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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研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8 15:30: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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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核心部分,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部分。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事关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本课题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在揭示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基本内涵、内部构成和基本特征,阐述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台湾同胞;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5)01-0025-08

    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核心部分,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部分。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事关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本课题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在揭示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基本内涵、内部构成和基本特征,阐述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基本路径。

    一、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基本内涵、内部构成和基本特征

    (一)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基本内涵

    所谓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指热爱祖国、热爱台湾,拥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但对祖国统一存在种种误解和疑虑,主张维持两岸“不统不独不武”分离现状的那部分台湾同胞。这与台湾“陆委会”所指的“广义维持现状”的那部分台湾民众基本相同。台湾“陆委会”所指的“广义维持现状”包括“维持现状,看情形再决定独立或统一”“维持现状,以后走向统一”“维持现状,以后走向独立”“永远维持现状”[1]。本文认为,对统“独”立场问题拒绝回答或者无反应的那部分台湾同胞,也属于“广义维持现状”者,也是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台湾“陆委会”公布最新民调结果显示①,在长期观察的两岸议题方面,主张“广义维持现状”的台湾民众占86.7%,仍维持相当的稳定性[2]。如果加上对统“独”立场问题拒绝回答或者无反应的那部分台湾同胞,那么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超过90%。

    (二)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内部构成

    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由“缓统者”“观望者”“保守者”“缓独者”这四个部分构成(见表一)。

    “缓统者”是指主张维持现状以后再走向统一的那部分台湾同胞,“观望者”是指主张维持现状以后看情形再决定统一或者独立以及对统“独”问题无反应的那部分台湾同胞,“保守者”是指主张永远维持现状的那部分台湾同胞,“缓独者”是指主张维持现状以后再走向独立的那部分台湾同胞。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缓统者”从1994年的15.6%下降至2014年的8.9%,“观望者”从1994年的59.1%下降至2014年的40%,“保守者”从1994年的9.8%上升至2014年的24.9%,“缓独者”从1994年的8%上升至2014年的18%[3]。

    分析可见,在过去21年里,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比例每年都超过90%,保持高度稳定性;其内部构成呈现“双降双升”的发展趋势,即“缓统者”和“观望者”双下降,“保守者”和“缓独者”双上升。

    (三)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基本特征

    笔者曾在《对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再思考》一文中对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基本特征作过概括 [4],该特征同样适用于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只不过是表现得更加鲜明而已。

    1. 民族认同上的一致性

    中华民族是一个政治概念和国族概念,是指中国由各民族组成共同体的代称,实质是中国的代称。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都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习近平指出:“近60多年来,两岸虽然尚未统一,但我们同属一个国家、同属一个民族从来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因为我们的血脉里流动的都是中华民族的血,我们的精神上坚守的都是中华民族的魂。”[5]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都是中国人,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两岸一家亲”。虽然在台湾同胞中有不少人对祖国统一存在这样那样的疑虑,主张维持两岸“不统不独不武”的分离现状,但在中华民族认同上具有一致性。根据台湾竞争力论坛公布艾普罗民意调查股份有限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台湾民众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认同的平均比例分别达86.7%和54.8%(见表二)[6]。

    2.民族振兴上的爱国性

    尽管目前拥护台湾和大陆统一的台湾同胞是少数,不少人对祖国统一还存在种种误解和疑虑,但是他们都爱国爱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希望中国兴旺发达,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由此可见,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具有民族振兴上的爱国性。

    3.“统独”问题上的中间性

    目前台湾同胞在“统独”问题上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所谓“两头小”,就是主张统一和“台独”的台湾民众都只占少数;所谓“中间大”,就是主张维持两岸“不统不独不武”分离现状的台湾民众占绝大多数(见表三)。

    一是拥护祖国统一的台湾民众只占少数。他们不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而且支持台湾和大陆统一,结束两岸分离现状,是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亦即“统一者”。有关数据显示,主张“急统”的台湾民众从1994年的4.4%下降至2014年的1.4%,主张“缓统”的台湾民众从1994年的15.6%下降至2014年的8.9%[3]。也就是说,1994—2014年,台湾民众中的“统一者”从20%下降至10.3%。

    二是主张“台独”的台湾民众(即“台独者”)也占少数。有关数据显示,主张“急独”的台湾民众从1994年的3.1%上升至2014年的5.8%,主张“缓独”的台湾民众从1994年的8%上升至2014年的18%[3]。也就是说,1994—2014年,台湾民众中的“台独者”从11.1%上升至23.8%。可见,在过去21年中,台湾民众出现“统消独长”的态势。

    三是主张维持两岸“不统不独不武”分离现状的台湾民众占绝大多数。有关数据显示,1994—2014年,主张维持两岸“不统不独不武”分离现状的台湾民众,每年均超过90%,即使减去主张“缓统”“缓独”的台湾民众,主张“观望”“保守”的台湾民众每年也超过60%。因此,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但又对祖国统一有这样那样误解和疑虑、主张维持两岸分离现状、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的台湾同胞占绝大多数,他们是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

    由此可见,在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比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内涵要广泛得多。其中一部分人虽然是中华民族的传承者、一个中国原则的坚持者、两岸和平发展的维护者、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的爱国者,但既不是祖国统一的拥护者,也不是“台独”的支持者,而是“统独”问题上的中间力量,具有中间性。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台独”分裂者之间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支持台湾和大陆统一、结束两岸分离现状;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主张维持两岸分离现状;“台独”分裂者否认一个中国原则,企图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事实。我们应当严格把握这三者之间的界限。

    二、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指出:“只要不支持分裂民族和国家,只要不做损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只要愿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不论什么政党、什么人,也不论以前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要广泛团结、积极争取。”[7]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实践意义。

    (一)有利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体系

    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核心部分、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部分。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使爱国统一战线在内部构成上增添了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新成员,在爱国基础上增添了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的新内涵,在工作任务上增添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的新内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体系关于统一战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的论断、关于统一战线是最广泛政治联盟的论断、关于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的论断等。

    (二)有利于丰富和发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系起来,坚持两岸同胞主体地位,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怎样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了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加强文化交流、协商涉外事务、解决政治军事问题等方面的政策主张,构成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是做好对台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台湾同胞的主体部分,具有民族认同上的一致性和民族振兴上的爱国性,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的重要依据。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有利于丰富和发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

    (三)有利于完善和发展对台工作方针政策

    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重要对象,也是完善和发展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由“缓统者”“观望者”“保守者”“缓独者”这四个部分构成和具有“统独”问题上的中间性,有针对性、精细化地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有利于完善和发展对台工作方针政策。

    (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爱国与否是最大政治分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最大公约数。我们要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只要是爱国,拥护祖国统一,拥护民族振兴,即使是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甚至不同程度地对祖国统一存有这样那样误解和疑虑的人,也要积极争取和广泛团结。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使新形势下爱国统一战线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加广泛,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和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最广泛政治联盟。我们要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最大公约数,争取全体中华民族儿女大团结,坚持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民族振兴的方针政策,在海外统战工作中求爱国、祖国统一、民族振兴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之异。

    (五)有利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要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们必须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特别是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占90%以上,有很大的力量,往往可以成为我们进行反“独”促统斗争时决定胜负的因素。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有利于我们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方针政策措施,在对台工作中发展统一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反对“台独”力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无论我们以什么方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都要取得台湾同胞特别是主张维持现状、拥护民族振兴的那部分台湾同胞的广泛支持,否则就会遇到很大阻力,即使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以后台湾也难以长治久安。

    (六)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统一战线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法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要团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而且要团结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指出:“中国梦是两岸共同的梦,需要大家一起来圆梦”,“两岸同胞要携手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5]。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更多更大的力量。

    三、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基本路径

    (一)明确目标任务

    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是台湾社会的中间力量。争取中间力量是我们对台工作中极其明确的目标和极其重要的任务,我们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必须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旗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全面贯彻执行《反分裂国家法》,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统战工作,发展统一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反对“台独”力量,根本扭转“双降双升”“统消独长”的态势,为和平统一创造更充分的条件。

    (二)制定方针政策

    一是坚持广泛联谊、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广泛联系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及其政党、社团,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以最大的包容和耐心化解、疏导误解和疑虑,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归宿感、自豪感和凝聚力。了解和掌握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发展变化,畅通和扩大他们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扩大与他们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促进中华民族振兴事业发展中增进两岸人民福祉。积极引导他们爱国爱台、尊重中华民族、站稳民族立场、维护民族大局、赞同民族振兴、支持祖国建设,表彰宣传他们中的爱国典型,克服他们的消极、动摇、“台独”倾向。

    二是细化对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团结政策。“缓统者”是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左派,对他们应采取团结依靠的政策,使之成为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观望者”“保守者”是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中间派,对他们应采取团结争取的政策,使之成为“缓统者”或者“统一者”,至少不倒向“缓独者”或者“台独者”;“缓独者”是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右派,对他们应采取团结分化的政策,使之成为“观望者”、“保守者”或者“缓统者”甚至“统一者”。

    三是制定《中国统一纲领》,对实现中国完全统一作出规划,制定解决台湾问题时间表[8]。切实分阶段、有步骤地解决台湾问题,打破无限期拖延台湾问题、永远维持两岸分离现状、“和平分离”的幻想,赢得团结争取中间力量、力争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战略主动权。

    四是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写入宪法序言和政协章程,确认他们的地位作用,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是充分重视台湾与港澳的不同情况,拟定实行“一国两制”框架内比港澳更宽松政策的“台湾模式”,并广泛听取和充分尊重广大台湾同胞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更多的台湾同胞理解、认同“一国两制”[8]23。

    六是把依法反“独”促统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守住团结争取中间力量的“底线”“红线”。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实施细则》《反“台独”行为法》,设立“国家统一功勋奖”,对促进祖国统一、反对“台独”分裂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授予勋章和荣誉称号;设立“台独罪”,依法通缉惩处组织、领导“台独”活动的首要分子,依法奖统惩“独”、反“独”促统,切实把《反分裂国家法》落到实处。

    (三)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台办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开展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的合力。要以社团为依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团体在开展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中的作用;以论坛为平台,开展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厚植共同利益,增强同胞感情;以网络为媒介,善于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了解情况,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以活动为抓手,组织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进行联络交谊、参观访问、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寓统战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二是推进两岸协商制度化建设,尽早实现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建立健全两岸事务主管部门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造福两岸民众。

    三是成立中国统一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领导对台工作、制定实施中国统一大政方针的最高决策和协调机构,加强对中国统一大政方针的制定、实施与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中国统一纲领》《反分裂国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反“独”促统工作。这对于有力开展反“独”促统工作,团结争取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做好代表人士工作

    要重点加强同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中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声望、学术上有造诣的代表人士以及政党和社团领袖的密切联系与善意沟通。对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中的代表人士,要在各级人大、政协给予政治安排,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给予实职安排,在有关人民团体给予社会安排,扩大他们有序政治参与,增强他们对国家政治体系的认同。要利用联谊、参访、座谈、论坛等多种形式,就有关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做好青年学生和基层民众工作

    台湾青年学生和基层民众是台湾人民的主体部分,也是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主体部分。他们既是我们团结和争取的新生力量,也是“台独”力量极力争取的对象。因此,团结争取台湾青年学生和基层民众是我们党和政府极为必要的重大政策。我们应当分类指导、制定政策,深耕细作、精准发力,利用两岸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交流与合作、旅游观光、经济贸易投资合作与交流等多种途径,建立民间社团和工作平台,有针对性地做好对他们的团结争取工作。

    (六)发挥媒体社团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在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对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方针政策,争取人心,增进共识,化解误解,消除疑虑,大力倡导“两岸一家亲、家合万事兴”、同心利断金、共圆中国梦,形成反“独”促统、振兴中华的强大舆论攻势。

    二是扩大海外联谊会、台联、侨联、中华经济文化发展交流促进会、中华文化联谊会等人民团体的广泛性和包容性,充分发挥它们在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振兴中华联谊会、振兴中华促进会等统一战线组织,把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中的代表人士吸收进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之成为反映和代表他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他们的重要纽带,成为对他们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统战部门要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与这些社团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

    (七)发展统一力量

    一是搞好祖国大陆自身建设。祖国大陆是争取中间力量、反“独”促统的决定性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祖国大陆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争取中间力量、反“独”促统提供最可靠最强大力量。

    二是做好港澳特区工作。港澳是回归祖国以后,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具有不可估量的示范作用。要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关于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为争取中间力量、反“独”促统提供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三是做好海外侨胞工作。广大海外侨胞是反“独”促统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充分发挥海外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等社团在争取中间力量、反“独”促统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大力发展台湾岛内统一力量。要采取切实有效政策措施,从人力、物力、舆论、资金、技术、方法等方面,大力扶持、发展和壮大台湾岛内统一力量,使之有位有为有利,切实扭转目前台湾岛内统一力量声小力弱、被打压、受歧视的状态,促使中间力量向我们靠拢。

    (八)反对“台独”力量

    对“台独”力量作坚决的斗争,并一步一步地取得胜利,是争取中间力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没有这个环节,中间力量就会动摇起来,并可能成为“台独”力量向我们进攻的同盟军。因为“台独”力量也正在极力争取中间力量,以便使我们陷于孤立。要坚持正确、灵活、机动、有效的斗争策略,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各个击破,分化、削弱、打击“台独”力量。努力推动台湾民进党两岸路线转型,促其弃“独”认中(即放弃“台独”立场、认同一个中国)。注重区别民进党广大成员与极少数顽固“台独”分子,积极主动引导民进党广大成员真正了解台湾历史,全面了解两岸关系发展趋势和世界大势,深刻体认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切实体认“台独”是走不通、必失败的死路。不管什么政党、什么人过去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只要现在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愿意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进两岸同胞福祉作贡献,我们都欢迎,并与之交流、对话、合作。我们愿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用最大可能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有理、有法、有节、有利地开展反对“台独”分裂图谋的斗争,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同时,要充分展现我们的诚意善意,反复讲清交往、对话、合作的条件,并配合做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充分准备,以便坚决应对“台独”事变及其挑战,坚决捍卫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保障和争取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

    (九)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全面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妥善处理和管控同一些国家的分歧与矛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提供良好国际条件。

    综上所述,做好台湾同胞中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统战工作,最广泛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就一定能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基础上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台"陆委会"民调:近半数台湾民众认为大陆不友善[EB/OL].中国台湾网,2013-07-19.http:///xwzx/bwkx/201407/t20140717_6639938.htm.

    [3] 台湾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台湾民众统独立场趋势分布(1994年12月-2014年6月)[EB/OL].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网站,(2014-07-09)[2014-07-26]. http:// esc.nccu.edu.tw/course/news.php?Sn=167.

    [4] 罗振建.对拥护中华民族振兴爱国者的再思考[J].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49.

    [5] 习近平.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2014年2月18日)[N].人民日报,2014-02-19(2).

    [6]《2014台湾民众国族认同第四季调查记者会》新闻稿20141221[EB/OL].台湾竞争力论坛网站,2014-12-17.http://www.tcf.tw/index.php?option= com_ content&view=article&id=5628:2014-20141217 &catid=78&Itemid=585.

    [7] 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G]//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561.

    [8] 罗振建.解决台湾问题要有时间表[J].统一论坛, 2003,(4):21-23.

    责任编辑: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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