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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际经济法调控的法律关系的讨论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6-02 03:55:07 点击:

    摘要国际经济法指的是调整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一个总称的概念。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和国内法上涉外的经济关系。从这可以看出,这既有纵向的经济关系,又有横向的经济关系。总之,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多门类和跨学科的独立的,综合的法律学科。

    关键词法律关系 公法 私法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44-01

    在进行学历法学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刚刚入门的法学初学者来说,都会出现一种困惑,那就是对法与法之间没办法对他们的界限进行确认,都会产生划分不清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原因就是不同的初学者对每个部门法的所调控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他们对此没有进行很明确的理解。文章中介绍了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公法和私法这两大法律关系,对国际经济法在法学中具有的相对独立的地位进行讨论,同时也研究了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以及民商事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一、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述

    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对国际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国际经济法还分为广义和狭义的,狭义的国际经济法针对的是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广义的国际经济法不但对狭义的经济法关系进行定义,同时也包括不同国家的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关系进行调控。国际经济法在广义上是国际经济关系,也可以在国际组之间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法律上主要是对主体、客体和当事人这三种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需要行驶国际经济关系是需要的权利与义务,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的客体是指的是国际经济法调整中所针对的对象,国际经济法主要是运行私法的法律关系客体就是在进行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所享用的权利和义务。国际经济法的调控关系中,调整对象在国际经济关系上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这主要包括涉外经济和纵向和横向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属于一个跨学科的独立的综合的一门多门法律学科。

    二、国际经济法调控的私法的法律关系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私法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在进行商品、技术和资本服务的国际交易行为的时候,形成的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规范与制度的总和。调整私法法律关系指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总和。也就是说,国际经济法调控的私法法律关系也可以叫做微观交易法,主要的原因是在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例如,在进行长期国际贸易的交易过程中,国际贸易术语逐步的成为了国际惯例的一种,但也是由当事人进行选择性的适用。在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司法领域中,法律时常赋予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也就是自治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还是具有很大的选择性和任意性的。

    三、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公法的法律关系

    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公法法律关系与国际经济法调控的私法法律关系它们两者是有很巨大的区别的,就是说国际经济要调控的公法的要有相当明显的公权力,这样就需要有国家或者国际组织(比如WTO)这样的组织介入。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纵向法律关系,主要是对在进行国际间的贸易过程中,宏观经济管理法的调控。在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公法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与当事人二者之间有着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公法法律关系中政府及国际组织具有很强大的强制性,因为它们有宏观调控、干预和管理的权利。国际经济法调控的公法的纵向法律关系是针对的国与国及国与国际组织的一些事宜进行调控,比如国与国之间的国际投资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国际货币与金融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有国际税收的法律法规。

    四、国际经济法与邻近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学与国内的民商事法律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具体就是在立法机关对民商事关系的调整上,一国的立法机关对民商事关系的调整上有具体的法律规范。所以说是有很强的涉外性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有联系也有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国际公法是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政治往来。国际经济法在国际私法中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与国际私法不同的是其经济法的横向的对法律关系进行调控,同时也纵向的对国际经济关系进行管理。对于国与国之间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国际公法、国际司法与国际经济法这三大部门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上看出,他们还是具有很明显的差异性的,也就是说按照三大部门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国际经济法的分工是很明确的,三者之间也有着有条不紊的关联,同时构成了广义上的国际法。

    参考文献:

    [1]张丽英.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淳于闻.国际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3]赵秀文.国际司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朱文奇.国际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5]韩立余.国际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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