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其它相关 > 正文

    浅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31 23:45:08 点击:

    摘 要:目前我国医疗保险主要存在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种形式,这两种医疗保险方式定位不同,互为补充,且不能够相互取代。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分析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好的相互补充和融合的对策,这对于促进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相互关系

    一、引言

    我国医疗保险形式主要存在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两种不同的形式,其中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及其家属因病、工伤或者生育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后的治疗和基本生活问题,是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经济扶助和医疗服务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政策。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属于健康服务领域,是一种健康保险,是由当事人事先向提供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金融机构,比如平安、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只要当事人触动启动医疗保险的相关条款时,就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二、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1.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政策保险,是国家贯彻医疗卫生政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绝大多数百姓的医疗保险任务,属于一种制度保险,因此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一种金融产品,属于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需要交纳一定额度的保险费用,只要在触动相应的赔偿条款时,保险人就能获得经济赔偿,而且保险额度往往没有限制,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购买不同额度的商业医疗保险。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是从政策和法律制度上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只要符合规定范围的劳动者就必须要参加,并按规定交纳一定额度的保险费用。而商业保险则不存在强制性,由投保人自主选择,且只有在买卖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才会实施。

    (3)经营主体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国家,由国家机关设定相应的政府机构负责实施,具有社会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意在提升全社会的医疗保障水平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而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推出的各种商业医疗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一种商业行为。

    (4)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范围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本着“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统账结合”的原则,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也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险服务。而商业医疗保险只对投保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但能够根据投保人所缴纳保费的多少提供多元化的医疗保险服务,往往是交费越多,医疗保障水平就会越高。从目前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服务水平来看,显然商业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水平要明显高于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5)医疗保险费的负担方式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的保费是由劳动者、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且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三方所承担的缴费比例,个人负担的部分是根据个人的基本收入来确定,这对于调节人民收入具有一定的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的公平性。而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则完全由个人承担,且基本上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医疗赔付率和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投保人的缴纳比率和赔付额度,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健康水平和医疗需求来确定投保险种和投保份额。

    2.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互为补充

    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都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其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在我国的医疗保险领域,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1)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

    目前,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覆盖率已超过了90%,在城镇则达到了99%以上,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全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医药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迫切需要得到多样化的医疗保险保障,但是由于政府资金有限且保障人群庞大等因素的限制,社会医疗保险显然很难满足人们的这种需求。

    随着人们越来越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力补充,积极开发个性化的商业医疗保险险种,最大限度的满足了人们在医疗健康保障方面的多元化需求。

    (2)商业医疗保险能够分解社会医疗保险的负担

    目前,虽然采取提升单位的缴纳比例和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倾斜的方式,来分担国家的资金投入,但是这种全面的医疗保障方式仍然会增加国家的负担。比如日本,在全民医疗健康保障方面非常普及,但是个人却依然负担二成到三成的医疗费用,从这个比例上来说也是不低的。不过人们对商业保险却相当青睐,这些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保障小病及时得到医治,大病手术能够及时进行,以及患者身故之后还能继承一部分的医疗保险费用。

    3.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相互融合

    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互为补充,且相互促进,两者的有效融合有利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补充功能。

    (1)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定位,遵循“广覆盖、低水平”的原则,当然这个低水平也是一个相对浮动的概念,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会得到相应的提升。社会医疗保险仅仅是起到基础保障作用,不可能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险服务。这就需要商业保险公司不断深挖个性化医疗保险的服务形式,建立多元化的商业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同时,政府要积极的扶持和引导,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从而让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

    (2)政府要从整体上掌控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针对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制定短期以及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针对这些目标,逐步引入商业医疗保险,来对当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缺陷进行合理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不能够和社会医疗保险形成类似的服务,而是要存在着差异化的运营,这样才能够实现整个医疗保险服务产品的多元化。

    (3)要合理划分政府以及市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作用,这也是明确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空间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经济水平和具体国情,尽可能全方面的覆盖中低收入群体,保障其基本医疗保险需求,并根据国家财政收入来制定合理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也就是说社会医疗保险仅仅承担有限的医疗保障责任,而且更多的是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

    (4)要不断的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优化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监管制度。

    三、总结

    这两者之间虽然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但是其目标基本一致,那就是为民众提供医疗保障。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它能有效的解决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较低、保障内容单一等不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财政的负担。只有基于这样的定位,才能够在发展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上,有的放矢,找到正确发展的方向,从而让我国民众获得更为满意的医疗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华燊杜建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双重构建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1(04).

    [2]王 涛 于保荣 杨 帆:参与新农合业务对商业保险公司的影响及可持续性分析[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10)

    [3]朱海燕 王立东:浅议商业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J]. 知识经济. 2010(02).

    [4]陈 文:商业医疗保险与补充保险[J].中国卫生资源. 2001(05).

    推荐访问:医疗保险 浅谈 关系 社会 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