以共筑健康科普资源“一张网”为目标,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全国学会构建健康科普资源数据库,并将健康科普资源共享业绩纳入信息公开和社会责任考核体系。

    三是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健康领域科普服务监测评估制度。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对我国公众科学素养变化和发展趋势的监测和科普服务监测评估,通过需求和供给两端监测、评估,提升健康领域科普针对性和精准性。

    (二)强化健康医疗机构和全国学会网络科普能力

    一是突出权威健康医疗研究机构和国家一级学会第一责任主体职责。科研机构是科技工作者从事系统性科学技术知识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活动的载体,学会等学术团体是科技工作者按学科专业自愿组成的学术交流组织,其中权威的健康医疗研究机构、全国学会更是权威知识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这些单位应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实施科普中的支点和平台作用,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进程,组织科技工作者向科普方向拓展。

    二是补齐健康领域全国学会网络科普功能短板。健康领域全国学会应重视自身健康科普知识传播平台建设,加强精品资源产出,加大医疗卫生资源科普转化和数字化、电子化开发;
    推出一批专业化科普专家和团队,配套新媒体传播渠道,为公众提供可靠、权威的健康知识;
    强化优质科普作品宣传推广,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网络科普平台,做到健康科普信息的同步上传和互联互通,对外拓展辐射覆盖范围,向社区、街道及家庭等基层网络渗透。

    (三)构建新时代健康网络科普传播的全社会协同机制

    国家科普主管部门应实施权威科普平台、有效科普信息标识和推送工程。强化信息技术的现代化治理作用,类似于门户网站标识“官方”字样,对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权威健康网络科普信息化平台和高质量健康知识作品打电子标签,提升科普信息的辨识度。建立规范合理的科普信息推送机制,提高获取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健康知识便利性,扩大科普覆盖面,为公众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实用、更可靠的健康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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