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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背景、目标及政策意义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7 20:50:13 点击:

    一、高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背景与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自1999年开始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为国家输送了大批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截至2008年底,全国独立设置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1184所,约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61%(去除独立学院)。普通教育高职招生人数从1998年的43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310.6万人,在校生数达到916.8万人,分别占全国普通教育本专科招生总人数的51.1%和在校学生数的45.4%。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名副其实的“半壁江山”。

    此时,一个问题也开始越发引起社会的关注:如何在高等教育规模增长的情况下,继续保持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人才培养充分满足学生个体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此,200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并于2003年在此基础上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2003年1月份开始,作为“质量工程”的先期启动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高等教育(包括高职高专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计划利用5年时间(2003-2007年),建设150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利用现代化的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将国家精品课程的所有教学资源向全国高校师生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14号)又重点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启动1000门工学结合的精品课程,重点建设3 000种国家规划教材,以配合当前高职领域内的改革。

    如此背景之下,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级各类高校大多遵循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把教学改革的重点聚焦于精品课程建设。截止2007年,共建成1 68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其中高职高专精品课程414门,完成了“质量工程”曾提出的“利用5年时间,建设150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项目预期目标。一个包含国家、省市、学校三个层面,惠及全国高校的精品课程体系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1号)再次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 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全面带动我国高等学校的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这其中包括1 000门高职国家精品课程。截止2008年,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共建成2 28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其中高职高专精品课程614门。

    高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为重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方法、教育思想和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

    二、高职国家精品课程数量、分布地域及专业变化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施6年以来,针对高职高专院校已经发布国家级精品课程614门,且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从2003年占全部精品课程的16%已增长至2008的33%,各年份平均比例为26%。

    从高职精品课程在各省分布情况来看,发展速度较快的前5个省份分别是广东、浙江、江苏、湖南和河北,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的省为青海、西藏、内蒙古、宁夏和新疆。

    高职国家精品课程分为20个专业大类,各大类精品课程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2003年仅在12大类中遴选出了24门精品课程,到2006年各大类已都有精品课程被发布。

    从高职精品课程各专业年度分布情况来看,发展速度较快的是制造大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类、交通运输类和农林牧渔类,发展比较缓慢的是环保气象与安全类、法律类、水利类、公共基础类和公共事业类。

    三、高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施中的政策、

    制度变化

    教育部针对精品课程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旨在保证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持续良性运行。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首先明确了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采用学校先行建设、省区市择优推荐、教育部组织评审、授予荣誉称号、后补助建设经费的运行方式,并对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方式、申报步骤、申报时间、评审方式、运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经费支持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教高厅(2004]13号)则在原有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对建成后的精品课程的后期运行管理和年检办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离施。例如:每门国家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使用必要技术手段对国家精品课程支持网站的开通情况和网页访问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根据监测结果不定期对开通率低的网站提出警告,并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公布。这些实施办法的变化或补充反映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从一开始的重视建设逐步转向重视应用,从关注有没有的问题到关注如何保证发挥精品课程示范辐射作用的问题。

    2003-2006年,高职精品课程与普通本科精品课程采用同一套评审指标体系,另附一“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说明(高职高专课程适用)”。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类型”,将高等职业教育从过去是高等教育的一个层次转变定义为高等教育的独立类型,并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因此,2007年,根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教育部专门制定并实施了针对高职教育的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使不同性质的课程不再共用同一个评价标准,提高了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公平性和导向性。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设计之初的课程建设补助经费标准定在每门10万元,但由于启动后迟迟没有专项经费,2003年每门课程的补助经费平均为8万元,2004年3万元,2005年5万元,直至2006年专项经费到位,开始按照10万元的标准执行。

    这些政策、制度的补允和变化,体现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在组织与管理、评审与发布、应用与评价、资金与监督等实施环节逐步走向成熟。追加3 000门精品课程政策的出台,说明项目的实施得到社会、学校的广泛认可,广大使用者希望得到更多的优质资源。

    四、高职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变化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自2003年以来不断调

    整,评审工作对高职的关注也日益提升。

    起初,普通本科和高职教育共用一个评审指标,评审标准针对性不强。随着课程遴选工作的逐渐展开,2007年,根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教育部专门制定了针对高职教育的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使不同性质的课程不再共用同一个评审标准,提高了评审的针对性、公平性,体现了高职课程改革的政策导向。其中,实践教学由二级指标上升为一级指标,所占分值也增加到20分。对课程申报的条件从2006年规定“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教育院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高职教育申报课程应体现高职教育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到2007年专门针对高职提出“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侧重专业领域的课程”。另外,从近几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出,在课程年度限额的分配上也逐渐向高职课程倾斜。2003年,对本科和高职在申报课程数量上没有规定,课程评审也基本上按统一标准进行,高职教育在申报精品课方面明显处于弱势。从2004年开始,对高职教育类课程申报数量进行了规定,至2007年,高职教育课程限额一直呈上升趋势。可以看出,评审工作对高职的关注目益提高。具体说来,其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 强化了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评审。对比六年来颁布的不同的课程评估指标可以看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手段所占分值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的《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教学内容为22分,强调内容新颖,信息量大,及时反映学科最新动态,得当处理相关课程关系等。2004年,这部分内容的分值增加到25分,增加了对实验的考察。2006年分值调整为23分,主要是二级指标实践教学分值降低所致,2007年实施的专门的高职教育课程评价指标中,教学内容分值达到27分。其中2007评价指标强调教学内容要求“必须够用为度”,专业课程的设计要以“真实的工作任务或产品为载体”,评审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2003-2005年间所占分值一直维持在18分,2006年该分值上升到24分,2007年和2008年为25分,说明评审更加关注精品课“示范性”和“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的目标。

    2 更加理性地看待教学条件和教学效果。通过逐渐降低“教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指标的分值,加强精品课程评审的客观性。2003~2007年间,教学条件和教学效果的分值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3年教学条件所占分值为20分,到了2006年已降至15分,2007年,因充分考虑到高职教育的地域特点,该项指标已经不再单独作为一项评估标准。在教学效果评价方面,由2003年的20分降为2007年的15分和2008年的10分,并且为体现高职教育的教育目标,2007年增设了二级指标“学生实践活动评价”,2008年更加强调社会评价,增加了高职毕业生是否满足社会需求的评价。

    3 从逐步强化实践教学指标评审分值到强调实践条件。2003-2006年间,实践教学作为教学内容的二级指标为6分,所占分值较低。2007年开始实施的“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中,实践教学由二级指标上升为一级指标,所占分值也增加到20分。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提倡开放性,强调职业性的改革方向,更侧重专业领域课程和含有实践环节课程的建设,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工学结合的特色。2008年突出了对实践教学条件的要求,取消实践教学指标而改为对实践条件进行评价,强调实习、实训环境的建设和应用。

    4 细化“特色及政策支持”指标。2003年和2004年评价指标中,“特色及政策支持”指标仅以“课程特色”作为评审标准,分值为100分,依据“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和“教学效果”五项一级指标之和进行综合评审。2005年到2008年间,指标体系对特色评审调整为“特色及政策支持”,专家依据特色打分,分值为80分,所在学校支持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得力情况为20分,评审指标更加细化。

    5 增加课程设置一级指标。2008年评审指标中新增了课程设置一级指标,分值为10分,认为高职课程设置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体系系统设计的基础上明确课程的定位、作用和任务,突出其职业性和实践性。也就是说,将既有课程的设置的必要性列入了评审的范围。强调职业课程开发应采用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开发模式,并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即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为最终目标。

    综上可见,近年来我国高职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随着高职事业的发展不断发展、完善,日趋合理、科学。指标的设定与示范性、“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的精品课程建设目的更加一致,突出了以课程体系的系统改革为前提的高职课程建设的政策导向,鼓励高职课程在突出职业性、扩大开放性上做文章,成为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现分类指导的一个亮点,为最终构建起有别于普通学科型教育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责任编辑 余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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