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其它相关 > 正文

    基于社会需求的普通高校专业结构动态调整策略研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7 19:40:16 点击:

    摘要:高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是高校专业建设的重要内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高校本科专业结构应该也必须作出调整。但是,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仍然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为主,学校自主调整专业结构的机制仍未完全建立,高校本科专业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大量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一部分工作岗位招不到合适的毕业生”的尴尬局面长期存在。从地方一般高校的视角讨论建立专业结构动态调整的目标、原则、策略及其保障措施。

    关键词:社会需求;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

    作者简介:李录平(1963-),男,湖南邵阳人,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教授;张拥华(1976-),女,湖南沅江人,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讲师。(湖南 长沙 410114)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准入及动态调整机制的研究与实践”、201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地方高校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5-0048-02

    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密相连。当经济社会发生新的变革,产业结构发生变动、科技和生产力水平发生变化时,社会将出现某种人才缺乏或过剩的状态,从而产生新的人才需求,这种需求是已有专业拓展和新兴专业萌生的原动力。但是,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仍然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与行政干预为主,学校自主调整专业结构的机制仍未完全建立,新专业的设立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现设专业的自主调整机制不够成熟,所以,高校本科专业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出现“大量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一部分工作岗位招不到合适的毕业生”的尴尬局面。

    因此,探索以社会需求为依据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建立普通高校新增设专业准入评估、现有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实现人才供需平衡,使高等教育更好地满足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应用价值。

    一、高校专业动态调整的目标与原则

    1.高校专业动态调整的目标定位

    高校本科专业结构动态调整应该实现如下基本目标:建立高等学科专业准入与动态调整机制,努力使高等学校专业结构契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适应市场对各类人才,特别是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促进各高等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形成“需求导向、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校发挥结构性优化作用。

    2.高校专业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高校专业动态调整应该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政府宏观指导与社会主动参与相结合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高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及时发布全省和全国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信息以及专业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加强国家和省级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指导各高校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社会各界特别是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主动支持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高校的人才培养结构、培养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高校应主动征求意见,或畅通渠道,建立专业建设反馈机制。

    (2)高校自主与自律发展相结合原则。一是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专业设置适应人才市场的发展机制,增强高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责任感与自我调控能力。二是各高等学校应加强专业设置的自律,克服盲目扩充专业数量的举动,审慎增设新专业。增设新专业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政府部门、行业,特别是企业的意见,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与沟通机制。高校自身不能墨守成规,应根据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充分调研论证,依托现有专业的学科资源,开设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专业。

    (3)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原则。学科专业调整与建设既要考虑当前社会需求,又要考虑未来社会发展提出的新的产业和人才需求。因此,学科专业建设中既立足现实,也要长远规划;既要顺应人才市场,又要有可持续发展的深厚基础。因此,在专业建设中既要避免短期效应,也要避免不考虑现实的状况。

    (4)整体优化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原则。高校学校专业设置需要从整体上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整体专业办学水平。在致力专业整体优化与提升的同时,必须促进专业的特色发展,增强专业生命力,提升专业人才素质。

    (5)基础稳定和方向动态发展相结合原则。学科专业调整与建设应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各学科专业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根据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相对稳定的特征,保证教育教学的基本规格;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市场对人才的动态性、多样性要求,根据产业发展及时调整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以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提出的新要求。

    (6)新专业设立与问题专业退出相结合原则。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既具有稳定性特征,同时也有动态发展的特性。为此,高校专业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相应设置新的学科专业。而一个专业长期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或者读研学生的学术准备不足,生源持续萎缩的问题专业,这些专业因严重脱离社会需要实际,则需要整改甚至退出办学行列。

    (7)专业招生计划调控与过程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以招生计划的调控辅助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自主调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年度专业招生计划时,应根据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实力和培养质量,科学安排高校专业招生计划。高校应完善和创新转专业管理办法,建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机制,提供新生进校后再度选择专业的机会,促进因材施教。

    二、高校专业动态调整策略

    1.新设专业准入自律机制

    高校在计划设置新专业时应充分开展社会调查和论证,把好“入口关”。新专业准入的自律机制可通过下列策略来实现:

    (1)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对于拟新增设的本科专业,若未获得学校新增设专业评议委员会的投票通过,学校应该谨慎决策,不得盲目申报该新专业。同时,在设置新专业时应充分征集吸收社会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将其需求建议融入到课程设置当中。

    (2)实行新设专业办学条件一票否决制度。凡拟新增设专业出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暂缓申请设立该专业:新设专业准入评测综合得分偏低;全省高校该专业的平均一次就业率低于阈值或预警值;具有相同学科专业背景的专业课教师数量少于一定的门限值,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低于设定阈值;现有专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不能满足主干专业课程实验教学基本需要;现有的图书资料不能满足该专业教学基本需要;专业教师在该专业的主干学科领域没有形成1个及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师的已有研究方向与该专业主干学科的核心研究领域相关度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不合理,如专业的培养定位不清晰、不准确,培养要求不具体,课程设置缺乏科学性,专业特色凝练不明确;未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发展规划。

    2.现设专业调整与退出策略

    对于长期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生源持续萎缩或者读研学生的学术准备不足的专业必须适时进行改革调整或退出。改革调整的方法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精选课程教学内容,缩小招生规模或实行隔年招生。而专业退出是指暂停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备案。

    (1)凡现设专业出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整:该专业连续两年校内综合评测得分低于设定阈值;因毕业生就业率低连续两届被学校列入预警名单的专业;在毕业生满意率调查中,连续2届毕业生满意率低于设定值的专业;连续3年招生中,第一志愿录取率低于设定门限值的专业;连续两届的应届生按时毕业率和学位授予率名列全校倒数前10%内的专业;专业课专任教师连续3年未达到1∶20的生师比基本要求,专业课专任教师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严重不合理;实验(实践)教学条件连续3年未达到基本要求,现有图书资料不能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2)凡现设专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退出该专业:因毕业生就业率低连续3次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预警名单的专业,或连续3届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低于预警值;在毕业生满意率调查中,连续3届毕业生满意率低于设定值;近五年内,因专业教学质量问题累计2次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连续3年及以上出现师资力量不能满足教学基本需要,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含实践环节)的生师比超过1∶25,且师资状况长期未见改善迹象;实验(实践)教学条件未达到合格要求,如连续3年实验开出率低于85%,或连续3年内每年有2个及以上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无法开展;现有图书资料不能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三、专业结构动态调整保障措施

    1.高校应建立新增设专业评议制度

    各高校应该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新增设专业评议委员会,对拟设新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并用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作为学校是否设立该专业的重要决策依据。

    2.建立学校层面专业基本信息年度发布制度

    高等学校应该建立校内专业状态数据年度发布制度,每年发布一次专业状态信息。专业状态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专业办学成效与社会影响、师资队伍状况、教学条件状况、依托学科状况、培养质量状况。各高校应该每年对各专业发展的动态数据进行收集与整理,并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前一年的专业状态信息在校内媒体进行公布。

    3.建立高校专业定期评估与预警制度

    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建立第三方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机制,对各高校的专业定期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专业评估结果。对于评估结果排名靠后,或少数社会适应度低的专业,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预警,并在资源配置、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少数就业率低的专业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或调减招生计划。

    4.建立高校与社会各界广泛合作的专业建设联系工作会议制度

    建立以高校为主体,地方、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专业建设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高等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条件,结合社会需求修订、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5.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高等学校应建立专业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专业建设投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大力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和特色专业建设等工程,推动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大力推进师资队伍提升与建设,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特别是实践教学条件,为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创设各种条件。

    四、结语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结构调整应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状态评估结果为依据,适时调整专业结构。高校为实现人才供需平衡,使高等教育更好地满足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应该建立新增设专业准入评估、现有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应该克服盲目扩展新专业的冲动,建立新专业增设的自律机制;对于现设专业,应该加强专业的状态评估,依据专业的实际状态,分别采取适当的动态调整措施,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调整课程体系、精选课程教学内容;缩小招生规模或实行隔年招生;专业退出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备案。

    参考文献:

    [1]王庚华,邱岩,闫荣富,等.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路径分析[J].中国冶金教育,2012.(2):1-3.

    [2]温晓慧,丁三青.论我国高校学科结构调整和优化——基于产业结构动态的视角[J].湖北社会科学,2012,(11):186-189.

    [3]郑孟状,李学兰,林上洪,等.探索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优化机制——以宁波大学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2,(11):30-32.

    [4]左清.高等教育专业布局与省级政府的宏观调控[J].现代大学教育,2003,(6):62-65.

    (责任编辑:王祝萍)

    推荐访问:普通高校 策略 需求 调整 结构