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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监管措施:挑战与应对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08 21:25:15 点击:

    【摘要】我国对证券的监管措施规定了相关法律,证券的监管机构也对其监管措施进行了使用。这些监管措施对我国的司法审查、行政程序等都构成了挑战,这是行政监管理论给传统的行政行为理论带来的挑战,也是法律移植和本土化的结果。证券的监管措施就是证券的监管机构使用证券监管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证券进行监管的形式或手段。需要梳理证券的监管措施,其本质上也是行政处罚,在行政措施中的监管措施明确到其性质并且遵守相关的行政法,对于没有纳入行政行为的政权监管措施,需要使用行政规制进行规范;行政程序也要实现法典化,对《证券法》进行修订,并对我国证监会内部行政程序的规定进行完善。

    【关键词】证券监管措施 挑战

    一、证券的监管措施所带来的挑战

    1、法律定位不明确。事实上,我国证监会所使用的管理措施都存在定位不明确的问题。比如,一些指导性、报告性、建议性的监管措施不具备处罚性质,像“建议免除职务”和“批漏财务报告”等怎样认定。“计入诚信档案”是属于强制措施还是处罚措施?“暂停证券承销业务的许可”等是不是属于行政的强制措施?尤其在颁布施行《行政强制法》后,其中有关金融业监管的例外规定,导致法律适用混乱和条文理解困难。在《行政强制法》中规定,行政结构使用的金融业监管措施和进出境货物的强制性监控措施,应该按照相关法律和法正法规进行,在证券期货的执法中,使用的证券的监管措施,是不是可以适用于行政强制法?也就出现适用和不适用之争。

    2、缺失行政程序。《证券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一些条文对证券监管措施的实施提出了相关的程序要求,以利于证券监管措施规范实施,但是却很难对对其监管措施的实施起到真正的规范作用。主要原因就是程序规定的内容比较简单,在《证券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中对监管措施的程序实施进行了规定,通常都对监管措施的实施进行了明确规定,需要做出书面决定,以及监管对象在实行监管措施的规定业务,应该遵守时限等。监管措施的程序中没能体现出监管对象在程序中的参与权,在接受处理时比较被动。另外,对于监管对象在实行监管措施中的规定义务时,也提出了相关要求,显然这和行政程序的要求是有较大差距的。

    3、司法审查缺乏力度。大部分证券的监管措施都没有和司法审查相符,也有公司对对监管措施提出行政诉讼。但监管措施的相对人会先去考虑怎样和就爱你管机构沟通协调,而不是先考虑提出行政诉讼。以至于大量证券的监管措施没有得到法院审查。对于证券监管措施实施的诉讼案件中,往往会出现司法机关无法可依的现象。《证券法》和其它相关行政法规规定了证券的监管措施。监管措施具备监管权力也都具备法律法规上的概括性授权,这些抽象、宽泛。模糊的授权和现代的金融市场法制化的诉求有些不符,包含着较多的监管措施的法律对顶,但在司法审查上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司法机关无法可依。

    二、挑战的应对措施

    1、证券的监管措施的面向。需要面向传统的行政行为型式理论。对证券的监管措施进行规范,需要考虑怎样使证券的怎样和传统的行政行为型式理论相符。需要对当前的法律规定的证券监管措施进行梳理,从本质上分析每种措施并进行类型化。对于第一类来讲,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需要明确行政处罚的形式,以及应该和履行行政处罚的程序。而第二类是属于行政的强制措施,应该明确其措施的形式,也需要履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的强制措施指的是新政机构在进行行政管理时,为了避免违法行为、证据损毁一危险扩大等情形的出现,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是对公民或财务进行暂时性控制。行政机构使用的金融监管措施,需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在证券的监管措施中,有二十多种属于行政的强制措施。还需要面向政府的规制理论。在当前证券的监管措施中,除了可以使用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的监管措施,大量的是不属于以上证券的监管措施。证券的管理措施再增加,面对这部分的监管措施怎样制定法律规范,就可以使用政府的规制理论。

    2、完善行政程序的规定。首先要实现行政程序的法典化。当前有更多的国家在使用行政程序法,实现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因为行政行为的程序具备一定的统一性,所以就可以指定行政程序法典,并将其它行政法律规范作为法典的补充。需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以完善我国证监会的行政规定。在修改《证券法》时,需要明确指出证券的监管措施具备的性质,而且需要对证券的监管机构在实施监管措施进行程序规定。在《证券法》中也增加了规定证券的监管措施,但对于证券监管措施的实施,并没有程序规定。对我国证监会的行政规定进行完善,个怒法律角度来看,我国证监会使用的《证券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层次不够高,只能作为我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建议使其上升为我国证监会的行政規定。

    我国证券的监管机构包括了行政裁决全、准司法权、规则制定权等权力,其监管手段具备涉及面广阔、程序各异、作用不一等特点,这在约束条件上就带来了困难,而使用证券的监管措施的程序实现对权力运行过程的规范,对规范证券监管措施的程序,就是当前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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