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其它相关 > 正文

    表外融资再袭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15 06:30:10 点击:


    打开文本图片集

    尽管银监会曾力控表外融资风险,但信贷规模控制之下,借道银信合作的“表外融资”再次呈现爆发之势

    通 过银行与信托合作而将信贷腾挪出表,再次呈现爆发之势。这意味着,银监会去年底疏解“表外融资”的努力,遭遇考验。

    用益信托测算,4月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为4763亿元,约占当月商业银行7740亿元新增贷款规模的61%;2010年一季度,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规模估计9664亿元,占同期商业银行2.6万亿元新增贷款的1/3以上。

    “今年以来,银行通过银信合作转移新增信贷的趋势愈演愈烈,已经影响到了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效果。”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信贷规模控制的加强,使商业银行在正常信贷路径受阻情况下,大量拓展表外业务,这再次引起银监会关注。

    4月28日,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在海口召开的“2010年全国信托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将于近期重点整肃银行表外的贷款,将银信合作的信贷规模纳入信贷规模总体额度监管范围之内。

    一位与会的信托公司高管说:“规模监管无非就是几种方式,控制总规模、控制存贷比、控制资本充足率,但是具体的细则还没有确定,未来银行通过信托公司转移信贷的规模肯定会受到控制。”受访商业银行人士认为,这项工作很可能在2010年6月底前实施。

    2009年,面对银信合作表外融资的激增,银监会3次发文规范银信合作,对银行通过信托公司直接转移存量贷款的行为予以遏制。但2010年信贷规模管控制之下,银行仍然有无法抑制的信贷“出表”冲动。

    只是这一次,被转移的是新增贷款。

    屡禁不止

    近年来,通过银信合作渠道隐藏的银行表外信贷规模不菲,但由于交易的非公开性,具体的数量难以精准核实。而转移规模的多寡,也往往随着货币信贷政策的“松紧”变化,逆向而动。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招商银行(600036.SH)、交通银行(601328.SH)、民生银行(600016.SH)、中信银行(601998.SH)、光大银行成为2010年银信合作的“大户”。用益信托统计,2009年招行共发售银信合作理财产品780个,交通银行发售535个,民生银行发售526个,中信银行发售463个,光大银行发售437个。

    与往年不同的是,2010年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信托贷款类产品数量剧增,而信贷资产类产品数量则维持低位。信托贷款类产品是银行转移新增信贷的渠道;而信贷资产类产品是银行转移存量信贷的渠道。

    根据用益信托的统计,截至2010年4月,信托贷款类产品估计募资额度超过1191亿元,是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募资额的6倍。

    而2009年,信托贷款类产品和信贷资产类产品募资额度曾平分秋色,按用益信托的统计,分别为3855亿元和2714亿元。

    这让监管层的信贷规模管理效果大打折扣,调控由此不期而至。

    2009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第五条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而这正是银行转移存量信贷资产的主流方式。

    同时,《通知》第九条规定,对于银信合作业务中存在两个(含)以上信托产品间发生交易的复杂结构产品,信托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这就堵上了通过“双买断”交易规避监管的路径。

    《通知》下达之后,银信合作总规模应声而落,用于转移存量信贷的信贷资产类信托计划发行个数明显下滑,从2009年11月的327个下降到2010年1月的4个。

    美中不足的是,上述《通知》在封堵存量信贷转移的同时,却留下了银行“互倒”信贷资产后再通过信托渠道转移存量贷款以及直接通过信托渠道转移新增贷款的空间。

    随着央行对新增信贷的调控逐月收紧,银行间“曲线对倒”后,用于转移存量信贷的信贷资产类信托计划发行个数也略有回升。用益信托统计,2010年2月共发行11个,2010年3月发行了55个,2010年4月发行了20个。

    “对于银行来讲,将自己的存量贷款打包做成信托计划,从而挪出新的空间发放新增贷款是一种最经济、快速的做法。如果需要两家银行对倒,则需要对对手方银行的打包贷款质量进行调查评估,增加操作成本和产品设计周期。”招商银行某投行部人士表示,“所以在今年的前3个月,银信合作主要在做新增贷款,存量做得很少。”

    实际上,自2008年以来,银监会对于银信合作渠道的政策空间一收再收。每一次政策收缩,都极大的改变了银信合作的生存业态。银信合作就好像在一个并不明朗的暗箱里,堵住一个方向,资金就向另一个方向流动。

    谁的需求

    表外信贷激增背后,有其不可遏制的现实需求。

    2010年一季度,央行完美地完成了对2.6万亿元新增信贷总量的控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实体经济饥渴的融资需求与商业银行无法抑制的放贷冲动。

    “信贷总量控制导致的结果是,只有好的企业和好的项目才能从银行贷到款。”招商银行深圳某支行对公业务部负责人说。

    2010年3月,部分银行甚至出现“停贷”。“到了3月,有一周几乎都不审批放贷了。”中国银行广州分行信贷部人士说。

    严格信贷规模管理的结果是,商业银行只能曲径通幽,通过信托贷款延伸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成了商业银行的群体性选择。

    “挑好的去做,不然最后如果企业还不了钱,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还是银行担。”招行人士表示。

    贷款投向上,2010年一季度银信合作的信托贷款主要投向了工商企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用益信托统计,针对这两个领域分别发行理财产品172个和133个,投向房地产领域的银信理财产品仅为19个。

    “由于银行对地产企业已经逐步停贷,银信合作的渠道也萎缩严重。地产企业主要走通过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的方式,向单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高端个人投资者和机构募资。集合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平安信托人士表示。

    来自用益信托的数据显示,2010年一季度,共有9家信托公司成立65款房地产集合信托产品,募集资金规模总额为173亿元,数量和规模同比分别大涨150%和665.24%,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9.19%,已经接近高利贷水平。

    但对于企业、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借道信托和理财融资,依然是一桩“三全齐美”的好事,除了个别受调控的行业外,部分公司则可以通过信托贷款起到降低利率的作用。

    举例来说,一家公司需要一年期贷款1000万元,央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为5.31%,如果分拆成半年期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加半年期贷款的方式,融资利率则可降到5%。

    即:第一个半年以发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方式募资,给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约为3.3%;剩下半年以银行贷款的方式,半年期贷款标准利率为4.86%。

    对于银行来讲,获得的是5%的利息和佣金收入;对于融资企业来讲,一年期贷款的标准利率是5.31%,而实际融资利率为5%;对于投资者来说,3.3%的半年期年收益率比半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98%高出了1.32个百分点;对于信托公司来说,银行提供了融资客户、理财产品投资者、信托公司只是充当一个管道的作用,还可以收取约千分之五的管理费。

    多赢格局,成就了屡禁不止的表外融资盛宴。

    监管之策

    但大量融资游离于表外,导致银行的杠杆率变相提高,而对其风险却难以监管。

    在银信合作中,银行占据主导地位,但银信合作的风险也正是来源于银行一枝独大的格局。作为银行内部资产调节的方式,在银信合作中,无论是融资对象、分销渠道还是投资者,几乎全部为银行拥有,而信托公司则充当了弱势的配角。

    “银行掌握了客户资源和资金,信托公司更多是充当一个渠道,有时候甚至只是需要去信托公司盖个章而已。”用益信托研究员李旸说。

    2009年,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募资额度占到了信托公司总募资额度的92%,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仅占总量的8%。

    这部分贷款通过银信合作产品转移后,游离于银行资产负债表外,无需计提相应拨备,而风险则转嫁给投资者。

    正是鉴于这种无形的风险传递,银监会开始再度对银信合作出手。

    记者获悉,银监会的思路是:一方面要将银信合作贷款纳入表内监管,控制规模;另一方面,鼓励信托公司自主开发信托产品,走出银行的影子,扩大集合信托业务所占的比重。只有这样,才能在控制信贷规模的同时,保护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种或将纳入的监管思路是,通过信托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将分为两块:与银行合作的银信合作信贷将纳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进行总量控制;而信托公司自主开发的集合信托计划则不在此限。

    “把银信合作资产装进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是肯定的,时间上应该不会太晚,应该在6月底之前。”某股份制银行投行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可能的操作路径有三:一是将银信合作贷款总规模纳入央行全年新增信贷7.5万亿的总盘子进行总量控制;二是要求银行为银信合作贷款计入存贷比监管;三是要求银行将银信合作贷款纳入资本充足率考量。

    对此,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管控总规模是很容易的,无论是控制总规模、控制存贷比还是控制资本充足率,只要把上述项目移到表内,银行难以遏制的放贷冲动就会收敛。”

    除了管控银行冲动之外,强化信托公司的主体地位,也成为银监会控制表外融资风险的主要抓手。2009年12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信托公司开展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培养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打造专属产品品牌;鼓励信托公司自主开发信托产品,培养高端客户。

    对于上述举措,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措施固然可以起到控制银信合作腾挪信贷的作用,但是如果融资主体对产品的需求持续存在,一个地方堵住了,水还会从另外的地方流出来。

    推荐访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