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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04 15:30:23 点击: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制度逐渐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也越来越多。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基本道德准则,运用得当能够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弥补法律存在的缺陷。所以应该认识到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并运用到市场经济建设中,将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保证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以及在物权法与债权法中的体现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

    关键词:诚实信用;立法体现;作用;完善

    引言

    众所周知,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了更快的發展。诚实信用原则是对交易过程安全的保障,是对公平公正的追求,推动诚实信用原则不断完善和改进,是我们未来工作的重点。然而目前来看,中国的民法体系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利用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下面对此进行探讨。

    1诚实信用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

    1.1物权公示公信制度

    我们所说的物权公示与公信原则,实际上可以分成公信和公示两部分来理解,其中公示指的就是公开出示,即物权从设立到转移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公开透明进行,换句话来说公示选择指的就是物权在发生变更的时候必须要以某种形式进行公开,保证物权变动的透明化,给第三方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实际上,物权公示共信制度除了能够保证物权在应用过程中的规范化,还能够保证物权交易流程的合理性。

    1.2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目前来看,在国际范围内已经得到了认可和大面积的推广使用,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中这项民事制度已经广受好评。具体来说,善意取得制度指的就是占有人在没有权利对财产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如果将财产转移给第三方之后,第三人如果是善意取得,那么财产的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财产的原有人无权要求返还,只能与转让人进行赔偿交互。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法律在所有权制度上的衡量结果,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利益的对等。

    2诚实信用原则在债权法中的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债权法中主要体现在情势变更原则上,其指的是在合同合法建立的情况下,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为与当事人无关的某些特殊情况而导致了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测的问题,假如依旧按照原来规定的合同条款进行执行那么合同的公平性就无法得到保障,诚实信用原则将受到损害。这是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客观环境是稳定的,然而客观环境一旦发生变化或者是消亡,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新的环境下就不再具有普适性,合同内容如果不进行改进那么相应的结果就会出现不公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对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恰当的调整或者是解除合同,方能体现诚实信用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

    3.1弥补法律漏洞

    诚信原则是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的,也就是说现在一些法律中含有的漏洞能够通过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补充,具体来说。首先,现在执行的法律中对于一些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够清楚的部分可以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补充来确定民事处理方案。其次,法律中有提及但是规定过于笼统、亦或是二者有所矛盾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规定和调整。另外,在法律规范无效的时候,可以利用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法律关系加以调整。宪法、法律以及一些地方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效力各有不同,地方法规中的规定不能和法律有冲突,同样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违背宪法,否则下层规定视为无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法律可以依据那么可以利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处理。

    3.2降低交易风险

    有别于过去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互相竞争的经济模式,经营主体进行经营参与交易最主要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怎样才能确保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拥有最多的效益,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问题,而诚实信用原则就是一个有力的俺想。市场经济想要稳定的发展离不开诚信二字,这种需求的深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度不断增加而增加的,诚信也可以说是现代文明发展的标志。诚实信用原则在应用的过程中,推动了许多违反取缔性规定、伦理道德及正义观念的行为的控制和取消,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保证了良俗善习得以保存。

    3.3能动补充功能

    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属于基本原则,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另外,其除了是一种框架概念之外也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发生改变。以强制规定的角度来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需要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下才能实现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确定个人意思的时候不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反过来从弹性规定的角度来思考的话,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体系中极其基础性的一种原则,在利用的时候是具有极大的可变性和普适性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诚实信用原则中作用十分明显。法律是人制订出来的,其中必定会存在一些冲突和不足之处,这是我们无可否认的,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彻底实现,为了保证个案中正义的实现,利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裁定是十分重要的。

    3.4道德保障功能

    中国的思想体系从先秦时期就已经开始趋于完善,各家各派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其中墨子就曾经提到过: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的看法,着力的强调了诚实的重要性,这一点在许多国外的思想家的思想成果中也可以看到,实际上诚信是人们最根本的一种道德准则。从罗马法诚信契约这个概念提出到今天已经有几千年的及时,诚实信用原则已经从过去道德层面的标准成为了法律中的一个基本准则。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真正的保证了道德标准的落实和执行。

    4诚实信用原则的改进策略

    4.1实现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化”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的积极作用我们无需赘述,然而目前来看从民法的角度来说,诚实信用原则想要完成完整的法律化还有极其漫长的一段路要走,假如一直不进行处理和改进,也不划清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之间的界限,那么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势必无法完全发挥出来。第二,不断的调整对法律救济领我的规定,保证欺诈行为的严抓狠打。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竞争经济模式,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显得尤为重要,而一些欺诈行为往往都是因为交易主体没有把目光放长远而进行的一种干扰市场正常交易的行为。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这种欺诈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罚,才能真正的保证诚实信用原则得以法律化,并且为市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4.2提高法官素质

    现阶段来看,中国的法院系统中的人事权和财政权都是归地方政府管辖的,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行政权利干预判决的问题,这并不少见,这对于法律的执行十分不利。很多时候还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造成诚信无法落实。上文中我们提到了诚实信用原则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可变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诚信原则的落实起到很大的影响。所以说,不断的提升法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十分重要。

    结语

    整体来说,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的四十年里,中国经历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之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最大化的进步。然而,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直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尚未解决。所以说在不断的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时候法律的作用就十分明显。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一系列体现和完善,是保证中国经济平稳运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节点。

    参考文献:

    [1]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4-15.

    [2]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M].台北:三民书局,1996.262.

    [3]史尚宽.债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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