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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诉求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14 18:00:24 点击:

    摘要:深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诉求,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识方法的多视角分析;二是认识主体性及其与现实的关系的微观探讨;三是认识非理性因素、理性因素及其作用的比较研究;四是当代科技新成果的认识论寓意研究。

    关键词:认识方法;认识主体性;非理性因素;科技新成果

    中图分类号:B0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8)02-0075-0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哲学界在认识论研究方面进展很大,取得了诸如价值认识论、社会认识论、超前认识论等一大批新成果。在此基础上,我们应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呢?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理论诉求。

    一、认识方法的多视角分析

    传统认识论比较偏重对认识本质的研究,即注重研究认识的基础、来源、本质问题。在哲学史上,从近代哲学开始,由自然对象的规定性一转入人的认识的研究,就紧紧围绕着认识的来源和本质问题,并产生了英国经验论与法、荷、德唯理论的论争。以培根、霍布士、洛克为代表的经验论,先后提出知识起源于人的经验、感觉,认识是存在的影像的观点。笛卡尔则与之对立创立唯理论,断言只有理性知识才是可靠的,人的认识正确与否,全在于人的思想、观念是否清晰明白。后来,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和德国古典哲学唯物主义代表费尔巴哈基本上都是沿着经验论的路子,从感觉、直观出发,去论证认识基础的。贝克莱、休谟以至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虽说法不一,但基本上是唯理论的进一步发挥,都强调心、自我、理性、观念在认识中的基础性作用。正是基于哲学史上的这一情况,摆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面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批判、克服以往认识论在认识的来源、本质、基础问题上的错误或片面性,因而他们用实践观和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解决了这一认识的本质问题。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认识的本质问题仍然是一个主要的理论问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系统阐述认识的本质问题即反映论的前提下,也注意到了认识的方法问题,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这些一般辩证思维或辩证逻辑的方法。问题在于,当代认识论或当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发展,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认识方法的研究。这不仅在理论上有助于拓宽认识论研究的内容域,而且对于我们的具体认识活动都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为在人的实践与认识这两类活动中,实践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认识的正确与否,而这又受制于认识方法。

    我认为,研究认识的方法,要坚持多样化原则,即坚持不同的认识对象、不同的认识内容、不同的认识背景,其认识视角、途径、方法都应是不同的。在当代西方哲学中,从尼采的视角主义(perspectivism)、后期海德格尔的差异性、到费耶阿本德在《反对方法》中主张的“怎么都行”,实际上都是强调认识方法的多样性。当代西方哲学家们比较注重对认识方法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认识方法,如实证法、否证法、归纳法、推理模式法乃至结构主义方法、现象学方法、发生学方法、解释学方法,他们虽然在认识方法上各有片面性,但这些方法又各具特点,对于我们研究认识的方法问题无不具有启发。孔德的实证法与波普尔的否证法就不同的认识对象来说,各有其优势。实证法对那些可观察、实验的对象而言,是行之有效的。而对那些不能观察、实验的对象,就可采用否证法。穆勒提出的归纳五法,则比较适宜于认识现象间的关系。夏佩尔的“推理模式论”,针对对象的结构与时间这两种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认识推理模式,有其合理性。结构主义方法就认识事物整体结构、发生学方法就认识事物发展过程、解释学方法就认识事物的意义来说,也都是恰当的。

    我们研究认识的方法,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当代西方哲学中有价值的成果,并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实践中新产生的认识方法进行概括和总结,从宏观与微观、顺向与逆向、静态与动态、模拟与虚拟、预测与展望、定量与定性、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等不同视角、不同方面展开对认识方法的分析,建构科学的认识方法论,以实现认识的本质论与方法论的统一。

    二、认识的主体性及其与现实的关系的微观探讨

    传统认识论比较偏重对认识客体因素的探讨,即注重研究认识的对象或客体的属性,这种倾向源于古代哲学。从古希腊直到公元13世纪,欧洲各国哲学家们主要是从自然对象入手,研究自然对象的规定性。无论是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恩培多克勒、德谟克利特对“一”与“多”关系的论证,还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及后来唯名论与实在论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探讨,都是围绕着自然对象规定性进行的。这种自然对象规定性,还不是真正认识论的客体性概念,而只是作为本体论意义的“存在”的属性概念。

    到了近代,哲学家们真正从认识论意义上开始探讨认识对象或客体的属性了。培根、霍布士认为认识是对不依赖于我们思维的自然本身、事实本身的反映和研究,斯宾诺莎也正是依据认识对象的状况,把认识(知识)区分为感性的、理性的和直观的三种。18世纪狄德罗等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直至后来的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也都注重对认识的客观对象的研究。

    以主体为轴心来研究主客体关系,从哲学上强化主体和主体性,是从康德开始的。康德率先提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主体性观念和主体性原则问题。后来,费希特、谢林尤其是黑格尔,比较系统地讨论了认识的主体性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地改造了前人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成果,一方面十分重视对客体的研究,强调客体的客观性及其对主体的制约性,另一方面也承认主体对客体的作用。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认识的主体性研究得到了加强。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非理性论”,颂扬神秘的直觉、内省、意识或下意识,并将其作为真正主体的化身。像唯意志论的“生命意志”、生命哲学的“生命冲动”、现象学的“纯粹意识”、弗洛伊德的“性本能”、弗洛姆的“个人心理异化”,均属于这种非理性主体性。二是“价值论”,认为认识对象的确立和对象属性的规定,是与主体的价值指向密切相关的,认识结果都有需要、情感和理想等主体性因素的融合与参与。如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先验意识”、“先验规范”,工具主义的“主体效用”,现象学的“意向”,科学哲学的“人择原理”、“规范革命”,都是对主体价值性的不同表述。三是“符号、理解论”,主张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把握,是通过符号中介系统或理解这样的主体性因素进行的。维特根斯坦、卡西尔等人的语言哲学的“语言”,就是一种中介系统,伽达默尔、利科等人的哲学解释学的“理解”、“解释”,对意义世界和文化世界的认识,也起着中介的作用。四是“认知结构论”,强调主体的认知结构在认识中的作用。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皮亚杰的“认识图式”和“结构”、库恩的“科学范式”、乔姆斯基的“深层语言转换结构”、瓦托夫斯基的“概念框架”,还有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杰姆逊(Jameson,F.)的“认知图绘”(Cognitivemapping),都是属于主体的认知结构因素。现代西方哲学对主体性的研究可以说是微观的、细致的,但从整体上看都是片面的。其实,在认识过程中,这些主体性因素在不同的认识过程中都会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以某一种主体性因素否定另一种主体性。

    深化认识主体性的研究,主要问题是:主体性作为主体本质力量应包括哪些因素?如除了知识、经验、能力和心理因素外,是否还有其它如生理、价值观、世界观等因素?这些因素在认识中各自有何作用?关于认识的主体性与现实的关系,我们必须看到当前出现了一种倾向,就是在强调认识的主体性及其作用时,却忽视甚至否定认识的现实基础。如法国后现代思想家博德里拉(Baudrillard,J.)认为,在后现代的类象时代,模型和符码构造着经验结构,并消蚀了模型与真实之间的差别,类象无需原物或实体,而是通过模型来生产真实:一种超真实(hyperreality)①。在我国,也有学者主张虚拟即数字化方式的构成,是与现实对立的②。我们要克服这一错误倾向,以揭示认识的主体性与现实的真实关系。

    三、认识非理性因素、理性因素及其作用的比较研究

    传统认识论比较注重认识的理性因素及其作用。早在古希腊哲学中,阿那克萨哥拉的“奴斯”(nous)、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柏拉图的“理念”(idea),都属于“理性”这一类概念。到了中世纪经院哲学时期,理性也以其恰当的表现形式占据高位。神学家阿拉伯尔就宣称,相信一种教义是因为有理性的证实。特别是近代文艺复兴后,思想家们更为推崇理性,使理性成为反宗教神学、封建专制的旗帜,具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不仅确立了“我”的主体地位,而且也确立了理性在认识论中的意义。近代思想家们大都把人看作理性的动物,而理性使人有能力去认识世界、把握世界,这一思想后经康德、费希特、谢林特别是黑格尔,逐步形成了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其特征就是片面强调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而把情感、意志等环节从认识的主体性整体链条中分离出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十分重视理性、理论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感觉、知觉必须上升到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强调没有理性参与、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只能是一种盲目的、无意义的实践,并且警告:轻视理论是不能不受惩罚的。马克思主义重视理性、理论,但并不是像理性主义那样完全否认非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如恩格斯就指出过,“愿望是由激情或思虑来决定的”③,马克思也指出:“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④列宁更是明确提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⑤。

    当代西方较多的哲学家一反理性主义的传统,用非理性因素取代理性因素的地位。在认识论意义上,尼采率先用非理性因素界定认识的主体。他认为,作为认识的主体或“自我”,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永动不息的生命或意志,即权力意志。后来,生命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等,都是把非理性因素视为认识主体的本质规定。后现代主义哲学更是反对任何观念、范畴或理性、理论,极力强调“信念”、“游戏”、“非理性主体”在认识中的重要性。如帕斯卡尔断言,真理为真,并不是真理本身,而是我们的信念问题。德里达等许多怀疑论的后现代思想家更是认为不存在真理,有的只是游戏,语词和意义的游戏。人们写作或创作,不是为了追求真理和知识,而是为了经验上的愉悦。理查德·阿什利、阿兰·图雷纳等后现代思想家则怀疑有意识的、有理性的主体,主张在性、情感、心灵、自发意识上有积极表现的主体。德勒慈(Deleuze,G.)等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大都反对理论、理性,提出欲望、情绪、感觉、反省和直观、自主性、想象力、幻想和沉思等非理性概念。可见,当代西方哲学已从传统哲学理性主义错误的一端走向非理性主义错误的另一端。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非理性主义是一种偏离正道的理性主义,是理性主义的对立面,只是片面地谈论理性主义所看不见的东西。也就是说,非理性主义同理性主义一样都具有片面性,在错误的性质上别无二致。

    深化非理性因素、理性因素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的研究,对于克服非理性主义的片面性是十分必要的。主要应对欲望、动机、情感、情绪、意志、兴趣、爱好、信念、信仰等这些非理性因素以及积极的非理性因素与消极的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不同作用进行深入研究;在重视非理性因素作用的基础上,我们不能否认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意义。因为作为对象性活动中主体的人,其本质力量不仅包含着非理性因素或非智力性心理因素,而且更主要的是包含着知识、能力、世界观、价值观等理性因素。我们发展认识论,不是返回到理性主义,也不是用非理性主义去反对理性主义。我们要研究认识究竟有哪些非理性因素和理性因素,并且对它们各自的特性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进行比较研究。唯有如此,才能使认识论得以健康地向前发展。

    四、当代科技新成果的认识论寓意研究

    科学是哲学的来源和基础,认识论研究应不断地关注科学技术的发展,概括和抽象当代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形成哲学认识论的新范畴、新观点。我认为,当代科学技术新成果的认识论寓意研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第一, 关注发生学、进化论、生物技术等科学成果,深化认识发生问题的研究。

    发生学从作为被研究现象的起源的某种初始状态出发,逐一探索其整个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特征和规律性。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就是建立在发生学基础上的,它揭示出认识是一个主体以“认知图式”为起点,通过同化、调节的连续不断的建构过程。可以说,皮亚杰的理论已经从宏观上探讨了人的认识发生问题,但还需要从微观上研究认识发生各阶段的特性和规律。进化论则揭示出生物在进化过程中,通过变异、遗传和选择,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在这一科学观点基础上新产生的进化认识论,就是试图进一步将认识视为有机界进化的因素及其产物,从而勾划出认识过程在不同的生物学层次上的等级,解释人的认识在进化键上发展的属性和机制。进化认识论,从狭义上说,就是力求揭示动物和人在认识主动性上的相似特征,以及知识发展的普遍机制;从广义上说,就是运用进化的一般模式来研究科学知识的发展过程。进化认识论的观点为我们进一步提供了比较细致的认识发生理论,但有些问题如认识能力有无种族遗传性,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

    当代社会新产生的生物技术如基因技术使人们可以得到自己详细的遗传读本,远眺自己的生物未来,预测和计划自己的生活。基因技术还能使人胚胎期的基因得以修饰,人们不仅可以纠正后代的致死性遗传疾患,可以提高他们性格、行为、智力和体格等方面的遗传素质,而且可以进行疾病的基因诊断、基因治疗。还有“克隆”技术,使动物与人可以用“复制”代替“生殖”。这一划时代的革命性成果,给我们提出了如何优化生理素质以提高人的认识能力这一新课题,对于我们深化认识发生问题的研究无疑是有益的。

    第二, 结合人工智能或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成果,强化认识方式问题的研究。

    人工智能提出了模拟问题。人工智能机自动、高速处理信息的过程,就是一种对人脑部分思维功能的模拟。人的科研课题、任务、数据、运算程序通过输入它的设备输入,然后存放到储存器里,再经过运算器、控制器复杂的数字计算和逻辑判断,最后完成对问题的求解。这实际上是人的认知过程的形式化。根据有关资料,第五代计算机的开发,是以人工智能技术和人工神经网络技术研究为核心和基础的。人工智能研究的问题可以归纳为问题的求解、感知、推理、执行、学习等几个方面。现在关于计算机模式识别的研究工作,就是要实现人类的视觉、听觉、触觉等功能。在此基础上,电脑网络技术中的“数字化方式的构成”,则更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对实存事物的“虚拟”。根据虚拟技术,现在有学者提出“虚拟认识”的概念,认为虚拟认识是一种数字化的信息传输和运算、与现实认识相对应并以其为基础的新的认识方式。不管这一看法我们能否接受,把信息科学、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认识论结合起来,深化认识方式问题的研究,是哲学认识论在知识经济或信息经济时代发展的使然。

    第三,吸纳现代思维科学的成果,加强认识机制、认识过程问题的研究。

    现代思维科学中的认知心理学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认为人是行动着的、积极接受和运用信息的、在其思维活动中遵循一定计划、规则和战略的人。认知心理学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其专门的研究方向表现在从理解复杂的现象向理解简单现象运动,一是把个人的能动性看成是按等级组织起来的能动性。认知心理学的最初任务是研究从信号进入感官时起到获得应答的信息改造过程,它力图把人对信息的加工过程比作计算机的计算过程,力图揭示和描绘在信息的传递、接收、加工、存储过程中的信息改造规律,这就使人们有可能在认知过程中应用某些数学形式化方法,也使人们在认识论中得以借鉴认知心理学中产生的诸如信号、筛选、信息流等这样一些概念。尤其是它对脑神经生理机制、心理机制、语言机制、信息控制方面的考察,揭示出各种局部的或层次的思维模型,展示出人的认知过程和思维内在机制。在实践心理学、神经生理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认知科学,探索了人的认知系统的结构,它运用信息处理方法,以人工智能为工具,以心理语言学为模型,分析了诸如知识的获得过程、科学发现过程等人的认知活动过程。在认知科学的基础上,我们有可能进一步研究人的认识机制和认识过程。

    注释:

    ①[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2页。

    ② 陈志良:《虚拟:哲学必须面对的课题》,载《光明日报》2000年1月18日。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48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9页。

    ⑤《列宁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55页。

    (责任编辑陈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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