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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动物形象分析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17 01:55:02 点击:

    [摘 要]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关于“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的故事,评论家大多将侧重点放在小说中的人物身上,而作品中的动物却被忽视。本文聚焦小说中的动物形象,结合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社会文化背景,挖掘隐藏于动物背后的潜文本,旨在说明动物在小说中占有一席之地。小说中的动物形象一方面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等诸多层面,另一方面也是作家得以完成其讽刺和道德说教的重要载体。

    [关键词]《曼斯菲尔德庄园》;动物形象;生态批评

    一、引言

    动物与人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许多哲学家都曾对动物与人的区别、人对动物是否具有道德义务等问题作过阐述。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动物比人类低贱,只具有服从的本能,所以应该受人类统治。笛卡儿将动物视作机器,认为动物不能用语言表达思想,它们没有灵魂,也没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康德认为,人要对动物友善,因为对动物作出残忍行为的人同样也会对他人实施残忍行为,但康德对待动物的观点较前两者并没有质的差别,因为他认为人只对动物负有间接的义务,动物的目的是为人所用。从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是有感知能力的论述,到汤姆·雷根(Tom Regan)关于动物具有内在价值、是生命主体(subject-of-a-life)的学说,再到解构主义代表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所批判的大写人类(Man)和大写动物(Animal)之间的界限,这些哲学家们实际上都在努力颠覆由笛卡儿开创且产生深远影响的动物机器论,并努力将道德考量从人类社会延伸到动物身上①。生态批评反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思想,以及后人文主义对人类与非人自然间界线的挑战,无疑为拆解人类与动物间的壁垒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随着这两股思潮的发展以及动物权利观念的深入传播,动物研究(animal studies)日益成为人文社科领域重点关注的议题②。

    根据克里斯丁·董贝克(Kristin Dombek)的定义,动物研究是不同领域的学者对人类与动物的联系,人类如何再现和想象动物,以及人类如何运用动物来构建自我身份问题的思索和探讨③。董贝克对动物研究简明扼要的定义,囊括了动物在真实和象征两个层面的意义。动物研究不仅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动物,还关注人类在话语和艺术作品里再现动物的方式,以及在此过程中人类对自我身份的重构。跨学科性是动物研究的首要特征。动物研究不仅嫁接了生物学、伦理学,还与多种批评话语模式相联结(如女性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因而展现出宽广的文学阐释空间。

    1814年出版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代表作,被誉为“英国小说史上的里程碑”①。作品围绕曼斯菲尔德庄园这个中心地点,描写了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经历。然而,笔者发现,以往的批评家们大多将焦点放在作品中的人物身上,如讨论书中人物的爱情观、金钱观或是小说显露出的殖民观念等,而对于其中的动物形象却鲜有人问津。本文聚焦《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动物形象,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社会文化框架内审视小说中动物在真实及象征层面上的意义。本文认为,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并非仅仅是关于人的作品,动物在小说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小说中的动物形象不仅展示了彼时英国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还是奥斯丁得以完成其諷刺和道德说教的重要载体。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工业革命初现成果,国内中产阶级地位迅速提升;重商主义的推行促使英国大力开拓海外殖民地,帝国开始进入全盛阶段。这一时期英国社会对待动物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促成这种变化的动因主要是科学和哲学的大发展。地质学的新发现、前达尔文时期进化论的观点、卢梭和功利主义创始者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关于动物是有感知能力的论述等,都促使人们开始重新定义人类与动物的关系。1776年,英国牧师汉弗雷·皮瑞马特(Humphrey Primatt)出版《怜悯之责任和对动物残酷之罪恶》(A Dissertation on the Duty of Mercy and Sin of Cruelty to Brute Animals),揭开了英国关于动物权利问题讨论的序幕。到19世纪上半叶,英国议会出台一系列的法令,相继禁止了斗牛、斗狗等虐待动物的行为②。1824年,英国建立起了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意在检查虐待动物的情况,唤醒大众关心动物的意识。这一时期的文学家也触摸到了人们对待动物态度转变的脉搏,小说家玛莉·渥斯顿克雷福特(Mary Wollstonecraft)和诗人威廉·库珀(William Cowper)、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萨缪尔·柯勒律治(Samuel Coleridge)等都曾在作品中表达过对动物的关注与同情。可以说,18世纪后期以降,人们如何对待动物,已成为英国中产阶级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③。奥斯丁生活的时代恰逢英国对待动物观点的大变革时期,以记录当时英国社会风尚而闻名的奥斯丁应该熟悉她所处的时代对待动物态度的变化。哲学家边沁关于动物是有感知能力的著名论述《道德和立法原则引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1789)出版之时,奥斯丁正在写作她的《少年故事集》(Juvenilia)第一卷。此外,奥斯丁的书信中还经常提及农场动物(如猪、牛)和用于交通运输的动物(如马、驴),尽管这位小说家对这些动物有着既冷漠又同情的复杂态度④。如果我们沿用与奥斯丁同时代的历史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的观点,即奥斯丁的小说包含了“强烈的逼真性和正确的描画”,那么,《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动物形象也应该逼真地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①。《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动物是如何展现当时的社会生活?小说里的动物形象对于奥斯丁的创作而言究竟有何意义?针对这两个问题,笔者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对小说中出现的马、野鸡和宠物狗这三种动物进行分析,以此揭示人物角色与动物的关系,并挖掘与这些动物相关联的社会文化因素。

    二、马:身份的表征和虚伪的伤感

    在19世纪60年代火车大规模流行之前,畜力在英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人们的交通运输和生产劳作很大程度上都依赖马和驴。贵族家庭一般都有两匹马或四匹马拉的马车。此外,还有用于打猎的猎马和比赛用的赛马。马的饲料、养护和看管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而租赁马匹的交易在当时十分盛行。在1820年,一匹拉车的马或一匹猎马的价格高达一百镑,所以一般只有贵族家庭才养马②。不论是作为交通工具的马还是田间劳作的马,通常都要忍受鞭打和棍棒之苦,饥饿和超负荷劳作也是常有之事。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用于拉车的马的工作寿命通常只有四年,而用于传递信件物资的驿马平均活不过三年③。从18世纪开始,就有文学家、牧师等倡导对马的关注与同情。英国诗人约翰·盖伊(John Gay)和罗伯特·布鲁姆菲尔德(Robert Bloomfield)在诗歌作品中以同情的笔调描绘了当时遭受鞭打和虐待的马匹④。到19世纪初,关于马的虐待行为还成为英国国会讨论的议题。1809年,英国大法官托马斯·厄斯金(Thomas Erskine)向议会提交了《防止动物虐待法案》,其中就拟定:“任何蓄意伤害和虐待马、驴或牛的行为都应被判行为不端之罪。”⑤

    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多处提及马:伯特伦家的次子埃德蒙一共有三匹马,两匹是猎马,一匹用于赶路;一年拥有四千英镑的花花公子亨利·克劳福德不仅骑马打猎,还拥有豪华的四轮旅行马车;芬妮的哥哥威廉在曼斯菲尔德庄园停留期间,亨利还设法租到一匹猎马借给他参加猎狐活动。以上种种都表明,马在当时是贵族身份的象征,主人拥有的马匹越多,其身份和地位也越高。亨利和伯特伦家的长子汤姆对赛马兴趣颇浓。小说里两人多次谈论到巴斯和伦敦新市场的赛马。在英国,赛马自查尔斯二世(1630—1685)时期就开始大规模流行。18世纪中后期,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中上层阶级因此有更多钱财和精力投入到像赛马一样的消遣娱乐活动中。值得注意的是,赛马还吸引了大量普通民众观赛和赌博,导致他们不事生产。英国议会于1739年通过法案限制不断流行的赛马运动,但该法案显然效果不佳,人们对赛马依然趋之若鹜。从小说中可以看出,奥斯丁对赛马持否定态度,热衷赛马的亨利和汤姆都被描绘为浪荡公子,赛马几乎成为道德堕落的代名词。亨利的娱乐方式除了骑马打猎和赛马,就是玩弄女性的情感;汤姆纵情犬马且挥霍无度,一度成为伯特伦家庭的负担,还被父亲托马斯伯爵带去安提瓜进行改造。小说里汤姆还因为在伦敦新市场赛马比赛后喝酒淋雨生了一场重病。纵观奥斯丁创作的六部小说,我们发现作家常常借马这种动物来批判男性角色的虚伪和自以为是。《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1811)中的富家公子约翰·威洛比为了取悦玛丽安,送给她一匹马作为礼物,全然没有考虑玛丽安的家庭无法支持马匹的养护费用。《诺桑觉寺》(Northanger Abbey,1818)中的约翰·索普为了追求凯瑟琳,不断向后者夸耀自己的精湛骑术,并暗中施计阻挠凯瑟琳和蒂尔尼的结合。可以说,奥斯丁作品中的马是作者展开对贵族纨绔子弟批判的重要媒介。

    如果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男性仅仅把马当作显示身份和消遣娱乐的工具,那么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对马的态度又如何呢?在审视了作品中女性角色和马的关系后我们发现,作品中的女性往往流露出对马的同情和伤感,可是这种同情和伤感却颇具讽刺意味。女主人公芬妮身体孱弱,常以骑马来锻炼身体。在她称之为“亲爱的老朋友”的小灰马死后,芬妮十分难过①。芬妮的表哥埃德蒙后来用自己的一匹马给芬妮换了一匹文静的小母马。可惜好景不长,贵族小姐玛丽·克劳福德的到来使得芬妮只能和她共享小母马。芬妮同情这匹要被两个人轮流骑乘的小母马,她想到的是:“小母马承担了双重任务,太辛苦了;如果别人忘记了她,可怜的小母马一定还记得她。”②芬妮的话看似对小母马充满同情,评论家芭芭拉·茜珀(Barbara Seeber)甚至认为,芬妮将马看作是自己的朋友,这实际上赋予了马主体性③。可我们随后看到的芬妮的举动,却和她这里表现出的同情心相违背:在克劳福德小姐迟了半小时将马交给了芬妮后,芬妮在马夫搀扶下随即坐上了马背朝园子骑去,在此过程中芬妮早已把小母马的疲劳抛诸脑后,令她不安的只是克劳福德小姐与马术教练埃德蒙之间暗生的情愫。同样,在芬妮和哥哥威廉一同乘坐四匹马拉的旅行驿车回普利茅斯时,芬妮对马连夜长途跋涉的辛劳绝口不提,一心沉浸在“旅行的新鲜感”和“与威廉在一起的幸福感”中了④。由此可见,芬妮对小灰马和小母马表现出的同情和感伤只是暂时的和表面的,马是否过度疲劳其实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对马的过劳表现出的伤感之情,在诺里斯太太身上有着集中体现。为了给侄女定亲,诺里斯太太在车夫的帮助下于仲冬时节驱车赶马去索瑟敦。当托马斯伯爵从海外归来后,诺里斯太太反复向伯爵强调定亲过程的不易:

    你想象不到,情况有多坏,石板路上到处是冰雪,我的不安已达到了顶点。还有那些可怜的马!只见它们拼命朝前跑,把力气都用尽了!你知道,我一向多么怜惜马!等我们到达桑德克罗夫特山脚时,你猜我怎么着?你也许会笑我,但这是真的,我跳下了车子,自己走路。确实这样。这可能省不了它们多少力气,但总可以轻松一些。我在车上再也坐不住,我不能安心坐在车上,让那些正直的马拉我。我冷得瑟瑟发抖也顾不得了。⑤

    诺里斯太太在此用了极具戏剧性的口吻叙述了马车在雪地里行走时的艰难。为了减轻马的负担,她甚至下车冒着严寒自己走路。可是,诺里斯太太出于对马的同情所做出的行为,与我们在小说中看到的冷漠刁钻、不顾芬妮内心感受、且一心想着维持伯特倫姐妹和芬妮间的“必要的差别”的形象大相径庭⑥。在第一次拜访索瑟顿之前,诺里斯太太关心的还只是通往索瑟顿的道路太窄,会刮坏托马斯伯爵马车上的油漆⑦;而在这次前往索瑟顿的过程中,诺里斯太太却对拉车的马表现出一种令人困惑的同情。仔细审视定亲事件的始末,诺里斯太太大可不必在冰天雪地并且明知要用四匹马拉车的情况下毅然驱车前往索瑟顿。这样看来,她实际上是有意忽略马的痛苦,对马表现出的无限同情与伤感也就显得滑稽而虚伪。那么,奥斯丁在小说中强调女性人物对马表现出的伤感究竟意欲何为呢?

    18世纪英国文坛开始刮起“感伤主义”的旋风,这一时期以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和劳伦斯·斯特恩(Lawrence Sterne)的作品为代表的情感文学大多流露出一种过多的情感,即“对怜悯、同情等多愁善感的情感放纵”①。理查德·纳什(Richard Nash)注意到,18世纪流行的感伤主义已经越过了人际感伤的界限,发展到了物种间的感伤。这种因人对动物内心世界的想象而产生的同情心,一方面有力回击了笛卡儿关于动物是没有意识的动物机器论,另一方面又赋予人随意进入动物内心世界成为其支配者的权利,因而不免落入人类中心主义和情感放纵的窠臼②。奥斯丁的众多小说如《理智与情感》和《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1813),温和讽刺了当时流行的感伤主义,前者的出版更是标志着国际性情感热的消退。回到本文,当我们读到芬妮和诺里斯太太对马表现出的过分伤感时,我们有理由推断出奥斯丁沿用了以往小说中反讽的笔调,通过讽刺两位女性角色对待动物过剩的甚至虚伪的同情心来批判“把展示感情当作义务的伤感主义道德美学”③。当我们掀起这层伤感的面纱,仔细分析作品中女性角色对待马的态度后就不难发现,女性角色流露出的对马的伤感其实是无效的,甚至是虚伪的,她们同男性角色一样,仅仅将马视作工具。

    三、野鸡:私有财产与驯养

    小说对野鸡的描写也颇值得我们玩味。细数起来,小说中共有九处提到野鸡,且在小说里主要承担着食物和猎物的角色。尽管英国在18至19世纪出台多项法令禁止虐待动物,但野生动物却被排除在外。在当时的英国,狩猎只是贵族和上流社会的特权,普通平民无权狩猎,狩猎对象主要是各种鸟类和兔子等野生动物。1671年的《狩猎法》(Game Law)就规定,只有拥有一年价值一百镑以上土地的人或是具有与其价值相当的社会地位的人才有资格打猎④。到18世纪末,英国将近有几十部狩猎法,这些法律规定了狩猎季节、许可证、枪支和狗的所有权,以及对违反狩猎法的人的惩治问题。小说中汤姆·伯特伦和亨利·克劳福德这类家境殷实的贵族才有资格打猎。当托马斯伯爵突然从安提瓜回到庄园时,汤姆为了转移父亲对他们排练戏剧的注意力而将话题引到打猎上。汤姆告诉父亲,虽然他和埃德蒙在庄园树林里偶尔打猎,但他们按照父亲的规定没有打树林里的野鸡,并且说:“我一生中从没见到曼斯菲尔德树林像今年这样,到处都是野鸡。”⑤在英语原文中,汤姆在“野鸡”和“树林”前使用的是物主代词“your”,即“your pheasants”和 “your woods”。在这里,第二人称物主代词的使用实际上表征着托马斯伯爵拥有对野鸡和树林的绝对所有权。借汤姆之口对伯爵关于野鸡所有权的宣示,一方面将野鸡变成附属品和个人财产,另一方面也突出了托马斯伯爵作为庄园主人的家长权威。那么,托马斯伯爵为何规定不许在庄园树林里打野鸡呢?小说对这一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交代。海伦娜·凯利(Helena Kelly)从后殖民的角度指出了这部小说里野鸡与奴隶的隐性关联:由于托马斯伯爵在西印度群岛的安提瓜拥有產业园且从事奴隶买卖,而1807年英国颁布的废除奴隶贩卖法案对奴隶制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伯爵对庄园树林里野鸡数量的有意维持,其实影射安提瓜种植园里奴隶数量的短缺⑥。诚然,在奥斯丁的时代,人们往往将动物和奴隶联想在一起,这种联想主要是基于英国海外殖民活动和废奴运动的兴起。1807年和1833年,英国国会分别通过法案废除英国境内和英属殖民地的奴隶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众多开创者如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等,都是英国废除奴隶制的领导者。此外,边沁和皮瑞马特也曾在自己的著作中将白人对黑人的奴役与人们对动物的压迫并置,以此作为自己为动物辩护的依据,众多浪漫主义诗人在诗歌作品中也将动物与废奴运动相关联①。从小说中托马斯伯爵在安提瓜产业园生意衰败的情节来看,奥斯丁在创作《曼斯菲尔德庄园》期间(1811—1813),显然察觉到了当时的废奴运动对像伯爵一样的种植园主造成了深刻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凯利对托马斯伯爵保护野鸡意图的解读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这位评论者据此就将小说中野鸡与奴隶画上等号仍带穿凿附会之嫌。其实,通过汤姆的话我们得知,托马斯伯爵也有在庄园树林里打猎的习惯,汤姆和埃德蒙不打庄园里的野鸡的最终目的是要等父亲“也到那儿去玩一天(打猎)”②。所以,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伯爵把打野鸡当作自己专有的娱乐,这也进一步证实了野鸡是伯爵的私有财产。其实,奥斯丁在小说中对托马斯伯爵的描述不乏讽刺的意味。如同把庄园里的野鸡当作个人财产一样,托马斯伯爵也将芬妮看作是供他处置的财产。托马斯伯爵对芬妮的日常生活和内心感受毫不在意,在芬妮拒绝亨利的求婚后,伯爵大发雷霆,认为芬妮不识抬举,错过了千载难逢的良机。从这个层面上讲,庄园树林里的野鸡和芬妮有了隐喻上的关联,伯爵不允许在庄园树林里打野鸡,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彰显了其对包括芬妮在内的庄园里大小事物的绝对统治权。

    除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外,索瑟顿的树林里也养殖野鸡。诺里斯太太和年轻人们第一次拜访索瑟顿时就被女管家所养的“珍奇的野鸡”所吸引,诺里斯太太最后还成功“搜刮”到了四枚野鸡蛋,想要“养几只小鸡来解解闷”③。和曼斯菲尔德庄园里野生的野鸡不同,索瑟顿树林里的野鸡有专人喂养和看管,是被驯养的动物。在恩格斯看来,驯养动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动物变成人类财产的过程,驯养野生动物既开发出前所未有的财富来源,又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关系④。恩格斯所说的新的社会关系,其实是指被驯养动物的所有权及阶级属性问题。通过对野生动物的食物、生存空间及繁殖的控制,人类凌驾于动物之上,动物产出的肉、毛皮和劳动力为人类所用,成为新的财产。事实上,从18世纪开始,英国上流社会就已经开始在自己的领地养殖野生鸟类以供食用和打猎娱乐。养殖野鸡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仍然是贵族的专属,在庄园里养殖野鸡的费用高达每年五百至七百英镑,这笔钱主要花在雇佣看林人喂养雏鸡、消灭狐狸和獾等天敌以及防止盗猎上⑤。庄园领土上的佃农既无权打野鸡也没有财力养殖野鸡,贵族实际上借驯养之名将野鸡变为合法的私有财产。此外,驯养野鸡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种对待动物的残酷行为。为了保证野鸡不飞出特定的范围,需要在专门的时间用锋利的剪刀修剪野鸡的翅膀。约西亚·林斯塔德于1785年出版的有关农事的指导用书《农民》,就详细记载了修剪野鸡翅膀的方法。其中提到,为了防止野鸡流血过多,有时还需要用烧红的烟管将野鸡翅膀上的伤口烤焦⑥。由此可以看到,小说中的野鸡有其阶级属性,它们只被当作贵族的食物和满足贵族狩猎欲望的猎物,其感知痛苦的能力和作为动物的主体性完全被忽视了。

    四、宠物狗:物品的代名词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唯一一部详细谈及宠物的作品。劳拉·布朗(Laura Brown)指出,文学作品中最早出现的宠物便是女人的宠物狗①。《曼斯菲尔德庄园》中一个重要的动物形象就是伯特伦夫人的宠物哈巴狗(pug)。饲养宠物狗在18世纪的英国中上流社会中已蔚然成风,当时几乎所有的贵妇人都有一条宠物狗,而选择宠物狗的标准是越小越好,玩具可卡、哈巴狗这种小型犬在当时都是流行品种②。小说中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在当时的英国算是稀罕物件,只供貴族及新兴资产阶级享用。除作为上层阶级身份的象征外,哈巴狗还指涉当时英国的殖民主义及海外贸易。哈巴狗起源于中国,早在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就将哈巴狗引进到欧洲。从18世纪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又从中国进口了哈巴狗及茶叶、瓷器等大宗商品。由于哈巴狗体型小,因而经常被认为是只适合坐在贵妇腿上无内在价值的附属品。杨池明(音译)从词源学上考证了“小型犬”(toy dog)一词。“小型犬”(toy dog)最初被放在“玩具”(toy)一词的词条下,按照这种颇具歧义的分类法,像哈巴狗或梗犬这样的小型犬种在19世纪初被当作无生命的“玩具”③。而在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清单里,“玩具”(toy)一词特指从中国南部进口的塑造成各种小动物形象的白瓷,这其中就包括以哈巴狗为造型的瓷器,且这些瓷器多数为英国贵妇所收藏④。从同源性和相似性上来看,哈巴狗在当时和物品瓷器基本无异,它们都是来自中国的舶来品和显示贵妇身份的附属品。而从19世纪开始,随着亚洲商品不断涌入欧洲和制瓷技术的发展,“哈巴狗”(pug)一词又被赋予新的指涉意义,即指一种用作制陶和制砖的塑性黏土。换句话说,哈巴狗成为英国海外贸易中一个跨界的能指,既指向物种(狗)又指向物体(瓷器或黏土)。这种将动物等同于物体的现象,其实是和英国当时高速发展的商品文化同音共律的。19世纪初,英国仍奉行重商主义,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经济生活,并大力开拓海外殖民地以积累原始资本。这种经济体系导致了社会上商品文化的盛行,动物也因此被贴上商品货物的标签,被看作是没有任何内在价值的物件。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便是英国当时不断扩张的海外殖民贸易和迅速增长的国内女性消费群体对东方稀奇物件需求的联合表征。

    尽管小说中伯特伦夫人对她的哈巴狗宠爱有加,但她对狗表现出的情感却和我们预设的主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有所冲突。历史学家基思·托马斯 (Keith Thomas)在考察英国15至19世纪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后指出,给宠物命名是区别宠物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宠物与其主人的关系越密切,其越有可能被以人类的名字命名⑤。18世纪流行给宠物命名的风潮,这种风潮实际上是和人们对动物主体性的认识密切相关的。小说中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没有名字,伯特伦夫人只以“哈巴狗”这一物种名称称呼其宠物狗,但在奥斯丁《理智与情感》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威洛比所养的指示犬却有名字。和威洛比的指示犬相比,《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哈巴狗的出场频率要高许多。可见,奥斯丁不给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命名是刻意为之,以物种名称称呼其哈巴狗,一方面将哈巴狗当作了商品,另一方面也否认了哈巴狗的个体性和主体性。同时,茜珀注意到,伯特伦夫人毫不清楚她的哈巴狗的性别。在英语原文中,伯特伦夫人指代哈巴狗的代词就用了“he”“she”和“it”三种,这种对宠物狗性别模糊甚至前后矛盾的指称直接取消了其狗作为动物的基本属性①。综合以上这几个方面来看,伯特伦夫人与哈巴狗的关系其实是一种“物体导向”关系②,即哈巴狗对于伯特伦夫人而言只是显示其贵妇身份地位的装饰性摆设和排遣庄园无聊生活的附属品。

    事实上,从18世纪初期开始,一些文学作品及报刊专栏就开始嘲讽当时饲养宠物狗的贵妇,这些贵妇常被描绘成冷漠肤浅且虚荣心极强的人物,她们的宠物狗则是没有实用价值的异域奢侈品的代名词③。奥斯丁显然受到了这一传统的影响。正如萨利·帕尔默(Sally Palmer)所言,19世纪初期文学作品中的宠物狗大部分只承担修辞功能,奥斯丁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其实是将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当作一个反面例子来进行道德说教④。诚然,从小说情节设置上可以看到,奥斯丁对伯特伦夫人对待哈巴狗的方式是持批评态度的。作为庄园的女主人,伯特伦夫人对庄园事务及其子女漠不关心,一心将注意力放在哈巴狗身上,这种对宠物过分的关注导致她的几个儿女的教养缺失。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哈巴狗和伯特伦夫人在性格上有着共通之处,两者一样懒散、空虚,终日与沙发为伴,哈巴狗从未表现出动物在真实层面上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换句话说,在呈现小说中哈巴狗这一动物形象时,奥斯丁并没有将焦点放在哈巴狗的真实意义上,而是利用这一动物形象对当时终日无所事事的英国贵妇作含蓄的道德评判。

    五、结语

    在审视了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动物形象后,我们发现,小说中不管是被用作畜力及消遣活动的马,还是拥有野生动物和被驯养动物双重身份的野鸡,抑或是被当作玩物的哈巴狗,始终处于被剥削的他者地位。这种对动物的剥削其实是当时动物被物化的集中体现,而将动物视作无内在价值的物品的观点,无疑也是当时英国社会对待动物的普遍态度。如此看来,奥斯丁创作的这部社会风俗小说远非只是关于“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的故事⑤,这位敏锐的观察家在冷静地注视她周遭人物和环境变化的同时显然没有忽视动物的存在,动物在小说中其实占有重要的地位。从小说的创作意图来讲,小说中的动物形象帮助奥斯丁完成她那不使人感觉逼迫的道德说教,而奥斯丁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实际上可以看作是维多利亚时期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思潮的先声;从广义层面来说,这些动物形象与英国当时的法律政策、商品经济和文化潮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对这些动物形象的描绘,奥斯丁在作品中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宏阔的英国摄政王时期的社会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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