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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基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法制度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04 17:00:46 点击:

    摘 要: 突发事件应对法属于针对公共安全事件的一种立法,政府行政管理占据主导位置,而民商事调整方面的规定则比较少,所以在实际应用中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存在的问题入手,阐述问题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关键词: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14;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3-0213-01

    作者简介: 尹凤山(1992-),男,汉族,山东东营人,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引言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范围比较广,类似于汶川地震、非典等,都是给我国带来巨大灾难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这些灾难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还会产生人身损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应当归属多部分法律调整范围,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从民商法部门的角度,对其体系进行分析。

    二、民商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调整

    当前我国广泛使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律属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上法位,其中按钮概括了比较全面的突发事件行政应对方式,行政色彩比较浓郁,但是民商事立法的内容却比较少[1]。其余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调整法律也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与经济法特性,导致民商事立法的内容趋近于空白。对民商法来说,民商事法律是主要调整对象,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特定意义民商事法律状态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民商事法律调整对象,尚未明确,也没有科学化的体系支撑[2]。

    (二)主要问题

    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方面的立法上,虽然行政应对法内容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民商事救济法内容并不够全面,需要完善。导致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影响社会环境与社会治安,导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从前些年的偶然出现变为大量出现[3]。虽然问题日益严重,但是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的缺陷已然明显。必须抓紧时间完善。民商事立法可以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当如何去应对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方面出发,构建清晰化的法律体系,提升问题解决质量。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民商事法律进行清理,构建系统化的立法体系,进而最大化的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法律制度构建

    (一)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旦产生,必然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要的援助资金数量也比较多,如果单一凭借国家的财政补贴来解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针对该情况,可以构建应对资金商事运作制度,让民事赠与制度发挥长效化机制,在社会和谐发展的时间段内不断的聚拢资金,通过基金会等形式来筹集资金,构建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属于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努力的补偿制度。但是当前我国民商事立法还没有成立针对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资金商事运作模式以及科学化、体系化的公共补偿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是呈现空白状态的,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完善。

    (二)征用补偿相关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在突发的状况下,为了公共安全价值目标可以正常体现,工作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事件本身拟定对策,有事还需要征用个人财产。征用私人财产是政府强制性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一种行为,必须得到补偿。如果被征用财产遭受损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是这部分财产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依据,目前国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物权法虽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尽心了规定,而且个各省市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但是在落实上存在问题。在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需要无条件遵循及时、充分补偿就及原则,构建科学化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事补偿制度,提升满意度。

    (三)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以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员提供一定量的保险费,而保险人需要承认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时候按照保约合同给与一定的补偿金。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但是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决事件归属类型的,所以只要是加害方在客观事实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强制性承担相关责任。将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到公共安全事件中,可以转变传统模式下的纯转移损失模式,使其变成分散损失转化模式,保证收到损害的人可以正常生活。我国在保险制度方面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经常性与规模性都在朝着负面方向发展,所以保险制度也应当借鉴一些和我国有类似情况的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保险制度。

    四、结语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对社会治安、相关人员声明财产造成巨大影响的一种不良事件。上文从当前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法制度发展情况入手,阐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旨在提升民法制度的科学性,使其更加完善,为社会稳定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 参 考 文 献 ]

    [1]张辰.基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法制度探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01:8-11.

    [2]周绍强,谢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立法的价值选择与体系构建[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289-295.

    [3]于维同,关丽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法制度研究[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296-29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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