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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化研究与循证实践: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的关联及互动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10 15:01:10 点击:

    摘 要:在心理学中,研究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实践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排斥研究,呈现出研究与实践相分裂的局面。近年来,心理学研究领域出现了适合研究实践的质化研究范式,实践领域出现了关注与使用研究证据的循证实践运动,为实现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文章阐述了心理学研究与实践的概念及其关联现状,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质化研究与循证实践的兴起背景、特征及其对心理学研究与实践的关联与互动所带来的影响与启示。

    关键词:研究;实践;质化研究;循证实践;互动

    中图分类号:B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08)04009706 收稿日期:20080128

    作者简介:杨文登,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210097

    在心理学中,研究(research)与实践(practice)之间一直存在着分裂的鸿沟(research-practice gap)。研究者往往认为从事临床应用的实践者过于肤浅,属于“工匠”范畴,所做的是低层次的工作,而实践者则认为从事研究的心理学家是呆在象牙塔里,脱离实际[1]。为其中任何一个立场辩护都是没有必要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研究与实践的分裂不仅损害了心理学的健康发展,也使心理学所服务对象的利益因此而受损。那么,什么是心理学中的“研究”与“实践”?两者之间分裂的现状是怎样的?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两者的分裂?两者之间到底应该是什么关系?应该怎样使两者进行积极的关联与互动?本文结合心理学的最新进展,从研究领域的质化研究范式与实践领域的循证实践运动切入,试图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视角。

    1 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的概念界定及关联现状

    1.1 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概念的界定

    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两个概念通常在多个层面上使用,具有多重的意义。在开始讨论之先,有必要界定这两个概念在本文中的具体含义。我们认为,心理学中的实践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践是指利用心理学成果为人类生活、工作、学习服务的一切相关活动,如商场促销、总统竞选、神六上天等,只要是在实践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了心理学的相关知识,都是心理学实践。狭义的实践是指主要利用心理学知识直接为对象服务的活动,如心理医生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消费心理学从业者对超市商品摆放及购物环境的设置等等。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心理学实践,它有如下几个特征:1)实践者必须是心理学工作者,从事过心理学相关的专业训练,了解心理学的基本知识。2)这些实践活动所用到的知识必须与心理学知识直接关联。3)实践的主要目的是运用心理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来获得心理学知识。

    心理学的研究是指心理学专业工作者从事的旨在证实、创造心理学知识的活动,主要包括基础研究(basic research)与应用研究(applied research)两个方面。基础研究是在没有明确应用导向的情况下对心理学基本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如从事心理学史、心理学理论、认知心理学实验研究等均属于此类。应用研究是将心理学的基础理论运用到相关的实践领域中的研究,如心理治疗中关于精神分析的实证研究,工程心理学研究指针式仪表和开关按钮设计中的人的因素等等。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虽有一定程度的区别,但两者具有一些共同的根本特征:1)研究的目的是获得与创造心理学知识或理论,即使是应用研究也是为了获得应用领域的知识;2)有着系统、规范的方法论基础;3)研究者从事专业心理学训练,了解其研究领域的相关知识。

    1.2 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的关联现状

    毫无疑问,相对于心理学成立初期,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的关联越来越紧密,实践中越来越多地运用心理学研究成果,研究中也越来越关注实践的现实需要。但是,当前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之间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分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研究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首先,研究无法跟上实践的发展,许多的心理学实践领域还缺少合适的研究成果。在现有的技术手段与研究条件下,一些急需研究的实践问题难以找到良好的、普遍承认的研究工具与方法,即使出现过一些新的研究报告,也有可能因为得不到编辑的青睐而不能见诸于世。其次,研究与实践脱节。当很多领域缺少必要的研究时,在另外一些领域,却存在着大量空洞无物的研究。有些研究者进行研究不是为了获得新知识,也不是解决实践问题,而纯粹是为了谋生而发表文章或出版书籍。一些简单的问题不断地得到重复的验证,急需研究的实践问题却无人问津。最后,即使存在与实践问题密切关联的研究,其中一部分研究报告也因为文章晦涩难懂,实践者无法理解,最终仍停留在研究领域,没能指导人们的具体实践。

    另一方面,实践者在某种程度上排斥研究成果。首先,一些实践者奉行经验主义,轻视研究成果。这些实践者过分相信自己的主观经验,不愿意跟踪研究的最新进展,盲目地坚持研究对具体实践没有指导作用的“信仰”。其次,实践者难以评价哪些证据是可供使用的最佳证据。尽管现代科技提供了快捷可行的检索研究证据的方法,但是已有的研究证据相当之多,而且还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加。即使是关于同一实践问题的研究证据也浩如烟海,令实践者无所适从,无法选择与运用合适的研究成果。最后,实践者不愿意从事研究活动。一些实践者认为实践的目标应该是解决具体问题,获得新知识只是研究者的工作。很多有经验的实践者宁愿以古老的师徒制教授学生,也不愿意通过研究把经验转化为知识并传承下去,很多优秀的实践经验随着实践者的退休或辞世而从此消亡。

    2 质化研究:适合实践领域的研究范式

    从研究方面看,导致研究与实践分裂的主要原因有两个:1)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如研究者的价值观因素、有待研究的问题太多等),研究领域缺少对实践领域具体问题的关注。2)传统研究领域缺乏研究具体实践问题的手段。质化研究的兴起为研究实践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实践者自觉接受与运用研究成果,解决研究与实践之间的分裂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研究方案。

    2.1 质化研究的兴起

    质化研究最先兴起于社会科学领域,在心理学中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冯特的《民族心理学》、格式塔学派的现象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勒温的行动研究、知觉的生态学研究等均与质化研究有着密切的关联。但心理学中质化研究得到真正的广泛关注还是近几年的事,一时之间,支持者们已经“鼓吹”质化研究当成了心理学中可以与量化研究“平起平坐”新的研究“范式”,认为质化研究的出现是一种“地壳的巨变”[2]

    质化研究不是一种研究方法,而是多个研究方法的聚合体[3]。学界对其定义也是见仁见智,各有侧重。国内的陈向明把其定义为“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4]国外学者费舍(Fischer)认为“质化的心理学研究探讨的是性质,即人的经验和行动的独特的、本质的特征。质化研究是一种反思性的、解释的和描述性的努力。它从特定情景中的参与者的角度来理解和描绘人的经验和行为。”[5]xvi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在哲学基础、研究目的、产生与呈现理论的方式、具体的研究方法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区别甚至对立。这方面的文献已经很多,本文仅从心理学的研究与实践关联的角度来谈谈质化研究。

    2.2 质化研究的特点适合研究心理学实践

    与量化研究相比,质化研究尤其适合研究临床实践[6]。具体说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2.2.1 崇尚自然情境主义,研究结论贴切实践的具体情境

    实践是一个丰富多彩、变动不居的过程。传统的量化研究方法把丰富的实践进行简单的抽象,把实践过程的各个要素人为地分割,剥离出自己感兴趣的要素作为自变量,把其它相关要素作为无关变量严格控制起来,以找寻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其结果是,研究进程控制得越严格,研究结果越精确,离真实的实践情境反而越远,其结论在实践中的可应用性就越弱。这使一部分原本积极关注研究进展的实践者大为失望,最终也“被逼”走上了忽视甚至排斥研究的道路。质化研究指出量化研究的这一缺点,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它主张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中进行参与式观察,对研究事件不进行任何的人为控制,亲自到所研究事物的实践现场去观察,了解实践情境中的人在干什么,想什么,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详尽、丰富的描述,再在资料的基础上逐渐获得知识、形成理论。这些知识与理论是在实践的自然情境中获得的,与实践的真实情境更为贴近,对实践的指导性更强,因此更易得到实践者的接受与运用。

    2.2.2 积极关注实践的进程,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理论

    在某种意义上讲,量化研究是假设-检验的(hypothesis testing),其研究目的是为了证实某种假设或获取某些心理学知识。研究者在研究之先已经预先拥有了某种理论,通过设计实验,操纵自变量,测量因变量,来检验预存假设的正确性。这使量化研究能够很好地证实或证伪某种预成理论,但问题是,现实的实践并不总是按单一的、僵化的理论规律运行的,它是一个过程,时常伴有人际互动,用预成的理论来框定丰富的实践是难以行得通的。质化研究者采取的是假设-发生式的(hypothesis generating),不是预先决定用哪一种理论来解释事件,而是时刻监控自己的研究进程,在研究中不断地改变自己的态度、偏见甚至价值观,一边进行研究,一边收集资料,一边扎根于资料产生假设,并根据获得的实时资料不断检验、修正假设。因此,相比量化研究,质化研究能更好地关注实践发生的过程性,能反映实践的实时变化。

    2.2.3 用语言而不是数字来描述心理现象

    在描述与解释心理现象方面,量化研究采取了数字、公式或统计学概念来进行抽象与简化,得出的研究结论通过数字、图表及严格的统计学术语等方式呈现出来,用符号与规律来规范、定制丰富的实践,一般只有相关的专业研究者才能看懂。相反,质化研究并不像研究客观的物理世界那样来研究心理学,它关注的主要对象是主观的文化事实,是人们的态度、信仰、价值观、世界观等活生生的人类经验。因此,质化研究采取更为宽泛的策略,用语言、文字甚至音像来描述心理现象,其研究结论也更多地以语言的形式呈现,一般实践者容易看懂,在实践过程中更易得到实践者的青睐。

    2.2.4 研究的目标不是获得实践的普适规律,其结论主要通过读者的理解而“迁移”

    量化研究隐含的假设或追求的目标就是产生普适的规律,因此强调随机取样的原则,强调样本的代表性,强调对研究过程的严格控制,以保证其研究结果是可推广的(generalizable)。但是,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实践过程虽然也存在着规律,但这些规律不是普遍的,而是特殊的;不是必然的,而是富于统计学规律的;不是绝对适用的,而是有条件的。量化研究所追求的普遍规律在实践领域中显得过于生硬与僵化。质化研究遵循的是与量化研究完全不同的方法论原则,它追求的目标不是使研究结论可推广而是可迁移(transferable)。其取样方法也相对宽松得多,可以是方便取样(按照研究者的便利取样),也可以是滚雪球取样(即由上一个被试推荐下一位被试)等等。它从不标榜自己研究的结论具有普适性,也绝不强迫读者被动地接受其研究结论。相反地,它只是对研究者、被试、两者之间的交互关系、研究情境等资料进行详细的描述,让读者自己根据对研究情境与自身实践情境的对比理解,来确定研究结论是否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迁移”到自己的实践情境中。

    2.2.5 强调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互动

    在实践过程中,多数情况下实践者所面对的服务对象是人,实践者与实践对象之间的关系,并不像物理学研究中客观的实验者与冰冷的实验仪器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完全操控了实验进程的主试与消极被动的被试之间的关系,它们是一个互动的、相互影响的、有着各自不同价值观的“主体间”关系。量化研究忽视被试的声音,把被试当作完全被动的研究对象,试图客观中立地观察被试的反应,把人的关系简化、还原为物的关系。据之得出相关的结论,自然与真实的实践相去甚远。相比之下,质化研究要做得更好一些。质化研究者往往采取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的访谈,从多方面了解被研究者的思想,从不讳言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态度、价值观与信仰因素,主动参与到研究过程中,与被研究的对象打成一片,把自身作为研究工具,甚至研究者本身就是实践者,力图从被研究者的视角来获得问题的答案。

    综上所述,虽然量化研究也关注实践,在实践领域的研究中也做出了大量成果,极大地促进了心理学的实践活动。但是,相比较而言,质化研究更适合研究实践领域的问题,实践者也更容易接受并运用质化研究的结论,可以说,质化研究在研究领域为研究与实践之间架设了一座良性互动的桥梁。

    3 循证实践:关注研究的实践运动

    从实践方面看,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分裂的主要原因有三个:1)在思想层面,一些实践者漠视研究成果的存在;2)在操作层面,没有相关的具体政策或完备的技术手段,实践者无法获取相应的研究成果;3)缺乏对研究成果评价的标准。心理学中循证实践运动的兴起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框架体系。

    3.1 心理学中循证实践运动的兴起

    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EBP)兴起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循证医学领域。循证医学主张“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研究依据,结合临床医生的个人专业技能和多年临床经验,考虑患者的价值和愿望,将三者完美地结合,制订出治疗措施。”[7]受循证医学影响,心理学界开始自觉制订相关的心理学实践的原则、手册、指南与标准,在学校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家庭心理学、行为分析、甚至各种社会服务或社区服务等等领域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循证实践运动(EBP movements)。

    循证实践运动是一场非常宽泛的观念革命,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以心理学治疗为例,循证实践就是指“治疗者在意识到病人的人格、文化与偏好的情况下,将最好的可供使用的研究证据与临床的专业技能整合起来,以指导心理学的具体实践。”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最好的可供使用的研究证据;2)治疗者的临床技能;3)病人的人格、文化与偏好[8]。泛化到整个心理学的实践领域中,我们认为循证实践是指实践者根据具体的实践情境,检索并选择与实践情境相关的最佳研究证据,再结合实践者的个体经验,针对实践服务对象的具体特点,进行旨在提高实践有效性的心理学实践。

    3.2 循证实践为在实践中利用研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框架体系

    3.2.1 把多种研究证据纳入实践视野

    循证实践是心理学实践领域中的一场观念变革,其核心特征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实践”,亦即强调在实践过程中关注并使用已有的“最好的研究证据”。这些证据既可以是实验室及相关情境中得出的关于治疗策略、评价等的科学结论,也可以是临床心理学的基础研究中获得的研究证据。具体说来,这些研究包括:1)随机控制组实验研究(RCTs);2)基础研究领域的量化研究;3)质化研究;4)系统的案例研究;5)单一个案实验;6)人类学研究;7)自然情境中的生态研究;8)荟萃分析。这些研究都有一定的信度与效度,相对个体零碎的经验而言更为可靠,实践者可以根据不同实践情境的需要,选取与采纳不同的研究证据。

    把研究证据纳入实践视野,有助于平衡研究者的研究与实践者个人经验对实践的影响,进而有效地促进实践的开展。在传统心理学实践领域里,有两个很重要的特征:1)个人经验占据优势。实践者往往根据自身的经验或其他人手把手的教育来进行实践,拥有丰富经验的、年老的实践者往往比经验尚浅的、年轻的实践者更有优势。2)实践者各自为政。由于技术手段的落后及思想观念的封闭,实践者之间的交流不多,单个的实践者往往处于单枪匹马、单兵作战的境地。一些优秀的、有效的实践方案得不到有效的标准化与推广,使得本来应该获得更好效果的实践总是功亏一篑。引入循证实践理念后,实践者们只要能看懂相关的研究结论,掌握一定的检索技巧并拥有其它必要的实践技能,就可以从事高效的心理学实践。实践者的年龄、经验因素不再像过去那样几乎对实践结果起决定作用了。而且,由于循证实践的出现,研究者与实践者内部及两者之间开始形成联盟,实践者们可以开始进行集团经营、整体作战的大规模实践了。

    3.2.2 提供实践中各种研究证据的评价标准

    实践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同途径获得的证据,但这些证据不尽相同,有时甚至相互对立。这就要求必须在实践过程中对已有研究证据提供一个可以评价其优劣、轻重的标准。循证实践就为此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评价标准。它认为,一个研究是否适合实践中采用,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不同研究方法的相对权重,一般说来随机控制组实验得出的结论更有内部效度;2)研究样本的代表性;3)研究是否可以在指南、原则的水平上指导实践;4)研究向临床实践情境的可推广性与可迁移性;5)研究是否在有限的研究证据基础上得出结论;6)对其它种族、少数民族或边远地区人群的适用性[9]。在考虑到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判断与衡量实践中哪些证据是最佳的研究证据。

    APA判断与衡量最佳研究证据的指标主要有两个:效力(efficacy)与临床效果(clinical utility)[10]。效力类似于实验心理学中的内部效度,即一个研究测量到其要研究因素的准确程度。一般说来,随机控制组实验的效力指标最好,其次是大样本的随机实验,质化研究的结论的效力则更差一些。2)临床效果(clinical utility),类似于外部效度,即这一研究证据在具体的治疗情境中的可推广性、可执行性及成本-收益状况等。循证实践将这两个判断指标的引入,使得实践者“有法可依”,能较好地在浩如烟海的研究证据中查找到所需要的最佳证据。

    3.3.3 为整合研究证据、实践者个人经验与相关政策制订提供了一个框架体系

    循证实践把研究者、研究证据、实践者、实践的服务对象、管理者、实践情境都整合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体系中来。1)研究者在关注自身特别感兴趣的问题之余,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与相关的政策进行一些实践导向的研究,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实践领域提供更多的研究证据。2)实践者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检索、查找最佳的研究证据,可以根据相应的治疗指南或手册,结合自身经验而进行更为有效的心理学实践。3)实践的服务对象(可以根据其接受服务的内容不同而称之为“来访者”、“顾客”、“消费者”或“病人”)在事先可以看到研究证据得出的结论而满怀信心,主动选择自己喜欢的服务方式,从而配合实践者的服务。4)相关政策制订者可以根据已有的研究,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建立更为完善的数据库,制定相应的实践手册、指南或标准,以提高实践服务的质量。

    总之,循证实践运动的出现,不仅在学理层面上影响了整个心理学将来的实践模式、研究主题与方法,也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影响了心理学的财政赞助、论著出版及论文发表。这种影响是全局性的,在实践领域为研究与实践之间架设了一座良性互动的桥梁。

    4 小结

    在理论上,研究与实践的关系是非常简单、容易理解的。研究来自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最终由实践来评价;实践应该积极关注研究的最新进展、引证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达成最佳的实践效果。但心理学中研究与实践之间却在事实上存在着一定分裂。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不是要人为取消研究与实践之间的界限,鼓吹“研究即实践,实践即研究”之类的论调。事实是,抹杀两者之间的界限,只会让心理学研究庸俗化,损害其科学性,并最终损害到具体的心理学实践。

    但是,研究与实践也并非天生具有对立的品性。早在1896年,Witmer就认为纯科学与应用科学是相互促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11]。研究与实践始终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研究者可以在研究中关注实践领域、在研究中从事实践;实践者可以在实践中关注研究成果,在实践过程中进行研究。心理学中质化研究与循证实践的出现,分别在研究领域与实践领域,为填平研究与实践分裂的鸿沟、达成良性关联与互动架设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研究与实践的界限将愈加模糊,相互促进,互为所用。这是否需要我们在学理上接受某种新的实用主义哲学,或者某种多元主义的方法论,我们将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叶浩生.现代心理学的困境与出路[J].国外社会科学,2004(04).

    [2]O’Neill,P. Tectonic change:The qualitative paradigm in psychology[J]. Canadian Psychology,2002,43(3).

    [3]Hanley-Maxwell,C. Qualitative research in Rehabilitation counseling[J]. Rehabilitation Counseling Bulletin,2007,50(2).

    [4]陈向明.教师为什么要做“质的研究”[J].广东教育,2002(2).

    [5]Fischer,C.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for psychologists[M]. Academic Press,Elservier Inc,2006.

    [6]Sliverstein,L. B.,Auerbach C. F.,Levant,R. F. Using qualitative research to strengthen clinical practice[J]. Professional Psychology:Research and Prcatice,2006,37(4).

    [7]Sackett,D. L,et al. Evidence based medicine:What it is and what it isn’t[J]. British Medical Journal,1996(312).

    [8]APA Presidential Task Force on Evidence-based Practic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in psychology[J]. American Psychologist,2006,61(4).

    [9]Westen,D.,Novotny C M.,Thompson-Brenner,H. Empirical status of empirically supported psychotherapies:Assumptions,findings,and reporting in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s[J]. Psychological Bulletin,2004(130).

    [10]Chambless,D. L,Baker M. J.,Baucom D. H.,et al. Update on empirically validated therapies,II. The Clinical Psychologist[J].1998,51(1).

    [11]Witmer,L. Clinical psychology:Reprint of Witmer’s 1907 article[J]. American Psychologist,1996,51(3).

    (责任编辑:蒋永华)

    Qualitative Research and Evidence-based Practice:The Relationship and Interaction between Research and Practice in Psychology

    YANG Wen-deng

    Abstract:In psychology,it is hard for theoretical researches to meet the needs of practice. Practitioners even exclude theories to some extent,hence the emergence of a gap between research and practice in psychology. In recent years,there rises the qualitative research that is quite suitable for the studies on practice,and in the field of practice,th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which feeds on evidence gains popularity. These have provided new thoughts and approaches for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research and practice in psychology. The paper concentrates on an elaboration for the concepts of “research” and “practice” in psychology,and for the current stat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also under its focus are the background and features of the qualitative research and evidence-based practice,their influences on and inspirations for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 and interaction between research and practice in psychology.

    Key words:research;practice;qualitative research;evidence-based practice;inte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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