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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少年的求学梦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07 13:30:31 点击:

    每年的七月,正是众多莘莘学子热切期盼高考和中考发榜的日子,而那几天对小张(化名)来说也是梦想成真的日子,手捧着来之不易的理想中的职业学校美术专业红灿灿的录取通知书,小张发自内心地感激他人、感恩社会。然而,在小张憧憬美好未来的背后,他一年前的青春岁月正亮起黄灯,走在人生危险的十字路口。

    问题少年,父母对他束手无策

    现年未满16周岁的小张,自幼生长在一个父母过于溺爱的家庭,父亲年近四十才老来得子,因而对小张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样样顺着小张的性子来,即使犯了错也不积极的正确引导,而只是一味地消极“护短”,于是渐渐养成了小张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狂暴性格。进入初级中学后,小张看不惯老师、欺负弱小同学,俨然成了一个顽皮捣蛋、缺乏纪律性、上进心的问题少年,并在校外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少年。2006年4月,由于屡屡违反校纪校规且对批评教育置若罔闻,父母对他也束手无策,小张受到了初级中学给予的“严重警告”行政处分,被转入普陀区工读学校就读。在工读学校的日子里,小张我行我素,很快变得更加随性起来,常常与社会不良青少年混迹在一起,上网、抽烟、逃课、夜不归宿,以为如此自在潇洒的生活才是人生。

    2007年4月的一天晚上,小张因自己的轻便摩托车被扣没钱赎回而约上朋友小周(化名)在外见面商量对策,两人在街上闲逛不知不觉已近半夜11点,此时寂静的马路上人烟稀少,小张注意到有一个中年妇女手拎挎包独自一人走在前面,于是顿生一计,决定抢包弄钱,小周默认。起先两人用投币决定谁上去抢,结果是小周,但小周却心慌意乱迟迟不敢动手,两人跟了一段路后眼看“猎物”越走越远,小张不由着急地催促小周,小周示意自己害怕,小张此时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也同样紧张,于是两人“出师不利”只得放弃。

    之后,小张打电话联系到其他几个“兄弟”也在附近不远处,于是带着小周与他们汇合。不甘心的小张将“兄弟”小赵(化名)拉到一边说了自己缺钱和抢包的事情,小赵听后拍着胸脯说:“兄弟有困难怎么能不帮呢,我以前就干过这事,我和你一起去。”话语之间,又有一名40岁左右女子挎包单身走过,于是小张、小赵、小周眼神交汇下快速锁定目标,跟着女子来到一小区弄口附近,见女子停下脚步接听手机毫无防备之机,小赵快步上前向女子的腰背部用力蹬了一脚,女子一声大叫顺势趴倒在地,小赵上前就去抢包,女子急叫“救命”,小区保安闻讯出动,在不远处的小张和小周慌了神,返身四散逃跑,最终小张被当场抓住扭送到派出所。此时小张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于是向警方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所有案情,并协助警方到小周家抓获小周,而小赵则在几天后与他人一同偷电瓶时被社保队员逮个正着。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受理审查该案后,以涉嫌抢劫罪对小张、小赵依法批准逮捕、小周被取保候审。之后,鉴于小张、小赵、小周均系未成年人,具有法定从轻情节,且到案后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加上小张到案后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而小周系从犯,具有法定减轻情节,因此检察机关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出对小张、小赵、小周三人的量刑建议。

    2007年9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分别对小张、小赵、小周作出有罪判决,小张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暂缓收监,再给一次悔过机会

    失去自由5个多月的小张在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不由地深深吸了一口气,若有若无中仿佛体会到了自由的真正含义,与早已守候在门口的父母相聚,带着有罪之身回到工读学校开始了缓刑期间接受考验的生活。

    继续在学校读书的平静日子,慢慢地使小张感到似乎并没有丧失判刑前的自由快活,很快小张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不久之后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在课堂上与同学吵闹,对老师的批评教育当面顶嘴,还逞能地当着同学的面在课堂上侮辱女老师。缓刑考验期才刚刚二个月,小张又因为言语不和,暴躁之下打伤了同班同学,造成对方眼角开裂缝了三针,为此公安机关认定小张有行政违法行为而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但鉴于小张还未满16周岁,依法没有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在地区派出所和学校共同出面调解下,小张随其父亲一起对受伤同学表示了道歉并给予了赔偿。

    针对小张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生的多次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认定情节严重,于2007年12月底依法向检察院呈报了《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小张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严厉处罚。

    检察院监所科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后,承办检察官对小张从案发到执行缓刑的全过程进行了细致审查,并及时与司法社工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同时约见了小张父母,在交谈中发现他们明显对这个不争气的孩子又爱又恨,情绪激动且焦虑不安,非常后悔平日对孩子的溺爱和放纵,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监管,请求给孩子再一次的改过机会。之后,承办检察官还相继走访了区青保办、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多次围绕小张是否必须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起坐下来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协商,大家的认识渐渐趋于一致,认为虽然目前的缓刑改造教育并未取得明显成效,但对于一个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轻易收监执行未必能收到预期效果,“教育、感化、挽救”才是对失足未成年人改造的一剂“良药”,应该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跟踪帮教措施,再给小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08年1月底,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不同意对小张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检察意见书。同时,承办检察官不失时机地当日约见小张,对他进行了一次训诫谈话。在谈话中,小张对自己之前的违法违纪行为感到了深深懊悔,在面临劣性不改、将被收监时一度沉默不语,不住摇头,他内心十分清楚自己不愿再去品尝失去自由的铁窗滋味,当问起对今后的打算时,小张的眼神坚定了不少,表达了自己要好好读书、不再惹是生非、争取在缓刑考验期内把成绩抓上去,力争在今年的中考中考上一所职校的想法。看着眼前已对自己的言行有了深刻认识的小张,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因为你在以前多次违反缓刑考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这就好比在赛场上踢足球,你犯规了,今天向你出示黄牌以示警告,我们不希望,当然你也不愿意向你出示红牌直接将你罚下,因此希望你今后能够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和缓刑考验的各项规定,耐心、虚心地听父母和老师的话,实践自己的承诺。”小张听罢不住点头,当场写下保证书表达自己弃恶从善、痛改前非的决心。

    跟踪帮教,校外辅导正式上岗

    暂缓收监、跟踪帮教的检察意见书发出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未检科并未就此放慢工作节奏,仍旧密切关注着小张的思想教育和改造动态。2008年3月,为加强对小张本人和其所在的工读学校的其他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切实提高帮教实效,检察院又与区青保办、区公安、区法院、街道社工站、工读学校坐到了一起,决定成立由各家联络员组成的一支联合帮教组。

    在工读学校寒假结束开学的第二周,由普陀区青保办、区公、检、法组成的“校外辅导员”正式上岗,走进学校为该校全体师生上了一堂以“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健康成长”为主题的专题法律讲座,同时来到小张所在的班级召开了回访帮教会,与小张及其同学们一同座谈交流,小张在会上当众表态:“我将珍惜检察机关给我的暂缓收监的机会,一切重新开始,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之后,小张真的变了,他开始慢慢地收敛起了坏脾气,不再有事没事便和同学打闹在一起,学习态度也开始端正起来,能够自觉做到按时上学、认真完成作业,注意力也比以前集中了不少,小张潜移默化的转变都被学校老师看在眼里、喜在心头。一日放学后,小张路过学校操场,发现落叶杂乱,便主动背着老师和同学拿起扫帚一个人默默地打扫起了操场,正巧被校长看见,校长立即拿起手中的手机将小张做好事的镜头拍了下来,第二天,校长亲自来到小张所在班级将拍摄的照片内容在全班进行了表扬和宣传,让小张既意外又感动,同学们投来的赞许目光也使小张重拾了自信,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融洽了。小张甚至还向学校提出了入团申请,表达自己靠拢组织、积极向上的意愿,得到了学校各方面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此外,从小就热爱美术的小张,由于之前的波折荒废了自己的一技之长,如今安心平静下来的他又重新拾起了画笔,闲暇时无意创作的作品竟然得到了学校美术老师的格外关注和好评,当了解到小张心中有打算参加今年的中考,志愿是某职校美术专业时,美术老师二话没说决定对初露才华的小张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并鼓励小张进一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同时积极向该职业学校推荐小张的作品,全力支持小张成就往日的梦想。最终小张不负众望、如愿以偿。

    普陀区检察院监所科和未检科的“校外辅导员”们在获知小张的喜讯后,高兴之余正积极总结和充分挖掘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成功经验,继续深入工读学校对其他问题学生开展教育、感化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帮教工作。

    日前,小张的缓刑考验期已满,他开始了人生又一新的起点。“校外辅导员”坚信,风雨后的青春将同样绚烂。■

    编辑: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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